上海招商、人民币贬值与政府形象塑造(1949/1950)_薛暮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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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新中国建国之初的物价上涨与人民币贬值,是一个相当经典的论题。1986年,薛暮桥有以下论述:1949年4月发生的第一次物价大波动,波及平津、华北和西北,原因是“连续进行了平津战役和淮海两大战役,并且积极准备渡江战役,财政开支大大增加”,“到4月底,人民币的发行数量比1月底增加近4倍。另一方面,当时河北省受灾,粮食减收,天津纺织工业还未恢复,纱布供应紧张,投机商人乘机哄抬物价”。第二次物价大波动,发生在上海解放之后不久的7月,原因是“人民币的发行比过去增加得更快”;“7月份华东、华北前后暴雨成灾,消息传来,上海粮价暴涨”;“80%的黑市放款被用于粮布投机,成为物价暴涨的一个重要风源”。第三次物价大波动,薛暮桥认为原因是“到10月底,人民币累计发行增至1.1万亿元,比7月底(2800亿元)增加近3倍,11月底又增至1.89万亿元,比月底增加6倍多”;“华北主要产粮区又受灾缺粮”。第四次物价上涨,薛暮桥认为虽然还有货币增发的因素,但“物价则在政府控制下比较平稳地上升”,“但是2月6日国民党飞机轰炸上海……半个月时间内出现第四次物价波动”。①

第一次物价上涨发生在1949年4月的华北,与上海无关。据上文,第三次物价上涨似乎与上海无关,但在论述人民政府平抑物价的措施时,薛暮桥一直在强调人民政府如何在上海市场上抛售平价棉纱、棉布与大米,即意含上海物价上涨带动全国物价上涨。陈云称:“自十月十五日以来,沪津先导,华中、西北跟进,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②细究其因,据称是上海、天津进口化工原料上涨,继之纱布、粮食价格大幅上涨,推动全国物价上涨。③这样一来,除了第一次物价上涨与上海无关外,其他三次上涨都与上海有关。准确地说,这三次全国性物价上涨都与上海投机商人的行为有关,都是上海物价带动上涨之结果。

在一般情况下,物价上涨的原因主要有四。其一,生产成本增加;其二,灾荒、物流不畅导致供给不足;其三,奸商恶意囤积;其四,货币发行过多。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汇率变化或国外物价上涨导引起的物价上涨等。新中国建国之初,后一点并不构成物价上涨之理由。

细细思考,1949-1950年的农业生产条件与此前后的几年并没有大的不同,生产成本也无明显增加。是否可能因物流不畅导致市场隔绝,供给不足,虽并未见有人给予详实的研究,却是一个有价值的思路。在1949-1950年,上海商人如何通过几种商品操纵全国物价?至今无人给予详细的解释或回答。至于货币发行过多引起物价上涨,虽然以前很少有人提及,最近一些年来,随着薛暮桥、陈云等中共财经工作领导人的谈话、回忆录、传记及各种中央文件的出版,已真相大白。本文需要评估,在历次物价上涨中,这四种因素究竟哪一种因素更为重要?

在定性分析的层面上,虽然近几年来的各种新出版文献已经明白无误地揭示出1949-1950年货币发行对于物价上涨的影响,但有意思的是,一些新出的研究著作却仍然对此讳莫如深。他们仍然将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归结为投机商人的不法行为。就是在上引薛暮桥的文章中,薛在强调人民币发行过多的同时,也强调“投机商人”的影响。

本文在重点考察上海商人行为的同时,还将考察物流对全国物价的影响,并着重考察货币发行与物价上涨之间的关系。在可靠数据的基础上,本文将建立货币供应与货币贬值之间的函数关系,并对影响人民币贬值的其他诸因素进行尽可能精确的定性与定量分析。

二、物价指数的波动

一般说来,在关于1949年物价上涨的类似论述中,都会夹杂阶段性的百分比或倍率的描述。如有人根据1948年12月人民币发行至1949年年底的统计数据,对人民币贬值进行如下描述:

经过多次涨风,1949年全年物价升幅很大,(据)石家庄、张家口、北京、郑州、济南、天津、太原、汉口、南昌、青岛、南京、杭州、上海13个城市批发物价的综合指数统计,计从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上升达73.84倍。最高如石家庄,上涨达85.4倍,较低的郑州也上升65.83倍。天津以3月为基期,到年底物价上升了35.18倍。上海从解放后的6月份到12月份,半年中物价上涨了8.98倍。④

在以1948年12月为基期的数据中,北京、天津、太原、汉口、南昌、青岛、南京和上海数字有缺,这是因为人民解放战争推进的速度不一,各大城市解放的时间不一。尽管如此,对各种数据进行基期的统一处理后,仍然可以得出表1中十三城市的综合物价指数。

为了对全国各个地区的不同物价变化进行更好的描述,本文排除基期不同的太原、青岛与杭州,将基期相同的济南、石家庄、郑州和张家口四城市合并,又将基期相同的南京、南昌与汉口三个城市合为一体,再将北京、天津与上海三个城市单列。这样,就可以将全国性的数据分解为华北城市、长江流域城市、三大直辖市与全国十三个城市这样六组数据。此外,由于济南等四城市的基期完整,且其物价指数变化与十三城市物价指数变化基本一致,所以,我们以济南四城市物价指数为标准,调整其他各城市及城市群之物价指数之基数,如将1949年2月北京的基数定为205,将1949年3月天津的基数定为217,各城市的物价上涨速度详见表1。

根据表1而有图1。

济南等四城市以及天津的物价上涨速度与十三城市几乎完全一致,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物价上涨,可以华北作为代表。北京城市物价上涨速度远远高于华北各地乃至全国,是因为1949年2月,中国共产党进入北京城后,党政机关人员骤增,人民币大量流入,物价以超过周边地区的速度增长。至10月新中国建都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增加更为迅速,人民币也随之大量涌入北京,物价腾涨。从图1看,北京成为1949年全国物价上涨的领跑者。

1950年全国十五个城市物价指数,与1949年的样本城市相比,少了杭州、郑州、南京和石家庄,加入了福州、广州、长沙、兰州、重庆和西安。虽然样本有变化,但仍然可与1949年指数对接。详见表2。由于没有分城市物价指数,所以,表2没有可能进行分区域、分城市的指数分析。

由表1、表2、表4而得图2。

图2 1949-1950年济南等15城市物价指数、上海物价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指数

从图2中可以看出,1949年12月底至1950年3月,是全国十五大城市物价增涨最快的时期,物价上涨幅度超过一倍。就上海而言,虽然这一时期物价上涨也是最快,但其上涨的幅度远不足一倍。这可能意味着,从1949年7月开始,上海物价从来就不是中国物价上涨的领头羊。在下文中,我们将着力证明这一点。另外,1949年4月发生的第一次全国物价上涨,与上海无关,本文不予讨论。

