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农民兼业问题的实证研究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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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农民兼业问题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期论文,农民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80年代初,中国农村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的历史新阶段。伴随这种转化,农民兼业现象逐渐增多。对于农民兼业化,理论上有贬有褒;实践中有抑有扬。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分岐,原因之一在于对我国农民兼业问题缺乏实证研究。为了对我国农民兼业问题的研究做一点基础性工作,我们组织山东农业大学农经专业的部分大学生利用假期回乡之机对农民兼业化情况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具体做法是:调查人首先在一个村(组)范围内,全面调查农民兼业的总体情况(注:为了保证调查资料的质量,在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大队),只选取其中的一个村民小组(生产小队),进行调查。),然后再在该村(组)内分别选取代表性较好的(中等水平)3~4个纯农户;2~4个兼业户Ⅰ和2~4个兼业户Ⅱ进行深入调查。(注:纯农户又叫专业农户指仅仅从事农业的农户。兼业户Ⅰ指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以下简称兼业Ⅰ)。兼业户Ⅱ指以非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以下简称兼业Ⅱ)。)本次调查的总样本为42个村(组)和343个农户,它们分布于山东省东、中、西部的35个县(市、区)。

一、不同类型村庄在兼业化程度上的差异

农民兼业化程度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不同村庄在自然禀赋、农民素质、经济地理位置、农村经济状况等方面各不相同,因而在兼业化程度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将这种差异记录下来并找出其中的某些规律性,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一)村庄的经济地理位置与农民兼业化程度

表1

东、中、西部农村的农民兼业率

地区类型 样本村数(个) 兼业率(%) 兼业率Ⅰ(%)

兼业率Ⅱ(%)

西部 16 49.0

30.2

18.9

中部 14 63.2

34.6

28.7

东部 12 66.3

40.2

26.0

合计 42 58.7

34.5

24.4

说明:(1)兼业率即兼业户占总农户的比重; 兼业率Ⅰ即兼业Ⅰ占总农户的比重;兼业率Ⅱ占总农户的比重。

(2)表中为1996年数据,下同。

我们先看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在农民兼业化程度上的差异。(注:本文所讲的三大地带是从山东省的范围来说的,不过它与全国的“三大地带”的情形很相似,在某种程度上讲,它可视作全国情况的缩影。)调查资料表明,三大地带的兼业化程度总体上呈东部高于中部;中部又高于西部的格局。见表1。

按照是否地处城郊,对42个样本村进行分组,则有如下结果。见表2。

表2

城郊农村与普通农村的农民兼业率

地区类型 样本村数(个) 兼业率(%) 兼业率Ⅰ(%)

兼业率Ⅱ(%)

普通农村2955.036.0 19.3

城郊农村1366.331.2 35.0

合计4258.734.5 24.2

说明:本次调查规定,大中城市周围20公里之内和小城市(含县城)周围5公里之内为城郊农村。

从表2可以看出, 城郊农村的兼业化不仅在总量上超过了普通农村,而且在结构上胜过普通农村(即城郊农村的兼业户以兼业Ⅱ为主)。这表明,城郊农村的兼业化程度明显高于普通农村。其原因在于城镇是一定区域的经济中心,是工商业聚集之地,村庄距城镇越近,村民从事非农活动的便利条件就越多,进而成为兼业农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二)农村经济结构与农民兼业化程度

非农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是反映农村经济结构(农村非农化、工业化)的重要指标。调查资料显示,不同经济结构的村庄在兼业化程度上存在着明显差异。见表3。

表3 不同经济结构村庄的农民兼业率

非农产值比重 样本村数(个) 兼业率(%) 兼业率Ⅰ(%) 兼业率Ⅱ(%)

≤30%(19.11)9

37.0 28.2 8.8

30%~50%(39.86)12

53.4 35.617.7

50%~70%(65.16)10

63.5 37.026.5

>70%(77.37) 11

77.9 36.241.7

合 计

42

58.7 34.524.2

说明:括号内为组均值。

从表3可以看出,兼业率、 兼业率Ⅱ随非农产值比重的上升而上升,兼业率Ⅰ则呈先扬后抑的态势。兼业率与非农产值比重成正相关,表明了农村经济结构变化(农村非农化、工业化水平提高)与农民兼业化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一方面,非农产业的发展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进而使农民成为兼业农的可能性增大;另一方面,农民的兼业化又反过来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

