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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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价值取向是新型的、多元的、复合的,它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经济的价值取向,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长期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政治价值取向,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文化价值取向,忠于社会主义,坚持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个人正当利益应该肯定,而又必须服从集体利益,义利并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价值取向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得以确立和逐步实施时,社会生活的变化将在更深层次上表现得更为强烈。相应地人们的价值观念,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方面的价值观念,都将受到新的社会实践的审美。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题目,从总体上把握它的价值取向,对于统一人们对这个新生事物的正当性、合理性的伦理道德判断,增强人们对它的价值认同,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价值取向是新型的、多元的、复合的,它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首先,分析它的经济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崭新的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由共产党和人民政权领导的,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这种结合,不是要赋于市场经济以制度属性,而是要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建立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经济体制。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即在运行方式和现实操作上,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它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共同特性。同时,还要使市场的作用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运行轨道,使之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既有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价值理想的认同,又有对市场经济普遍规律的遵循。

1.在所有制取向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非公有企业的出现,以及国有企业的股份化,使我国原有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转变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结构是否象有些人所言,越来越走向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发展形式?显然不是。我国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主要是指同公有制主体和按劳分配主体的结合。这种结合不是要建立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而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有制度和适应劳动力市场机制调节的按劳分配制度。衡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否最终建立起来,就在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同市场经济对接的体制是否建立起来。②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移易的价值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价值原则植根于我国生产力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就我国生产力结构而言,社会化大生产居于主体地位,只有以公有制为主体,才能适应和促进社会化生产更快地发展。公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就经济发展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至今,公有制经济(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一直占居经济生活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改变这种主体地位,将改变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也就无所谓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取向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选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归根到底还要取决于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能力。市场经济要求各种性质的企业都要进入市场,成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成分在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地位,要由市场来选择和确定,而不应作硬性的规定和限制。市场经济的竞争是公平竞争。公有制经济同非公有制经济在竞争中,可以凭借资金、技术、人才资源、原材料、能源供应、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明显优势,加快自身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这也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取向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最终由市场来选择。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内含对其他经济成分合法存在的认定。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范围,也必须根据市场需要,通过市场来认定。它们在多大程度上适应市场需要,就应当允许它们在多大程度上长期存在,共同发展。这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昌盛。

2.在分配制度取向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长期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一价值取向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的分工决定分配的方式,人们以什么方式参与生产,就以什么方式参与分配。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劳动者在生产资料所有权方面都是完全平等的,他们除了提供自己的劳动外,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只有实行按劳分配,才能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

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表现在两个层次上。第一是在公有制经济的分配中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职工从企业分配所取得的收入中,按劳分配的收入应是收入的主要部分。否则,将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巩固与发展。第二是就全社会来看,按劳分配占主体地位。也就是说,社会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主要部分来源于按劳分配。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公有制经济必然成为社会经济成分中的主体,必须不断地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

现阶段,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存在是得到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相应地就要承认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即承认按资分配、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法存在。此外,还有与市场经营风险相适应的按经营风险分配、按社会保障需要分配等分配方式。

3.在公平与效率的抉择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最基本方式的经济。这种经济讲究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和自由市场竞争,追求生产(结果)的最大市场效应和市场价值。因而形成了特殊的价值取向:对社会实效性功利价值的追求、对自由竞争这一基本价值精神的认肯、利益多元化与利益关系多层次交错所决定的价值多元化取向以及利益分配的公平要求。其中,效率观念和公平观念是最基本和具有最终目标意义的价值观念。在公平与效率的抉择上,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价值追求。私有制社会是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换取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效率与公平的尖锐对立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在人类历史上,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够使公平与效率得到辩证统一。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这一科学论断,不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大视野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而且阐明了社会主义既要求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高效率的社会,又要求分配合理,共同富裕,是公平合理的社会。即是说,社会主义在本质上应该而且能够解决好效率与公平问题。“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解决的是效率问题。“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要解决的是公平问题。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对效率和公平具有同等强烈的偏好,它摒弃了私有制社会牺牲公平换取效率的单向选择方式,双向度地追求高度效率又不舍弃社会公平。

