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NBA球星,他的头上有“角”,身体上有“刺”_nba论文

一个NBA球星,他的头上有“角”,身体上有“刺”_nba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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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性格变化首先会从外表显现出来,NBA 球员们为了标新立异或为了洗心革面,他们常以纹身或改变发型来达到目的。

在NBA历史上, 头型潮流的每次变化预示着一个新的篮球时代的来临。70年代的NBA球员喜欢留长鬓角、大胡子, 头发烫成像狮子一样的爆炸式,这种反叛的样式是为了发泄对社会及战争的不满,贾巴尔、张伯伦等巨星当时无不是此种打扮。

到了80年代,球员以一种平和的心情看待世界,头发已向短发发展,直到有一天迈克尔·乔丹光头上场。乔丹剃光头发,是因为他想要无拘无束地进球得分,想要尽情展现自己的风格。从此之后光头成了NBA 球员的标志,而纹身倒是其次了。新秀进入到NBA, 首先不是想到进球得分而是去理发店剃一个光头。此风由NBA传到了NCAA, 直到最后连街道篮球场上也满是光头。

当NBA球员90%以上有纹身,50%剃成光头时, 罗德曼的发型便显得异常刺眼。但由于此“虫”极为恶劣,为人不耻,他的染发才未能在NBA赛场上流行起来。

也许真的是嫌客场比赛理发太麻烦,也许是真的讨厌理发师那肮脏的剪刀,当艾弗森顶着那满头“地垄沟”出现在NBA赛场时, 人们脸上又出现了当年首次看到爆炸式,首次看到光头时的表情:好奇、迷惘还有些反感。“地垄沟”式的小辨子发型现在在NBA越传越广,艾弗森、斯普瑞维尔、格兰特还有帕金斯……NBA 赛场上“群辨乱舞”的场面已快形成。随着乔丹的退役,光头的魅力正在减弱,NBA 又到了改朝换代的时期,NBA球员的形象也面临着一次新的选择。从最后的趋势看, 有越来越多的球员喜欢上了这种满头小辨的发型,而NBA 观众也逐渐接受了这种“潮流”。

NBA每次产生“新潮流”都是由那些天才的年轻球员发起的, 他们球技精湛,他们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同时由于清高,他们内心又有孤独的一面,即想单打独斗,又想参与到群体中去,二者之间令他们无所适从。由于发泄又出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他们想通过改变自己的发型来改变人们的不公正看法,于是NBA出现了“另类”,但他们却是NBA的先行者,领导潮流的永远是那些头上长角、身上长刺具有反叛性格的天才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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