三、第二次物价上涨与银元的关系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次日,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布“关于使用人民币及限期禁用伪金圆券”的规定,5月30日市场开始恢复交易,当时银元每元折合人民币650元,黄金每两折合人民币4万元左右,米每石(156市斤)4200元。以战前银元每元折法币1.1元,亦即人民币(北海币)1.1元计,1949年6月,上海指数为529时,银元每元折合人民币为582元,与650元相差甚少。同样,已知1948年12月华北市场每斤粮食5.45元,⑤物价上涨5.29倍后,每斤粮食价值28.8元,与上海军管会确定的27元(4200/156)接近。也就是说,上海军管会对于银元与人民币比价,以及对上海粮价的人民币价格之确定,符合市场规律,是市场价。

接下来的故事差不多是一个统一的版本:上海的资产阶级投机分子,有计划的掀起金、纱、银元的涨风,引起整个市场物价的波动。“从解放至6月9日,短短的13天中,上海物价直线上升,总水平竟上涨2.7倍以上,其中黄金上涨2.11倍,银元上涨1.98倍数,米上涨2.24倍,纱上涨1.49倍”。⑥直到今天,1958年形成的这一观点仍然是经典性的。最新的研究成果这样说:

不法投机商对政府法令置若罔闻,他们乘人民币在市场上立足未稳,大肆炒卖银元外币,使银元价格轮番暴涨,带动物价指数成倍上涨,严重影响人民币的流通,造成人心浮动,给正当工商业的经营带来很大冲击。对此,党和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了打击不法投机资本的斗争。⑦

与1958年的研究相比,本项研究只是将“投机分子”改为“不法商人”。然而,关于这次物价上涨,《陈云传》有不同的说法:

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解放。但有十多天时间,人民币挤不进上海市场……原来一块银元值100人民币,六月三日涨到720元,六月四日突涨到1100元……银元成为上海市场上实际使用的本位币,人民币只起辅助作用。到六月四日,上海投入流通的人民币20亿元,大部分却浮在市面上。人民币只能购买小额货物,根本买不到整批货物。⑧

原来,以人民币计价的上海物价上涨只是一种浮涨或乱涨,而不是实际的上涨。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人民币,根本还不是上海市场流通的主要货币,只是购买小件商品使用的另类货币,并不具有物价测算之功能。所以,人民币挤不进上海市场,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商人的抵抗或破坏。根据表1,从1948年12月至1949年6月,人民币经历了5.3倍的贬值。我们没有理由要求经受多年通货膨胀之苦的上海市民接受一个正在迅速贬值中的新货币。

6月8日,陈云在一份给华东局、上海市委的电报中,分析了解放军渡江、南京政府完全垮台后新解放区金融问题的新情况。他说,过江以前,解放战争推进的程序一般是先解放乡村,后解放大中城市。人民币先在乡村生了根,再进入城市,就比较容易。过江后,“我们先占城市,后占乡村,而城乡均是银元市场,乡村非但不能帮助城市推行我币,而且增加了我币推行的困难”。⑨邓小平特别说明上海周边农村的情况:“农村全部以物易物,或光洋市场。”⑩如果一定要将上海市的银元商人称为不法商人的话,那么,广大乡村农民也都是不法分子了。

为了加速人民币的流通,上海市政府对金银“投机”者进行严厉打击。6月10日,政府关闭银元交易大楼,逮捕银元交易业者等。当天银元与人民币比价被腰斩,从6月9日的2000余元跌至1200元,“其余各棉纱突跌15%,食米、食油、西药、杂粮及日用品普跌一成左右,面粉亦跌8%强”。(11)严厉的打击措施使得以人民币计价的物价在6月中旬稳定了两周左右,“投机者又掀起了第二次涨风”。“投机者”的前赴后继,表明贵金属货币本身具有的信用,是纸币无法取代的。

仍依上引上海经济研究所的观点,从6月23日至7月21日的近一个月内,纱价由32.5万元上涨至61.5万元,上升89%;从6月23日至7月16日,米价由每石11700元涨至59000元,上升404%。7月物价指数上升为204.61,即比6月份增涨104.6。(12)在表1中,如果6月上海物价指数为100,7月只有192。原来,1950年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品指数仅涵盖25种商品,推测1949年全国大中城市主要商品指数所涵盖的也是同样的25种商品,而上海经济研究所的上海商品指数却涵盖了47种主要商品。无论采用哪种指数,粮价的上涨速度明显高于物价。

上海粮价数据值得细加讨论。1949年7月,天津、北京米价每斤84.5元,(13)而上海米价则从每斤75元(11700/156)上涨至378.2元(59000/156)。“7月16日一天,上海每石米价由5万元升至6.7万元”,(14)每斤高达人民币429.5元(67000/156)。薛暮桥记忆的米价与上引同日米价稍有差距。7月19日《解放日报》报道:“16日无锡米价,白粳米每石为三万七千元,而上海的价格竟高达六万余元。”说明薛暮桥的记忆没有错误。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当上海市场上的米价大幅度高于周边市场米价时,大米就一定会流向上海,并拉低上海的米价。然而,这一过程并没有发生。

1949年7月,外地大米流入上海,不是市场机制的调节,而是政府救市的结果。上引上海经济研究所资料称,针对这一涨风,政府利用“国营贸易单位调集物资力量,进行抛售,大米抛售量逐步增加,由占市场成交总量的5%上升至55%以上,价格均低于市价,一面还对工人和机关团体实行配售。纱布等物资,亦进行机动抛售。在这些措施下,7月下旬的物价涨势,即开始缓和下来”。所谓“抛售”,其意相当暧昧。从资料看,人民政府组织的上海市粮食公司筹备处,有可能在7月下旬,就已经控制了上海米的零售市场。7月23日《解放日报》称:“该公司为彻底解决民食需要,今明两天准备对本市各零售米店,恢复直接供应……凡本市各零售米商需要量在五石以上者,均可直接前往百老汇大厦地层该公司筹备处购买云。”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上海米价开始下跌。

8月8日,陈云说:“上海米价最高时为七月十八日,现在低些了。估计今年米价的最高点可能已经过去,但我们仍应作万全的准备。”(15)请注意,米价“现在低些了”,而不是大幅下跌。然而,从表1的数据看,1949年7月上海物价上涨指数与天津及济南四城市接近,并没有高出很多。据此推测,表1中这一时期的上海物价指数,可能是以银元而不是以人民币计价的。

表3的数据可以作为这一推测的有力证明。从1949年6月-7月,上海的粮价仅涨了2倍,而在上引资料中,上海粮食的涨幅高达4.7倍(429/75-1)。如果1949年7月上海的米价不是如今天股市曲线呈过山车翻腾状,就一定存在两个不一样的指数系统。上海的人民币指数系统应当是逐渐成熟并定型的。

