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政策与社会期望--兼论中国社会政策的品格取向_社会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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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10(2010)07-0097-07

一、社会预期的实现需要社会政策

预期是指人们根据已知的信息,对未知的情景作出判断的一种能力。有经济学者认为,社会预期是指人们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个人处境所做的估计和评价。它包括人们的收入预期和消费支出预期等。①笔者认为,对社会预期可做如下认识:首先,从社会预期的主体看,有国家的社会预期和公众的社会预期,国家的社会预期处于统率地位,公众受着国家社会预期的影响,而公众的社会预期也作用着国家社会预期的实现。其次,从社会预期的周期来看,有当下的社会预期和未来的社会预期,未来的社会预期居于长期的战略地位,而当前的社会预期是实现未来的社会预期的重要步骤。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通过实施各种公共政策,引领着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前进方向,因此,社会预期的实现与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执政理念是息息相关的。而公众对社会的发展如果有着良好的预期将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而一个公众预期悲观的社会,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有序发展。

19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为改变落后的国民经济状况,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以及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引下,采取了诸多实现经济增长的手段。众所周知,经济增长的三种方式是消费、投资和出口。有研究表明,目前中国已经是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且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比重也愈发突出。诚然,中国通过投资和出口这两种主要的经济增长手段,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解决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等民生领域提供了财力支持,也可以说经济增长是达致社会预期的必要手段和举措。

然而,就经济增长模式而言,单纯地依靠出口和投资也存在着弊端:对于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来说,一旦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出现萎缩,必然引发国内增长速度快速下滑。②就投资来说,有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投资、房地产业投资和能源、设备等生产资料生产部门投资拉动的结果。民间投资、居民消费启而未动。也就是说,中国的投资结构存在着失衡现象。③

总的来看,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内需迟迟无法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三支重要力量和经济增长的充沛动力,国内消费市场的低迷现象依然存在。孙立平认为内需不足的原因与滞后的城市化、制度的不确定性和收入结构的不平衡三个重要的结构性因素相关。二是经济增长还未很好地转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如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现象、中间阶层规模发展迟滞、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致使国家的社会发展目标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社会学所言的“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困境也横亘在中国社会面前。也就是说,单靠经济政策无法达致全面、有效的社会预期的实现,故而我们还必须依靠完备的和强有力的社会政策促使社会预期的实现。简言之,一方面,通过社会政策来弥补和纠正经济政策的不足;另一方面,依靠社会政策的完善和强化,助推社会建设的顺利前行,进而达致社会预期的实现。

关于社会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外学界有代表性的看法有如下几种。社会政策的首创者瓦格纳认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以争取公平为目的,清除分配过程中的各种弊害的国家政策。”④英国社会政策大师马歇尔把社会政策定义为“关于政府行动的政策,即政府通过向市民提供服务或收入,从而对他们的福利产生直接的影响。”⑤另一社会政策大师蒂特马斯则认为,社会政策是一种以社会问题为取向,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目的在于改善公民福利、引导社会变迁的积极的制度设置。⑥张敏杰认为,社会政策是一个政党或国家为实现某个历史时期的路线、任务,达到一定目的而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方面实施的有关行动准则。⑦吴忠民认为,社会政策是指以公正为理念依据,以保证民众的基本权利、提升民生水准、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保证社会安全为主要目的,以国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预为主要途径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的行为准则、措施、法令、条例的总称。⑧社会政策的主要领域有社会保障政策、公共医疗卫生政策、住房政策、教育政策、劳动就业政策、社会福利服务政策以及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体系,可见社会政策与个体的生命历程息息相关,也关涉个体福祉水平的高低。

综合以上学者对社会政策的研究,社会政策包括如下特征:社会政策属于政府的一项公共政策;社会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尤其是具有公平的价值理念;社会政策通过收入再分配、健康和福利服务以改善和提高公民的社会福利;社会政策通过法律法规、条例、措施等具体实施。与其它公共政策相比,社会政策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其直接作用于社会成员的实际利益,与家庭、社区、组织和阶层关系等方面关系密切,并对社会发展有着直接影响。

