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近构造文法_高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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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构式语法(注:我们采纳匿名审稿人的意见,将CONSTRUCTION翻译成‘构式’,因为CONSTRUCTION还包括‘句式’之外的结构,同时又可以和STRUCTURE的翻译‘结构’区分开来。)(Construction Grammar)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基于认知语言学之上的理论体系(注:构式语法是2001年7月26-28日在美国加州圣芭芭拉召开的国际认知语言学大会的两个主要会议议题之一。)。第一届国际构式语法会议于2001年4月6日至8日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学院召开(注:第二届国际构式语法会议将于2002年9月6-8日在芬兰的Helsinki大学召开,可通过邮件查询:iccg2-2002@helsinki.fi.)。来自11个国家和地区的33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所涉及到的主题基本上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Adele E.Goldberg为代表的题元结构(argument structure)的研究, 二是以Charles Fillmore和Paul Kay为代表的词汇语义(lexical semantics)及标记性构式(marked constructions)的研究。这是构式语法到目前为止成果最突出的两个领域。本文将以这两方面的研究为线索简要介绍构式语法的研究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该理论的主要特点及研究前景。

2. 题元结构研究

题元结构的研究集中体现在Goldberg的文章及专著中。其标志性的成果是《构式:从构式语法的角度看题元结构》(1995)。这本书及其后来的相关文章主要探讨题元结构的意义;动词和结构之间的关系;并初步涉及题元结构的习得。

2.1 题元结构的意义

语言学界大多数人认为,动词能对句子意义做出最好预测,即动词能够投射它自身的题元结构,而题元结构则被认为是由述位(predicator)传达的活动或状态最低限度的参与者(Bencini & Goldberg,2000)。例如,多数语言学家认为give是三价动词,在下面的句子中这三价分别是施事(“Chris”),受事(“Pat”)和客体(“the ball”)。题元结构由动词本身决定,可简单表述为give(AGENT,PATIENT,THEME),由此可得出句子的基本意义。

(1)Chris gave Pat a ball.

Goldberg(1995,1998,2000,2001)认为,虽然在一个句子的所有单词中,动词似乎携带了有关句法和语义的最大信息量,但是动词所具有的对句子整体意义的预测能力并没有我们过去所想象的那样强劲。这是因为:

第一,在相当多的句子中,我们并不能自然地把句子的整体形式和意义归功于动词。例如,我们常常会把(2)中的sneeze 当成一个一价动词,但sneeze在这里似乎变成了三价动词,表示“泡沫由于Pat 打喷嚏而发生了移动”。同样地,在(3)中,一个两价动词kiss 带上了表“结果”的痕迹。

(2)Pat sneezed the foam off the cappuccino.(Ahrens,1995)

(3)He kissed mother unconscious.

第二,一个动词经常会出现在多种题元结构的框架中。例如kick,它的原型意义(prototypical meaning)是及物动词,但事实上可以出现在至少8种题元结构的框架中(Bencini & Goldberg,2000)。 句子(4a)到(4h)清楚地标出了各种不同的事件类型, 包括及物动作(4a),状态变化(4b),使役移动(4c),企图动作(4d),物体传递(4f)以及主语所指的移动(4h)。

(4)a.Pat kicked the wall.

b.Pat kicked bob black and white.

c.Pat kicked the ball into the stadium.

d.Pat kicked at the football.

e.Pat kicked her foot against the chair.

f.Pat kicked bob the football.

g.Horses kick.

h.Pat kicked his way out of the operating room.

上述两点理由都说明:句子的形式和意义明显地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规律性。Goldberg认为一个有力的解释就是采用“构式”这个概念,即形式和语义的匹配(a pairing of form and meaning )。 表一说明Goldberg 如何使用‘构式’这个概念来解释英语简单句的题元结构(Goldberg,1995,1998,2000)。该表说明, 题元结构型式而不仅仅是动词直接表明了句子的整体意义。

表一:英语简单句题元结构的构式解释——意义和形式的匹配

构式/例子 意义 形式

1.不及物(Intransitive)X移向Y 主.谓.边格

The fly buzzed into the room. (X moves to Y) (S.V.Obl)

2.及物(Transitive) X作用于Y

主.谓.宾

Pat cubed the meat.(X acts on Y) (S.V.Obj)

3.结果(Resultative)

X使得Y变成Z主.谓.宾.补

She kissed him unconscious.(X causes Y to become Z)

(S.V.O.Xcomp)

4.双宾(Double object) X使得Y接受Z主.谓.宾.宾

Pat faxed Bill the letter. (X causes Y to receive Z) (S.V.Obj.Obj)

5.使役移动(Caused motion) X使得Y在路径Z上移动主.谓.宾.边格

Pat sneezed the foam off the cappuccino.

