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创新向创新型城市转变的制约因素与途径_创新型城市论文

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约束条件和实现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市论文,途径论文,条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8)03-0086-06

我国生产加工能力已经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能力过剩,于是生产加工厂商竞相压价,恶性竞争,更带来了资源大量耗费,环境污染与利润外流等问题;同时,以合资加工带动经济增长为主要特征的“苏州模式”频遭质疑,这深刻揭示了技术创新,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在决定产业分工中的极端重要性。正是这样的背景之下,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创新型国家战略以来,一些立足于城市层面的创新战略纷纷被提出,其中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最多。与此同时,中国70%以上的GDP及80%以上的国家税收出自城市,90%以上的大学和科研力量分布在城市。[1] 可见,国家创新的重担就落在了城市的肩上,“成功的国家需要成功的城市或城市群日益成为共识”。[2] 那么建设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之间是什么关系?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可能性与约束条件,这种转化的实现途径等问题将在本文加以分析。

一、研究进展与存在问题

创新型城市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甚至是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J.A.Schumpter)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的“经济创新”概念。而到20世纪70年代著名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C.Freeman)又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创新型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国家创新体系中衍生出的概念。

邹德慈分析了构建创新型城市的要素,指出产业创新是保持和增强城市活力的重要保证;先进的基础设施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条件;[1] 张伟等则从一般意义上分析了提高城市创新能力的对策。[3] 朱传耿认为城市创新的要素包含人才、科技、体制、管理、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城市创新的特征具有不确定性、综合性、生态性和开放性。[4] 苏振民等认为,城市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与企业创新系统的中间环节,[5] 但并未区分城市创新功能系统和创新型城市的城市创新系统,这两者具有很大差异性。

从我们掌握的文献看,学术界和实践部门并没有区分创新型城市和城市创新,从而带来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应该而且能够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有没有非创新型城市,如果有那是不是意味着其不需要创新,这些问题将在下文给予剖析。

二、创新型城市和城市创新

(一)创新型城市的内涵

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在《内地城市十大功能中心竞争力比较》研究报告中,采用了十个指标来划分与衡量城市功能,包括综合经济功能、文化、科技、装备制造、加工制造、金融、物流、会展、旅游和人居等九大功能。在我们看来,这些功能的界定及其衡量重点还是从各级各类产业角度出发,其中人居可以从现代都市服务业的角度去看待,综合经济功能就包含其他九种功能。

《市政学》对于城市功能的认识,是由城市的各种结构性因素决定的城市的机能或能力,是城市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和所起的作用,是多功能的综合体。城市功能具有的特征: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城市功能包括:共同功能;特殊功能;综合功能;主导功能。从类型视角认识城市,有很多划分,从城市地域形态类型看,可以分为团块状城市、带状城市、星状城市、组团式城市、一城多镇[6]。这里对于城市功能的划分忽视了创新,对于城市类型的划分过多强调了地域形态。

又有学者将创新型城市提到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高度,指出“创新型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摆脱了传统的以土地、资本和低成本的工业劳动力等为增长要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建立以知识创造为主要经济社会增长要素的新经济发展模式,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7] 我们的看法是即使创新型城市能够成为一种所谓的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也不是所有城市可以成为如此类型,至少很多既缺乏创新资源,又没有创新机制,也无法聚合创新资源的小型城市不能够成为创新型城市。

城市对外功能得到了城市科学研究者的充分重视,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两位学者,英国的奥隆索(M.Auronsseau)在1921年发表的按照行政、防务、文化、生产、交通和娱乐六类职能分法。1943年发表的哈里斯(C.D.Harris)用统计描述分类法对美国605个10000人以上的城镇分成10类职能;1955年纳尔逊(H.J.Nelson)分别计算897个万人以上城镇9种活动的劳动力结构百分比,计算所有城镇每种活动的职工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M)和标准差(S.D)。这些方法基本上都是倾向于城市对外职能,对于对内职能尤其是创新职能强调不够。

本文认为,一般城市功能包括:(1)集散功能。商品和要素集散功能,这一点从城市起源可以得到说明,通常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良好的地带产生城市。(2)服务功能。城市的运行必然要求对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而且这种服务必须不断强化,这里的服务功能是一种广义层面上的服务,比如管理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等。(3)创新功能。为了保持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能,要求对城市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和持续改进。可见,城市创新是城市赖以生存和运行的诸多功能之一。对几乎所有的现代城市而言,创新功能异常重要。Derk Gowling曾经指出“不管伦敦的政府组织怎样变革,在伦敦实现全市性的,协调的,有效的规划和管理愿望与权衡众多有实力的地方利益的需要之间将永远存在冲突。”[8] 这说明即使像伦敦这样的城市,也需要不断进行管理创新、组织创新,以推动城市高效率运转,协调多方利益。(4)对内区域功能,作为微观层次的区域功能,诸如商业区、工业区和住宅区等的划分。