在构成1949年物价指数的25种商品中,食粮类包括面粉、小麦、大米、玉米、小米、红粮、大豆等8种;副食品类包括食油、食盐、猪肉、白糖、鸡子等五种;其他13种则为花纱布类、燃料类和百货类产品。(16)显而易见,食粮类商品以及副食品中的食油、猪肉及鸡子共10项占25种商品之40%,其重要性不言自明。换言之,完全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25种商品指数是由食品及与粮食有关的副食品价格决定的。在表3中,粮食指数高于纱布类指数,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这一推论还可以陈云的另一段讲话为证。仍然是8月,陈云指出:“目前江南农村及小城镇,人民币并未占领市场。因物价波动,交换多以大米计价,目前大米价格突出,与战前物价比较,大米价格超过工业品价格一倍左右。”(17)“大米价格超过工业品价格一倍左右”,是指大米价格的涨幅超过工业品一倍。陈云避免采用人民币米价,因为对于江南农村及小城镇而言,并不存在这样一种价格。用米对工业品的价格比较,反而更容易反映两者的变化。

8月4日,陈云给林彪、邓子恢的电报称:“沪因下列原因——洋米不能进口;早稻水淹;夏征都是麦子;乡镇一般不用人民币,而以米为通货;许多工厂的工资计算仍单以大米为标准——因此米价突出,与任何生活必需品及工业品正常比价均一倍。”(18)不仅提到乡镇不用人民币,更提及上海的许多工厂也不用人民币。人民币在上海的地位岌岌可危。

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上文之观点:1949年7月发生的第二次物价上涨,与商人无关,与人民币无关,与银元有关。由此结论,在上海,人民币粮食价格在1949年7月的虚涨,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银元交易商人的罪行,并成为政府采取镇压行动之借口。这一过程,合乎逻辑。

四、第三次物价上涨与人民币发行

根据图1,1949年8月和9月,是这一年物价最为稳定的两个月。10月,情况发生变化。11月13日,陈云回顾说:

自十月十五日以来,沪津先导,华中、西北跟进,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到今天止,以七月底为基期,物价平均指数:京津已涨达一点八倍,上海涨达一倍半,华中、西北亦与此相近。此次物价上涨,除部分地区有特殊原因(如上海棉花贵、棉纱销售快,华北灾区及棉产区粮贵等)外,根本原因则在纸币发行的大量增加。(19)

除了不提“纸币发行的大量增加”这一最重要的因素外,上海经济研究所学者们的表达看起来与陈云相似:“1949年10月上旬,上海、天津两市的进口工业原料如五金、化工等商品价格节节上升;10月中旬,纱布价格每天以4%-8%的幅度跳跃上升,进入11月后,粮食价格紧跟着猛烈上升。”(20)这一说法不仅将这次物价上涨的起始时间向前推至10月上旬,而且暗指上海与天津的工业品上涨刺激了本轮次的物价上涨。

将进口工业原料如五金、化工产品当作本轮物价上涨的诱因,如同今天将宝钢的钢材价格上涨,当作同一个月份上海市区菜价上涨的诱因,是相当荒唐的。陈云将10月中旬上海纱布价格的上涨当作这次物价上涨的诱因,则是有道理的。因为,纱布是计入物价指数的重要民生物资。不过,除了货币过量发行的因素外,陈云认为,此次物价上涨的背景,与华北地区粮食短缺的关系最大。他说:

由于华东、华北各地灾情严重,粮食减产,同时我们在新区所掌握的粮食不足,因而使粮价数度激升,成为物价上涨的重要导因。例如十一月的物价涨风,便是韧始于华北缺粮地区,继而波及全国物价。(21)

仔细研究图1,可以发现,不仅1949年11月份的物价上涨始于华北,甚至全年的物价上涨都是华北领先于全国,其中尤以北京的作用最为突出。华北领先的物价上涨,与上海的投机商人根本没有关系。

回过头来看8-9月两个月的物价平稳,与新粮上市有关。上海经济研究所的学者说:“粮食因新谷登场,米价由7月份的最高峰,逐步回底,籼米9月份平均价比7月份下降了27%,粳米也下降了9.4%。食油、面粉等食物价格均有所下降。”(22)与政府抛售大米压低米价的说法相比,我们相信新米上市导致米价下跌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从图1中可见,1949年8-9月,北京以及华北的物价均呈稳定状,那里并没有出现过政府组织的粮食抛售。

陈云将这11月开始的物价上涨定义为“韧始于华北缺粮地区,继而波及全国物价”,在将物价上涨的责任推至因灾荒引起的粮食短缺,即上文所述之引起物价上涨的第二个因素的同时,似乎也让上海的“投机商人”洗尽满身冤屈。不过,在同一篇报告中,关于此次物价上涨,陈云还有一个更加全面的分析,他共列举对策十二条,如确定较低的物价上涨倍率;紧急从各地调运粮食、棉花与棉纱等物资;停止贷款,紧缩银根;开征新的税收;统一储备物质,准备集中抛售等。其中第十二条对策称:

对于投机商人,应在此次行动中给以适当教训。为此:(甲)目前抢购风盛时,我应乘机将冷货呆货抛给投机商,但不要给其主要物资。(乙)等到收缩银根、物价平稳,商人吐出主要物资时,我应乘机买进。(23)

上引文中之“投机商人”,是陈云讲话中第一次出现的关于商人的贬义词。然而,比较而言,将对付投机商人作为十二条对策之最后一条,说明对付“投机商人”并不是陈云的主要目标所在,而是一个附带的目标,即一个相当次要的目标。因为,陈云明白,这次物价上涨,“根本原因则在纸币发行的大量增加”。

现在可以更加细致地讨论人民币发行的问题了。还在根据地时期,中共财经政策的高级领导人,就认识到货币流通规律是,在其他情况不变时,“物价与货币发行数量同步增长”;在实际工作中,各解放区按照每一口人的平均货币流通量都相当于30斤小米作为计算标准。其依据是,在抗日战争以前,全国平均每人的货币发行量大体上是银洋3元。由于解放区大多在农村,商品流通远不如城市,所以货币发行量大体上是银洋1元,即相当于30斤小米的价格。薛暮桥说:“如果货币增加1倍,物价也上升1倍,仍是30斤小米。按照当时生产和生活水平,每100个居民只能养活两个脱产人员,超过此数就要依靠‘外援’,即由中央发行货币来供应。”(24)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后,陈云与董必武讨论货币发行方针。薛暮桥回忆说,董偏重稳定物价,按每月上升10%计算。陈云同志说:“货币发行方针应当首先保证解放战争的需要,其次才是稳定物价。三大战役胜利后,战争将向全国展开,军费开支浩大,物价应按每月上涨20%计算,甚至有可能达到30%。”为什么要首先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人民币的印制计划。当时人民币的最大票面额已为50元和100元,按陈云的方针就应当准备印制500和1000元的人民币,否则就不可能满足需要。(25)很显然,对于货币发行,董必武是严谨派,陈云是宽松派。根据这一资料,我们可以说,人民币贬值是陈云财政计划的一部分。

不仅如此,在人民币发行与物价上涨的关系上,陈云与薛暮桥持同样的观点: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民币发行的倍数,就是物价上涨的倍数,亦即人民币贬值的倍数。这一经典的经济学理论,(26)深得薛、陈两位中共财经高级领导人的赞同。例如,1949年12月16日,陈云在提及1950年人民币发行计划这样说:“到一九五○年十二月底发行总数将达十万亿元。如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底发行总数二万六千七百亿元计算,则明年增发钞票将达三倍,因此,物价也有可能上涨三倍。”(27)10万亿是2.67万亿的3.7倍,而不是3倍。陈云的这一估算略嫌粗糙。1948-1950年人民币发行量及指数变化详见表4。