(X causes Y to move Z[,path]) (S.V.Obj.Obl)

2.2. 动词和构式的关系

动词意义和构式意义在句子中有明确的分工:构式意义可能和主要动词意义重叠,也可能相互补充,或截然相反。Goldberg(1997)认为动词和构式之间主要有4种关系:增添(elaborations), 动态作用力(force-dynamic relation),前提条件(preconditions),同时进行的行为或动作(co-occurring activity)。

增添 增添就是动词明确界定整个构式的详尽意义,动词意义是构式意义的一种增添。例如,我们认定双宾语构式的意义大致为“传递”,即“X使得Y接受Z”,那么诸如“give”或“pass ”这些词的词汇意义就表达了这层构式意义。但在下面的例子中,动词“toss”就是对双宾语构式的增添,因为该句不仅表示了“传递”的意义,还多了一层表示“瞬间引起的强烈移动”。

(5)Pat tossed me a pillow.

动态作用力关系 Goldberg 认为动词所明确的意义和构式所明确的意义必须通过一种因在同一句子中而发生的动态作用力关系合而为一。这里的动态作用力关系包括方式,工具,结果或相互之间的否定等四种关系。在第一种即‘方式’的动态作用力关系中,动词本身并不能够明确界定自己所在构式的意义,而是传递了达到构式所指定行为的途径或方式方法(Talmy 1985)。在下面例(6)中,“sneeze”是导致泡沫发生移动的途径,“write ”也是得到好运和财富(一种比喻意义上的移动)的途径。在第二种即‘工具’的动态作用力关系中,工具格代表借助这种工具而进行的动作。在例(7)中,“hammer ”就表示利用锤子作为工具而达到的动作。在第三种即‘结果’的动态作用力关系中,表结果的词代表了导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动作。句(8)中的“cube ”本来表示肉被切后的形状,而这里表示导致这样形状的结果的动作,即切成方块。在第四种即‘否定’的动态作用力关系中,动词是对构式所指意义的否定。比如,使役移动构式大致表示“X使得Y在路径Z上移动”,而(9)却表示Pat使得Chris不能进房间,即不能发生移动, 这和构式意义是相互矛盾的。

(6)a.Elena sneezed the foam off the cappuccino.

b.Ken wrote his way to fame and fortune.

(7)David hammered the metal flat.

(8)The chef cubed the meat.

(9)Pat locked Chris out of the room.

前提条件 如果我们认定双宾语构式大致表示“传递”,即“X 使得Y接受Z”,我们就会发现这个构式中的动词经常隐含了“传递”的前提条件,比如“创造”或“准备”所传递的物体。在下面(10)中,制作蛋糕就是Dave把蛋糕传递给Marina的先决条件。把一个物体从施事手中传递到受事手中无疑是和某种框架语义(frame semantics )相连的,换句话说,A要传递某样东西给B,那么A 就必须预先准备好这件东西,并且把“传递”作为唯一的目的。因此,所传递物体的准备和制作就可以被看成是“传递”框架语义中最显著的行为。

(10)Dave baked Marina a cake.

同时进行的行为或动作 大量的文献指出在way -构式(比如:She typed her way to the assistant manager.)中,动词和表示使役移动的构式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而在(11)中,动词和构式所指定的意义仅仅是同时进行的关系,也就是说,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和构式所指定的场景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关系,只是暂时的行为重叠。

(11)He seemed to be whistling his way along.

