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学术、行政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对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活动的思考_学术价值论文

理清学术、行政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对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活动的思考_学术价值论文

厘清学术性、行政性与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活动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评价论文,厘清论文,学术性论文,经济效益论文,社会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1)02-0001-07

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问题并非一个新问题,其相关讨论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界对本土化和国际化的反复论述,以及对学术失范问题的持续反思。这期间,作为当代重要的社会活动,人文社会科学本身的规模愈来愈大,作用也日趋广泛和深入。针对此前大而化之和片面政治化的评价方式,引进和开发了一些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指标体系,使得量化评价脱颖而出,成为时尚。但是,在资源投入逐渐增多的同时,功利化和行政化的风气又愈演愈烈。

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问题既已日显尖锐,客观地、恰当地把握评价活动便成当务之急。人们首先需要克服评价活动在对象和宗旨上发生的混淆,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应当着力做好厘清的工作,同时,还需特别区分评价在性质和目标上的不同定位。

一、文科评价的基本分类

评价的实践意义在于,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对人类实践活动进行调控,实现有价值的,避免无价值的,从而使人的行为更合目的性。不同的评价目的必定导致评价价值取向的差异和存在形式的区别。依据评价目的的不同,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呈现为三种基本类型:学术性评价、行政性评价与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

1.学术性评价

“学术评价”是比“学术性评价”更常用的表述。但学术评价常常被简单等同于学术领域内的一切评价(学界评价)。事实上,学术领域内的评价通常包括三种类别:学术性评价、行政性评价和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为避免以上误解,我们更倾向于采用“学术性评价”这一表述。现代学术性评价传统可追溯到17世纪科学杂志的创立。学术性评价是学术界为了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对研究成果知识价值的确认。因此,纯粹的学术性评价就是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评价。

(1)历史发生

1665年1月和3月,英国的科学学会和学院先后创立了两份科学杂志:《学者杂志》,内容繁杂,从科学的实验观察报告到一些社会信息都囊括其中;英国皇家学会《哲学学报》,一份较纯粹的科学杂志,侧重于收录在皇家学会所做实验的说明。科学杂志的创立促进了科学研究的交流,把单纯的印刷转变成了出版,并有助于通过发表的优先性来促进从保守秘密到要求公开化的转变。《哲学学报》通过建立一些制度性的方法(如优先权)来鼓励研究者们公布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使成果发表成为在科学档案中永久保存的一种方式。皇家学会取得了巨大成功,它由此囊括了几乎所有英国的科学家(以及许多国外的科学家),使科学家们由纯粹的研究者角色转变为学会成员、杂志撰稿者和读者的三重角色。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打破了研究的封闭性,希望通过及时发表研究成果,使其得到权威科学家的评价。皇家学会相应建立了对论文发表前的评价制度,以控制稿件的质量,保持杂志和学会的声望[1]636-646。英国皇家学会由此开创了现代学术评价的先河。

(2)主要目的

学术性评价的最初和最基本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术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的相互交流,在此基础上逐渐成为认定研究者学术成就的重要途径,促使学术研究的规范化,在更高的阶段中呈现为一种知识发展的自觉。这一过程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促进学术交流。借助学术评价,学术研究由封闭走向开放。日本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评价指南》制定委员会曾把评价定义为“一项使研究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在研究人员和评价人员之间进行的学术活动”[2]62。学术交流使对知识、真理的探索不再是个体研究者的孤独遐想,而体现为研究者之间越来越多的相互协作性和知识共享性,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避免了许多重复性劳动和研究的盲目性。

——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学术交流的增多、对优先发表者的承认使学术竞争加剧,迫使更多的研究者需要参照他人的成果来继续研究。研究者可以根据外部学术共同体的评价对自己的研究进行较客观的衡量,有助于激励其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

——规范学术研究。一方面缘于学术发表的格式要求,一方面缘于对他人研究工作的尊重,学术研究日趋规范化。规范化写作也成为学术评价的一项内容。当然,这一规范化进程非常缓慢,“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科学杂志的版式才或多或少地确立下来,而注脚和引证索引这些学术注释的普遍采用甚至花费了更长的时间”[1]646。

——学科发展的知识自觉。如前所述,学术性评价是一种学科发展的知识自觉。它以普遍知识和真理的探索为最高目标,引导学术研究活动不断取得知识进步,以对学术创新的激励保持学术发展的持久生命力和存在意义。知识自觉抗拒功利追求的泛滥、超越现实的功利性。