在《陈云文选》第二卷中,关于1950年上半年的人民币发行预算,存在两个方案。陈云说:“今年十二月和明年一、二两月,三个月支出共需31400余亿元,同期收入估计6400余亿元,赤字25000亿元。这一赤字在此三(个)月中,需要而且可能全部用发行(人民币)弥补之。”据表4,1949年12月人民币发行量为11902亿元。据此推算,1950年1-2月人民币发行量为13098亿元(25000-11902),平均每月发行6549亿元。陈云又说:“假定上半年赤字为35亿斤小米,依现价每斤700元计算,则需发行24500亿元。以今年12月底发行26700亿元为基数,发行额将达51000余亿元。”用24500亿元减去1-2月计划发行的13098亿元,可知1950年3-6月共需发行11402亿元,平均每月需要发行2850亿元。这就是表4中相关数据的由来。

根据表4修正过的数据,已知从1948年12月至1950年6月,人民币发行累计总量为54828亿元。陈云所说1949年12月底人民币发行总量只有26700亿元,而不是表4中的30330亿元,所以陈云算得1950年6月总值只有51000亿元,而不是表4中的54828亿元。1950年2月1日,陈云又说,自人民币发行以来,依当时的物价计算,总值是214亿斤小米,合41000亿元钞票。(28)查表4,1949年12月累计发行小米已达213亿斤,至1月底当不止小米214斤。陈云数据偏低。另外,41000亿元介于1月底与2月底之间,大体可信。对陈云讲话、报告及电报中所有的人民币发行数据进行清理,所得结果与表4数据基本吻合。表4中的人民币累计发行指数变化可见图2。

从图2中至少可以看出以下两点:

其一,人民币发行指数上涨速度超过全国大中城市人民币贬值速度,可能说明人民政府对于物价调控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新解放区的扩大,人民币应用面扩大。物价指数曲线与人民币发行指数曲线之间不规则的喇叭口,反映的便是人民币使用区域的日益扩大。

其二,以此为基础,人民政府有理由相信,随着人民币流通区域的扩大,政府似乎有能力在发行货币的同时完成财政收支的平衡。因此,在1949年和1950年,推动人民币下乡成为政府工作头等重要的大事。

由于物价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总量增加指数不属于同一数量级,所以,从图2中看不出人民币发行与全国各地物价增长的关系。为此设置物价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总量的次座标图,见图3。

图3 人民币发行与全国物价关系

1948年12月到1949年12月人民币发行总金额与十三城市分类批发物价指数呈正相关。其中,十三城市(r=0.981,p=0),济南等四城市(r=0.981,p=0),北京(r=0.978,p=0),天津(r=0.974,p=0),上海(r=0.968,p=0),南京等三城市(r=0.964,p=0)。这证明陈云的判断是正确的:物价上涨与人民币贬值主要因货币发行过多而引起。

由于上海物价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总量增加指数不属于同一数量级,所以,从图2中看不出人民币发行与上海物价增长的关系。为此,我们设置上海物价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总量的次座标图,见图4。

计算表明,1949年6月到1950年3月的上海物价总指数(粮食&棉纱)与人民币发行总金额呈显著正相关(r=0.984,p=0)。从图4也可以看出,1949年8-9月物价上涨指数与人民币发行指数之间的背离,是因新粮入市所引起;1949年12月至1950年1月之间的背离,如果按照一般的理解,可以看作政府强力干预市场的结果。考虑到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北京、华北诸城市及南京等三城市,且南京等三城市的物价上涨趋势甚至低于上海,对于政府干预市场的效果就不可能有过高的估计。

我们将上海、华北乃至全国物价指数的变动,理解为人民币发行与全国各地粮食供需关系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粮食供应紧张地区,人民币发行对物价的影响就大,反之则低。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政府平抑物价的措施对上海物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很快,物价的上涨很快就会将政府的努力化为乌有。1949年底,陈云认识到在财政赤字过大的条件下,紧缩通货、抛售物资,对稳定物价来说还只是一种治标的办法,所以只提出一个“求以后两个半月之平静”的短期目标,(29)是有道理的。

图4 人民币发行与上海物价关系

五、第四次物价上涨与粮食市场

几乎所有的研究者,将1949年11月开始的粮价上涨与1950年初的物价上涨,硬生生分为两次不同的物价上涨。他们将物价上涨与投机分子利用上海市场春节“红盘看涨”的规律操控市场,以及国民党飞机轰炸上海一事联系起来,使得这次物价上涨有了自己独特的意义。然而,从图2看,1950年初开始的物价上涨,只不过是1949年11月物价上涨之延续。

1950年1月6日,陈云在政务院第十四次政务会议上说:“为了保证几个大城市的粮食供应与棉花,不惜工本从四川运些粮食到宁、沪。准备四亿斤,来防止奸商的捣乱……如把统筹运物资、抛售物资、冻结资金、停止支付等办法协同使用,一定可以打垮奸商,避免物价暴涨。”(30)这说明自1949年11月中旬开始的物价上涨,至1950年初并没有停止,政府还在寻找对策。在陈云看来,应付物价上涨的最好对策,就是调粮入沪,通过压低粮价来压低物价。

其实,早在1949年8月8日召开的上海财经工作会议上,陈云在考虑如何解决上海粮食问题时,就主张从东北、华中、华东三个地区调粮到上海。陈云要求各地一定要开放粮运,让它自由流通,以维持上海的供应。陈云说:

个别地方采取“自卫”办法,即用提高价格来限制物资外流的办法,是用不得的。只有让物资自由流通,物价保持平稳才行。在财政上,一定时期内还有比较大的地方性,但地方如果都各自打算,分散使用力量,就不能应付目前这个局面……有人提出,两广、西南可以另发票子……这种票子与人民币的比价假如不变,等于是一种票子;假如常常变动,则对前方的物资供应会发生很大问题。(31)

作为中共党内一流的经济学家,陈云完全清楚物资不能自由流通带来的后果。同时,陈云也承认地方财政独立的某些合理性。在财政尚未统一的前提下,一个地方为了维持本地方的物价稳定,必须最大限度地保证当地的粮食供应,为此,地方行政官员不惜限制粮食出口。进一步,地方财政发展到极致,就是发行地方货币。尽管这一极端地方主义的财政措施没有得到党内高层的同意,但可推测,地方财政及地方保护主义可能对上海粮食市场产生极大的影响。

