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参与:新政治制度理论的分析框架_政治论文

公民网络参与:新政治系统理论的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框架论文,理论论文,政治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0)02-0044-10

网络参与是公民参与的特殊形态,即公民借助互联网而进行的有关公共事务的表达与讨论、网络结社以及经由网络动员而引发的集体行动。研究公民网络参与不仅要考察它是怎样生成的,还要探讨参与行为对政治系统的影响,但现有网络参与研究大多停留在经验层面的叙述,缺少理论上的建构。有两类相关解释范式较为流行:一是公民社会理论[1]和“公共领域”概念[2],二是议程设置理论[3],但均缺少令人满意的解释力。“公共领域”能够解释互联网的传播特性和网上讨论特征,但无法回答为何有些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而有些问题却被忽视;议程设置理论能回答这一问题,但不能解释为什么网络舆论会引发政府行为、政策甚至制度的变化。本文试图建构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用以阐释公民网络参与的生成逻辑和政治效应。

一、政治系统论

一般而言,公民参与是指向政府决策的。当公民在网上进行表达和讨论时,所汇集起来的舆论(多数时候体现为要求)往往能传递到决策当局,影响政府的行为、政策制定甚至制度选择。这种网络舆论压力与政府决策间的因果联系,形成典型的政治系统论表述。

政治系统论的基本前提是政治系统—环境二分。按照系统论观点,任何一种为它所处的环境因素所影响或试图影响其环境的政治系统,都可以用输入、输出和反馈这三个变量来考察。输入用来描述环境中那些试图改变、修改或影响政治系统的事件,它必须穿越系统的边界,从社会环境进入政治系统。输入包括要求和支持两种类型。要求可定义为“意向的表达,其内容为特定事物的权威性分配是否应该由那些担当此责的人们做出”[4]。要求不仅来自社会非政治系统,也来自系统内部的政治团体和精英(内输入)。支持是指对特定政治对象的认同,包括隐性/显性支持和积极/消极支持,共同指向政治系统。尽管支持对政治系统的生存很重要,但它会逐渐蚀耗,从而给系统带来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系统必须做出反应:要么通过输出制造特定支持,要么通过灌输合法感和培养共同信仰激发散布性支持。

要求和支持经过政治系统的转换变成输出。输出表现为政府的决策和行动,它会在环境中产生变化,这些变化叫结果,反过来也会影响政治系统。这一过程也称为反馈,它沟通着输出与下一轮的输入,从而使系统与环境处于持续不断的互动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输出是一种特殊的刺激”[4],当它为成员提供利益时,就可以指望成员提供支持;当输出可能给成员强加某种显著不利,它则会增大消极性支持。由此,有效修正输入制造者的输出已经成为必要,从而实现伊斯顿所言的“缓减现存的不满”或“预期未来的不满”、削弱“消极性支持”。

可见,政治系统是一种要求和支持输入系统,经过转换过程成为系统的输出(图1),从而为社会做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在这一模型中,从输入到转换再到输出并非一个单向的简易流动过程,输出只是一个流程的环节但远不是整个流程的终点,因为一次结果的“输出”反馈给政治系统又变成了新的“输入”。

图1 政治系统论的简化模型

尽管政治系统论能够解释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但只能提供一种分析思路,而不能提供具体知识。如政治系统论告诉我们输出与输入之间的一定适应是系统自我维持的关键,但它没有说明如何评估输出是否与输入相适应;系统论告诉我们要求是驱使政治系统活动的必要条件,但它除了简要论述欲望转化为要求的守门机制外,并没有阐明要求是如何在环境中生成的。这些决定了政治系统论仅适用于分析宏观的政治框架,无法分析具体的政治问题;仅适用于分析抽象政治运动的一般形式,而无法分析丰富多彩的政治活动内容[5]。在网络参与研究中,经典的政治系统论除了能解释网络舆论压力为什么能够引起政府决策的变化外,不能回答网络舆论是如何生成的,也不能评估网络舆论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决策。因此,必须对宏观理论进行改造,以适用于公民网络参与这一具体政治现象的分析。

