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监督管理效果研究论文_马赫,罗瑞娇

招标监督管理效果研究论文_马赫,罗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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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某电网分公司在中央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政策指导下,在“聚焦全球,创先争优”的战略背景下,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对招标监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招标;监督管理;管理效果

我国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督管理十分重视,已针对各类招标采购项目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招投标行业一般监管方面的理论研究也较多,但是,某电网分公司的监督管理模式与全国的大部分企业的不完全相同,已有的监督管理研究思路不一定适用于某电网分公司。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招标工作最早开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经过 30 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使企业的招标采购逐渐走上法制化的道路。然而,当前大部分的企业在招标监管体制上尚不完善,有些企业的监督权力甚至分散转移,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各种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腐败和商业贿赂现象也如影随形地渗透到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严重阻碍了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发展。随着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召开,反腐倡廉再次成为公众聚焦的话题。中央纪委明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可见,企业探索和完善招标监督管理机制,从招标的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廉洁风险建设,创新改革方法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本文研究内容

虽然我国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督管理十分重视,已针对各类招标采购项目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全国招投标行业一般监管方面的理论研究也较多。但是,某电网分公司的招标监督管理模式与全国的大部分企业的不完全相同,现有的招标监督管理思路存在不足需要改进。

本文在《某电网分公司招标监督管理现状调研报告》的基础上,首先对某电网分公司的招标监督管理现状进行提炼和总结概括;随后从管理体制和廉洁风险体系等方面入手,总结提炼出招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接着,对近年来某电网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变化方向等内容进行总结归纳,确定某电网分公司对招标监督风险革新的新思路。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某电网分公司招标监督风险管理体系革新的措施。

三、国内企业招标监督现状

1.国内现有的招投标法律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于1980年以国务院文件形式规定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可实行招投标方式。此后国务院和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2年6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又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1年12月29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遵循的原则、适用范围,、招投标的程序,、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至此,我国招投标立法已基本形成了由行政法、民法、刑法共同调整招投标行为的法律监督体系。

事实上,任何一套法律体系的运转都不能离开相应的监督机制。为了保证我国相关招投标法律的正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除此之外,在国务院还相继颁布了《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一系列的规章细则,对不同招标环节的监督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不断完善现有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2.国内招标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国家已出台不少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各地区在开展招投标监督时仍存在不少的问题。

(1)招标监督缺乏制度的有力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招投标管理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但对于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可执行的细则及明确的监督程序和内容。缺乏科学、系统的监督制度,造成下属的监督机构在面对问题时经常无从下手,难以对监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

(2)多头管理,职责不清。虽然国家已出台了多项与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招投标工作的主管行政部门,使各行政主管部门均有招投标的监督责任。然而,各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就各自的监督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导致在实际的招投标监督中形成多头管理,监督工作相互交叉、职责不清等状况。

(3)主管部门干扰监督频现。鉴于历史的原因,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均有直属管理企业,如从工程建设类企业到招标代理类企业。即使部分主管部门已根据国家的要求完成了脱钩改制,实际上这种改制也是形式化大于内部实质的变化,这些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下辖企业招投标工作的影响力依然存在。由此导致的后果是,相关监督部门在开展监督工作的时候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影响,难以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招标监督流于形式。

结束语

本文在一定的基础上,对某电网分公司的招标监督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和概括;结合管理体制和廉洁风险体系等总结招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参考某电网分公司近年来在监督管理工作的改革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招标监督管理的三点新措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明确角色定位,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招标工作,改善监督工作。

参考文献:

[1]左根永. 我国农村地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研究[D].山东大学,2012.

[2]宫楠. 基于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招投标监督的研究[D].天津大学,2013.

[3]滕军林. 电力工程招投标流程优化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

[4]曹真真. 高校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管理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5.

[5]仇立强. 烟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研究[D].西北大学,2012.

论文作者:马赫,罗瑞娇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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