上海粮食市场即为上海米市。传统上海米市分为北市与南市。苏、锡、常等地米客,通过苏州河船运来沪的米粮,多集中在闸北新闸一带的徐大兴等八家米行交易,称北市;湖北、江西、安徽等地由长江航运来粮和杭、嘉、湖进黄浦江的米粮,多在南市丰记码头到王家码头之间的小润泰、周义等八、九家豆米行交易,称南市。6月6日,上海市粮食公司筹备处派员进入南北米市场。6月30日,两市批发市场恢复交易。(32)在外地粮食不能自由流入上海市场的情况下,上海市粮食公司成为粮食入沪最有力的营运者。由于5月31日上海市军管委员会财经委员会接管了上海碾米厂,(33)就意味着,人民政府有能力在任何时候结束粮食市场上一级私营批发商的活动。

上海解放之前,在米客与米行之间,活跃着一批经纪人,称为“掮客”。他们“每日赴苏州河或黄浦江的米船停泊处,等候来船,遇见米客上船接洽代为兜售”。他们负责检查米样,米行有时也托他们介绍进货。上海解放后,米粮经纪人联合组成代理经纪人组,为来货客商托销。(34)自此,米粮经纪人的活动是有组织的行为。市场交易中最重要的经纪人被政府控制了起来,就意味着粮食的自由贸易被政府控制起来了。

这份资料接着称:“因产地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对米粮采取禁止外运措施,无货可托,1950年9月下旬,其业务全部停顿。”虽然说的是1950年9月之事,但联系上引陈云讲话,可知至少从1949年8月8日之前,各地禁止粮食长途贸易,已相当普遍。陈云说:“上海粮食供应紧张,急需从其他地区调剂粮食到上海救济,但各地普遍存在禁止粮食外运的现象。如华东的同志说,常州的粮食不让运来上海,赣东北对杭州也是封锁的。他们说粮食运走了,农民会没有粮食吃。”(35)上海的粮食市场已经面临与产地粮食市场隔绝的危险。

所以,当粮食产地的粮食不能自由流入上海市场的时候,上海的粮食供应就会出现大问题。政府的对策是通过国营力量来加强调运与投放,如1949年6月14-15日,国营上海粮食公司在南北米市场和上海市粉麸市场抛售大米、面粉;7月29日在市场上抛出大米562848公斤,占当天总成交量的71.44%。七月份共抛出大米2776178公斤,占该月份总成交量36.3%;11月份抛售356537石,相当于8-10月三个月所抛售总量的三倍半。(36)在这一段描述中,8-10月属于新粮食上市后粮食价格的平稳时期,所以政府没有抛售大米。

10月30日,华东区财政经济委员会要求在11月10日之前,各企业单位上报物质运输计划,“将重量,种类,起运、卸运地址分别统计,送交本部统筹,以达计划运输之目的。凡重量在百吨以下之物资运输,则请各企业单位到路航局自理”。(37)可见长途运输也完全为政府所掌握。也就是说,在政府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断绝私营粮商的长途运输。至此时,国营企业完全有可能成为上海粮食批发市场上的唯一。

在当时的各种政府文献中,存有大量政府从外地远途调运粮食的记录。至1950年初,此类记载特别地多了起来。1月9日,华东财经工作负责人曾山致电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称,上海粮价上涨,要求华中、东北短期内运粮济沪应急。11日,陈云致电给饶漱石、曾山:“我们要四川调米4亿斤东运,西南财委9日电称:二月初即可开始起运,但要求华东派人组织运输并在宜昌建仓库。”12日,陈云饶漱石的电报,再次强调四川运粮及宜昌建仓事项。1月下旬,上海米价比月初上涨80%。为此,陈云急电高岗要求从东北调粮入沪。1月26日,华东财委电称阴历年(二月十六日)前由苏浙皖运沪大米一亿斤。陈云认为太少,回电:“这不能改变沪米危机。必须下决心在阴历年关前后保证上海囤米四亿斤左右。且以后除日常出售外,要常存四亿直到秋粮上市为止。”(38)

上海的一级粮食批发商能够采购的地点,似乎仅局限于苏南及浙北的产米区域。1950年12月,上海市粮食同业公会发往昆山、无锡、常熟、松江、青浦、泗泾、嘉善、嘉兴、珠街、吴县、武进、溧阳等县粮食商业同业公会的信函,就可以说明上海私营粮商的这一采购范围。(39)有意思的是,上海市米业同业公会的另一份文件称:“本市的食米,除一般性集中于市场交易外,间有直接的产区自运自销的,所以在本市市场交易以外,凡向外埠采购时,本市同业只须委托当地行商采购,因当地行商必经政府核准许可方可开设。”(40)间有私营粮商向外埠的采购,也基本上是政府控制下的采购。

上海的粮食批发市场完全为政府所控制。上海粮食公司在市场抛售粮食的同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私商代表共同成立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于每天开市前评定当天大米的最高议价,严禁进行黑市交易;对私商已贩运到本市的大米,必须在市场管理处进行来货登记,一律要登记后才能在市场出售,不得搞场外交易;必须进入市场交易的行商,一律重新审核发入场证,凭证入场;规定入场时间,中途离场后一律不得重新入场留在市场交易时间内,场内电话一律不准对外使用,堵塞串联哄抬粮价。(41)

问题在于,传统的行商真的还有力量与国营公司抗衡吗?或者干脆说,传统行商还存在吗?1950年1月15日《解放日报》的一则新闻标题为:《三行号哄抬米价,工商局决予惩处》。这是我们查到的关于米行哄抬市价的唯一报道,其语如下:

新年以来,上粮(公司)大量供应市场食米,而米价仍波动甚剧。竟有不肖米商,从事投机倒把。如本月十日,北米市场议价十八万伍仟,竟有来货客人向米行每石索价二十万元,可见市场内有非法黑市投机活动存在。

细读全文,原来是来货的“客商”向米行索要高于市价的价格,而不是米行抬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米行”,空留“米行”之名,而无“米行”之实。在政府的严厉控制下,虽有个别米商运米来沪,但已不是普遍现象。

1949年11月23日,上海市粮食公会的一份报告称:“据会员称,向米行经手购进贵公司之抛米时常迟缓三四天至一星期才能送到。各点资金有限,影响营业,有些行家对于购买十石以下之三五石者都不很欢迎,且又拒送之言。”说的是米行向上海粮食公司进货,再批给零售米商。米行由于不能及时送货,引发零售米商不满。据同一文件可知,造成米行送货不及时的原因,是上海粮食公司出货不及时所致。(42)至此可知,在1949年11月发生的第三次物价上涨风潮中,上海米行的角色就已经发生了转变——他们中的部分可能已经成为国营公司的批发商。

零售商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1949年11月5日,有报告称:“迩来厂商出售食油尝有每店两桶、三桶之限购额”,说的是各商号销售之货物,系据一定限额向国营公司进货,然后到市场卖出。同业公会希望按照会员等级分配限购额度。(43)

11月11日,面对飞涨的米价及其他物价,上海市工商局派出18支突击抽查队,抽查零售米店七天中的往来账目,“结果各米号七日所购食米大致与各米行日销表列相符,但查有少数米店未购到,其中显有情弊,又有购到米数及店号地址不符,且列有未曾开业之米店承购者,其未购到食米及数字不符米号,均已取具各该店之证明”。(44)购入与销出相符者,无囤积之嫌;“少数米店未购到”,说的可能是销出大于购入。如果真的如此,米店不仅无囤积,反而在抛售。至于其他可能有问题之米号,已有各店之证明。看来,在这次突击抽查中,零售米店并无整体性涨价之嫌疑。