理论改造可从两方面进行:一是从理论内部结构入手,通过补充微观的操作性假设,增强经验上的可证实性;二是在理论周围嵌入若干其他理论,增强理论的延展性。当运用政治系统论分析公民网络参与时,可以将这两种途径结合起来,在经典系统论基础上衍生出一种修正的理论框架,来说明网络参与的生成逻辑和政治效应。网络参与的生成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该议题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社会普遍关注;(2)公众能参加讨论,自由发表意见,最终汇成网络舆论。而议程设置理论和公共领域概念能分别对上面两个要素做出合理解释。

二、议程设置理论

议程设置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阶段内对某个事件和社会问题的突出报道会引起公众的普遍关心和重视,进而成为社会舆论讨论的中心议题[6]。在公民网络参与研究中,议程设置理论能够解释为何一些议题能引起公众注意,并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

(一)议程设置理论的演变

媒体能影响人们对“什么是当前重大问题”的认知,最早见诸于李普曼的论述。李普曼的观点是,新闻媒体影响“我们头脑中的图像”。由于外在世界过于庞大和复杂,一般人很难直接把握它。人们总是把自己认为是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世界本身,而实际上认知的真实世界只是一种“虚拟环境”。李普曼将这种“虚拟环境”看作是个人在其头脑中创造的“图像”,而它的真正来源在于连接两者(即外部世界和脑中图像)的媒体[7]。不少学者承接了李普曼关于媒体与个体认知的早期思考,侧重研究大众媒体四项功能之一的“告知”功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科恩。科恩在研究媒体与外交政策关系基础上,指出媒体在告诉读者“怎么想”这一点上大都不怎么成功,但在告诉读者“想什么”方面却异常有效[8]。1972年,麦考姆斯(McCombs)和肖(Shaw)正式提出议程设置理论。麦考姆斯和肖的假设是,媒体和公众之间存在一种因果联系,即新闻媒介的优先议题将成为公众的优先议题。不过,麦考姆斯和肖有关议程设置的研究主题较简单,随着时间的推移,议程设置研究逐渐扩展到其他方面,这包括:

(1)媒体议程对公众议程的影响——如何想。科恩认为媒体在影响公众“怎么想”方面不怎么成功,但构造理论(Framing)和铺垫理论颠覆了这种判断。构造理论认为,每种对象都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决定着一些议程。选择注意的对象与选择注意的属性都是有力的议程设置作用。媒体议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新闻从业人员对每一对象的思考角度。这些视角及其设置,吸引人们注意一部分属性,而抛弃另外一些。此外,新闻媒体还具有铺垫作用。铺垫是一种心理过程,指平时的积累在特定时刻的使用,如在接受新的信息时,提供累积素材,调动既存信息,以支持当前的意见或观点。因此,媒体对特定议题的强调不仅可以提高其显著度,而且可以调动人们记忆中以前得到的与此有关信息;然后,这些信息就被个人、团体或机构用于形成与议题有关的意见。受众从传播的特殊信息中经过相当概括,得出了普遍性结论[9]。

(2)媒体议程是如何被设置的。经典的议程设置研究是将媒体议程当作自变量,并未考虑到媒体议程是如何被设定的。到了20世纪80年代,“谁设置了媒体议程”成为新的研究取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一些研究者集中研究了新闻记者和编辑充当“把关人”(即控制新闻流动的决策者)的作用,他们发现,大通讯社、精英性媒体、新闻记者报道时追求协调一致的做法,以及作为新闻源的总统部门和政府,都能影响媒体议程的取舍。还有研究者指出,压力团体和新闻事件本身的实际流程也可以改变媒体议程。

