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_教育论文

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_教育论文

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师范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粤澳高等师范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背景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澳门教育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只是到了80年代后,情况才有所好转。究其原因,首先是以前历届澳门政府对教育不甚重视,采取放任自流的教育政策。在教育领域,政府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健全的领导体制,未能很好地对教育未来发展作出战略规划。其次,一直以来,澳门经济结构单一,主要以博彩业、旅游业等为主柱产业,加之,地域狭小,人口极为有限等,客观上没有出现象周边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受教育人口的迅速增加而对教育提出迫切的需求。第三,几百年来,澳门一直是葡萄牙的一块偏远殖民地,澳门政府长期忽视发展教育,结果,在这块弹丸之地,澳门的公共教育体系始终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来,导致私立教育在澳门一枝独秀。据统计,在基础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数占学校总数的85%,学生数占总数的93.5%。显然,作为公共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师范教育也就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仅存的圣若瑟师范学校等少数几所师范学校也只是中等教育层次,无法满足澳门中小学对师资培训、进修、提高的需要,而1981年才成立的私立东亚大学(现在的澳门大学)也未能在早期主动地承担起为澳门培训师资的任务。据1985年统计,澳门中小学教师接受培训的,中学只占18%,小学幼儿园占30%。1983年,澳门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设想,而大批在岗的、低学历的、非专业化的教师又难以保证义务教育质量。因此,无论从澳门师范教育的层次、质量,还是从全澳中小学师资接受过培训的数量来看,发展澳门师范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澳门教育基础较差,制度、体系尚不完善,要想短期内迅速提高澳门师范教育水平,单靠澳门自身并非易事。再说,自古以来,澳门就属于广东省的一部分,彼此有着相同的语言、风俗习惯及血缘关系等,特别是80年代后,祖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带动了澳门社会经济发展,教育也有了显著进步,而此时澳门回归祖国也已进入后过渡期,关心、支持澳门教育的发展,也就成了广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都为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可能的空间。鉴于此,1983年,广东省高教局负责人先后两次应邀访问考察澳门,经双方研究,决定委托华南师范大学与澳门教育暨青年司、澳门中华教育会联合主办“教育专业课程”澳门班,为澳门培训中小学教师。

二、粤澳高等师范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成绩

粤澳合作开办高等师范教育属高等成人函授教育性质,主要任务是培训澳门现职中小学幼儿园老师,以改善其师资状况。早在1984年8月,广东省高教局就正式批准华南师范大学在澳举办高等函授教育。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由华南师范大学主办,澳门教育司(现为教育暨青年司)和澳门中华教育会协办的教育专业函授专科班于1985年3月开学,学员166人,全部是澳门中小学现职教师。同年11月,华南师大与澳门业余进修中心合作开办中文专业函授本科班,招收在职教师及社会各界相关人员137人入学。根据国外和澳门的惯例,通常把大学专科称为文凭课程,把大学本科称为学士学位课程。1986年,教育专业文凭课程和中文专业学士课程在澳门再度招生,教育专业文凭课程85级、86级后来经省高教局批准,续办为本科,即学士学位课程。1990年,经省高教局批准,由华南师大主办、澳门教育司和澳门中华教育会协办,新开设学前教育专业文凭课程,招收澳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据统计,1995年,教育专业在学学员333人,其中107人专科毕业,67人本科毕业,95级学生160人;中文专业先后就读学员有402人,已获专科毕业文凭170人,获本科毕业文凭82人,获学士学位有61人,1993、1994年该专业在澳门未招生,1995年恢复招生167人;心理系已毕业学员90人,在学有160人;地理系在学学员有54人。1996年,华南师大在澳门持续招生,教育专业本科新生有138人;幼儿心理与教育专业专科68人;中文专业本科113人。十多年来,经双方努力,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1995年,华南师大在澳门举办成人教育十年,共招生1733人(含教育、中文专业95级新生),已有650人毕业,其中专科毕业445人(不包括取得专科文凭后续读本科并已毕业者),本科毕业205人,同时有159人获得学士学位。通过函授与面授学习,学员们加强了理论修养,提高了专业素质,在岗位上大都能自觉地运用学到的知识开展工作,进步明显。具体来讲,粤澳合作开办高等师范教育,主要开设两个教育类专业和一个中专专业,教育类专业,一个是教育专业,分学士学位课程和文凭课程,培训中小学老师。另一个是幼儿心理与教育专业,为文凭课程,培训幼儿园老师;中文专业分学士学位课程和文凭课程,培训澳门中小学中文老师。十多年来,修读这三个专业的澳门中小幼儿园在职老师达1000多人,占澳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总数的40%,使澳门经过高师专业培训的教师比例由1985年的22.4%提高到1995年的60%,大大改善了原先澳门教师队伍中受过高等师范教育的人数比例很小的状况,对澳门师资质量的提高、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三、粤澳高等师范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主要经验