尽管如此,1949年11月17日,上海市工商局物价管理科与上海粮食公司先后通知各米店要积极遏制米价波动,以安人心。米业公会给予回音:“少数同业,任意抬高,希图暴利,认为是以影响整个同业声誉。一致掀起怒潮,依据实际情况于合情合理尺度之下,正常供应,取□合法利润。不任意抬价,引起不良反应。”查1949年11月19日《解放日报》刊载的一条新闻《庆丰米店哄抬米价,群众不满提出检举——经坦白承认错误政府将准自新》,是目前所见唯一一条零售米店涨价的记载。

本月16日上午九时许,开设闸北裕通路五十七号之庆丰米店,有哄抬价格情事,将籼米售价哄做每石十六万元,高过市价七成以上,因此,引起群众不满……经分局审问后,郭泉秋承认作价达十六万元一石属实,并供称是道听途说,盲目的抬价而产生这种不法行为。

上海市粮食公司事后向上级政府报告1949年11月的米市价格,特别提到11月17日,“批发私商售价”籼米每石95000元,(45)而庆丰米店每石16万元的价格,正是其价格的170%,即庆丰米店的定价,确实“高过市价七成以上”。很显然,这里的“批发私商售价”,就是私营粮商的零售价格。也就是说,米价上涨的源头在批发,而不在零售。既然米业行商的业务不复存在,那么,也就谈不上米业行商如何操纵市场。不过,既然个别零售商人存在抬价的可能,(46)那么,将所有的脏水泼到零售商的身上,也是顺理成章的。

11月20日,上海市政府对私营粮商进一步采取毁灭性的高压政策。上海市粮食公司选择94户私营粮店代销粮食,占当时全上海2700家米店(47)的3.5%。1950年1月则直接设立国营粮食零售点。由于国营米店与特约米店所得批发米价较私营米店为低,所以私营米店无盈利可言,以致“一般私营米店与行商营业清淡,无法维持,纷纷倒歇。随之万余职工颇感失意恐慌”。(48)米业同业公会向上海粮食公司“提议特约米店门售价格应与其他米店接近,以维一般米店生存,以免市民对同一米质售价不同发生误解”。(49)要求获得与特约米店同样的价格待遇。很显然,与国营或特约米店相比,私营米店属于弱势群体。

总之,在1949-1950年,上海粮食市场发生巨大变化。产地行政保护,商路断绝;中间商人不复存在,行商改行;零售商被国营商店挤压,生存困难。政府迅速组建国营公司,从东北、华东及长江上游运粮至上海,以防沪上粮价腾涨。很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引起粮价上涨的原因并不是私人粮商。在这个过程中,上海粮食市场成为国营企业的一统天下。

六、政府形象的塑造

先来看看《解放日报》的观点。1949年6月9日,刚刚出到第13期的《解放日报》发表新闻,题为《投机奸商囤积居奇,昨日物价仍有波动》:

“食米”由于奸商囤积居奇,昨日各商品市场仍有涨风,影响人民生活甚大。食米上涨二成至三成,北市白粳升达一万二千三百五十元,南市情形也不正常……“面粉”客帮买进很多,影响价格上升,兵船开市时还只三千二百廿元,在收市时是三千二百九十元,还有高喊三千三百六十元的。

细心阅读,北市的“北粳”到底上涨了多少,我们并不清楚。南市的“兵船”牌面粉,实际上只涨了2.2%。并且,面粉的涨价,是外来客帮采购所致。上海以外的客地,粮食可能比上海还要紧张。类似情况常有发生,6月25日《解放日报》也有同样报道。

从这一记载可知,这是粮食行的价格上涨,不是零售。事实上,据上引资料,直到1949年6月30日,上海的粮食批发市场才恢复交易。此前的南市与北市粮食交易如何进行,我们不明白。从逻辑上讲,没有行商的市场是一个混乱的市场。这次粮价上涨,应与市场的秩序有关,而与商人无关。

第二天,《解放日报》的相关报道题目为《投机奸商仍无悔悟,面粉等物初跌后涨》:

米量因运到较多,且因天气关系,从开始到收市,价格直线下跌……杂粮,黄豆起初下跌,后来又涨……日用品,卷烟市场,由政府收进大量成品后,昨日造成同业银根特别松滥,手里有货的人拼命喊高,于是市价又被普遍抬高15%左右。棉纱昨天市面买卖减少一点,但因商人怀着抬价心理,昨天喊价仍有不正常的上涨现象。

由于外来大米运入较多,所以米价开始直线下跌。日用品、卷烟则因政府大量购入,造成价格上涨。棉纱上涨幅度不大,稍有不正常。从三种商品价格变化看,直到6月10日,物价的变化其实是理性的,政府只是市场交易的一方而已。

也就是这一天,政府打击了银元交易商,导致上海物价略有下跌。6月14日,《解放日报》发表《上海各大学教授联谊会对当前物价问题的意见》,称这一次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匪帮特务和投机奸商,利用人民政府的宽大,收买银元,操纵金融市场,破坏人民币的信用。这是政府宣传战中的常用手法,借用他人之口,表达自己之意。政府已将物价上涨之因归结为蒋匪特务和投机奸商,属于战争期间常见的文宣攻防。直到1950年2月时,这一因素仍被再次提出。

11月21日正值第三次物价上涨之时,《解放日报》发表评论,题为《合理解决物价问题》,指出“这次的物价波动,其上涨幅度和持续时间,超过了本市解放以来的记录”,其原因,除了上海的工业被破坏以外,“物资的存底也日益短少,投机风气侵入到每一个市场,市民也习惯于重物而轻币”,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物资存底日益短少,另一方面是货币发行一定程度的增加,这在基本上就势必促使物价上涨”。承认货币发行的增加是物价上涨的因素,对于作为党报的《解放日报》来说,是罕见的。然而,本篇评论强调“而游资和投机这两个派生因素,又利用这种情势,结合起来向商品市场进袭,造成了物价的上涨超过了应有的限度,成为最近的波动局面”,又将问题兜回了原点,投机商人是万恶之源。

总之,通过《解放日报》的相关报道,可知到1949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及市政府关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其一,投机商人是罪魁祸首;其二,蒋匪特务之破坏;其三,货币发行过多。

再来看看经济史家的看法。1958年,上海经济研究所的学者们采取了更为“正面”的说法。他们称解放后上海物价上涨的速度从金圆券时代的500多万倍减少至20多倍,表明解放后的上海市场物价起了本质的变化;人民政府的抛售是为了保证供应和平抑物价,不是国民党反动派式的垄断投机;人民政府打击投机,稳定物价,与国民党“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完全不同;人民政府实行按米按折实单位为工资标准,并按日公布,又折实储蓄,劳动人民生活,基本上是有保证的。(50)如果与国民政府时期的通货膨胀比较,解放后上海的物价上涨甚至可以看作新政府的伟大成就。这一有谄媚之嫌的评述有点过分,没有得到后来者的响应。