2.行政性评价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建制化,学术研究从纯粹的个人兴趣和闲暇爱好转变为一种社会职业的要求;现实的功利追求逐渐弱化了“为认识而认识”的纯粹知识追求。学术研究者们由纯粹的学者转变为学者与雇员的双重身份。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压力,使各类学术建制单位间的学术资源、学术水平的竞争日趋激烈。建制单位(政府、学术机构等)需要对学科建制的各个层面进行评价,以进行更为有效的公共资源分配,促使知识向有利于其所处社会经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方向发展,并保持发展的有序性。行政性评价的必要性由此凸显。在当代,随着政府在学科发展中主导作用的增强,学术建制化的程度日趋加深,行政性评价实际上已成为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主要形式和影响学科发展的主要因素。

(1)行政性评价的界定

对于行政性评价,学界并无明确的界定,通常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行政评价就是由行政管理部门所进行的评估活动;二是行政评价就是政府采用行政方式进行的评估。这两种观点都过于宽泛,无法与公共领域内其他行政评价区分开。我们认为,学术领域内的行政评价更准确的称呼是“行政性评价”,它指学术建制单位以学术建制的发展为目标,对其人员与机构学术贡献的评估。需要指出的是,行政性评价的“学术贡献”并不主要指学术研究对学术发展的贡献,而是指学术成果对建制发展的贡献。行政性评价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建制性。这是行政评价的首要特征。评价是由建制单位举行,评价的目的在于推进建制的发展,鼓励研究人员多出成果,被评价者也是建制内人员与机构。这是因为,作为学术研究者,科学家的劳动成果仅需要得到科学共同体的承认;但作为建制单位的雇员,科学家还应得到受雇的建制单位的承认。建制单位也需要通过建立评价系统来对研究者的价值进行合理估量,奖励佼佼者,激励后进者。行政评价作为一种建制内的激励制度,通过成果评奖、业绩评估等形式,鼓励研究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政府设立的国家级的奖励系统,通过评估进行奖励,奖励则是为了激励。

——荣誉性承认。行政评价更侧重于荣誉性承认,即对优异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而不仅是工具性展示。行政性评价的实质是建制单位对学术研究者在增进科学知识、推进建制发展方面所做贡献给予的承认和荣誉。这一承认并不排斥物质层面的鼓励,但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来自官方机构正式授予的价值肯定。杰里·加斯顿曾指出,对一名科学家来说,其唯一财富在于承认他是一位对科学发展贡献了知识的人,(国家)“对科学研究的承认是对科学活动价值的一个重要强化。它有助于保证科学共同体内对过去的重要研究负有责任的科学家将继续从事研究。得不到适当的承认可能会鼓励大量有能力的和多产的科学家从事那些可能会带来某些其他类型奖励——也许是金钱——的活动”[2]3。显然,科学共同体在此处是被理解为建制中的科学研究的共同体。

——服务于管理。作为一个社会部门,学术建制单位需要对其绩效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经费投入与支出、学术研究主题、研究人员的科研业绩都需纳入这一管理之中。在此意义上,评价就成为一种必需的管理手段。以我国科研建制中普遍采用的课题制为例,课题是国家对学科发展经费投入的重要方式。课题的选题方向、经费投入方式、结项成果等都需要进行合理的评价,以满足学术研究与社会的应用需要。从科研管理的角度来看,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宏观目的和意义在于,以评价来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健康、有序地发展。评价是要服从管理目标的。科研管理的需要在当下成为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成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科研活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评价标准的实施,评价标准常常因科研管理阶段、目的、对象不同而改变。如借助科研管理手段的导向作用,清华大学在SCI发表的论文数短短几年内由几百篇上升至两千多篇[3]。

在技术层面上,评价服务于管理,自然对评价方法提出了运作效率的要求,评价应该在保持评价功能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提高效率,这才能为管理服务。但简化不是简单化。在价值层面上,当科研管理借助评价手段左右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生产方向时,人文社会科学的主体性问题就面临严峻挑战。在功利主义场域下,科研管理目的极易为学术单位间的残酷竞争、行政长官意志、量本位思维等非学术因素所控制,错误地引导学术研究的方向,导致学界的结构性浮躁与功利。符合知识本性的知识创造,有时也容易沦为满足一定评价硬性规定的定制化知识的批量生产。