(三)农村经济水平与农民兼业化程度

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兼业化与农村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经济发展导致农民分化,使许多农户由专门务农的纯农户变成亦农亦工(亦商)的兼业户,从而使农民的兼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农民兼业化水平的提高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见表 4。

表4 不同经济水平农村的农民兼业率

农民人均纯收入 样本村数(个) 兼业率(%) 兼业率Ⅰ(%) 兼业率Ⅱ(%)

≤1500元(1137)14 45.5 31.4 14.1

1500~2000元(1816)10 55.1 35.9 19.2

2000~2500(2258)

8 67.2 43.5 23.7

>2500元(3038) 10 73.9 30.4 43.5

合 计42 58.7 34.5 24.2

说明:括号内为组均值。

从表4看, 现阶段的农民兼业化程度与农村经济水平为正相关关系,即农民兼业化程度随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进一步考察发现,兼业率Ⅰ与兼业率Ⅱ的走势有所分化:兼业率Ⅱ随人均收入增长而加速上升;兼业率Ⅰ则呈先扬后抑之势。

二、兼业户与纯农户的经济差异

兼业户与纯农户在经济上存在着许多差异,下面我们着重从土地、劳力、农业物质投入和家庭纯收入等几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一)兼业户与纯农户在耕地占有及利用方面的差异

调查资料表明:兼业户与纯农户在耕地占有及利用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见表5。

表5 不同类型农户的耕地占有及利用情况

耕地占有状况

农户类型地块数

总面积

人均面积

(块) (亩)

(亩)

纯农户 4.2 7.38

1.72

兼业户 3.2 4.98

1.21

兼业Ⅰ 3.5 5.37

1.31

兼业Ⅱ 2.9 4.42

1.05

合计

3.6 5.95

1.42

兼业户为纯

76.2 67.5

70.3

农业户的%

兼业Ⅱ为

兼业Ⅰ的%82.9 82.3

80.2

耕地利用结构 土地生产率

粮食用 经济作物 粮 食 经济作物

农户类型 地所占 用地所占 亩产量

亩产值

%

% (公斤)(元)

纯农户75.524.5 544 1603

兼业户80.319.7 542 1485

兼业Ⅰ79.920.1 539 1538

兼业Ⅱ81.218.8 546 1409

合计 78.022.0 543 1533

兼业户为纯 106.4

80.4 99.692.6

农业户的%

兼业Ⅱ为

兼业Ⅰ的% 101.6

93.5 101.3

90.6

说明:(1)表中的粮食亩产为“耕亩单产”。

(2)表中基础数据(即除分析数据之外的数据)均为“户均数 ”。下同。

从表5看,兼业户的耕地总面积和人均面积均比纯农户小; 兼业Ⅱ又比兼业Ⅰ小。从耕地利用结构上看,兼业户将地更多地用在粮食生产上,而纯农户用于经济作物的耕地比例更大一些。从土地生产率上看,兼业户的粮食单产与纯农户基本持平,而其经济作物单产比纯农户低一些。这表明,兼业化对粮食生产影响不大,而对经济作物生产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兼业户与纯农户在劳动力资源及其利用方面的差异

不同类型农户的劳动力资源及其利用是有差异的。从表6 可以看出,兼业户和纯农户的劳动力在数量上相当,但前者的素质高于后者。从兼业户劳动力的利用结构上看,两类兼业户都有一半左右的劳力采取“亦农亦工(亦商)”的形式,但兼业Ⅰ的常年务农者比常年务工经商者多一些;兼业Ⅱ则反之。在劳动生产率方面,明显的趋势是兼业户比纯农户高;兼业Ⅱ比兼业Ⅰ高,无论全体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是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均如此。专门以农为主的纯农户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方面还赶不上兼业户,的确值得回味。可能的原因是纯农户劳动力的时间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农业劳动投入的边际生产率下降等。值得人们注意的另一现象是兼业户的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比其农业劳动生产率高出70.7%。其中的原因除了常年务工经商者比常年务农者具有较高的素质外(注:调查资料显示:兼业户的常年务工经商劳动力90%以上是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男劳力,而常年务农者该比率仅为40%左右),还有行业差距这个因素。就是说,农业目前仍然是一个效益较低的行业。