(3)媒体议程如何与政策议程互动。Lang和他的同事指出,有必要拓展传统议程设置理论,并把议程设置改成议程建构。他们认为议程建构是更为复杂的过程,可区分成数个相关联的步骤,重视媒体和政治环境之间的互动。Lang 特别强调,媒体对事件的构造角度,所使用的语言以及对次级象征的运用能够影响公众的认识取向[10]。1988年,Rogers和Dearing对议程建构给出了新的定义: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及其他因素,如何影响政策议程的过程。这样,议程设置研究从原先狭隘的媒体议程设定公众议程,扩展成为全方位的议程设置过程,即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三者的互动过程[11]。

(二)议程设置的中西不同语境

综合上述观点,可对议程设置下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新闻媒体通过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够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认知,由此可以设定社会的议事日程,并从而形成一种舆论压力,迫使政府把这些问题纳入到自己的议事日程。总体看来,议程设置过程由三个关键要素构成: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

媒体议程是指新闻媒体对某个问题的报道程度,如果媒体铺天盖地地集中报道某个事件或问题,我们就可以说该事件/问题进入了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则用来描述受众对媒体报道的反应,即通常所谓的民意和公众舆论。一般而言,媒体能帮助人们形成“什么是目前社会重大问题”的认知,尽管媒体所强调的议题可能并非真实世界的主导问题。媒体还能通过构造、铺垫以及利用象征等手段,引导受众从特定角度理解新闻事件。政策议程属于政府层面的运作,指政府对各种议题依据其重要性进行排序。任何政府都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它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财政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时间资源以及注意力资源——又是有限的。因此在具体决策之前,政府不得不做出抉择,对处理哪些问题有所取舍,将有些议题提上议事日程,而将另外一些问题排斥在外。

在西方国家,由于新闻媒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且以选举政治为核心的代议制具有能让政府对民意保持高度的敏感,因此政策议程一般随媒体所塑造的公众舆论而调整。虽然政策问题不是媒体制造出来的,但媒体的报道会使政府重新考虑问题的优先次序。然而,中国的议程设置则是另外一幅图景。众所周知,我国媒体一直被视为宣传机器,主要用来宣传政策和引导舆论,很少能设定政策议程。政府一出台某项政策,媒体就会随着进行广泛报道,目的是让民众吃透政策精神,掌握落实办法,进而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和支持。也就是说,中国的媒体议程在很大程度上由政策议程决定,是政府用来引导社会舆论的工具。不过,传统的“政策议程——媒体议程——公众议程”议程设置模式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大众传媒的转型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这种政府主导模式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公众和媒体开始改变过去的被动地位,自主建立议程,并反向影响政策议程。

图2 西方国家的议程设置模式

图3 中国的议程设置模式

三、公共领域概念

网络上大规模的讨论何以可能?为什么互联网以前缺少这种公共舆论的形成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互联网充当了一种新的公共领域。由于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种种不尽如人意的沟通限制,但作为公民参与和信息传播的新手段、新模式,互联网及新媒体的问世,无疑对公民话语权的拓展、公共议程的设置、政治表达和民主政治进程带来深远的影响[12]。

(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

哈贝马斯是“公共领域”理论的集大成者,他把公共领域理解为社会生活中的一部分,即以私人身份聚在一起的公众的交往网络。公共领域的早先机制是咖啡厅、沙龙和宴会等面对面的形式,而后又演变成为借助报刊中介的“缺场”形式。哈贝马斯认为,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是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公众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众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13]。

由此可以归纳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1)必须公开及自由,所有公众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讨论;(2)讨论不受任何外在力量限制,公众能畅所欲言;(3)需要一定交流场所和媒介,且沟通和辩论必须建构在理性——批判之基础上。

