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问题--论我国非正规金融与金融监管_金融论文

金融问题——论我国的非正式金融与金融管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管制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问题

提要:金融领域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对金融的市场需求与政府对金融行政干预之间的矛盾,金融管制与垄断引发非正式金融的产生与漫延,导致金融管制的效率递减。增强宏观金融调控效果,消除非正式金融现象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金融管理体制改革。

一、我国非正式金融的内含界定及其表现形式

非正式金融是相对正式金融而言的。按照世界银行的分析,在发展中国家,那些为非法人部门(如小农户、小生产者、零售商等)提供贷款的专业放款人、典当商、商人等,就是非正式金融。正式的金融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非法人部门的要求。它们所需的金融对正式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太小,因为许多贷款或接受一项存款的费用是与交易数额的大小无关的。正式的金融机构在乡村和小城镇开办分支机构的费用,往往与由此引起的业务不相适应。在我国农村这种非正式的金融也大量存在,并且正在由互惠性的融资向盈利性的融资转变。我们把这种非正式金融称为经济发展中的非正式金融。我国除了这类非正式金融以外,还有一种体制性的非正式金融,即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政府的金融管制、正式金融的管理问题等引起的一系列非正式金融现象,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主要表现有:

1.逃避银行管制的货币资金体外循环。前些年我国理论界大量探讨过货币资金的体外循环问题,当时主要站在银行角度得出的结论并未抓住问题的实质。企业或经济主体逃避银行金融管制的行为是一种经济人的行为。其实,企业按市场营运货币资金的需求与我国金融行政管制之间的内在矛盾才是货币资金体外循环的根本原因。

2.经济活动中的大量现金交易。近些年来,我国的现金发行量连年增加,通过银行的非现金结算大量下降。现金发行量的增加除了体制性的货币化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我国地下经济活动对现金的需求。近些年我国的地下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15%左右。我国的地下经济活动主要是新旧体制的摩擦以及政府管制的产物。改革以来,地下经济既是我国现金超量投放的原因,同时又是超量现金的吸纳者。

3.高利率下的集资。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至1993年1季度,全国各种非法集资超过1000亿元。1992年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净拆出资金600多亿元,1993年1-4月,又净拆出资金46亿元。这些拆出的资金成为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炒股票热以及某些投机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当前,企业集资的年利率,一般达到15%-25%,个别高过30%,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这样高的集资利率水平。

当前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的融资量占整个金融的融资量的比例还难以测算,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里的犯罪呈上升趋势。如利用银行的资金炒股票、炒期货、炒房地产,且有集团化的趋势。国家承担风险,个人获得好处。第二,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使非正式金融有上升的趋势。如正式金融里的利率管制使非正式金融里的活动更有利可图。

二、金融管制是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产生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许多行业的管制已放松或正在逐步放弃管制,但金融业仍是政府直接或间接管制得最多的行业。为什么政府对金融管制最多?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金融业是对国民经济影响范围最广最大的行业,放弃对金融业的管理可能会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问题是在我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很难把金融管理与金融管制区别开来。第二,国有企业的困境以及国有企业对政府的依赖使政府不能放弃对金融的管制。这里政府面临两难选择,如果让亏损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政府就可以放弃对金融的管制;如果放弃对金融的管制,就意味着大量亏损企业的破产和工人失业。据初步统计,每年新增贷款总额中,有四分之三的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信贷资金流向占总产值比重一半以上的非国有企业。政府没有对金融的管制就不可能有这种资金流向。第三,我国的长期金融管制已形成了巨额租金,而这笔巨额租金又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对金融管制有强烈需求。据统计,1992年1月—1993年3月,国家银行体系通过“其他类存款”项目流出资金高达2369亿元,这些资金至少70%-80%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融资公司以高息(一般贷出利息在20%-30%之间),贷给一些经济主体,大部分用于国家信贷规模之外的各类开发区、房地产和炒股票。

金融管制的必然结果是非正式金融的形成。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就是社会对金融的市场需求与政府对金融行政干预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政府面对我国新旧体制摩擦中的失业和通货膨胀不得不加强金融调控,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缓慢以及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使政府不得不采用金融管制的方式解决失业和通货膨胀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又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者,如果不放弃对金融的管制,那么市场化改革就不可能进行到底;如果放弃金融管制,就可能因严重的失业或通货膨胀导致经济和震荡和社会的不稳定,进而葬送市场化的改革。

在我国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行政式的货币资金供给与社会对金融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明显,这主要表现为:

1.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企业经济活动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已经是一种市场行为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企业愿意贷款并符合信贷的条件,银行没有必要进行贷款额度的限制,银行可以提高利率。问题是我国银行现在只能进行数量控制(即贷款额度控制)而不能进行价格调控(即利率变动)。一刀切式的银行贷款额度控制可以暂时控制正式金融的信贷规模,但不能控制非正式金融信贷的规模。在国家抽紧银根时,一些银行通过拆借等方式将资金转移给非银行金融机构,然后将资金贷给企业。

