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进度激励设计论文_侯大睿1,王红梅 2

建设工程进度激励设计论文_侯大睿1,王红梅 2

1 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 300161;2 正荣(天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 300161

摘要:在合同中设置进度激励机制是提高合同效率的有效方式,它可以实现时间和成本的双重节约。本文首先讨论了进度激励目标的分类,分析了业主在选择进度激励目标类型时应考虑的因素和进度激励目标的调整,然后详细讨论了奖金、罚金和扣留进度款等进度激励方法的应用,最后对业主确定合适的奖罚标准给出建议。

关键词:进度激励;激励方法;激励标准

1、引言

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控制目标之一,工期一直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中心任务。美国的David Arditi和Firuzn Yasamis[1]曾在1998年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要求业主对建设工程投资、质量、工期、安全、管理、技术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结果显示,业主认为工期目标应位于第一位,接下来依次为质量、安全、投资、管理、技术。工期管理的重要性在一些营利性项目和对完工时间有严格限制的工程中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鼓励承包商尽最大的努力来实现项目目标,业主往往会在合同中设置激励条款。合同激励的实现主要包括三个步骤:1)设置激励目标;2)制定有效的激励方法;3)将实际执行效果与目标对比,根据比较结果对承包商进行奖励或惩罚。本文主要从前两方面来讨论建设工程中进度激励机制的设计。

2、进度激励目标的设定

进度激励目标的设置方式有很多种,将竣工工期作为唯一的进度激励目标,最能体现业主的要求,这种方式对业主而言管理也会比较简单,但缺点就在于过程控制的力度不够,工程实施的最终结果可能不尽人意,即便会根据合同对承包商进行惩罚,但合同中设置惩罚的目的本不在于此,而且惩罚的金额往往不够弥补业主的损失。与此相反,将竣工工期分解成若干里程碑事件,可以促进项目整体目标的按时实现。但是里程碑事件设置的过多,往往会使承包商的施工管理丧失弹性,干扰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而且业主的管理工作也会相对增加。这种方式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可能会出现工程施工前期进度管理效果很好,承包商得到了相应的奖金,但后期却出现进度延误以致于竣工日期没能按期实现的情况。尤其是当环境的变化使得各个进度激励目标的实现变得相对困难或者相对容易时,这种缺乏弹性的弊端就会更加显露无疑。

选择哪一种方式进行进度激励需要业主进行综合考虑。工期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考虑因素,其他的因素还包括:1)业主的管理策略和偏好;2)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等;3)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信任;

4)工程的其他特点等。

3、进度激励方法

奖金和罚金是两种最基本的进度激励形式。通常情况下业主都会在合同中同时设置奖金和罚金,有时业主为了消除罚金给承包商带来的对立情绪,也会采用只设置奖金的方式,但基本上都没有业主会采用只设置罚金而不设置奖金的方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美国建筑业协会(Construction Industry Institute,CII)于1985年做了一项有关影响合同绩效因素的调查[2],调查结果显示积极的激励方式可以促进项目目标的实现,而消极的激励方式往往容易导致项目绩效的降低。当采用在合同中设置一定的奖金和罚金进行进度激励时,有两种奖罚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固定总额的形式,即如果工程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完工,就奖励给承包商固定额度的奖金,相反就给予承包商固定额度的惩罚;另一种方式是按日计算,即相对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承包商每提前一天竣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奖金,每延迟一天竣工就必须缴纳一定的罚金。这种方式一般都会规定限额,设置奖金限额是为了防止承包商片面追求进度激励而损害了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等其他目标,设置罚金限额的目的在于确保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不会超过他履行合同所将能够实现的利益,罚金限额一般应不超过合同利润额的80%。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业主都应该在每一激励期间结束后立即执行奖励或惩罚,这样才能保证激励机制的良好运行。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往往存在多个承包商同时工作的情况,为了鼓励承包商在努力完成自身任务的同时积极地与其他承包商进行合作,业主常常会设置交叉型激励条款。如当承包商提前完成了自身的工作时,他将会被授予的奖金额度为:自身工作提前完成的天数×每提前一天应得的奖金×50%+工程提前完工的日期×每提前一天应得的奖金×50%[3]。

对承包商直接处以罚金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惩罚方式,稍微缓和的做法是当承包商没能实现进度激励目标时,暂时扣留其一定比例的进度款,等承包商采取合理的赶工措施和方法使工程进度符合激励目标后,

在下一个支付周期将扣留的进度款返还给承包人。

4、奖罚标准的确定

任何激励计划,想要取得预期的效果,都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5]:

1)承包商认为业主设置的激励目标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实现;

2)承包商认为实现了激励目标将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3)承包商认为这个效果对他而言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因此,业主在确定奖罚金额标准时应该考虑合同中设置的奖罚额度是否可以引起承包商足够的注意和重视。Samer F.Abu-Hijleh认为奖罚金额一般要占到承包商管理费和利润的25%-50%左右[4]。但另一方面,在确定奖罚金额标准时,业主也要考虑工程提前竣工或延迟竣工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对于营利性项目而言,奖金标准的确定一般以项目运营后实现的利润为依据;对于非营利性项目而言,奖金标准的确定一般以延迟竣工后业主遭受的损失为依据。罚金标准的确定一般应以与奖金匹配为原则。综合考虑以上两方面,业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适的利益/成本率,其中,利益是项目提前竣工后业主将获得的利益,成本是因提前竣工业主奖励给承包商的奖金。

除了确定合适的奖罚金额标准外,业主还应该确定一个合适的竣工日期。这是业主设定其他进度激励目标的基础,关系着整个进度激励计划的成败。

5、结语

进度激励是提高项目管理绩效的有效手段,它可以促成承包商形成与业主一致的目标。虽然进度激励不一定适合于每一个工程,但是由于它取得的显著效果,进度激励已经在建设过程得到了越来越多地应用。虽然在合同中设置进度激励需要业主付出额外的努力,但是这种以共赢为目的的进度管理手段还是值得引起业主的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David Arditi,Firuzn Yasamis.Incentive/disincentive contracts:perceptions of owners and contractors[J].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1998,124(5):361-373

[2]Ashley,Workman.Incentives in construction contracts[R].Tech.Report No.UTCEPM-85-3,1985

[3]Samer F.Abu-Hijleh,C.William Ibbs.Schedule-based construction incentives[J].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1989,115(3):430-443

[4]TTI.Incentives in contracts cut roadbuilding costs[J].Engrg.News Rec,1988,219(3):25

论文作者:侯大睿1,王红梅 2

论文发表刊物:《北方建筑》2016年12月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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