2.3. 题元结构的习得

虽然构式语法的重点是语言知识而不是语言加工,但是重要的语言理论都必须能够解释语言加工方面的问题。下面简单介绍的三个最近的研究都说明一点:题元结构在语言习得和理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Goldberg等(2001)对儿童题元结构的习得作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形式和意义在题元结构层面上的联系一般都被认为是天生的,难以习得的,这是因为从语言习得的角度来说,语言的输入量远远低于语言表征所需要的量。但Goldberg等(2001)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考虑到输入的本质和范畴化的方法,题元结构及其意义的习得是可能的。他们通过研究儿童语言数据交换体系(CHILDES,MacWhinny:1995)中的相关语料库(Bates et al:1988)发现,儿童起初是在具体动词和题元空格(argument slot)的层面上进行概括的,这是因为动词在题元框架中一直被看成是能够最好、最准确预测句子总体意义的信号。同时,他们还发现儿童高频词(put,go,do,make,give)的意义都在一定程度上和相对应的题元结构意义一致,譬如put和表示X CAUSES Y TO MOVE Z[,path]的“引起移动”构式意义基本一致。Goldberg等因此认为特定动词在特定构式中出现的频率高就为题元结构的概括提供了基础,而概括的机制就是范畴化。他们进一步论证,儿童的概括最终能从具体的动词上升到更加抽象的题元结构,这是因为题元结构的框架在预测句子整体意义的过程当中和动词具有大致相同的提示效力(cue validity),并且还具有更强的范畴效力(categorical validity)。总之,这篇文章的最大发现在于:结构中单一动词的绝对优势促进了动词自身意义和所在结构的联结,学习者们的注意力也因此开始集中到结构意义上。这样,语法结构就逐渐超过词汇条目,发展成为儿童进行抽象概括的依据。

Bencini & Goldberg(2001)认为题元结构在句子的理解中起了关键的作用,而这种作用与动词本身的意义相对无关。笔者(2002)希望能在二语习得的过程中验证这样一个假设,也就是说,二语水平的差异可能会影响句子理解所依赖的信息,即低水平者倾向于依赖动词的信息,而高水平者则倾向于依赖结构的信息。我们的实验对象是三个层次上的学生:初中二年级、非英语专业大学本科一年级、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实验材料基本参照Bencini & Goldberg(2000),由四个动词和四个结构交叉组成十六个简单的句子,受试依据自己对句子整体意义的理解将句子进行归类。实验结果表明,初中二年级的受试倾向于依据动词来归类句子的意义,本科和研究生水平的受试主要依据构式来进行归类。在随后的个人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受试几乎没有注意到重复动词的存在,动词的偏离度(verb spread )大大超过结构的偏离度,这说明结构确实在句子意义的理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际同行权威杂志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2001年7月出版了一特辑,刊登了6篇专门研究二语中动词词义和题元结构的习得,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反映了动词语义的习得和具体构式意义的关系。比如,Bley-Vroman & Joo(2001)研究的问题是:1)英语方位交替句(locative alternation,如:‘John loaded hay onto the wagon’和‘John loaded the wagon with hay ’)的构式意义以及能够出现在这种交替句中的动词的特征;2 )学英语的韩国人是否能够习得这两类知识。这本特辑中的内容很丰富,由于篇幅关系,这里不再转述。总之,该特辑似乎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从‘构式’的角度来研究二语相关知识的习得是目前二语习得研究的方向之一。

3. 词汇语义及标记性构式研究

Fillmore和Kay 把其它语言学理论认为是边缘的语言现象当成是自己的研究重点,其中最突出的两个方面便是词汇语义和标记性构式的研究(如:Kay & Fillmore 1999)。 他们强调语言的词汇和非词汇部分并没有严格的区分,认为形成句子的机制就是相互交错的语法构式总体,其中一些是普遍的,抽象的,而大部分是由具体的构式组成的:有些只有一个成分,比如普通的词汇条目;还有很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组成,譬如习惯用语,搭配或附带特定语义的语法构式。词汇语义和标记性构式的研究就是对具体构式的研究。

Fillmore和Kay 在多年的词汇语义和标记性构式的研究中突出了“构式(CONSTRUCTIONS)”是句法形式、 语义解释和语用功能三位一体的观点。句法和语义的密切联系相对容易理解,但当涉及到语用的时候, 相当多的理论(如乔氏语法)认为语用含义和语法本身没有关系。 Fillmore和Kay则持有不同的观点。 他们强调语言中存在着不计其数的能够直接界定或说明一些非常细致的上下文特征的语法构式,也就是说,语法构式本身就决定了一定的语用含义,这些语法特征因此就应该作为固定的形式运用到语言理解过程中。

Fillmore和Kay 词汇语义研究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使用标量模型(Scalar Model)来解释词汇的语义及语用功能。我们将在标量模型的基础上探讨词汇语义研究,然后简单介绍以Kay和Fillmore(1999 )为代表的标记性构式研究。