2.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货币资金的需求愈来愈大,这包括行业的增加、经济主体的增加以及货币资金规模的扩大。这些行业主要有股票交易、期货交易、房地产交易等。与以往的经济活动不同,这些活动的特点表现为对货币资金需求的时间性与规模性。尤其是这些经济活动还具有风险性、投机性的特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高利润。由于产权制度以及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国银行部门与这些新的经济活动是隔绝的,即在我国银行的经济活动中还没有股票、期货之类的交易。在市场经济国家,银行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是相互渗透的,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银企之间的产权关系渗透主要是通过相互持股进行的。目前我国银行与股票交易隔绝的后果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众多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仅靠老百姓手中的那点钱是不够的。第二,银行与股市的隔绝使银行在货币流通的调控上总是一个被动者,即银行不能有效地协调货币流通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关系。第三,仅把银行作为企业资金的供给者是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主要的目标是盈利,它必须使货币资金的运用多元化,包括购买股票。第四,股票、期货、房地产交易中的高盈利与我国银行金融管制之间的巨大反差必然在这两者之间再生出一个非正式金融。过去我们确定银行利息仅考虑企业利润,现在就行不通了。目前我国银行的低利息使股票、期货交易成为最赚钱的行业了。因为股票价格与银行利率成反比。企业或地方为什么敢以20%-30%甚至更高的利率集资?这表明我国的金融管制与社会对货币资金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了。

3.对金融机构需求的多元化与我国金融垄断之间的矛盾是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产生的又一重要原因。目前在我国除了银行金融系统以外,其他行业都允许多种产权形式存在。政府禁止私营银行存在,国家银行成为我国货币资金的主要经营者,形成了金融垄断。从总余额计,1992年末,非金融部门外源融资总量的92%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贷款总量的71%是由四大专业银行发放的。1991年,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存款占全国总额的74%,并享受约95%的中央银行低息贷款。他们占据借方和贷方的双重垄断。这种金融垄断的弊端表现为:(1)金融垄断妨碍了金融竞争,从而不利于均衡利率的形成。(2)金融垄断缺乏竞争是我国金融业低效的根本原因之一。据有关人士估计,我国专业银行的资产是三分之一抓不住,三分之一为呆帐,只有三分之一能够正常运转。这除了体制方面的原因外,国家银行缺乏竞争与压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3)国家银行的金融垄断是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国家银行还经营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许多业务,这严重制约着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4)国家银行的金融垄断还制约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改革以来在国有专业银行之外,陆续组建了一些商业银行,包括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但这些银行的发展规模还很小。(5)国家银行的金融垄断还表现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限制,这必然导致非正式金融的形成。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但通过他们发放的贷款并不少。1992年非银行机构贷款增加1404亿元,相当于国家各项贷款的40%。这表明一些国家银行也在通过拆借等手段把计划性贷款(低利率)转变为市场性贷款(高利率)、把国家禁止的正式贷款转变为市场性非正式贷款。

三、对我国金融管制的效应与非正式金融的利弊分析

在我国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适度的金融管制是不可避免的。为此我们不得不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第一,延缓了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方向的改革,甚至延缓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第二,对正式金融的管制导致了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的形成。我国金融管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抑制失业或通货膨胀。但非正式金融的产生及其规模的扩大,使我们用金融管制达到控制通货膨胀的目的更加困难;第三,金融管制导制的巨额租金是我国金融腐败的物质基础;第四,在我国市场化的改革的过程中,金融管制的效率是递减的,这主要表现为:

1.现金发行计划与实际现金发行之间的差额。近些年国家为中央银行制定了现金投放计划,这实际是金融管制的一项措施。但是实际现金发行与现金发行计划之间往往存在比较大的差额。我国近几年现金计划执行情况见下表(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金融研究》1993年第4期

从上表可以看出,国家的现金投放计划方面的管制是无效的。导致现金投放计划无效的原因主要有:(1)我国现金投放计划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的,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脱离了实际。那么现金投放计划也脱离了实际,因此,实际现金投放数就必须改变。(2)在我国新旧体制转轨时期,由于物价变动、经济货币化、金融发展、金融深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对货币的需求是不确定的,也很难把握。(3)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是软预算约束,存在一种货币的“倒逼机制”,因而导致货币投放计划无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金投放是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立作出决策的行为。任何行政干预都将影响现金投放的效率。

2.贷款额度控制与实际贷款之间的差额。我国金融管制的最突出的表现是贷款额度控制。贷款额度控制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金融管理的基本方式,在我国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为什么不能取消这种金融管制方式呢?这是因为我国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银行体制,再贴现率、法定准备金制度等金融管理制度在我国的推行要么是无效,要么就是变形。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贷款额度控制的效率递减。原因是,以前我国传统体制的银行是由国家大一统的,全部信用集中于中央银行,没有商业银行,没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只要管住额度就管住了货币供应量。但是现在不行了,尽管能用行政手段控制正式金融渠道的贷款发放,但在高利率的诱导下,货币资金仍可从非正式金融渠道发放出去。

3.利率管制导致巨额租金。政府利率管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但实际效果表明,利率管制不仅没有减轻企业多少负担,而且造成了其他一些不利的后果。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利率管制导致利率水平既不反映资金的稀缺,又不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这是我国资金低效使用的根本原因之一。第二,利率管制形成存贷利率倒挂。第三,利率管制的低利率到企业手中并不低了,这是因为在具体的贷款过程中,存在一系列“加价”,这包括行贿、回扣等。第四,利率管制导致巨额租金。计划内利率与计划外利率中的巨大租金是近些年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产生、金融腐败以及寻租行为产生的“物质基础”。

我国体制性非正式金融是金融管制的必然产物。作为逃避金融管制的产物,这种非正式金融有其积极的一面,如非正式金融中的利率反映了资金的稀缺和供求关系,非正式金融中的信贷更接近于商业银行的信贷原则等,但是体制性非正式金融中的好处并没有被国家或银行获得,而是被一些个人获取了;非正式金融的扩大使国家的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愈来愈差。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是消除非正式金融现象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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