社会政策起始于西方国家,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西方国家通过实施相关的社会政策,缓和一国的社会矛盾,并推动一国的社会发展。西方国家是如何通过社会政策来推动社会预期的实现,并规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我们将在下面进行论说。

二、社会政策有助于提升社会预期

社会政策是在西欧封建制度解体、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形成的,并且在社会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⑨社会政策自诞生之日起,其基本的价值诉求就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西方国家的经验将有助于我们从社会政策的视角理解社会预期如何能更好地达致。

有学者认为,西方社会政策的发端最早可追溯到1601年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即旧《济贫法》)。从16世纪至17世纪,英国地主贵族通过大规模的圈地运动,造成大批流离失所的贫民、乞丐和流浪者,以至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屡屡发生区域性骚乱,间或大规模的起义。此前,由教会和私人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的救助越来越难以应付大批的无家可归者、失依儿童、贫困者。为解决这些社会难题,1601年,英国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该法的主要内容有:为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劳动场所;资助老人、盲人等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为他们建立收容场所;组织穷人和儿童学艺等。《济贫法》对后来欧洲各国通过社会政策实践以应付本国危机发挥了示范效用。此法虽然被后人诟病为给受助者带来了耻辱烙印,但为解决当时严重的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欧洲大规模的社会政策实践是在19世纪工业化的促进下发展起来的。我们以德国为例来阐述在工业化阶段社会政策是如何登上历史舞台,并提高社会预期的。伴随工业革命的发展,至19世纪后期,德国的煤矿、铁矿、采矿等已跃居欧洲国家之首。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他们的劳动条件极其恶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激增,因事故、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也得不到任何的生活保障。在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推动下,德国工人阶级为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劳动权益,与资产阶级展开了无数斗争。鉴于此,1871年,由瓦格纳等组成的新历史学派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并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该学派认为德国面临的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主张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劳资合作以及工厂监督在内的一系列社会政策措施,主张走调和劳资关系的道路。

德国首相俾斯麦采纳了新历史学派的部分主张,并于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后又出台了《工伤事故保险法》、《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等。由此,以缓和劳资冲突、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诞生了社会政策这个工具。后来欧洲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德国,开始了关于社会政策方面的立法。这些举措缓和了阶级冲突,促进了社会整合,并推动了欧洲工业化的发展。

如果说德国把社会政策作为政治工具来治理新生德国面临的危机的话,那么美国是把社会政策当作反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的工具来运用实施的。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此次大危机给美国经济造成了严重创伤。在美国经济危机期间,银行倒闭、企业破产、失业人数剧增,至1933年,失业工人达1500万人,占全国工人总数的1/3,1/6的家庭靠救济金度日。有人惊呼“资本主义将要寿终正寝”。在此背景下,以国家干预为理论基石的凯恩斯主义取代了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凯恩斯在其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阐述了国家干预经济理论、有效需求理论等,并就社会保障问题、消除贫民窟、实行累进税制、实行最低工资法等提出了政策主张。时任总统的罗斯福采用了凯恩斯的建议,在农业方面颁布了《农业调整法》,工业方面实施了《全国工业复兴法》、《全国劳资关系法》,并通过了《民用工程紧急救济法》、《紧急救济拨款法》、《社会保障法》等。美国通过实施这些社会政策,成功地避免了经济危机的深度破坏,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效仿,整个资本主义得到了挽救。

二战后,经过战争创伤的欧洲国家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社会倒退,社会重建就成为横亘在政府社会面前的难题。但是战后至1970年代,欧洲国家又迅速崛起,可以说,其背后的原因与社会政策的实施是分不开的。这个阶段也是社会政策发展的辉煌期,此以西方国家纷纷建立福利国家为标志。福利国家的主张则为二战中的英国所倡。

1941年,丘吉尔政府成立了由贝弗里奇领导的社会保险和救助委员会,以研究战后英国重建问题。1942年,该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又称《贝弗里奇报告》,目的是要消除社会中的“五大病害”:匮乏、疾病、无知、肮脏和懒惰。报告的设想不仅仅是扩充和改进已有的社会保险计划,而且要在战后建立一个新的、统一的、综合的和基本上涵盖全体人民的社会保险体制,以取代旧的国民保险计划。该报告的出台被英国情报部看做是支持战争的方式,提高了英国民众抗击法西斯德国的凝聚力。此报告为战后英国福利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944年至1948年,英国相继颁布了《就业政策白皮书》、《教育法案》、《家庭津贴法案》、《国民保险法案》、《国民健康服务法案》等一系列社会法。继英国后,北欧及其它西欧发达国家,从20世纪40年代后期也纷纷效仿英国模式实施社会福利政策,建设自己的福利国家。历史证明,这些社会政策的实施,为战后西欧和北欧国家的经济腾飞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