3.1 标量模型(Scalar Model)

标量模型是Fillmore和Kay 研究词汇语义过程中借用的一个数学概念(1988;Kay 1990,2001),它使词汇语义的解释更加严密,更具逻辑性。在语言的研究中,标量模型由一组构成说话人和听话人共同背景知识的相互关联的命题组成。在形式层面上,我们可以这样作一个说明:假设真值的集合为T={0,1},事件状态的集合为S,从S到T由命题组成的函数集合为F。为了形成这样的F集合,我们假设有限集合D={D[,1],...D[,n]}(n≥1),其中D[,i]是一个有序集合,可代表语义维度。一个两维集合的例子可以是D={D[,1],D[,2]},其中D[,1]代表按弹跳能力排序的鹿的集合,D[,2]代表按高度排序的障碍的集合。已知信息都是相对的,即我们并不知道某一只特定的鹿是否能跳过某一具体的障碍,但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个障碍,如果一只弹跳能力并不强的鹿能跳过去,那么弹跳能力强的鹿肯定也能跳过。

Kay(1990)把D集合中n 个维度(如:‘鹿’维度和‘障碍‘维度)各值的迪卡尔乘积称作题元空间(argument space)并标为D[,X]。D[,X]中的每一个元素di又都是一个n维而且有序的集合,在‘鹿’和‘障碍’的例子中,di的第一个元素就是某一个具体的鹿,第二个元素就是某一个具体的障碍。Kay把O点称为D[,X]的起始点, 表示弹跳能力最强的鹿和难度最小的障碍所形成的语义点。P为命题函数,其域(domain)是题元空间D[,X],其范围(range)是函数F,在我们所举的例子中,P(di)的具体形式是:‘某某鹿能跳过某某障碍’。假设di,dj是P中的两个值,di比dj更靠近起始点,那么,P还受这样一个条件的约束:对于D[,X]中两个不同的值di和dj,P(di)蕴涵了P(dj)当且仅当dj比di更靠近起始点O。 这样标量模型就可定义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一个有序的四元集合〈S,T,D[,X],F〉。

图1举例说明关于‘鹿’和‘障碍’的标量模型的蕴涵关系:

图1:标量模型隐含关系举例

假如弹跳能力为16的鹿能跳过难度为10的障碍,即命题真值为1, 那么在左下方的阴影里,每一个点所包含的命题真值都为1,也就是说,弹跳能力大于16的所有鹿肯定能跳过难度小于10的所有障碍。同样,如果弹跳能力为30的鹿不能跳过难度为17的障碍,即命题真值为0, 那么在右上方的阴影里,每一个点所包含的命题真值都为0,也就是说,弹跳能力小于30的所有鹿肯定不能跳过难度大于17的所有障碍。

3.2. 词汇语义研究

Fillmore和Kay等在1988 的文章中正式提出了词汇语义研究在构式语法中的中心地位,这个理念在随后的多篇文章中(Kay:1990,1992,2001)中都得到了体现和强调。在1988年的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研究英语词组let alone, 提出了好几个至今在语言学领域仍然相当重要的问题,譬如情境命题(context proposition)和文本命题(text proposition)之间的对比问题,标量模型内在的蕴含关系问题。 “let alone”这一短语用在句中连接两个将要作比较的命题, 一个是文本命题(TP),一个是对情境命题(CP)的回应。例如(12)句展开就表达了两个命题a)和b),但整个句子的命题意义是否可以表示成a)+b)即c)呢?

(12)Fred won't order shrimp,let alone Louise,squid.

a)TP:"Fred won't order shrimp."

b)CP所作的回应:"Louise won't order squid."

??c)WON'T ORDER (Fred,shrimp) and WON'T ORDER (Louise,squid)

此处的两个问号暗示从(12)到(c)的转化已丢失了两处信息。 首先,在(12)中,Fred不愿意点小虾这个事实就包含了Louise不愿意点鱿鱼,‘and ’的前面部分包涵了后面的部分并且具有比后面部分更强的信息量。(c)可以修改为:

(12)d)WON'T ORDER (Fred,shrimp) a fortiori WON'T ORDER(Louise,squid)

其次,在语用解读该句过程中,Kay发现Let alone句在没有文本命题的前提下是无法单独进行交际的。在下面例子中(Kay,2001), (13)句很正常,但(14)中b的回答是不可以接受的, 因为无论从合作原则中量的角度,还是从关联的角度,b都没有提供任何信息。

(13)a.Did Louise order squid?

b.Are you kidding? Fred didn't (even) order shrimp,let alone Louise,squid.