不过,尽管经历了1957年的反右运动,上海经济研究所的研究者们还是讲出了事情的真相。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经工作的决定》,是结束全国和上海物价长期波动的根本措施,也是新中国恢复整个国民经济的根本措施……中心精神在于集中使用国家的财力物力,实现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停止增发通货,把国家开支建立在生产收入及税收的可靠基础上,不再依赖通货财政性及生产性的发行,使人民币的发行基础完全稳定。通货稳定,便为物价稳定提供了前提,再配合上其他条件,便使连续波动了近13年的全国和上海物价根本扭转,出现了全新的局面。(51)

很显然,在这一段论述中,人民政府的通货财政才是物价飞涨之源。这一观点,与主事者陈云的观点完全相同。到了1980-1990年代,中国经济史家们的一般看法,都是承认国家因平衡财政收支不得不增发货币,由此引发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后,不法商人的兴风作浪,使市场更加动荡不定,物价急剧上升。(52)

据此可知,在中国经济史学者的研究中,关于1949-1950年物价的上涨原因,商人投机与通货财政这两个因素并重。只是到了中共党史研究者的笔下,1949-1950年的物价上涨与人民政府的反通货膨胀,被描绘成剑拔弩张的阶级斗争。1990年出版的一本著作这样说:

上海解放初期,资产阶级投机势力利用人民群众在国民党通货膨胀时期所形成的对纸币的不信任心理和人民币还立足未稳的机会,与社会上尚未肃清的反动分子相呼应,掀起一场银元、黄金和美钞的涨风,引起整个市场的物价波动……投机势力在金融投机中碰壁以后并不甘心失败,他们……把投机活动的重点集中到……大米、棉纱和煤炭等主要商品上来了……第三次是1950年2月的涨风。这次涨风是上海资产阶级投机势力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最后一次的大规模较量。(53)

1990-2010年间,类似的文字还有许多,不用再引,但可看一看中共党史研究者的最新观点:

(1949年)11月25日,当各地物价上涨最猛的时候,上海、北京、天津、武汉、沈阳、西安等大城市统一行动,敞开抛售主要物资,使市场行情大幅度下跌。同时又催征税收,收紧银根,冻结货款,向投机商几路进兵,迫使他们不得不将高息拆借资金囤积的货物贱价抛售,且越抛越贱,直至周转不灵而破产。接着,在掌握十多亿斤周转粮的前提下,中财委又部署在1950年春节后的正月初五,在上海敞开销售粮食两亿多斤,使等待暴利的投机商不得不把年前囤积的大米全部蚀本吐出。国营贸易公司利用跌价及时购进大批物资,为进一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作好准备。

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这场“经济战”,使不法投机资本遭到沉重打击,从此一蹶不振。到1950年底,全国物价基本趋于稳定。(54)

这里不打算讨论这一叙事框架中的阶级斗争观念以及视商人为敌的观念。我们要说的是,本文作者忘记了,1950年3月物价仍在急剧攀升当中。按照1950年年初的预算,1950年人民币发行增加三倍,物价指数也要增加三倍。如果不是中共中央决定停止通货财政,无论政府如何打击“投机商人”,如何开展“经济战”,物价的上涨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人民政府控制1949-1950年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斗争中的大小战役与英雄形象,纯粹是中共党史研究者的主观臆造?是不是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陈云有关通货膨胀原因的基本论述?现在,我们有必要检索1950年陈云的相关论述。

1950年1月6日,陈云在政务院第十四次政务会议上说:“一定可以打垮奸商,避免物价暴涨。”这是目前所见陈云讲话中第二次提到“奸商”。这似乎表明,陈云在强调物价上涨的原因时,加强了对于“奸商”活动的指责。

1950年4月13日,全国物价下跌已有一段时间,陈云在一份报告中回顾了从1949-1950年1-2月的金融物价三次大波动,并将波动的原因归结为“这是因为去年国家财政赤字占全部支出的三分之二”,符合他一贯的思路与理论。不过,在报告中陈云将话锋一转,说:“经过十二年战争之后,人民的购买力大大降低,有些工商业长期走着投机取巧的道路……那些依靠通货膨胀投机取巧的人,要改变过去的行为,转入正当的经营,以避免对国家和自己的不利。”(55)矛头直指投机取巧的工商业者。5月15日,陈云继续回顾物价飞涨时的人民生活:

十二年来人们不让货币在自己身边过夜,竭力购买任何只要可以买得到的不管是必需的或是不必需的物资,以避免货币的贬值。这种不是为了消费的购买,造成了市场畸形活跃和投机商人囤积居奇的可能。三月以来,由于财政收支的接近平衡,赤字大大缩小,币值稳定了,人民就宁愿把货币摆在口袋里,投机商人逐渐丧失了进行投机的社会基础,不得不停止或缩小其投机活动,并且吐出其一部分囤积的物资。(56)

矛头仍然对准“投机商人”。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一日,陈云回顾新政府成立一年来的金融财政工作。他强调政府在掌握花纱布与粮食方面所做的努力,认为控制这两种物资在控制物价方面作用巨大,“不仅要能供应正常的市场需要,而且要有战胜任何投机者的能力”。陈云还十分自豪地说:“1950年3月以后,国内市场的行政已经改变,官僚资本操纵下的以投机和破坏国民经济为目的的市场,已经基本上改变为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以服务人民生活与恢复及发展生产为目的的市场了。毫无疑问,从此以后,商业投机资本对于国内市场的领导权永远不会存在了。”(57)很显然,与1949年相比,陈云论述中出现“投机商人”的频率似乎更高了。这反映了他对商人性质认知的某种有意或无意的改变。

1990年代初,中共党史研究者对1949-1950年陈云的通货财政与反通货财政的研究,虽然总体上令人气馁,但也有一些概念上的进展。胡绳称:

为制止由于投机资本操纵而加剧的市场混乱,党和政府依靠国营经济的力量和老区农民的支持……相继组织了同投机资本做斗争的两大“战役”。首先是“银元之战”……投机商又转而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哄抬价格,扰乱市场。国民党特务叫嚣:只要控制了两白(米、棉)一黑(煤),就能置上海于死地。于是,又进行了“米棉之战”。(58)

后续的几乎所有中共党史著作,在涉及这一主题时,均采用这一说法。在这一类型的表述中,陈云的“通货财政”被他自己的“反通货膨胀”所取代。而“反通货膨胀”被演绎为阶级斗争——即与国民党反动派、投机资本的斗争。

胡绳的说法可能源自毛泽东。薄一波回忆:“1950年4月……我向毛主席汇报工作时,说到陈云同志主持中财委工作很得力……毛主席听了,没有说话,他顺势拿起笔来,在一块纸上写了个‘能’字……后来,毛主席还说,平抑物价、统一财经,其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59)用战争来形容党和政府的日常工作,是中共战争立化的典型表现方式,任何夸大似乎都不为过。

七、结论

上文通过常见数据的拆散、重组与分析,证明陈云的观点是正确的——1949-1950年两年中的人民币贬值,主要是人民币发行过多所造成。然而,事后陈云对于“投机商人”越来越重的指责,意欲为何?