社会政策的发展轨迹表明,社会政策是政府面对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如贫困、劳资冲突、失业等问题而创造的一种治理方略和减震机制;此外,社会政策的发展史也表明,社会政策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中国提高社会预期的社会政策品格取向

一如上述,社会政策的发展历程昭示了这一道理:借助恰当的社会政策,能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政策有助于提升社会预期。为抵抗市场的“侵袭”,中国也开始进行社会政策方面的建构。特别是在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社会政策”这个概念第一次被写入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这表明党中央已从执政理念上重视了社会政策在社会发展、提高民生方面的重要性,并加大了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最为基本的民生领域的社会建设和财力支持。为提高社会政策的有效性,有学者提出“落实社会政策:要力度更要精确度”⑩。诚然,落实好社会政策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建设。但是笔者更认为,在社会政策执行之前,就应该为建立有效的社会政策而努力,就应该保证社会政策的公正性,此乃社会政策落实时具有力度和精确度的前提。

正如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认为市场经济有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之分一样,从简单的二分法来看,社会政策亦有有效的社会政策和无效的社会政策之区分。如第一部分所言,社会政策的发展史也表明:上述国家在应对社会危机、提高社会预期时,采取的就是一种较有效的社会政策。所谓有效的社会政策,笔者认为是指彰显着社会的公平、公正,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能为社会公众普遍共享,且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促进着社会预期实现的社会政策。反之,无效的社会政策是指那些公平、公正性缺失,流于形式,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的社会政策。故而,为排解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要,提高社会预期,我们应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社会政策。从西方国家社会政策的发展历史以及社会政策在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的整合度中的作用来看,有效的社会政策需要具备一定的品格,而且这些品格对于中国建设有效的社会政策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是社会政策是公民身份而不是社会身份的体现。在社会政策大师马歇尔看来,公民身份主要由公民的要素、政治的要素和社会的要素所组成。“公民的要素由个人自由所必需的权利组成:包括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拥有财产和订立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司法权利。……政治的要素,我指的是公民作为政治权力实体的成员或这个实体的选举者,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社会的要素,我指的是从某种程度的经济福利与安全到充分享有社会遗产并依据社会通行标准享受文明生活的权利等一系列权利。”(11)三大要素分别代表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它们总称为公民身份。公民身份的要义是凡是一国之公民,均能平等地享受该国赋予的各种权利,而不是有选择地赋予特定的社会成员和阶层。