公众舆论在哈贝马斯的概念体系中居于关键位置。根据他的界定,公众舆论是在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之后在公众讨论中形成的,代表公众的意识或意愿。公众舆论构成公共领域的终极权威,公共权威是否合法,要看其是否在公共领域中得到了经自由辩论而产生的公众舆论的支持。公共领域是公众舆论表达和形成的场所,个体聚集于此,对他们自身和国家的实践通过理性的讨论进行批判性思考。当报刊取代咖啡厅、沙龙等传统面对面的交流空间而成为公众讨论的主要空间时,媒体的功能就非常关键。18世纪,新闻业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公共权力机关干涉,其角色是将个人意见转化为公众舆论。各种政治报纸和杂志充斥公共领域,为公民理性辩论公共事务提供媒介。然而,从19世纪后期开始,新闻的功能发生转向。先是商业化的大众报刊逐渐取代了具有批判意识的政治报刊,其讨论的议题也局限在那些传媒公司所允许的范围内。出于市场压力,这些大众报刊甚至不惜以牺牲政治内容和公共事务为代价,来迎合水平较低的消费群体的需要。到了20世纪,电影、广播和电视等视听媒体开始出现,由于耗资更为巨大,这些媒体在许多国家一开始就受到政府的管控。同时,新闻的威力也变得更加惊人,许多政府部门、政党和各种组织积极参与新闻活动,有计划地制造新闻或者利用有关事件吸引大众注意力。原先公共辩论和个体参与的开放空间变成了信息消费和政治宣传的领域,过去积极参与公共讨论的公众,如今沦为高度管制下信息传媒的消费者和旁观者。公众舆论不复是理性话语的讨论过程,而成为媒体操纵的结果,理性——批判的讨论也简化为声音图像了,公共领域最终走向瓦解。

(二)媒体并非公共领域的敌人

在哈贝马斯看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属于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只存在于17、18世纪的欧美,不能复制,消失之后也不能再生。然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否就是公共领域的唯一类型?许多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存在许多相互竞争且有时迭合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后来也承认,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民主功能在现实中从未完全实现过。实际上,由于不同历史、文化和社会条件的存在,使得不同类型的公共领域得以生成。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就导致了一种新的跨区域公共领域的产生。不过,在讨论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特征之前,有必要先清理哈贝马斯在媒体与公共领域关系上的认识误区。

当媒体取代咖啡厅、沙龙等传统面对面的交流空间而成为公共领域的主要媒介时,哈贝马斯似乎对它们持一种矛盾态度。一方面,他偏爱18世纪的报刊等印刷媒体,认为它不仅是早期阅读公众和后来批判性政治公众形成的机制①,而且亦构成公众辩论和个体参与的空间。另一方面,在大众报刊特别是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兴起后,公共领域变成了声望的陈列区,而不是公众进行批判性讨论的地方了。哈贝马斯对广播电视等新媒体的批评尤为激烈,认为它阻碍了有距离的思考和扩大化的讨论,公共领域逐渐腐蚀在大众媒体的操纵支配下。

媒体真是公共领域的威胁吗?不少研究者提出了反驳。首先,哈贝马斯美化了18世纪的报刊,贬低了19世纪30年代以来的媒体,其结果是夸大了公共领域后来的退化。他没有看到18世纪那些既无理性也无批判性的庸俗出版物,以及大肆刊登犯罪和丑闻故事的小报[14]。Schudson也指出,早期报刊躲避政治讨论和争议,而1840年-1900年间,尽管不少报纸附属于政党,但报纸上政治讨论的内容和新闻的比重大大增加,政治参与程度达到了最高水平。当代媒体上的某些专栏和节目发表的不同意见在某种形式上更接近于理性——批判的政治交流[15]。其次,哈贝马斯在信息与娱乐之间划上了一条过于鲜明的界线,忽略了二者的联系[16]。Verstraen主张,不能把公共领域中的“理性”狭窄地理解为关于各种严肃的社会性主题的理性的和理由充足的讨论,这样会导致只关注媒体的信息传递功能。事实上,媒体提供娱乐的功能在促成公共领域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公众在大众媒体中的地位也不一定像哈贝马斯所描述的那么消极。许多受众研究表明,公众并不是等待媒体宣传来填充内容的空空如也的容器,相反,大多数公众具有自身的价值观、主张和对事物的理解,而这能对媒体的影响产生过滤作用。