(14)a.Did Louise order squid?

*b.Are you kidding? Let alone Louise,squid.

Kay(2001)重申let alone构式的运用要求有合适的标量模型。在(12)中,D的语义维度有两个:人名的维度和海鲜的维度。 两个维度各值的迪卡尔乘积为D[,X], 它是一个有次序的第一个值为人名第二个值为海鲜的集合。在对海鲜喜好度的量级上,Louise小于Fred,在海鲜的量级上,鱿鱼的接受程度要比小虾小。我们把D[,X]的O点设为最喜欢吃海鲜的人和接受程度最大的海鲜。既然Fred 不可以接受小虾, 那么Louise肯定不会接受鱿鱼。在标量模型中,(12)句中的命题a )已经包含了命题b),这种关系不是‘a)+b)’即命题c)所能够表示的,所以(12)中的结构意义大于结构组成部分的意义之和。

3.3. 标记性构式研究

同词汇语义研究一样,标记性构式(marked constructions)在该领域中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从相关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标记性构式在构式语法中是和能产性构式(如主谓构式)相对的,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构式;第二,标记性构式的意义并不是它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其语用功能也不是通过会话推理而得到的;第三,标记性构式的单位比词汇大,甚至可以覆盖整个句子。例(15)是典型的标记性构式,传达了说话者对非正常性现象的判断:按照常识,8月份不会下雪, 既然下雪了,气候一定出了问题:

(15)What's it doing snowing in August?

Kay和Fillmore(1999)从词汇句法, 语义解释及语用功能三方面对类似于例(15)的WXDY构式(What's X doing Y? )进行了详细阐述,指出非正常性现象判断的语用功能跟情境没有关系,而是和特定的语法形式(WXDY)紧密相连。形式和内容在这里共同组成英语语法中一个传统的语法单位,即语法构式或标记性构式。对标记性构式的研究表明:要想领会一个词组的习语特性,我们必须了解语言的特殊性;要了解语言的特殊性,我们就要识别语言的一般特征。在语法中,特殊性的研究就是一般规律的研究,两者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区别。

4. 构式语法的特点

Goldberg(1997)指出:构式语法是一个有关说话者语言知识本质的语言学理论。它是非模块的,非转化的语法方式,目的在于全面研究语言的客观存在,同时兼顾语言内部或语言之间的共性。

4.1 非模块性(Non-modularity)

构式语法是非模块性的,强调形式和意义都是语法中每个具体构式或规则的组成部分,不是语言中的不同模块。这和许多当代的其它语法如蒙塔古语法是类似的,但和管约(government and binding)理论是不同的。在所有非模块语法理论中,构式语法尤其强调任何一种可能被其他语言学家称作为‘语用’的信息都有可能约定俗成地和某一具体的语言形式联系在一起,语用信息和语言形式因此共同构成语法规则或构式(Kay,1995)。如:

(16)Sit down!

(17)Him be a doctor?!

(16)句的形式表示祈使作用,(17)句的形式表示说话者的不信任。Kay认为上述表达所产生的语用效果是语言形式本身所具有的, 并不是通过会话过程的推理而产生的,因此而成为这些语法构式的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也就是说,构式是语法、语义和语用的一体,因此是非模块性的。

4.2. 非转化性,单层面性(Non-derivational, Monostratal)

构式语法是单层的,不存在各种形式的转化。Kay 认为一个具体的句子被语法所认可当且仅当这个语言中存在这样的一套构式或规则,它们能够产生那个句子表面形式和语义的确切表征。一般来说,一个具体句子往往同时是多个构式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如句(18)就是由主-谓构式、双宾构式、限定构式(不定冠词)、过去时词法构式以及与该句中五个词相对应的五个简单的词法构式产生的。

(18)John faxed Mary a letter.

