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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自己构成自己”这一思想在20世纪的科学、实践发展中,闪发着它的光辉。这一思想要求人们不仅深入到实践、客体中,而且要反思思维本身,注重思维自身发展的特点,进一步解剖思维的“内在矛盾”、“自己运动”。从这一角度考察问题,对于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高扬思维和理性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思维自觉:从对象意识到自我意识
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这一认识中最古老的矛盾,又具有着最现代色彩的形式,深入解剖这一矛盾预示认识论的现代化,它对哲学和人类思维有着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它是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逻辑前提。
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表现为:二者都有主客体结构,因而都有一个信息输入、加工、输出的过程,都是对象性的活动,因而都是实实在在的自组织过程。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是认识本性中的矛盾,它们是意识的最初的成份和因素。对象意识是人对外部事物状态、属性、特点、结构、规律的认识,即对“物的尺度”的认知性认识、对客体的把握。自我意识则是人对自身状况、特点、特性以及自身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人的内在需要、目的、态度、评价的认识,一句话,即人对自身“内在尺度”的认识,对主体的自我认识。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作为一对矛盾,贯穿于认识之始终,并引起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
从差异性来看,对于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之间有着各种区别,但最根本的区别是他反性和自反性。对象意识是他反性结构,它回答“物是什么”,是对自身之外的对象的反映;对象意识使自在客体在意识中展开,通过各种抽象过程,形成简单的规定,进而形成观念中的具体。自我意识是自反性结构,它回答“我是什么”,认识的对象是自己;自我意识要回答我是什么必须由我来进行,而我必须由我是什么来定义,是一个自我循环式的思维,这一结构特点即是自反性。
从思维反思的角度而言,自我意识规定着认识的指向性,它既可以是对自我的认识,也可以是对反映的反映,对思维的思维。思维经过自我意识的中介而形成选择,规定着认识目标的确立,规定思维的线路,产生思维的变形过程。自我意识总是按照“从自己出发”的原则,使思维与自我需要、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具体的思维线路。自我意识这一把“主体势”、“自我”作为认识对象的意识,是极其重要的。它认识主体自己、主体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人怎样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从而形成“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
二、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具体内涵
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的矛盾在理性思维过程中,又转化为建构性思维与反思性思维的矛盾,即一方面思维必须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地、建构式地把握世界,另一方面,思维又必须把思维自身、概念自身作为思维的对象,亦即通过反思这一自我意识的理性形式去把握思维自身,从而达到真正的思维自觉。
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特定内涵是指:概念、范畴、逻辑的系统如何构成,如何发展,如何形成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和层次性。具体地说,思维自己构成自己包含以下一些内容:
(一)思维如何从潜在状态进入到相对独立状态,如何从“纯粹畜群的意识”上升到“摆脱世界从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
(二)思维的内在矛盾促使概念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即由简单概念—概念群—概念系列—概念体系,这一概念的分叉运动也是从简单概念中引伸出来的。
(三)在用概念去把握世界的对象性思维中,又产生了对概念的思维,即对思维的思维进行反思,在各种反思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更为高级的在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之上的各种符号思维。
(四)思维自己构成自己展示了自己独特的思维力量。首先,思维自己构成自己是由主体进行的,它表现为主体按自身内在尺度来把握“物的尺度”、“对象的尺度”的主动的建构、定势、选择过程,表现为归根结底由实践发展所决定的主体能力提高的历史过程;其次,思维自己构成自己是在思维内在矛盾基础上展开的,它的思维矛盾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种自觉的理论思维只有在现代哲学中才能达到。
三、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逻辑环节
由于人的认识并不能仅仅依靠归纳法直接从现象、经验中得到,而要通过概念的中介关系、观念化的过程来扬弃它们。这就形成了更高层次的思维能动作用,也即思维建构性与思维反思性。思维的建构包含以下三个具体内容:
第一,主体固有的思维、逻辑结构不同,对自在客体的反映也就不同,具体表现为对信息输入的选择不同,加工角度和程度不同,信息被规范、被建构的方式不同,从而观念客体也就不同。
第二,思维的建构是指思维通过由抽象到具体,并形成“先验的结构”的方式去把握世界。思维的建构性,把浑沌的具体稀薄为抽象、各种规定,然后再把各种规定综合起来,这些工作一旦做完,“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第三,思维的建构总是以某种“客观的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当某一思维的建构形式,即特定的概念结构被社会承认之后,它也就仿佛具有了某种客观的效力,形成了某种固定的模式。
但思维的建构性又不是唯一的,它本身也是被建构的,同时也要被新的理论所代替。我们应该自觉把握这一点,不要陷入到思维建构的某一特定形式中。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把握思维的反思性。思维的反思性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反思作为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另一个环节,它充分体现出现代思维的特点,即我们不仅要把思维当作认识过程来认识,而且要把思维当作本身独立化了的对象,作为“知识客体”来分解。
第二,反思思维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现代思维形式独立出来,首先是因为物质世界本身的层次性,这是反思思维的客观基础。因为人们不可能同时全面把握世界的各个层次,相反,总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推进,当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新的层次之前,又总是用旧的层次去说明新的层次,这就产生了所谓思维中的“悖论”。
第三,反思思维之所以存在,还在于思维把握存在是一个特殊的矛盾运动过程。列宁早就指出:“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陋化,不加以划分,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这是一个思维本性中的矛盾。
第四,思维按一定的逻辑规则运行,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框架”、“思维定势”、“思维圈”;“思维定势”本身又产生了排他性,拒斥不符合自身思维要求的信息,但思维本身又只能从有限出发来把握无限,一旦形成了“思维圈”;也就使思维自己陷入单一化、直线化;思维在自己的逻辑圈里无法打破自己,因而在面对新鲜信息时,就产生了“思维盲区”、“无知境界”、“悖论”,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之中。
四、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当代特征
人类对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认识历经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在古代,以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和芝诺“悖论”为代表的“否定的辩证法”,已经尖锐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思维中表达的运动与实在的运动并不是一回事,思维固守着自己的特点和规律;笛卡尔又以“普遍怀疑”的方式侧面地提出这一问题;黑格尔则以纯思的形式把这一问题显现出来。这一思想在20世纪的科学、实践发展中,依旧闪发着它的理论光辉。
在某种意义上,不懂得思维“自己构成自己”的本质特征,就无法深刻地把握思维在现代的发展,也就不会很好懂得现代认识的发展。现代的新兴学科,比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产生,以及各种元理论、元逻辑、元符号等等的形成,人工智能的发展,各门科学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对思维的自我反思。人类通过思维去理解和把握对象,又把思维本身作为对象,加速了人类对思维的自我理解、自我控制。在现代,只有在这种反思基础上的思维才能更加有力地发挥着主体的能动作用。加强对思维反思性的研究,既是控制客体,也是控制主体、控制思维的需要。这是现代实践发展对思维的必然要求。
20世纪,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的矛盾在各个领域中都展现出来,知性思维受到不完全性、相对性、随机性、悖论性的挑战,使其自发地要求辩证思维,而辩证思维也要求在知性的局限性、确定性的基础上展开自身的辩证法,这一对矛盾把对思维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领域;思维本质上是实践的。思维不仅认识着世界,而且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起到中介作用,现代思维的种类,正从单一性的上升性认识分叉出求解性认识、决策性认识,从而构成了更大网络的思维体系。因此,在今天,不很好的研究思维自己构成自己,我们就不能有效地认识思维在当代运动的特点,也就不能更有效地发挥思维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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