依据公民身份理论检视中国城乡的社会政策,会发现这一事实:中国的社会政策公民身份性不足,而社会身份性突出。改革开放前,国家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城乡分割的原则,在城乡实施两套截然不同的社会政策体系。在城镇,国家建立了一套以终身就业为基础的、由单位直接提供各种福利和服务的社会政策体系。在这种社会政策体系下,国家对城镇国有企业职工实施了大包大揽的劳动保险制度,为中国工人阶级提供了十分完整的社会保护,包括医疗服务、住房、教育、养老,以及各种生活福利和困难救济。在农村,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合作医疗制度、五保户制度等在内的集体福利制度。(12)改革开放后,以城乡户籍制度为区隔的社会政策并未得到缓解。尽管城市的社会政策也没有体系化,但不管是从面上还是从量上看它毕竟是明显存在的。从水准上讲,毕竟国家进行了一定财力的投入,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基础,比如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公共医疗、职业培训等在城市都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同城市社会政策相比,农村社会政策明显表现为种类少、覆盖面窄、投入力度小、水准低。(13)以社会保障为例,1991~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平均为15%,已经达到某些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的社会保障水平,而农村只有0.18%,城市人均享受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90倍之多。(14)由上可知,中国当前的城乡社会政策并不是统一的和一致的,而是一种因城乡二元社会的差异而建构的一种向城市严重倾向、而农村社会政策明显弱化的不公正的社会政策体系。而农村社会政策的缺失,必定会降低为数众多的农民的生活质量,抑制农村的内需拉动,妨碍和谐社会及新农村的建设,加剧城乡之间的各种差距。实则而言,在城市内部也存在着差异性较大的社会政策,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居民之间因参加工作性质的不同,而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均是不同的,这种“碎片化”的社会政策显然影响着社会的公平、公正,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二是社会政策需要体现着强制性。如上所述,社会政策是指由国家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等,这体现的乃是社会政策的强制性特点。国家作为一定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有着最为权威的力量,当国家借助于法律,将一定时期、一定的社会政策行为加以规范,并使之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时,这种社会行为便会上升为一种社会制度。但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是,法律、条例、规定、草案、指导意见、办法等等,它们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其中法律的权威性更高,它是一个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社会政策的发展史也是这一特性的体现。如德国和美国为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稳定社会秩序,无不是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了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水平、缴费方式以及各级政府的权责,此举确保了社会政策的顺利实施。反观中国实行的相关社会政策,诸多社会政策是以条例、办法、意见等等形式出台的,如《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我们不可否认这些由国家政府机关颁布的办法、条例、意见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其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如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问题,就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事实;再者虽有针对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条例存在,但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依然遭受着歧视。这种问题的存在与相关的办法、条例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的薄弱性是分不开的。另外,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因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监管,社保基金被挪用、被挤占的现象频现报端。由是观之,一种社会政策的有效推行和贯彻,离不开其本身具有的强制性。

三是社会政策体现着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社会政策的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已经成为社会政策的伦理精髓,也是与经济政策以效率优先的最根本区别。社会政策是以公平公正作为核心理念的,否则,它就没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存在的必要。因为,正是由于存在着社会分化和社会矛盾,特别是贫富差距和权利歧视,才需要有社会政策去调整和改革,才发展出维护人们的基本权利、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的理论和政策。因此,就其本性而言,社会政策强调的是权利的一致性、利益的公平性。也就是说,社会政策发挥作用的方向总是与社会分化的趋势和市场作用的方向相反。(15)

对于公平、公正的认识,罗尔斯在论证其作为公平的正义观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一个对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低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16)换言之,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大家都有同等的社会权利享受公正的社会政策,即便社会政策有时会出现某些差异,出现某些不同等对待的情形,那也应当是有助于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及发展状况的改善。

依照罗尔斯的观点审视中国的社会政策会发现,中国的社会政策在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方面是不平等的,而且社会调剂原则也是不足的。以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2006年,中国共有城市贫困家庭1028万户,2241万人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保障标准为170元/人/月,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22亿元,人均补差83元/月。而在农村,2006年,共有2133个县(区)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743万户农村贫困家庭、1509万人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33.2元/月,共支出42亿元。(17)可见,本来存在的城乡差距并没因低保的实施而减小,反而有可能造成扩大局势。实则而言,在社会保障的其它领域也存在着“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情势,在教育、人口、就业、住房等领域同样存在着因地区、城乡、性别、职业等不同而实施着碎片化、多样化的社会政策。

四是社会政策需要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为表达和追求自身的利益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到社会行动之中。王思斌在为莫泰基所著的《公民参与:社会政策的基石》一书所作的《序》中指出:“认真地说,公民参与是社会政策的精髓。这是因为,任何社会政策都是涉及广大民众的,特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政策应是以保护他们的起码利益为目的。”“民众也是社会政策运行的主体,社会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施政者与影响对象之间的密切合作。”“由于上述原因,民众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不但可以加深他们对政策意义的理解,而且会使他们知道政策何以如此,而不是另外一种形态。这显然会增加他们配合政策运行的自觉性,对提高政策效率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既然社会政策是为民众或社会弱势群体的,那么没有他们的参与何以成为社会政策。”(18)

