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农业化学污染防治对策研究_农产品论文

加入WTO后农业化学污染防治对策研究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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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WTO相关规则与绿色贸易壁垒

近年来与世贸组织环保倾向一致的是世界日益高涨的绿色浪潮,而某些发达国家正利用绿色浪潮构筑非关税的“环保壁垒”,又称“绿色壁垒”。它是指一种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借口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90年代。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和欧洲也纷纷效仿,通过绿色壁垒对进口农产品进行种种限制。其后,绿色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开始盛行。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五种: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等。绿色壁垒的设置大多是包括从生产、包装、储运到使用的全过程的环保限制,其内容包括:(1)有关生产方法、加工过程的限制措施。(2)有关包装储运的环境限制措施。如我国松木包装材料屡屡被欧洲国家以害虫检疫而拒之门外。(3)有关产品成分、性能及使用的限制性措施。这方面的限制涉及面很广,例如,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要求进口的花生中黄曲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0.2%;法国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等等。

尽管世贸组织内部在绿色壁垒上的斗争一直在继续着,然而,绿色壁垒的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绿色经济的认识还仅仅开始,国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因而,在农产品贸易中被禁止进口、退货和索赔的事件屡见不鲜,已严重地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声誉,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全面抢占国际市场,必须从我作起,苦练内功,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打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二、我国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产品化学品残毒的现状

我国农业资源绝对量多、人均量少,人地矛盾突出,表现在人口出生率高,而死亡率显著降低,人口增长快;农用土地大量被占用,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沙漠化进程加快,加上农民居住面积增加,人增地减;水土肥资源区域差异大、地区分布极不均衡,后备土地资源极其有限,开发难度很大;气候资源区域性很强、利用水平不平衡,沿海滩涂及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草山草地资源的利用结构和经济效益均很低。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滩涂资源的开发急待加强。

(一)农业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农用化学品污染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在农用化学品的使用上,化肥施用量增长过快的倾向尚未得到有效纠正,由1985年的1775.8万吨猛增到1995年的3593.7万吨,翻了一番,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肥消费国。问题在于未能有效实行综合植物营养管理(IPNM),化肥使用不平衡,造成20%-30%的耕地氮养分过量,而56%的耕地缺钾。有机肥一般投入不足,土壤状况得不到有效改善。全国农药使用量约23万吨,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中杀虫剂占70%,杀虫剂中应逐步淘汰的有机磷农药占70%,其中高毒农药又占到70%。因此,农产品农药残毒现象仍然相当普遍。

(二)农产品化学品残毒现状 随着人类科技进步和对生活质量的关注,科学家发现有约9.6万种化学品进入人类环境,其中有一些属于对人类危害极大的有毒污染物,被列为“环境优先污染物”,它们具有如下特点:(1)在自然界难以降解;(2)在环境中有一定的残留水平,具有生物积累性;(3)具有三致作用,即致癌、致畸、致突变,或具有毒性;(4)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潜在威胁。1996年美国公布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有129种,我国有52种,其中涉及农业领域的有6种农药:西维因、除草醚、敌敌畏、对硫磷、艾氏剂、狄氏剂。欧洲禁用的有机磷化合物仍为我国主要农药品种。有害化学品通过进入动植物体内,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因此,农产品农药残毒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

三、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产品化学品残毒的原因分析

对于农业环境问题来说,存在着市场失灵问题,单靠市场调节的力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用化学品污染和农产品残毒问题的。市场失灵可以被定义为市场在引导经济过程走向社会最优化方面的无能为力。如果把它同农业环境物品和服务联系起来,可以认为市场失灵表现在同污染、资源开发和生态系统的破坏相关的外部性。微观经济学认为,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有4个:(1)存在能影响价格的市场势力,(2)外部性,(3)公共物品,(4)不完全信息。然而,在我国农业环境资源市场中,目前可以认为尚不存在能影响价格的市场势力。

我国主要农产品在生产环节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这些数量巨大的农用化学品投入势必对农业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还造成农产品化学残毒超标。进入农产品中的一些有害物质如有机氯、有机磷、重金属等残存,严重地影响品质。星罗棋布的乡镇企业也带来排放物的污染。这些均需要运用环境经济学原理积极加以解决和治理。

四、减少农用化学品污染和降低农产品残毒的建议

(一)尽快将减少污染、降低残毒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我国各项工作更紧密地与国际接轨,按照统一的游戏规则处理问题。成熟的市场经济是个健全的法制社会,解决污染也要依法办事。因此,入世后我国政府应当高度重视世贸组织在农业环境立法方面的发展动态,对已签署的20多项国际环境条约应尽快制定配套的国内立法,以便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我国农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加强ISO14000国际标准的认证工作,我国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准也应逐步向国际通用标准靠拢,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 实地调查显示,农用化学品污染有技术上的因素,但更多与农民环保意识薄弱、操作不当有很大关系。浙江、湖北和河北农民在打药时往往是按规定药量的两倍以上来配制药液,甚至于用原液浇韭菜根防治韭蛆,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农产品残毒超标,而且有时导致农民中毒。因此,需要从提高广大农民的认识入手,加大各种传媒的舆论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都认识到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绿色生态农业是绿色经济的主旋律,要使农民树立起绿色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预期,这是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对农业的具体要求,每一个农民都应该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从我作起,从农事操作的一点一滴作起。

(三)加速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当今世界类似我国绿色食品的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生产和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市场容量也在迅速扩大,这对我国绿色食品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在标准、技术、管理、贸易等方面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我国绿色食品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从而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中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精品和名牌形象,促进我国绿色食品的出口创汇。

(四)利用经济手段辅助解决农村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保护问题涉及面很广。“十五”期间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有4项主要任务,一是保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使用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和土壤污染防治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发展生物农药。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控制集约型畜禽渔养殖业的污染;重点在“三湖”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区综合治理。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过腹还田、沼气和其他综合利用措施。四是制定城镇和农村环境规划和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地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实行乡镇工业的集中治理。

(五)用高新技术和传统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污染 近年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防止农用化学品污染方面大量采用高新技术,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技术,培育了各种农作物抗性品种,例如孟山都公司培育的岱字棉系列转基因抗虫棉,大大地减少了防虫打药的次数和农药用量。

在积极应用最先进的高新技术防治污染、降低残毒的同时,也不要忽视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中宝贵的农事经验,如有机肥和绿肥的应用,堆肥无害化处理、轮作制度等,这些都应当继续发扬光大。根据国外成功经验,加速有机肥料的产业化是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手段之一。

(六)保护农业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统筹安排、通力合作 减少农用化学品投放量、降低农产品残毒、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绝非农业部门一家所能完全解决的。“十五”期间是我国步入生态良性循环的关键时期,国务院要把农业环境保护纳入到全国绿色产业总体建设之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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