按照1950年2月1日陈云的估算,人民币发行总值是214亿斤小米,现在只值49亿斤小米,“通货贬值中,人民损失了165亿斤小米,等于抗战前银洋八亿二千五百万元”。以全国人口5.4亿计,每人损失小米约30斤,每人损失银洋1.5元。要知道,这是一年中全国每人平均损失的数量。陈云说:“为时只有一年即损失这么多,是一个极大的数字。这是人民生活水平降低的一个具体材料。这样下去,人民将很难支持。”(60)

给民众带来重大损失并失去民众支持的通货财政,引发民众的普遍不满。1949年8月8日,陈云指出:“在上海解放后的两个月中,曾连续发生了两次物价的大跳跃,这对经济恢复工作和人民生活是重大的打击,这时上海等地人民对我们的经济工作颇感失望,各地财经工作同志也感到形势严重。”(61)作为党的政策的制定者,陈云等人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办法,压制物价的过快增长。直到1950年3月,统一财政,结束通货膨胀才成为中共的党内共识。

谁来为全国人民在通货膨胀中的损失买单?尽管陈云一再承认,他的通货财政政策是造成人民损失的主要原因,但他却不能将自己所代表的党和新政权置于人民的对立面。“投机商人”就是这样在反通货膨胀的过程中被创造了出来,并在通货膨胀结束后不断被诬名化。也就是说,1949-1950年的通货财政,虽然是陈云财经政策的一部分,但其中所包含的反通货膨胀,亦暨对于通货财政的自我纠正,同样也是陈云财经政策的一部分。通货财政以及其中包含的反通货膨胀,被陈云自己描绘成激烈的阶级斗争,被他人描绘成新政府的丰功伟绩。完整的表达是: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人民政府将一个充满商业投机资本的破坏性市场,成功地改造为一个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建设性市场。一个旨在服务人民生活,恢复与发展生产的人民政府的形象塑造,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注释:

①薛暮桥:《新中国成立前后稳定物价的斗争》,收入氏著《我国物价和货币问题研究》,北京:红旗出版社,1986年,第28-36页。

②陈云:《制止物价猛涨》,《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页。

③④贺水金:《由乱至治:1927-1952年中国金融与财政问题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9年,第273-275、275页。

⑤(1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金融卷》,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第170页。

⑥(12)(20)(22)(50)(51)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358-359、359、361、360、374、375页。

⑦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第50页。

⑧⑩(17)(29)(31)(6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14、619、628、650、624、656页。

⑨陈云:《陈云文集》第一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78页。

(11)《解放日报》,1949年6月11日,第1版。

(14)(24)(25)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7、189、192页。

(15)陈云:《克服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页。

(16)(2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第405、112页。

(18)(30)陈云:《陈云文集》第二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90、52页。

(19)(23)陈云:《制止物价猛涨》,《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31页。

(26)即著名的斐雪方程式:MV=PT;M是货币的数量,V是货币流通的速度,P是物价水平,T是各类商品交易总量。根据这一方程式,P的值取决于M,V,T三个变量。斐雪分析,在这3个经济变量中,M是一个由模型之外的因素所决定的外生变量;V是由制度因素决定的,而制度因素变化缓慢,因而可视为常数;T与产出水平保持一定的比例,也是大体稳定的。因此,只有P和M的关系最重要。故在理想状态下,货币发行量增加一倍,物价也应上涨一倍。见斐雪:《货币的购买力》,金本基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

(27)陈云:《公债和钞票的发行计划》,1949年12月16日,《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页。

(28)《财经旬报》,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656页。

(32)(34)(36)上海粮食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粮食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31-35、47、35-36页。

(33)上海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编:《1949年5月27日-1950年12月3日工商大事记》,上海市档案馆:B182-1-1。

(35)陈云:《目前财经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页。

(37)华东财经委员会:《通知》,日期不详,上海市档案馆,S395-4-8。

(38)陈云给曾山的电报,1950年1月31日。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传》,第671页。

(39)上海市米业同业公会:《为本市须要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投机办法规定商品不得掺什变质请特知米商注意由》,日期不详,上海市档案号:S393-4-119-44,第22页。

(40)《上海市米业同业公会为执行贸易部取缔投机商业规定市场管理办法而成立研究小组与市工商局及工商联往来文书及小组总结》,日期不详,上海市档案馆:S393-4-119-44,第11页。

(41)上海粮食志编纂委员会:《上海粮食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36页。

(42)《上海市米商同业公会关于市场交易当日付款、铁路运输计划、改善特级米店费用、参加上粮公司代理商等事与上粮公司往来文书》,1949年11月23日,上海市档案馆:S395-4-8。

(43)《上海市油商业同业公会第一届第三十六次理监事顾问暨市场管理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1949年11月5日,上海市档案馆:S408-4-1。

(4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米业公会等关于试行食米最高议价以及请示解决与特约米店、另售商站价值差距问题的往来文书》,上海市档案馆:B182-1-18。

(45)《上海市粮食油脂公司关于上海私营粮商哄抬粮价进行投机与国营经济争夺市场领导权有关资料的摘要汇报》,上海市档案馆:B135-1-601-1。

(46)1950年2月12日第3版《解放日报》报道《抬高米价图取暴利,两零售米店受处分》,查上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一档案,有2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江湾分局《徐大华行等超过零售议价函请查办见复由》,提到江湾镇有两家米行提价事。由于事情的发生已到1950年2月,米价上涨已至尾声,本文不予讨论。

(47)(48)《翟正华关于请求政府在公营事业领导私营事业的原则下辅助正当粮商发展的建议书》,上海市档案馆:C48-2-12-75。

(49)《上海市米业同业公会关于会员米店承销粮食公司特价米事与粮食公司往来文书》,上海市档案馆:S393-4-105。

(52)范守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恢复史(1949-1952)》,北京:求实出版社1988年,第6-7页。马洪、高尚全主编:《中国通货膨胀研究》,北京:改革出版社出版,1990年,第18-21页。董辅祁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39-43页。

(53)孙怀仁:《上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简史(1949-1985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0-47页。

(5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第51-53页。

(55)陈云:《财政状况和粮食状况》,1950年4月13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第260页。

(56)《财经统一措施后的物价与金融》,1950年5月15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第262页。

(57)陈云:《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一年财政和经济工作的状况》,1950年10月1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第266页。

(58)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七十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275-276页。

(59)薄一波:《陈云的业绩与风范长存》,《人民日报》,1996年4月10日。薄一波这个说法见于他1993年完成,2008年出版的《若干重大决策与时间的回顾》,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第64页。

(61)陈云:《克服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1948年8月8日,《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第195、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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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商、人民币贬值与政府形象塑造(1949/1950)_薛暮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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