在我们看来,如果从城市功能指向边界分,城市功能包含城市对内功能和对外功能两个层面,通常意义上的城市功能主要是对外功能,这是城市在所处的区域、国家甚至地区和全球的功能确立和分工上的定位。而城市的对内功能则更具有普遍意义,更加普遍的表现城市的一般规定性,我们所说的对内功能就是包含创新,是宽泛意义上的功能定义,城市对外功能和对内功能不仅不冲突,不矛盾,相反是密切结合,相辅相成。

本文认为创新型城市,是依托某种或者某几种资源,在科技、体制、文化、制度、组织、观念等方面单体或者综合的更新与变革,并由此最终会转化为现实社会效益的城市类型。创新型城市的内涵包括以下方面:

(1)创新型城市的创新超越了城市一般意义上的城市创新功能,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功能在城市诸多应有功能中更为突出,从创新要素、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益等方面均有表现;(2)创新型城市的创新功能,需要在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得以体现,具体包括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这些具体领域的创新功能异常强大。例如,体制与制度创新型城市,比如深圳、苏州、温州、宁波等,其中“深圳的发展除了具有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和自然环境优势外,主要的因素是利用特区在制度和政策上的灵活度,形成了开放、平等、自由、宽容的氛围,运转灵活,效率较高,法制健全,因而增强了对人才资本、科技等要素的吸引力。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较快,转化能力较强,高科技产业集群发展较快,政府管理竞争力优势突出,政府财力位居全国第一,这些方面充分证明制度创新的重大作用。”[1] 技术创新型城市,比如西雅图、上海、北京和班加鲁尔等;知识创新型城市,比如芝加哥、南京和西安等;(3)在一个或者多个方面的创新通常能够带来产业创新的契机,最终获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体制或者技术创新带来一大批创新产业,并获得了产值和利润的显著增加;(4)创新型城市常常具有程度不同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周围城市、农村发挥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具有示范效应;(5)不同层面上创新型城市的内涵有些差异,主要在于创新内容和创新机制以及创新效益的特征差异。

创新型城市需要一些基本要素:(1)创新资源。这是创新活动的基础,包括人才、信息、知识、经费。(2)创新机构。这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包括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政府等。(3)创新机制。这是保证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基本条件,包括激励、竞争、评价和监督机制。(4)创新环境。这是维系和促进创新的保障,包括创新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等硬环境以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部环境。创新型城市的形成,不仅要有数量丰富、质量优良的创新要素,还要有健全顺畅的创新机制,二者缺一不可,前者是基本前提,后者是必要保障。

(二)创新型城市的特征

创新型城市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从创新前提看,具备创新所需要的多种资源,不仅存量丰富,而且增量保持较高水平,吸引创新资源能力强。同时,还具有良好的创新环境,创新意识较强,倡导和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较为浓厚。

(2)从创新过程看,有较为理想的创新机制和比较显著的集聚效应,尤其是创新的成本投入和收益分配上相对做得比较好,在创新过程中具有一定积极性,使得创新过程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规避,同时创新过程中的知识共享(Knowledge Pooling)与技术外溢(Technology Spillover)效应显著,① 由此获得了成本节省、资源深度利用、经济效益放大等,从而反过来强化和推动了新一轮创新。

(3)从创新能力看,创新型城市的创新能力要高于普通城市,② 尤其是在某一专项上,比如技术、制度或者管理方面,要有卓越的创新能力,这种创新能力远远超出普通城市,其本身具有系统性特征,不是单一要素或领域的跳跃式创新,而是较宽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

(4)从创新结果看,创新型城市能够从某一领域开始将创新结果或直接投入到特定产业,或间接推动产业创新,增强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从而产生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创新型城市的共同特征。

(三)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

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分别是从城市类型和城市功能的角度刻画特定对象,二者既具有密切联系,同时也有显著区别。