总结粤澳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结合澳门实际,调整课程设置,制定教学计划

华南师大制定澳门班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做到如下三点:一是确保专业人才的规格要求。在学制方面规定:文凭课程(专科)为三年,学士学位课程(本科)为五年。在课程设置方面,参照本校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学计划,开设了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文凭课程三年共开设12-14门课,学士学位课程五年共开设20-40门课。在教学时数方面,文凭课程三年达630学时以上,学士学位课程五年达1050学时以上;学员自学时数为面授时数3倍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18学时。以上各项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结合澳门实际,调整课程设置。中文专业学士学位课程主干课程除主干课程外,增设了当地需要的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应用写作、秘书学、创作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学语文教学法等课程,既满足了编辑、记者、秘书、文员的需要,又满足了中小学教师的需要,尽量让学员学以致用;另外,根据澳门学生普通话口语差、拼音知识薄弱、习惯粤语思维表达的现状,加强了普通话语音和文字词汇教学。三是检讨办学实践,改进教学工作。心理系90级的教学计划设置了12门课程;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幼儿语言教学法、幼儿数学教学法、幼儿体育教学法、幼儿发展与评估、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艺术教学法、幼儿自然教学法、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而94级的教学计划进一步完善,在巩固、完善基础理论课的同时加强课程的应用性,设置了主干课程和一般课程,包括:基础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幼儿语言教学法、幼儿数学教学法、幼儿体育教学法、幼儿自然教学法、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问题行为矫正、儿童文学、美术基础、音乐基础、幼儿舞蹈、幼儿营养、教育实习等。

2.选派骨干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为保证教学质量,经双方商定,华南师大每年派出四批教师到澳门授课。为此,学校对各办学系提出如下要求:派出的教师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授、副教授要占相当比例。如教育系坚持挑选本系讲课好、受欢迎的教师赴澳面授。系主管领导还认真抓好备课环节,检查第一次赴澳面授的青年教师的教案,提出修改意见,帮助他们从澳门学员实际出发,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为了使赴澳授课的教师认真负责地做好教学工作、防止出现漏洞,他们还特别制定了《教育系赴澳授课老师注意事项》,详细规定了老师赴澳前备课、各项赴澳准备工作、在澳面授须知、考试纪律、领队要求等具体事项,印发给每一位赴澳授课的教师。成人教育学院充分肯定了教育系的做法,并把该《注意事项》转发到中文、心理等参与澳门办学的系,作为开展、改进这方面工作的参与。中文系在选派教师授课方面,也打破讲平衡、讲照顾、轮流安排的做法,坚持选派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到澳门授课。选派工作层层把关,先由教研室推荐,再由系领导讨论确定,最后由成人教育学院审定。心理系拥有一批博士、硕士教师,他们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为保证教学质量,该系坚持选派教授、讲师赴澳担任主讲教师。为了备好课,教师们不满足于原有的经验,自觉学习新知识,在澳期间深入幼儿园了解澳门教育情况,使教学更好地联系实际,做到有的放矢。