由于构式是语义和形式的匹配,因此构式语法不存在形式和意义(如:表层和深层)的转换。主动句和被动句在语言中平等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理由,表达了一定的不同意义。

4.3. 全面性(Full Coverage)

构式语法认为,从原则上来讲,语法理论必须解释所有的语言事实,不能首先假设某些语言现象是核心的而另外一些则是边缘性的,甚至是可以被排除在理论语言学关注之外的。这是因为:1 )语言学家目前对普遍语法的了解并不充分,不能合理地决定可以将哪些语言数据排除在外;2 )对标记性强的构式的研究能够让我们更加明白一个语法体系该如何构成。

Kay(1995)认为, 现实的语言数据并不能使我们在习语和能产性规则之间划一条明确的分界线,语法因此应该是一个构式的连续体,该连续体的一端是能产性强的构式(如主谓构式),另一端是相对固定的构式(如前面所讲的What's x doing y?标记性构式),中间没有天然的可以分割所谓中心和边缘语言现象的分界线。从相对微观的角度来看,一个句子常常既包含能产性强的构式,也包含相对固定的构式,对标记性构式的关注就有可能给这样的句子一个统一完整的解释。

4.4. 共性—遗传等级模式(Generalizations-Inheritance Hierarchy)

构式语法并非是一个杂乱无章的构式集合,而是一个高度统一的体系。构式与构式之间一般来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构式之间的共同点构成这些构式的共性,这些共性本身也是一个构式,该构式的特性通过遗传关系传给更加具体的构式。比如:一个抽象的左偏离构式(Left Isolate Construction:“LI”)可以通过遗传将其特性传给多种具体的不同构式(Kay 1995;Goldberg 1997):

(19)a:the women who she met yesterday(限制性定语从句)

b:Abby,who she met yesterday(非限制性定语从句)

c:Bagels,I like(主题句)

d:What do you think she did?(特殊疑问句)

以上任何一种句型,不管是限制性定语从句,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主题句,还是特殊疑问句,都要求有自己的特殊构式,原因是它们的形式和语用功能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又都继承了抽象的LI构式的特征:左偏离构式由两个姐妹结组成,左结需满足右结述位的价要求;右结是一个有或没有主目的动词词组。

5. 几点思考

Goldberg(1995)将‘构式’定义为‘形式和意义的匹配’, Kay(1990)指出“构式不仅包含句法和语义信息,同时也包括词汇和语用信息”。我们认为Goldberg的定义值得明确,而Fillmore和Kay 的观点值得讨论。首先我们有必要搞清楚什么是语用意义。根据Leech (1983)的解释,语义学揭示的意义是二元关系的句子意义,解决“What does X mean?”的问题,而语用学揭示的意义是三元关系的说话人意义,解决“What did you mean by X?”的问题。“因此,语义学研究的意义是句子的认知意义,是不受语境影响的意义;而语用学也研究意义,但那是言语使用上的意义”(何自然1988:7)。 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似乎可以认为,Fillmore和Kay 所研究的语法构式本身所包含的不依赖语境的语用意义实际上是句子的认知意义,不是严格的语用意义。尽管句子这样的认知意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句子在实际语境中的语用意义,但我们认为这不足以说明语法构式本身包括语用信息。Fillmore和Kay强调‘Let Alone’的‘语用前提’、‘WXDY’结构体现的‘语用功能’、‘Him be a doctor?!’中的‘语用效果’,这些不依赖任何语境的‘语用信息’也许可以算是一种‘常规语用信息’(与依赖上下文的非常规语用信息相对立),但是当这种常规语用信息和结构本身的认知信息同时并用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问它们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的问题。我们很难从Fillmore和Kay 的研究中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因此对“构式是语法、语义和语用的一体”这一说法感到怀疑。

其次,Goldberg将构式定义为“形式和意义的匹配”,我们认为这里的‘意义’应该是一种认知意义,而不是语用意义。同时,这种认知意义也不同于乔氏语法体系中‘句法’、‘语音’和‘语义’三个语法组成部分中的‘语义’概念,因为乔氏语法中的‘语义’只处理自然语言中与逻辑相应的语义问题,包括三个部分:1 )句中每个词项的意义;2)句子各成分之间的题元关系;3)句子各成分之间的照应关系。由此可见,如果把‘构式’定义中的‘意义’概念看成是一个集合,那么这个集合应该大于等于乔氏语法中的‘逻辑语义’集合。根据Fillmore和Kay在词汇语义和标记性构式研究中所举的例子, 我们认为‘构式’定义中的‘意义’应该包括‘逻辑语义’和结构的约定俗成意义。