1.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的联系

城市创新和创新型城市之间关联密切,具备良好的城市创新功能是跃升为创新型城市的基础。城市的创新资源越丰富,创新功能越健全,创新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成为创新型城市。尤其是在某一领域,比如科技、制度等,甚至是更为具体的子领域具有创新能力,比如武汉光技术、西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与此相联系的问题就是创新型城市的形成,我们认为,由具备静态创新资源提升到拥有持续创新能力,需要创新机制的助推,尤其是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收益补偿和分配机制、创新成果保护机制等与创新紧密相关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些制度安排直接决定了一个城市能否立足于已有创新资源,不断聚合创新资源,最终形成强大的创新能力。图1说明了城市创新和构建创新型城市的基本关系。

2.创新型城市与城市创新的区别

城市功能创新与建立创新型城市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基本规定性上,类型是对客观特征的被动概括与描述;功能则包含着主体的积极赋予与明确定义、全面认可与积极推动。城市类型是个多层次、多标准的划分体系。创新型城市是城市创新视角的划分,独立提出该范畴是新近的事情,意义在于更多关注城市在全面创新方面的要素储备与能力提升。城市创新是城市存在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要求,创新是城市的日常功能或基本功能之一,创新型城市是在强化城市创新,加快城市创新,增强城市创新内涵的背景下提出来,它本质上不可简单等同于城市创新。

图1 创新型城市和城市创新的关系

(2)在范畴涵盖面上,城市创新对所有城市的功能要求,范畴覆盖面涉及到所有城市。城市功能创新是每一个城市面临的任务,为维系城市运行就需要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城市创新。创新型城市只能是少部分城市才可能具备的属性或者特征,占不到城市总数的10%。可见,是城市都需要创新,但是未必都能够成为创新型城市。进一步讲,只要是城市在功能上都有一个创新的要求,但未必能够在城市类型上跃升为创新型城市。

(3)在创新内容上,城市创新更多强调对内职能创新,尤其是对本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经济问题予以关注,解决问题的过程通常和城市创新的过程一致,比如城市贫困、城市社会治安、公共教育、污染控制、市场建设与交通管理等这些问题,通常需要在技术、制度、文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多创新,而创新型城市在强调引进消化的同时,更强调形成持续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进而带动产业创新,形成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在集聚效应方面,创新型城市通常产生比较显著的集聚效应,尤其是在创新要素聚集、产业聚集方面要比一般意义上的城市创新所呈现出的特征更为显著,严格讲,普通城市在创新方面未形成创新资源集聚,这从根本上排斥了此类城市从城市创新向创新型城市的转化。

(5)在要求和效果上,不论是创新型城市还是普通城市,都需要创新,但是要求条件不同,结果也不同。普通城市的城市创新功能更多强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与运行效率,解决城市日常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创新型城市所要求的创新最终落脚点在产业发展上,不论是技术创新型,或是体制创新型,管理或文化创新型,都需要最终和产业结合,这种创新型城市要求创新带来较为显著和持续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约束条件和意义

(一)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约束条件

这里必须再次明确的是由城市创新转向建设创新型城市是针对少部分城市而言。原因是,其一,由于创新通常具有高投入和高风险性,最重要的技术创新依赖于科学知识创新等基础研究的持续突破,因此创新本身的客观空间是有限的,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系统发展不断精巧化和高级化,包含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在内的不同类型的大市场互通与共融必然决定了只能有少数城市具备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可能性。其二,是由城市在经济分工和技术分工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由于创新要素本身具有稀缺性,而且这些要素分布与配置遵循了全球范围的分工体制和历史沿革习惯,因此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中国六百多个城市都成为创新型城市。其三,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不以单个国家的意志,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创新要素的流动性决定了不可能所有城市都会成为创新型城市。但就城市创新的功能而言,对于所有城市都是要求其不断得以完善和提升。

该约束条件是一个链式传导关系:第一,创新资源的丰裕度和质量等级,这是存量意义上的创新资源的数量和质量评判。一般来讲,城市的教育资源、人才储备、科研院所、管理技能与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都是比较重要的创新资源,这些资源的数量丰富性、质量优良性是能否建成创新型城市的基本前前提。

有些三类城市(地市级城市)因某种资源的优势和丰富(核心企业落户、产业链完备、主要科研院所进驻等),可能有望成为专门领域的创新基地,进而可能发展成为某种专门类别(特定产业或者技术)的创新型城市。第二,创新要素的“空间集聚”和“区域集聚”(Agglomeration)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约束条件。③ 因为从初始意义上一个城市要完全齐备所有创新要素在现实中通常极其困难,尽管一个城市未必直接拥有某些创新资源,但是可以形成空间意义上的集聚,吸纳创新资源,从而使城市支配或者使用所需创新资源的能力得以增强,这就是在创新资源体系上的一种扩张力。第三,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是将创新资源转化成为创新能力的中介环节。以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为内核的环境对于创新资源整合、利用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也就是促使这些创新资源产生反应,最终生成创新成果。第四,形成创新能力,亦即通过创新机制和创新制度安排,促使创新资源之间发生反应,实现对创新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最终形成在特定领域的创新能力,并使这种能力得以持续。第五,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集群效应的发挥,会形成对创新资源聚合、创新能力形成和持续的强有力拉动,这也是产业发展和产业竞争的基本要求,并最终将这种创新能力应用于产业,形成创新效益,最终建成创新型城市。可见,这里的约束条件不仅是单纯的制约因素单点罗列,更是一种链条传导的联动关系。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创新型城市形成约束条件分析