3.制定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管理

澳门班的教学形式以教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而自学是函授教育的主要教学形式,但如果抓得不好,往往会使学员学习变得散漫,甚至投机取巧,考试通过率低,造成学员中途大量流失。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华南师大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一是从思想上要求学员端正学习态度。同时,在学籍管理办法和专业教学计划中均明确规定,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8学时;二是编印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授课时间、进度与主要内容,教材及参与书目(资料),思考题和作业题等,由任课教师编写,在课程开始前印发给每个学员。学员根据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自学,通过自学解决一般性问题,集中面授时再通过听课、请教老师和同学之间讨论进一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提供学习所需的材料。每门课程除教材外,一般还配备学习指导书或其他辅导材料,在课程开始前发给学员,供学员学习用。四是重视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学校规定,每门课程都必须布置作业,作业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学员必须依时完成作业,对不依时完成作业者实行扣分,严重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教师对作业要全批全改,对学员作业中存在的较突出问题要通过写评语或集中讲评加以辅导。五是抓好课堂纪律,严格考核制度。各专业主干课程均实行考试。各门课程的考试均由华南师大教师命题、评卷,协办单位安排有关考务。强调试题的覆盖面和难度要体现教学要求,并实行A、B题制,防止补考降低要求;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纪现象要坚决处理;评分要实事求是,克服分数贬值现象。以使考试成绩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教与学的实际情况,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针对有段时间有的学员迟到早退,课堂纪律不够好,教育系同澳门中华教育会商量决定,实行按班编位就座,定期轮换,设簿签到,课前点名,课间检查,切实抓好出勤率和课堂纪律。六是加强学籍管理,塑造良好学风。澳门班的学籍管理原来参照华南师大函授教育学籍管理条例,这个条例是根据内地学生的情况制定的,有些内容不完全适合于澳门班的实际。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籍管理,在华南师大成人教育学院主持下,教育、中文、心理等参与澳门高师培训的系共同制订了《华南师范大学澳门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发至澳门班每一位学员,要求大家认真执行。这样,学员们对于面授、自学、考试、补考、补修、升留级、毕业、学位等制度和要求,都有具体、明确的了解,并用它来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

4.两地紧密合作,共创师范教育

由于粤澳双方合作举办高等师范教育,因此,需要各参与单位经常保持联系,做到相互沟通、配合。首先,粤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出席开学典礼,以示重视。其次,澳门政府对这项高师培训工作从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如对参加高等师范教育学士学位班的学生,每人资助学费2000澳元。对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澳门政府承认其学历,并规定毕业生无论在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院任教,学校都要按学士学位毕业生每月1500澳元、文凭课程班毕业生每月1200澳元的标准发给教师岗位津贴,对前往广东就读的澳门学生,澳门大专基金会资助每生500澳元,澳门政府还提供最高每月2000澳元的无息贷款,学生毕业一年后开始偿还。这些政策对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起到促进作用。第三,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分工明确。华南师大主要负责招生录取、制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管理学籍和颁发证书。协办单位承担了大量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招生宣传、组织报考、收费注册、发放教材资料、安排课堂、学员考勤、作业收缴、协助学籍管理、接待赴澳授课教师等。第四,遇事协商,搞好办学。主办单位在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华南师范大学澳门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时,提出初步方案后反复征求协办单位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协办单位确定在澳门的各项教学管理办法时,也一再征求了华南师大的意见。再如,1992年11月,华南师大和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业余进修中心的代表分别举行会议,在总结以往办学情况的基础上,集中讨论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澳门社会的要求,使华南师大在澳门的办学不断得到发展,并决定从适当增加教学时间、加强教育类专业实践教学、增设学术专题讲座、调整教学安排方式、改进教师选派工作等方面对教学工作进行改革。经双方密切配合,各项工作都能顺利开展,保证粤澳合作举办高师培训工作的质量要求。

其实,粤澳合作举办高等师范教育还可以有更多的合作空间。首先,应转变现有的合作模式。在过去的几年中,现有的合作模式确实为澳门造就了一大批可用之才,大大改善了澳门师资队伍状况,为澳门的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但是,随着澳门师资队伍的改善和教育事业的长足进步,粤澳高师培训的合作不应仅仅停留在由华南师大为澳门培训老师这一单向模式。若长此下去,势必会出现双方的交流与合作趋向萎缩。故此,应全方位展开双向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粤澳高师教育双向交流与合作模式。基于这一认识,在合作的专业领域上,澳方也可以为我方高校培训葡萄牙语等外国语老师;在人员培养培训的形式上,我方的学生或老师接受了经澳方认可的培训方案后,优秀者也可以到澳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师范教育工作;等等。这些都有待双方今后共同去拓展。其次,应协助澳门筹建高等师范教育体系。只有这样,粤澳高等师范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才建立在良性的互动关系上,达到共同提高粤澳高等师范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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