公平和效率与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地统一。效率问题,从根本上说,即生产力发展问题,而公平必须以效率为前提。归根到底,公平与效率都是以生产力发展为现实基础。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直接制约着生产效率、经济效率,制约着社会不公平的层次和实现程度。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在这种状况下,我们不能预期:既获得高度效率,又不会出现任何社会不公。因而正确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必须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唯一正确选择。

4.在市场经济运行的最终结果上,坚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市场经济是追求高效率的经济,它往往自发地向效率倾斜。而社会公平则不可能自发实现。无论就机会均等、平等竞争,还是就合理收入差距而言,都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如国家的法律、规章制度、政策、管理)和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予以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效率的优先地位,决不意味着可以冷漠社会不公平,而是要在发展效率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逐步地解决社会的不公平问题。邓小平反复强调,作为一种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⑤

“共同富裕”是对“平均主义”的否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平均主义为基本特征的分配制度,从追求分配结果的均等出发,为公平而“公平”,实行的是“截长补短、劫富济贫”,“损有余以补不足”,使公平受到了严重的扭曲。平均主义追求“事实平等”,其内在的本质恰恰是不平等。只求“共同”,不求“富裕”,结果导致整个社会效率的低下,公平与效率的同时丧失。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收入分配领域各种改革措施的核心,就是纠正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单位、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但这并不是我们的根本价值目标。我们的价值取向是通过鼓励先富、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平的直接目标。邓小平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⑦这段论述,明确指出共同富裕乃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理想或价值目标,就是追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也就是毛泽东曾经说过的“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的功利主义”。正是基于这一理想目标,我们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政治价值取向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我们的政治价值取向,可以用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这一命题来概括。江泽民同志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这些基本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四大报告也指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不是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这些论述,一方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涵义、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明确界定,另一方面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

1.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政治保证,因而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政治选择。四项基本原则的保证作用,首先体现在使我国市场经济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其原因在于:“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⑧“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⑨当然,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推动生产力较快发展,使人民能够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社会主义。其次,体现在它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邓小平说:“中国发展的条件,关键是要政局稳定。”⑩“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11)保持稳定,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不仅是维护祖国和人民安全的强大力量,而且也是维护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保证。“稳定压倒一切,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12)第三,还体现在为市场经济提供必要的精神文明环境。“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13)上述四项基本原则的保证作用能否实现,归根到底要看能不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说:“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两点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问题。”“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道路。”(14)他还说,“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1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的政治价值取向。它和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取向。

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自从古希腊雅典城邦闪现出第一束民主之光,民主就成了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人憧憬和追求的政治理想。“阿芙乐尔”号巡洋舰的隆隆炮声,开辟了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由理想变为现实的途径。但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全实现,仍然需要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艰苦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配套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特征。共产党从诞生第一天起,就把“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亿万人民群众正是为了民主、解放和自由,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既是一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的经济制度,又是一种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新型民主的政治制度,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统一体。

毋庸讳言,我国现在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建设的起点还比较低。要建立完备的民主政治,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尤其是我国至今还没有完全摆脱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习惯势力的羁绊,国家没有民主的传统,人民没有民主的习惯,官僚专制的封建遗毒却根深蒂固。这些,更增大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艰巨性。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国家在原则上能够实行最充分、最全面、最高类型的民主,并不等于这种原则能够很快完全实现;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可能性,也并不等于它的现实性。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建立以后,还要坚持不懈地切实加强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运作机制和操作程序方面的建设,加强干部和群众民主法律观念乃至习惯的培养教育。只有如此,才能使这种最高类型的民主从可能逐步变为现实。建设起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与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紧密联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规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则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服务。