(2)主要类别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行政性评价涉及不同层面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①:

第一类,成果评价。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可以有多种区分。从成果的形式上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区分为最终成果和中间成果两类,前者涉及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三个主要类别;后者如研究项目建议书、研究项目中期报告等。在国内,成果评价一般就是指最终成果评价,而中间成果归为项目评价范围。从成果的研究类型区分,可分为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按学科知识类型分,有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层面的区分,各学科具体成果的形式和内容也有所不同。如前所述,成果评价属于“成就的优异”,其问题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成果的形式差异;二是成果价值的认定特征。

成果的不同区分在现实的评价中是整合在一起的,这使成果间优异性的比较面临难题。仅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较为例,基础研究总体上是以主攻学科前沿的重大难题、探索创新知识、创建新理论的理性追求为其目标,这也是学科主体性的根基所在,评价基础性研究的主要标准往往是学术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是运用基础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现实问题,评价应用性研究成果的主要标准是研究成果能否通过完善生产管理等途径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否为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决策理论依据和设计方案、能否有益于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等。基础研究常常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与付出,其价值也是潜在的;应用研究则常常是当下的,效益是显在的,这两种迥然不同的成果显然近乎无法比较。此外,人文社会科学所涵盖的有关学科如文、史、哲、经、法、教、管等,每门学科各有自己的特色,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也难以比较。

研究者多认为,“成果形式都不足以说明它是‘成果’,判断是否是‘成果’,需要考察成果的实质内容。”[2]7虽然在内涵上还存有很大的模糊性,但创新性还是被公认为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首要价值特征、是学术研究和知识进步的标志。然而,如默顿所言,创新性的最大难题为:在人类活动的诸多领域中我们是难以把值得承认的真正的创新与不值得承认的仅仅是新颖之物区别开的[1]599。这的确是难以区别的。

行政性的成果评价与学术性评价在形式上极为相近,都呈现为极强的学术性,都把对知识价值的重视置于重要乃至首位。但它们还是有明显的不同,学术性评价的目的在于工具性承认,它以促进交流为最终目的;行政性的成果评价,是以荣誉性承认为目的,评价是为了评奖或认定。此外,对于行政性评价,它还面临学术与政治、社会价值与学术价值等因建制本身所带来的冲突;对于纯粹学术性评价来说,这些都是力求避免的。

第二类,项目评价。项目评价不同于成果评价之处在于:项目评价是一种计划评价与过程评价,而不是对最终研究成果的结果评价。“项目评估最为关注的是研究结果是否与当初的研究目标相吻合,是否获得了对认识结论起作用的主要因素,以及成果的科学性等。”[2]9-10在项目评价中,大多数评价对象都是中间性成果,其创造性、学术价值、社会价值、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都是不确定的。此外,成果评价是对已有成果学术价值、社会价值大小的衡量;而项目评价更偏重于对研究项目在一定条件下取得学术或社会价值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的估量。因此,规划性、过程性、可行性是项目评价的突出特征,其核心是对项目研究工作的过程控制,避免造成项目经费投入、人员投入等的失败。在此意义上,它更接近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

第三类,人员评价。人员评价是行政性评价中一个承上启下的关节点,包括专业职称评定、学位评定、各类人才评奖等。其中职称评定是对学术及其建制发展影响最大的。全球高等教育市场化所带来的科研竞争,迫使建制单位把科研产出作为专业职称评价的重要乃至唯一依据,而人员专业职称的构成和数量又成为机构评价的重要依据。当下中国的专业职称评价已演变为:建制单位依据其科研业绩(教学业绩只作为基本考虑条件或根本不考虑)对雇员职业能力的评估,并依据品质性优异的差距,分别授予他们不同的荣誉性承认。专业职称评价的这一特征引发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或者说当前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许多问题都与职称评价有关。

第四类,机构评价。机构评价处在行政性评价的最高层面,如本科教学评估、大学排名、学科重点基地、博士点评选,等等。机构评价对建制发展具有直接影响,近年来轰轰烈烈的高校排名的背后是激烈的高校生源与经费之争。国内大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点的竞争也早已白热化。

相较其他类型,机构评价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综合性。机构评价通常是对机构的全方面评价,涉及人员、科研能力、科研产出、教学、声望、运营效益等诸多方面。

——建制性与社会化并存。机构评价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官方性特征,是由建制的高层机构对下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机构评价也出现了社会化的趋势,一些社会中立性机构开始介入,如各种大学排行榜、大学竞争力的评价。