哈贝马斯晚年也意识到了当初在媒体认识上的偏颇。他不仅承认自己低估了大众的抵制能力和批判能力,也承认电子媒体对直接互动的公共领域有着正向影响。苏联东欧的剧变转型使他重新看到了他过去小视的大众媒体尤其是电视在这场变革中的作用: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剧变构成了链形事件,它不仅是电视转播的一个历史事件,它自身正是通过电视转播的方式完成的。大众传媒不仅起到了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作用。与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不同,电视使得游行民众在广场和街道的真实在场转变成为无所不在的在场,因此,它们展现出了革命力量[17]。

哈贝马斯的反思是合乎实际的。由于现代社会规模庞大和复杂性日增,社会联系越来越多地强调“缺场”而不是“在场”,社会交往也越来越依赖作为中介的媒体和通信技术。在这种背景下,如何与缺场者交往成为当代民主的关键词,公共领域也应该更多地理解为中介性的、缺少固定空间的意见交往网络。不少研究表明,在报刊和广播电视继续充当公共领域媒介的同时,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强烈地影响着公共领域的构成。正如Verstraen所言,“有了电信,人们对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在场行为有了更多的认识,因此电信将公共领域中的人们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公共领域将有更大的动力,不再仅仅以在场的行为为基础。”[18]利用电信所建立的虚拟公共领域,用户在时间和空间上脱离了原位,更容易地就公共话题与其他“不在场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将个体声音变成集体声音的一部分。互联网就是这样一种新的公共领域。

四、新政治系统理论的公民网络参与

公民网络参与通常针对具体问题/事件而进行,因此可以在焦点事件中考察网络参与的生成逻辑和政治效应。选择焦点事件为对象,首先是因为媒体的长时间聚焦能够揭示事件的不同面向,为研究者提供丰富的现场资料。其次,焦点事件一般都是坏事,如灾难、事故等,会对某一群体的利益造成现实的伤害、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潜在的伤害。这类事件的发生使得利益群体、政府官员、大众传媒以及广大公众对现存问题有更深切的认识,希望纠正明显的政策失误[19]。由于事件总是体现为过程,并且社会现象的逻辑往往是在事件性的过程中才能更充分地展示出来[20],我们可以通过考察焦点事件的过程来理解网络参与的形成及其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为解释网络参与两个条件问题,我们在政治系统论的输入环节嵌入了议程设置理论和公共领域概念。议程设置能回答为何某些事件备受关注,而更多事件则不为人知;当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后,公共领域又能解释大规模讨论及其基础上的公众舆论何以可能。在互联网背景下,议程设置模式跟过去有着根本的区别,公共领域也呈现出新的形态。

(一)互联网与议程设置模式变迁

唐纳德·肖早就注意到了互联网能改变议程设置模式:“受众也可以把握机会,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方法建立他们自己的一系列议程。如果大众媒体不具有像几十年前那样的力量设置议程的话,那么其他媒介就会变得更重要。”[21]政治博客“德拉吉报道”的成功印证了肖的判断。1998年,“德拉吉报道”率先捅出克林顿性丑闻案,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引领美国舆论走向,开创了个人网站设置公众议程的先例。中国虽然在1994年就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但刚开始用户并不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网络才开始凸显它的议程设置作用。

理解互联网对议程设置模式的影响,先要分清互联网的不同属性。互联网既可作为公民传递信息、表达观点的媒介,又可作为一种建制化的新闻机构,即通常所谓的网络媒体。当公民利用互联网的诸多功能(如论坛、留言板、聊天室和即时通信)讨论各种议题并形成网络舆论时,它就属于公众议程的范畴。由于中国缺少权威性的民意调查机制,网络舆论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充当社会民意的“晴雨表”。另一方面,当网络媒体大量登载某个议题的新闻或者评论时,它就属于媒体议程的范畴,只不过表现形式跟传统媒体有所不同而已。当然,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因为不少网络媒体也开辟了作为公众表达渠道的网络论坛或社区。