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基本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业事业的权力。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长远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因此,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实效,致力于各项基本制度的完善。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理论,总结了我国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参照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关于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而确定的。我国的实践已经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又有利于我们党实施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保证整个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这是我国的政治优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和发扬。二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我们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要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逐步使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化、经常化。实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目的是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大前提。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力量上,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权和决策权,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

3.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不可分割的。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决不是社会主义的法制;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也决不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历史转型期,原有的行为规范有些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新的行为规范又有待逐步确立,为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更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制作支撑。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指出:“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订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推进和发展,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加快立法的步伐。我们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吸收外国立法的有益经验,做到为我所有,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适应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并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思想文化价值取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与完善,这一新的社会实践必然引起社会价值目标的变换,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社会关系的重组,也必然引起思想文化价值尺度的变革与转换。在这历史大变革的转型时期,旧的价值尺度体系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处于失衡状态,新的价值尺度体系则由于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还在孕育,有待催生。于是,人们的价值意向和价值选择常常遵从不同的价值标准,表现出多元化特征,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的思想趋向:有对原有思想、理论丰富和发展的趋向;有以新的形式复活旧的思想内容的趋向;也有随着改革开放新引进的思想趋向;还有不同思想之间交融汇合的趋向,等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了给人们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有必要重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文化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它必然保留着对社会主义制度和价值理想的承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占统治地位或起主导作用的思想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文化价值目标,就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三方面的高度统一。这是我国当今时代的主旋律,社会的最强音,也是我国最根本的思想文化价值观,是保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和民族团结的精神支柱。

忠于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文化价值取向的最高层次。坚信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是我们的精神支柱。邓小平说:理想特别重要,“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16)社会主义选择市场经济,其目的就在于寻求摆脱困境,加速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使自己迎头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显示我们制度的优越性;而我国市场经济选择社会主义作为根本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是其顺利发展的坚强保证。在这一根本价值观的引导下,我们还必须吸取古今中外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坚决抵制、批判一切维护剥削压迫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丑恶的东西。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既以社会集体为价值目标,又以个性的解放和发展为前提,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集体利益是个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而联结的集体的利益。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总原则下,要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维护个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

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的或一般层次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念。邓小平说:“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17)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凝聚力之源。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我们可以充分激发亿万炎黄子孙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关切之心,可以调动一切力量,振兴中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道德观念 市场经济的孕育,动摇着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使现实生活中经济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凸现。为解决这些矛盾与冲突,正确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需要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个人利益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重组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使这种关系日趋复杂,甚至呈现出尖锐的矛盾。诚然,传统的轻视或忽略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是不合潮流的。企图用个人主义或无政府主义取代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更是错误的有害的。以个人利益至上和自我中心作为道德基础的个人主义道德原则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根本对立的。虽然个人主义注重和追求个人利益,捍卫个人利益,诱使个人奋斗进取,客观上对促进经济发展有某种积极作用,但它导致人心涣散和人们之间关系的疏远和紧张,使社会走向无序,不利于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发展。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包含对个人正当利益的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忽视,相反应该重视个人对正当利益的追求。邓小平说:“我们是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这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并且,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而“不是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奋斗。”我们提倡“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牺牲自己的利益。”(18)我们要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尊重个人正当利益和个性的发展,片面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势必严重损害个人的开拓进取精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至于一些人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则是与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相悖离的。而如果单纯强调个人利益忽视集体利益,就会导致对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否定,走向个人主义。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集体主义原则对个人正当利益的肯定,而个人利益又必须服从集体利益,亦即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行为规范。