——荣誉性承认与工具性承认并存。机构评价的重要目的在于授予所评机构某一资质、某种资源占用的权力,其性质属于典型的荣誉性承认。但随着机构评价的普遍,并逐渐成为建制管理的一种手段,其工具性意义越来越显著。民间等中立评价机构的介入更强化了这一趋势。每年机构评价排名变化的意义主要在于提供一种优异的展示,荣誉性的认定反而处于从属地位。

3.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

社会经济效益性评价主要是针对社会科学。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社会科学的“应用取向”逐渐成为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科学家与社会改革、商业管理决策者们的联盟逐渐扩张,知识分子的角色发生变化,从站在远处的、持批判态度的旁观者变成了积极的政策设计者和技术人员[4]24-25。社会科学的量化研究由此大为繁荣,以便为应用性研究提供实证性的支撑。伴随社会科学与社会经济现实利益联系的日益紧密,对其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也变得普遍起来。

商业部门与政府管理部门成为社会科学应用性研究的两个主要的主顾。商业部门主要关注社会科学研究的潜在经济价值,对拟采用的社会科学方案进行经济性的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测算多大的投入能获得多大的收益”[2]4-5。政府部门主要是从国家利益出发,关注社会科学研究对于推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潜在价值,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种效益的利弊进行比较、估算以及衡量。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效益性、测算性。

——效益性。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目标就是现实效益与潜在效益的比较,并以效益的大小来衡量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这一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经济效益。随着对人文社会科学投入的增加,评价自然将越来越关注投入产出比。

——测算性。在量化方法、理论的支撑下,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最为偏重的是经济效益的测算,并把经济效益作为社会、文化效益的根基。一切评价指标都尽可能的量化,并由量化指标间的测算来计算评价的结论。

二、评价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目标

一方面,在评价活动中,价值大小是通过不同评价对象“优异”(excellence)程度的比较而得以体现的;另一方面,评价对象价值的实现又依赖于评价者对其优异的“承认”(recognition)与否。因此,承认和优异是评价活动中的关键要素。

1.工具性承认与荣誉性承认

得不到承认的评价,自然不具备评论的意义,所以承认是评价活动中最为关键的东西。什么是承认?根据默顿的研究,所谓承认,通常是指这样一种事实,即认识到或确认某种事物,或者把它归于特定的范畴,或者认为它具有某种(优异性)特征。于是,承认可以大致被区分为两个相互关联的含义:一是“确认”,即如果优异的这些品质不能引起有关的其他人的关注,它们往往得不到展示,也不能被认识;二是“接受”或“肯定”,即由一个社会之公共和私人的机构对建设性成就所做的某种评价,使其优异性为当代社会所接受。默顿把前一种含义(即确认)称为“工具性承认”(Instrumental Recognition),把后者(即接受)称为“荣誉性承认”(Honorific Recognition)[1]578-580。

工具性承认是承认的基础,工具性表明人们所获取具有社会价值的成就常常处在潜在的和未展示的状态。任何伟大成就或天才若无法获得展示的机会,对其价值的肯定就无从入手。工具性承认意味着评价工作的一个前提是:清除路障使天才得以表现,提供良好的环境使优异性得到展示。荣誉性承认是承认的最终目的。如果说工具性承认的缺失将导致天才或成就的埋没,那么荣誉性承认的失效将导致某项伟大成就或杰出的才华由于那个时代的原因,未引起公众的关注,造成那个时代的重大损失,导致“未获承认之惋惜”:“当我们哀叹忽视了被证明是伟大的东西时,为时已晚。损失最大的是我们自己。而才华展现出来而未被注意只是次要的损失。我们除了失去这些外,我们还会有内疚感。我们作为文化的承继者和传播者,没有履行我们不言而喻的责任,没有使杰出的成就放出异彩并给予一定的荣誉。对重大成就的公众承认将构成我们展现文化价值的一种方式。因而可以说,认识不到这类成就我们就会受到指控。”[1]580-581

简言之,工具性承认要求我们关注发掘优异成就的潜在可能性,关注机会的提供,使这种潜在可能性比在其他情况下更经常地成为现实。荣誉性承认则要求我们关注杰出的成就,使优异得到时代的承认。这两种承认有着紧密的关联,但通常人们常忽略,荣誉性承认的不足将会导致工具性承认的失效。在一个天才和才华得不到承认和荣誉的时代,其结果是将出现一个更不利于他们存在的价值世界,导致更多的潜在天才和才华的被埋没。