因此,互联网对现有议程设置模式至少会带来两个层面的挑战:一是作为公众议程对媒体议程和政策议程的影响,二是作为媒体议程对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的影响。在互联网背景下,传统媒体跟网络媒体交互作用,很难区别是谁引导谁。不过为了研究的便利,可以大致区分出两种路径。一种路径是:某个议题先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然后传统媒体介入,进行采访和深度报道;传统媒体的报道又被网络媒体转载放大,引起更多网民的关注和讨论,并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政府开始注意,着手解决问题。另一种路径是:某家传统媒体对个别事件的报道可能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使它迅速变为公众议程,并导致政府应对和解决问题。

两种路径的共同点包括:(1)互联网上的公众议程是问题得以解决的直接动力,即公众议程改变了政策议程。(2)媒体议程影响公众议程,媒体议程既包括传统媒体议程,也包括网络媒体议程。相比而言,网络媒体议程的作用更为直接,新闻网站刊载新闻的位置、所用的标题及所组织的评论,都能影响网民的关注程度,并且公众议程最终是在互联网上得以形成。这解释了为什么同样的议题,其在互联网时代的舆论效应比过去更为明显。当然,传统媒体议程也不可忽视,因为向来扮演权威角色的传统媒体不仅信任度相对较高[22],而且是现行新闻体制下许多网络媒体特别是商业网站的主要稿源。加之互联网的瞬时性特点,它需要传统媒体对议题进行综合和提炼。这解释了为何只有那些传统媒体报道的议题才能成为公众议题。(3)公众并非消极的信息接受者,他们能利用互联网主动建立自己的议程,并引起媒体的关注。

中国网络民意崛起的另一个背景是大众媒体的市场化。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传媒事业开启了试探性的、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即传媒的经营和管理通过市场化路线来获取媒介运行所需的物质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价值补偿,从而在经济上得以自立。大众传媒的“经济断奶”使得除中央和地方的一些主要党报党刊外,绝大多数媒体都失去了国家财政拨款。那些失去拨款的媒体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必须赢得更多的读者或观众,否则发行量和广告收入只会减少。一旦受众成为媒体生存的决定因素,其报道风格必然发生改变:必须贴近读者、生活和社会,报道大众关心的热点话题甚至敏感话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大众媒体开始更加主动地为各种利益诉求开辟表达的空间,将公众议程变成媒体议程,进而推进国家政策、法律和体制的变革。这也是为何一些市场化媒体经常率先报道网上热点话题的深层动因。

图4 互联网背景下的议程设置模式

可见,传统议程设置模式的单向特征已被打破,出现了多重向度(图4)。一方面,政府仍然可以就某项重要议题,利用所属媒体(党报党刊)设置公众议程,但这种做法逐渐式微;另一方面,一些市场化的媒体也开始自主设置议程,并利用网络媒体转化为公众议程,最终影响政府决策;更为关键的是,公众改变了过去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被动地位,能够利用互联网设置自己的议程,引起媒体的关注,进而改变政策议程。在媒体与公众的合力下,中国公共决策模式开始告别过去的“关门模式”和“动员模式”,“外压模式”频频出现[23]。

(二)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

当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后,就面临一个舆论怎样生成的问题。这里的舆论比哈贝马斯的概念更为宽泛,是指公众关于现实社会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24]。在互联网以前的时代,舆情主要是通过媒体调查或读者来信来反映,规模和数量非常有限。即使公众对某一焦点事件反映非常强烈,其意见也是分散的,缺少横向联系,难以形成强大的舆论态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已经锻造出一个新的舆论形成机制,促推了一种新的公共领域的产生。