(二)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意义

对于有条件的城市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这里的有条件城市是指具备较为丰富创新资源以及较为显著创新优势的城市。针对这些城市提出由城市创新转向创新型城市的意义在于:其一,从理论层面上,区分了城市创新和创新型城市,从学理上澄清创新型城市属于城市类型划分的范畴,城市创新是城市基本对内功能,二者不可混淆。其二,从实践层面上,提出由城市创新到创新型城市,首先,有助于城市明确定位,避免过分追捧创新型城市,以及口号标语式搞建设创新型城市运动,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此外,将城市创新的对内日常功能和建立创新型城市所要求的更高更专的创新要求结合起来,在创新内容和方向上将更为清晰和明确,从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再次,明确城市创新是城市运行的基本功能,推动城市进行内涵创新,不断增强城市创新功能。最后,由城市创新到建立创新型城市,便于深度聚合创新要素,切实提高城市创新能力,进而打造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形成城市显著持久的竞争优势,具体由图3得到说明。

图3 创新资源、创新能力与竞争优势关系

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现途径

对于如何建设创新型城市本文提出如下五条基本途径。

(一)明确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体

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多种主体参与,其中科研单位(含企业研发机构)是第一创新主体,它们第一位的履行着创新职能。企业是第一推动主体,它们是创新要求的提出者和支持者,很多创新活动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需要企业投入。第一服务主体是政府,政府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本身承担着组织管理创新的功能,这种组织管理的本质内涵是服务。评价主体是市场,是消费者持续的货币投票。

(二)明确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内容和目标定位

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创新资源基础,更有着发展社会经济不同的制约因素。因此,根据创新资源丰裕度和聚合潜力,判断能否形成创新资源洼地所需具备条件。对于有可能成为创新型城市的需要对创新内容进行明确定位,是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还是机制或体制创新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明确思路和有效措施以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建立。

(三)积极发挥集聚效应

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实现以及有效保护创新要素与创新资源的集聚,并最终通过产业集聚来加以强化,通过产业集聚为创新资源的充分利用、创新能力的提高甚至是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供持续动力。集聚效应的发挥依赖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体、内容以及目标的明确,也需要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规划等有关制度安排的引导与扶持。

(四)建立和完善创新型城市的衡量指标体系

依前文分析,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衡量指标体系需要按照创新型城市形成的要素线索去构建,分别从创新要素聚合、创新机制确立、创新能力提高以及创新效益四大方面入手,形成四类三级的创新型城市衡量指标体系。

(五)搭建支撑体系

建设创新型城市不仅需要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还需要来自于多个方面的支持和推动,尤其对创新成果、技术专利等保护,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都作为支撑体系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收稿日期:2007-10-22;修回日期:2008-01-10

注释:

①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曾在《经济学原理》(1920,第三版)中在解释产业的地区性聚集要素时认为,劳动力市场共享、中间产品投入和技术外溢。受此启发,本文此处的创新型城市在运行过程中同样存在知识共享和技术外溢效应。

② 此处我们用了普通城市的说法,也就是“非创新型城市”,但为了避免语言上把“非创新型城市”和因循保守、不思进取、缺乏活力联系在一起,我们认为用普通城市更好些。

③ 此处受到克鲁格曼(Krugman,P.)《报酬递增和经济地理》和藤田(Fujita M.)《空间集聚的垄断竞争模型:细分产品方法》,对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Dixit Stiglitz)垄断竞争模型(D-S模型)空间意义解释的启发,尽管他们在探讨区域或地理在要素配置和竞争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从城市创新问题上也同样存在类似情形,尤其是要成为创新型城市就必须能够实现创新要素的聚集、知识技术共享与外溢效应等方面。(具体参见Krugman,P.Increa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Geography[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1(99),483-499.和Fujita,M.A.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Model of Spatial Agglomeration:Differentiated Product Approach [J].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1988(18):8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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