2.品质的优异与成就的优异

对应两种不同的承认,优异可区分为“品质的优异”(Excellence as quality)和“成就的优异”(Excellence as performance)②。品质的优异是指应得到社会公众高度褒奖、公众承认的优异品质。它常常呈现为潜在的能力优异和杰出才华的可能性,社会环境成为压制、阻碍它向现实性转化的重要因素。成就的优异是指,显著地具有某种由成就所证实的优异。对于品质的优异,我们是根据其能力作出判断;而对于成就的优异,我们是依据其工作的业绩作出判断。能力与成就的脱节,常常会出现许多有才能的人并未实现他们的目标,成为“成绩不佳者”(under-achievers);而那些显然平庸的人,却不知怎么做出了超出他们水平的成就,成为“成绩优异者”(over-achievers)。

这表明,品质的优异并不必然带来成就的优异,而成就的优异并不必然对应品质的优异。

3.承认与优异的关系

默顿细致地分析了承认与优异的关系,提出了在评价中它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工具性承认与品质的优异。工具性承认的目的在于能使品质的优异得到充分的展示。工具性承认的技术性操作核心就是“对才能、人格和性格等完整的大量检验和测量的任务,就是试图对人类品质得出一些可靠的外在指标,而这些靠我们的肉眼是做不到的”[12]583。默顿引入艾伦·格雷格的研究,把品质的优异按其能力类型区分为四种:壁垒型能力(快速上升,又骤然下落);高原型能力(迅速达到顶峰,并持续保持其位势);缓慢渐进型能力(一生都很平稳,既没有大的期望,也没有更大的失望);大器晚成型能力(由于其能力表现太晚而没有被寄予期望,但其会使成功与奇迹结为一体)。显然,工具性承认更有利于前两种类型,偏爱优异的早熟者,对在经济与社会中没有占优势的大器晚成者造成极大的伤害。

——荣誉性承认与品质的优异。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对能力的荣誉性承认应保持多大的范围。当下的社会评价制度对那些竞争中的胜者承认过多,而对于那些只是名列前茅者承认太少,对排名之后的人关注太少。

——工具性承认与成就的优异。不同于不易观察到的能力,成就的优异似乎直接对应着工具性的承认。默顿在此提出一个问题,工具性承认只注重获得优异成就的个人,无法对促进该优异产生的人或称为“促进优异的优异者”进行承认。他认为,这是一个大的损失,因为他们虽然只创造了很少有知名度的成就,“但他们潜在的才能形成了使他们周围的人取得杰出成就的原因,至少是诱因”[1]596。

——荣誉性承认与成就的优异。这里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对于成就的形式,荣誉性承认遇到的困惑是“什么样的成就能得到承认?”,即成就的“单位”问题。对于同一位研究者来说,究竟是以什么成果形式作为授予他荣誉的代表?对不同成就来说,它们之间的优异性又如何比较?这些都是存在的难题。二是一项所谓的成就应从哪些质的方面加以判断?是它的大众性、正统性还是异端性?在历史上,具有真实独创性价值的东西常常因为其非正统性而被人忽视了,被视为异端学说,直到另一个时代才被接受。三是由谁来做出成就的荣誉性判断?学术建制机构数量和人手有限,常常导致一些天才或非常杰出的人物,无法得到指定承认的官方机构的认可,尽管他们出色地展现了这种优异。

如果再把工具性承认(即优异的确认)和荣誉性承认(即成就的被接受),与前述三类不同的评价(即学术性评价、行政性评价、经济效益性评价)结合起来考察,虽然情况复杂,但有些基本关系还是很清楚的:学术性评价主要关涉工具性承认,即确认优异的程度;经济效益性评价则主要事关荣誉性承认,即以之作为成就被接受的表征;而行政性评价却包括工具性承认和荣誉性承认两个方面,时而以某方面为主,时而把两方面混淆起来,所以行政性评价在理念和操作上是需要特别小心的;人们当下所说的评价的问题,也主要出于此。

注释:

①与本文不同,李存娜把这几类都归为学术评价的类别。参见李存娜:《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的问题与反思》,载《学术界》,2004年第3期。

②也可译为“演绩的优异”,即行为和成绩的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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