“政策绝不能仅仅理解成官方声称的目标,而且还包括广阔范围内的所有参与者之间被模式化了的行为方式,这样人们才能够了解要发生的事情。”(19)公民或其代言人通过参与社会政策的提案、评议、起草、制定、运行、评估等环节,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出自己的声音,这种行为彰显的也是公民身份,也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尊重和政府以人为本的体现。此也有助于公众对社会政策的认识、理解,对社会政策的运行也善莫大焉。我们看到,关乎民生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在全社会征求意见,全社会集思广益,为这部法律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显而易见,公民的广泛参与为这部法律的完善提供了智力支持。

反观另一面,中国当前群体性突发事件频繁,其产生的根源大致都与公民表达机制不畅、参与渠道不通、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有关。应当承认,中国在制定一些重要的同民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时,如就业政策、医疗政策、失地补偿政策、拆迁政策等,很少甚至没有让相关的社会成员参与以充分地表达意愿,以至为以后的冲突和矛盾埋下了祸根。

五是社会政策具有一定的历史时空性。任何国家的社会政策的建立均离不开特定的时空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执政方针的变化,社会政策也会进行着调整和转变。自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发生“经济滞涨”以来,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诸如第三条道路、发展型社会政策、资产社会政策、投资型国家、福利多元主义等等理论主张和政策实践在西方国家上演;而贝克、吉登斯等社会学家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之后,如何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也构成了社会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国际大背景下以及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中国社会政策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实践,一方面要借鉴西方国家社会政策理论主张,另一方面更要结合中国的“地方性知识”,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策理论,而对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社会政策,我们应该及时加以调整、变革。以农村养老保险为例,1992年1月3日,民政部下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基调,具体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保险对象及交纳、领取保险费的年龄,保险资金的筹集,交费标准、支付及变动,基金的管理与保值增值,立法、机构、管理和经费等等内容。但是该方案实施以来,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步伐一直在缓慢进行且有后退之势。据《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37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在1997年至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清理整顿中,退保农民人数为2000万人左右。在中国农村老龄化日益严重,家庭养老、土地养老日渐式微的情势下,构建一种彰显公平、公正以及公民身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尤为迫切。

四、余论

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平、公正的主要维护者和践行者,社会政策则是一种重要工具。鉴于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关注社会政策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协调发展和相互补充,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而国家如何使社会政策成为公民身份的体现,如何使公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政策中来,如何做到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协调发展,均是我们有待研究的问题。

另外,关于什么是有效的社会政策,有效的社会政策所具的品格有哪些,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究,文中提到中国社会政策的品格取向所应具有的几个方面是不是还有深化的空间等,都是我们要进行思索的。

再次,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的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如何回应国际社会带来的挑战也将影响着中国社会政策的品格取向。因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正在将社会政策的问题推向全球的层面,只要经济全球化的势头还继续发展,各国社会政策中的问题就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全球层面的对话来加以解决。”(20)

注释:

①丁宁宁:《如何启动社会预期》,《新华文摘》,1998年第1期。

②魏杰:《中国经济保增长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

③曹文娟:《我国经济增长的结构性失衡》,《改革与战略》,2007年第9期。

④曾繁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社会政策及立法》,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年,第165页。

⑤Marshall,Social Policy,Hutchinson University Press,1965,P7。

⑥理查德·蒂特马斯:《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香港,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1~12页。

⑦张敏杰:《社会政策及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取向》,《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⑧吴忠民:《走向公正的中国社会》,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22页。

⑨杨伟民:《社会政策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8页。

⑩吴忠民:《落实社会政策:要力度更要精确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年6月2日第64期。

(11)转引自陈鹏:《公民权社会学的先声》,《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4期。

(12)岳经纶:《中国社会政策60年》,《湖湘论坛》,2009年第4期。

(13)赵慧珠:《中国农村社会政策的演进及问题》,《东岳论丛》,2007年第1期。

(14)杨翠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思路》,《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15)景天魁:《引致和谐的社会政策——中国社会政策的回顾和展望》,《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10期。

(16)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61页。

(17)唐钧:《中国的社会保障政策评析》,《东岳论丛》,2008年第1期。

(18)莫泰基:《公民参与:社会政策的基石》,香港,中华书局,1995,第ii页。

(19)H·K·科尔巴奇:《政策》,张毅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1页。

(20)关信平:《社会政策发展的国际趋势及我国社会政策的转型》,《江海学刊》,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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