义利观。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是利益原则。它的发展动力在于资本无限增殖的欲望和个别资本间的竞争。可以说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禀性。市场经济对利益观念的强化,必然引起传统义利观的深刻变化。中国传统道德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讲“利”者,被称为“小人”,“小人难养”。重义轻利、以义代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它是我国几千年来道德生活的中心观念。市场经济利益原则的确定,必然使传统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和改造。市场经济强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和对人们合理利益的直接肯定,使人们更注重现实的逐利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评判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辨,改变传统的价值取向,提倡个人合理的物质利益。邓小平说:“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9)空谈道德理想,将道德理想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变相宣扬存理去欲,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但讲物质利益,并不是说要为一己私利而不择手段,任意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赞同“正其义不谋其利”的传统观念,也决不赞同重利轻义或唯利是图、损人利己、金钱至上的极端利己主义。但这并不是说,对利己主义应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利己主义强调个人发财,强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客观上诱发人们投资的欲望,刺激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相吻合。在一定条件下,用市场规范、效率原则、法治原则导引、限制、匡正利己主义,它可以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或多或少有所受益的精神动力。换言之,市场经济只是在形式上而不是在内容上对利己主义有一定程度的认同。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义与利的取向上,是义利并重、义与利的辩证统一。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除上述内容外,还有注重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公平观念,与传统安贫乐道与世无争的得失观念相对立的竞争观念,与创新进取精神相结合的善恶观念,以及幸福观、苦乐观、荣辱观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义利观。以合乎道德的行为获取利益,是一切社会进步的精神保障,也是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主导方向。可以说,互利或不损害社会及他人利益的道德要求,是市场经济最有意义最为重要的道德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深化和丰富了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也使传统的道德观念获得了创新性的发展,必然促进道德的重构与进步。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文化价值体系 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一方面促进人们树立平等、自由、务实、竞争、创新、效率等新观念,增强人们的主体意识,激励进取精神,逐步确立和重构新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又诱发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本位主义等一些腐朽的价值观念滋生,党风和社会风气不如人意,腐败、贪污贿赂、权钱交易现象大量存在,甚至一些早已绝迹的丑恶现象也沉渣泛起。这种状况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市场经济的建立,并不必然以道德和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的堕落为代价。但现实表明,我们迫切需要营造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衡和引导人们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环境,需要建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价值体系。为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高扬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形成强有力的振奋党心、民心的精神支柱。

第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的阵地。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引起人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深刻变化。各种不同思想趋向的交合、冲突,会使一些人的思想观念陷入混乱、迷惘。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想的滋生、蔓延,也将对人们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教育以及基本国情教育。将社会心理、社会思潮和社会舆论导向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建设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不仅为物质文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且为物质文明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思想保证。它将有力地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使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第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时代精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是培养“四有”新人,确立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构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时代精神。邓小平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20)我们要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为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乃至牺牲生命的行为规范,以及高尚的节操、崇高的理想、远大的抱负、博大的胸怀等优秀品质。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建构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64字精神,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知难而进、学习外国、自强不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清除各种腐朽的价值观念。精神文明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保证,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追求的价值目标。邓小平说:“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的现象。”(21)他还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22)因此,我们“必须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工作,同对于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思想和其他腐化思想的批判结合起来”(23)要严厉“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24)只有这样,才能惩恶扬善,确保社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避免道德滑坡或道德沦丧。

第四,弘扬民族精神,发扬民族优良传统。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它的伟大不仅在于它有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而且还在于它有强大的根深叶茂的生命力。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谐统一的博大胸襟、崇德重义的高尚情操、整体为上的价值取向,这些民族精神、优良传统必然成为激励炎黄子孙积极进取和强烈的自信自尊的内在精神因素。譬如,中华民族一向讲求道义气节,重视品德修养和道德对人们心理以及行为的规范、导向作用,对于抵制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纯洁道德环境,净化社会风气,有着积极的意义。强调整体精神,强调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的爱国主义精神,对于孕育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意义不能低估。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对我国社会和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广及经济、政治、文化的方方面面。在新的社会实践中,人们的价值追求涵盖整个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概括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根本的价值取向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原则。

注释:

①参见张维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经济纵横》,1994年第1期。

②参见马俊人《整体把握社会转型期的价值取向》,《新华文摘》,1993年第9期。

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20)(21)(2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110-111、123、155、364、208、311、216、286、364、144、242、370-371、110、328、143、154页。

(18)(19)(23)(24)《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97、136、298、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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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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