互联网拥有一系列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特质:首先是互为主体性。传统媒体属于单向传播,受众很难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传播主体。互联网颠覆了这种传播模式,每个网民既是信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和传播者。他们能通过邮件、论坛、聊天室、博客和即时通信,自由生产和传播内容,实现个人之间、个人与机构之间的互动。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权力被分散到每个网民手中,舆论操纵变得更为困难。其次,跨地域性和去时间性。传统媒体的信息呈现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受众只能在特定时间参与讨论,而互联网的信息处于永久性的动态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的进入、争取发言的机会。第三,选择性。互联网像一个数字化的超市,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所需要的信息内容,而不再像报刊读者、电视观众那样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

由于这些技术特质,理想公共领域所需的几个条件互联网都能实现:(1)公共领域必须公开及自由,公众有公平的机会参与讨论。互联网具有开放性,虽然参与者必须是拥有计算机和使用技能的网民,但随着电脑知识的普及以及上网的便利,一般普通大众都有机会参与网上讨论。(2)讨论不受任何外在力量限制,公众能畅所欲言。互联网的去中心化特征使国家权力很难对它进行控制,不仅如此,由于网络身份是虚拟的,参与者较少受社会身份的限制,可以自由发表和传播意见。(3)公共领域需要一定交流媒介,且沟通和辩论必须是理性——批判的。互联网最大特点就是互动,各类论坛、聊天室和即时通信,能让网民同其他用户自由交流甚至跨越国界。语言的非专业化能使参与者的意见被完整理解,发言的匿名性能使讨论充分展开。这些讨论绝大多数关注热点,抨击时弊,主题也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并且互联网能提供理性讨论所需的详尽资讯。(4)能够形成公众舆论,约束公共决策。在网络讨论中,众多网民意见的汇集自然就会形成舆论。即便“一致意见”并非经由讨论所达成,而更多是网民既定立场的体现,但成千上万的人同时热议某一事件,本身就是有影响力的社会运动[25]。网络舆论力量有时候非常强大,足以促使政府决策发生转向;反过来,政府部门的一些立法决策也开始诉诸网络舆论以获得支持。

舆论形成的关键是大规模交谈或者互动的发生[26]。当某个焦点事件出现在网络时,它能引发众多网民的兴趣和参与,从而产生成千上万的留言和讨论。不仅如此,部分积极的网民还会迅速地通过论坛、邮件和即时通信工具将事件转贴和传播到其他地方,将更多的网民卷入进来。即使政府出于政治稳定考虑会限制那些容易导致集体行动的跟帖和留言,作为执行主体的互联网公司也不会全力配合,因为这不仅面临技术上的难题,也会增加企业成本;网民亦能通过变通的办法,如借助政治讽刺诗、笑话、含蓄的词语、大众诗歌和“文本再加工”②,在管制的罅隙中继续表达与讨论。从政府间关系来看,虽然地方政府能够压制其辖区内报道、讨论此事的网络媒体,但当新闻传播到辖区之外时,他们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因为其他省份的官员并不具备审查该事件的动力。因此,只要事件能在网民中间引起强烈共鸣,网络舆论就会如燎原之火一般迅速形成,构成政治系统的巨大压力。与议程设置通常由少数新闻从业者主导不同,网络舆论的生成基本是一个自发秩序过程,很难分辨谁是倡导者,谁是跟随者。

(三)网络舆论与政府决策

还有一个问题仍未解决:网络舆论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决策?

由于经典的政治系统论把政府决策过程视为“黑箱”,研究者很难评估输入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输出。当运用系统理论分析公民网络参与时,这个难题同样存在。不过,由于网络参与属于可把握的具体现象,我们可以通过补充操作性假设来弥补系统理论在经验证实方面的不足。在焦点事件中,我们可以根据公众诉求的不同把网络舆论拆分为若干阶段,而政府决策也可视为由一系列前后相继的政府行为组成的连续体,这些行为通常表现为各种决定、公告、会议和讲话等等。如果我们能够在这些不同诉求和随后的政府行为之间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a对应a′,以此类推),即政府行为是根据公众诉求做出,不管是满足还是背离,那么就可以推论:在这个事件中网络舆论影响政府决策(n对应n′)。