构式语法尤其强调语言研究的全面性,强调形式和语义的匹配。我们认为,从这样一个角度研究语言,其优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这是对乔氏语法一个很好的反思和补充,为更加全面地解释语言现象提供了一个比较现实的可能。乔氏语法重点关注语言现象的核心部分,寻找所有语言的共性,几十年的研究令人瞩目,在语言研究的舞台上起着主导的作用。但是,构式语法对乔氏语法的研究对象提出质疑,认为我们没有能力在对普遍语法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就将语言现象划分为核心部分和边缘部分,认为所有的语言现象都值得关注。构式语法选择的切入点就是形式和意义的匹配即构式,对所有构式的研究也许最终能够使我们对语言的共性和特性有一个新的了解。第二,虽然构式语法和乔氏语法都是关于语言知识的理论,但构式语法和语言的习得与使用有更密切的关系。由于构式语法研究一个个具体的构式在形式和意义上的匹配,而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也是语言习得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语言使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语言习得与使用的研究都可以从构式语法的研究中受益。另外,由于构式语法是单层面性的,不涉及难以验证的各种结构转换,所以在心理现实性的问题上所面临的挑战要小。

因为构式语法是一种建立在认知语言学基础之上的理论体系,所以构式语法也具有认知语言学的一些弱点(石毓智2001)。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构式语法过分强调每一种语法结构的独立性,否定结构之间可能的‘转换’关系;2 )构式语法过分强调语法系统的开放性,忽略了它的相对独立性。构式语法持非模块性的观点,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关键问题是:支持这一观点的来自于构式语法内部的证据似乎就是支持‘构式是语法、语义和语用的一体”的那些例子。因为我们怀疑这种‘三位一体’的合理性,所以我们怀疑构式语法是否能够为非模块的语言观提供更多的来自于构式语法本身的证据。

总之,作为一个新兴的理论,构式语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它不可能是完善的。对词汇语义和标记性构式的研究,由于它的具体性和复杂性,这也必将是一个漫长的无比浩大的工程。Kay(1990)曾经说过:我更加愿意称它为构式语法方式(constructional approach),而不是构式语法理论,因为目前它还不是一个非常正式的语法体系。虽然这是Kay在十二年前说的话, 虽然构式语法在这十二年又有许多新发展,但我们认为这些话至今仍然适用。但他同时又指出(电邮来往,2002),任何一种语法规则都是通过对特定的语言现象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而得来的。只要大家群策群力,我们有理由相信构式语法将不断趋于完善。

6. 研究前景

我们认为,构式语法的研究前景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理论层次和应用层次。理论层次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从构式语法现有相对孤立的研究中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语法体系?应用层次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从构式的角度研究语言的习得、语言的理解和产生?构式语法的现有研究在这两方面都表现出了令人鼓舞的生命力,但要回答以上的两个问题我们仍然需要做出长期的努力。

另外,我国汉语界运用构式语法的方法来研究汉语已有一些成果,如张伯江(2000),沈家煊(1999、2000、2001)。张伯江先生(2000)将汉语的‘把’字句的整体构式意义分析为“A把BVC”:由A作为起因的、针对选定对象B的、以V的方式进行的、使B实现了完全变化C的一种行为。这种构式意义不能完全从组成成分及已有构式的语义自然推倒出来。作者认为,构式本身是一个完整的图式,其间各个组成成分的次序、远近、多寡都是造成构式整体意义的重要因素。沈家煊先生(2000)则从跨语言的角度研究‘偷’和‘抢’的构式意义(2000),证明形式和意义的关系往往既不是完全任意的,也不是完全可以预测的,而是一种“有理据的约定俗成”。这些研究说明,构式语法为汉语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沿着这条思路挖掘下去一定会带来新的发现,为汉语的具体构式带来更加完善的解释。但是,更加深入的研究应该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1 )如何就汉语语料在理论的高度上对构式语法体系做出贡献?2)如何从汉语语言习得的角度探讨构式语法的相关问题?

对于构式语法的研究前景,王士元先生(电子邮件来往,2001)作了如下评论:“我认为构式语法是理解语言一种非常有希望,有前途的方式方法。它并不奢望把所有语言都纳入到同一个体系。应该说,它更加符合语言的进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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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近构造文法_高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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