表6 不同类型农户的劳动力资源及其利用情况

劳动力(人)

总 其中

其中:

农户类型 数 男劳力 初中以上

文化劳力

纯农户 2.5 1.4 1.1

兼业户 2.5 1.5 1.7

兼业Ⅰ 2.6 1.5 1.7

兼业Ⅱ 2.5 1.5 1.6

合计

2.5 1.5 1.4

兼业户为纯

100.0107.1154.5

农业户的%

兼业Ⅱ为

兼业Ⅰ的%96.2 100.0 94.1

劳动力利用结构(%)

常年务农亦农亦工常年务工

农户类型 劳力所占(亦商)劳力 经商劳力

比重

所占比重

所占比重

纯农户100.0 — —

兼业户27.4 49.0

24.6

兼业Ⅰ34.6 50.0

15.4

兼业Ⅱ16.0 48.0

36.0

合计 60.0 12.0

28.0

兼业户为纯 28.0

— —

农业户的%

兼业Ⅱ为

兼业Ⅰ的% 46.2 96.0

233.8

劳动生产率(元/人·年)

农户类型全部 农业非农业

纯农户2940 2940 —

兼业户3714 3252 4599

兼业Ⅰ3324 3115 3663

兼业Ⅱ4277 3361 4887

合计 3397 2977

兼业户为纯 126.3 110.6 —

农业户的%

兼业Ⅱ为

128.7 107.9 133.4

兼业Ⅰ的%

农户纯收入

说明:本表中的“劳动生产率”=────────。在计算农业

农户劳力数

劳动生产率和非农业劳动生产率时,将“亦农亦工(亦商)劳力数”一分为二(各50%),分别并入常年务农劳力数和常年务工经商劳力数。

(三)兼业户与纯农户在农业物质投入方面的差异

农民兼业对农业的集约化程度是有影响的。分析兼业户与纯农户在农业物质投入上的差异,便可客观地评价这种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兼业户与纯农户的农业物质投入情况,见表7。

表7 不同类型农户的农业物质投入情况

农户农机动力 役用大牲畜 化肥(折纯) 土杂肥

良种

(马力)(头)施用量施用量

使用

类型总数 亩均 总数 亩均(公斤/亩)

(方/亩)

率(%)

纯农户 5.9

0.8

0.6 0.08 122.33.1

86

兼业户 6.1

1.2

0.3 0.06 136.11.6

90

兼业Ⅰ 7.0

1.3

0.3 0.06 142.91.9

89

兼业Ⅱ 4.9

1.1

0.2 0.05 126.41.2

92

合计

6.0

1.0

0.4 0.07 130.42.2

88

兼业户为103.4 150

50

75.0 111.351.6

104.7

纯农户的%

兼业Ⅱ为70.0 84.6 66.7 83.3 88.5 63.2

103.4

兼业Ⅰ的%

从表7看,兼业户和纯农户在农业物质投入方面长短互见。 总的格局是:兼业户在农机、化肥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上比纯农户略强,而在役畜、土杂肥等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上明显不如纯农户。在良种使用上,两者无明显的差异。从兼业户内部看,兼业Ⅱ的多数农业物质投入明显不如兼业Ⅰ,表明兼业Ⅱ的农业生产确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粗放化倾向。