图5 网络舆论—决策假设模型

这个网络舆论——决策假设模型(图5)可通过经验来证实,因为焦点事件中的公众诉求和政府行为都是可观察的。下面,以汶川地震为例对该模型略作阐释。汶川地震无疑属于焦点事件,震后一个多月,境内外许多媒体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全景式的报道,网民意见和情绪也通过各大网站和论坛展现得淋漓尽致。在整个事件中,公众通过互联网表达了一系列诉求。按照成为支配性网络舆论的时间先后,这些比较典型的要求分为四个阶段:救援至上,倒塌校舍责任,捐款管理,国难默哀。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不同回应(表1)。

在焦点事件中,政府基于公众诉求而做出的行为反过来会影响下一轮的输入:如果公众的某个要求得到了满足,他们会给政权提供支持,或者输入新的要求。例如,当公众看到军队和政府在地震救援中的良好表现后,认为“政府在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具有优越性”,从而使政府的合法性得到再生产。他们转而关注其他议题(比如校舍倒塌、捐款管理),通过互联网输入新的要求。相反,如果公众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则可能增大消极性支持,造成更大的压力输入甚至是社会运动。例如,当公众想要获得校舍倒塌真相,而当地政府却选择回避或简单否认时,增加的必然是更多质疑,甚至造成遇难学生家长集体上访等局面。总之,考虑到输出是输入的制造者,政府应妥善回应网络上的公众诉求。

至此,公民网络参与的新政治系统论解释模型(图6)已经形成。该模型一方面继承了伊斯顿的输入、输出、反馈等基本概念,并通过补充操作性假设,分析了网络舆论跟政府决策之间的互动关系。然而,伊斯顿的经典模型无法解释网络舆论是怎样生成的。为此我们借用了传播学中的议程设置理论,并结合当下中国语境分析了为何某些事件备受关注,而更多事件不为人知;当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后,它又是如何通过互联网形成公众舆论的。“公共领域”概念提供了恰当的解释。由于事件通常表现为一个过程,因此媒体对事件的构造可能包括几个阶段,公众讨论也并非只有一次,相反可能基于情势演变和政府行动形成好几波舆论声势。这样,焦点事件中的民意输入和政治输出就处于动态的循环状态。

图6 新政治系统论的公民网络参与分析框架

在整个链条中,互联网的作用最为关键。不管是媒体议程的设置,还是公众舆论的生成,抑或是政府的反应,都离不开互联网的工具性作用。当互联网被用来设置议程时,它在充当新媒体;当互联网成为公民讨论的平台时,它更像公共空间;而当政府利用互联网了解民情,回应参与压力时,它则变成了一种治理工具。正因为集诸多功能于一身,使得互联网一嵌入到中国现有的社会结构中,政治社会的逻辑就出现了重大变化。

这种理论范式是过程取向的。新政治系统理论不仅延续了系统论“输入—输出”的过程分析传统,而且嵌入了议程设置理论和公共领域概念,注重考察网络舆论的生成过程。不难发现,从网络舆论的生成到政府决策的输出,往往要经历一个过程,少则三五天,多则几个月甚至若干年。因此,从民意跟决策之间的关系去审视政策过程,对于重新理解中国民主政治状况至关重要,而这也正是新政治系统理论模型的现实价值所在。

注释:

①哈贝马斯认为,公众主要是通过讨论第三方的声音即缺场作者的声音(报刊上的文章),来对公共事物进行理性思考的。即使是在咖啡厅、沙龙等面对面的交流中,报刊文章也常常成为讨论对象。于是,在这些阅读日报或周刊、月刊评论的私人当中,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渐趋形成。这种联系和交往网络,就是他所谓的公共领域。参见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答问》,《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3期。

②“文本再加工”指网民借助特殊符号、空格和词语替换等方式对原有文本进行加工整理,以躲避政府的网络管制。比如,网民在网上讨论厦门PX项目时,用“散步”取代“游行”,用“JCSS”指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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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参与:新政治制度理论的分析框架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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