(四)兼业户与纯农户在家庭收入水平及结构方面的差异

兼业户与纯农户在家庭收入水平及结构方面的差异是明显的。见表8。

表8 不同类型农户的纯收入水平及来源单位:元

人均纯

人均农业纯收入 人均非农业纯收入

农户 小 种 林牧 小劳动报经营

类型 植

收入 计 业 副渔 计酬收入

纯收入

纯农户

1710

1710 1193517

— —

兼业户

2243

1021 775246

1222505 715

兼业Ⅰ

2027

1178 854324849310 539

兼业Ⅱ

2546800 664136

1745779 966

合计 2022

1311 951360711294 417

兼业户为 131.2 59.7 65.0

47.6— —

纯农户的%

兼业Ⅱ为 125.6 67.9 77.8

42.0

205.5

253.1

179.2

兼业Ⅰ的%

从表8可以看出,兼业户的人均纯收入水平明显比纯农户高; 兼业Ⅱ又明显比兼业Ⅰ高。分析不同类型农户的收入来源构成可知,纯农户的农业纯收入69.8%来自种植业,30.2%来自林、牧、副、渔。兼业Ⅰ的这两个比例分别是72.5%和27.5%;兼业Ⅱ分别是83%和17%。这表明兼业户的农业结构具有片面化的倾向。兼业户的收入构成是:非农业收入的比重为54.3%,超过了农业收入所占的比重;在其非农业收入中,41%为劳动报酬收入(包括外出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所得的工资),59%为自营纯收入。

三、农民对兼业动因的自我解释

对于兼业的动因,农民(农户)主要是从自身的主、客观条件来认识的。当我们向兼业Ⅰ提出“你为什么要从事非农业”时,有85%的户回答:为了增加收入;65%的户回答:本户(本人)有务工经商的一技之长,需要发挥;13%的户回答:家庭劳动力剩余,从事非农业是为剩余劳动力寻找出路;4%的户回答:看到别人这样做赚钱, 自己也跟着干。(注:由于对同一问题可以作出一种或几种回答,故各分项的百分比之和不等于百分之百。)

对于“兼业Ⅱ为何不放弃农业”这一问题,63%的兼业Ⅱ回答:为自己留一条退路,以在非农业不景气时获得一种生活保障;43%的户回答:保留农业,可以增加收入;18%的户回答:保留农业可以利用家庭的辅助劳力和主要劳力的零散时间,取得一些粮、菜等生活必需品;10%的户回答:为了保留“乡土田园式”的生活,证明自己还是农民,而未忘本;8%的户回答:种地是不得已,承包地退不掉,转不出, 又不能荒芜。

对于“纯农户为什么不搞非农业”这一问题,70%的纯农户回答:自己务工经商没有资金、技术,外出打工没有门路;15%的户回答:务农是农民之本,务工经商是不务正业;(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是落后地区的一些年纪较大的农民);13%的户回答:家里承包地多劳动力少或家庭劳动力上了年纪,无力顾及非农业;8 %的户回答:专心务农也能致富,没必要“脚踩两只船”;7%的户回答:务工经商不可靠, 外出打工易被骗。

四、结论和启示

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可以初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一)农民兼业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普遍现象,越是在转型中走在前列的农村,其兼业化程度越高,并且随农村工业化(非农化)、城镇化、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兼业率Ⅱ迅速上升而兼业率Ⅰ由升转降。这表明现阶段我国农民兼业化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均处于上升趋势之中,目前尚看不出该趋势逆转的迹象。由此我们可以预见,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农民的兼业化程度还将会不断提高。

(二)兼业化对农村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影响,总的看是利大于弊。正面的影响表现在:1.劳动生产率(包括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2.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加;3.单位耕地面积上的农机、化肥等投入有所增加。负面的影响主要是:1.兼业户的农业生产结构具有偏重粮食生产的倾向,其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业相对落后;2.耕地的有机肥施用量大幅度减少,长期下去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的持续发展。这些负面影响主要发生在兼业Ⅱ身上。

(三)农民兼业的主要动机是增加收入和取得生活的“双重保障”。由此可见,“两栖农民”是完成整个“进化”过程而变成完全工人(商人),还是“退化”为专业农民(纯农户),还是长期保持其“两栖”性质,主要取决于其主业是否兴旺发达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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