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_公私合营论文

1954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_公私合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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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9;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4)01-0043-16

1953年7月,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外部和平环境,中国得以集中精力搞国内建设。9月,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向全国公布,到年底,全国范围的学习和直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这一切,都为1954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机缘巧合的是,1954年又召开了日内瓦会议,给了新中国走向国际社会、展示自己风采的一个宝贵历史契机。内政外交的胜利令毛泽东在1954年留下了“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的千古绝唱和“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的无比豪迈的壮语。

一、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4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的社论,作为“元旦献辞”,把这一年的中心工作画龙点睛地告诉了广大人民群众。

1953年,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受中央委托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鉴于前一段时间出现了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贪多求快、急躁冒进的现象,邓子恢反复讲,要照顾个体农民的积极性,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所有权,保护农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对私有制要积极地、逐步地加以改造,这是总方向。但不是一下子就改造完成,需要10年、15年甚至更长时间。分了土地给他,就不能随便剥夺,必须依法保障这种所有权,不能说横竖将来要为公现在就随便侵犯。我们总的方针是限制富农发展,但又要允许富农存在,今天完全不让富农有一点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对这不要害怕。[1]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使急躁冒进倾向到6月初基本终止,农民卖地、卖牲口、杀猪宰羊、伐树毁林等现象已停止,生产情绪趋于安定。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以后毛泽东考虑问题的中心和出发点都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总战略,一切都应以此为统属。比如,谈到粮食统购统销,他就说过:你讲征购不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无法使全党同志赞成这个东西。同样,在毛泽东看来,粮食、棉花、蔬菜等农副产品出现供应紧张可以采取应急措施,但其中所反映的农村问题,就不是应急措施所能解决得了的,需要找出根本解决的办法。

这年10月,毛泽东对互助合作运动有了新的部署,采取了推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大措施:召开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毛泽东没有出席会议,但一直从思想上对会议进行着指导。会前的10月15日,他同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说:“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以带动互助组大发展”,“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地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2]

第三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讨论了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这个文件在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通过,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题目下发。文件确认: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目前整个互助合作运动中日益显出重要的地位,并日益成为我们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的环节”,要求各级党委“有必要更多地和更好地注意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准备试办和逐步推广的条件。继续贯彻‘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方针。”

在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结束前一天的11月4日,毛泽东又一次同陈伯达、廖鲁言谈话。他说:“做一切工作,必须切合实际,不合实际就错了。切合实际就是要看需要与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干部条件。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挖掘,那就是稳步而不前进。脚本来是走路的,老是站着不动那就错了。有条件成立的合作社,强迫解散,那就不对了,不管哪一年,都是错的”,“总路线,概括一句话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次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对于社会主义也是很大的推动。接着又开了这次互助合作会议,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动。鉴于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运动收缩了一下,所以这次会议要积极一些。”[2](pp.301、305)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形成,促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又迅速掀起一个新高潮。当时农村干部中流行着一句幽默的话:“春天反冒进,秋天大发展”,确是如此。

根据各大区分别提出的发展计划,到1954年秋,全国将组建31381个合作社(初级社),1957年将达到70万个左右。“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又规定了新的初级社发展指标,指出,从1953年冬到1954年秋一年内,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应由1.4万多个发展到3.58万多个,并责成各地党委去努力完成这个计划。各地在落实时,又根据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强领导的精神,对原发展计划再次进行修订,追加了数字。追加的结果是比原计划数再增加1万余个,总计全国达到4.5万余个。[3]实际发展结果又都突破了这一数字,华北翻了两番,东北翻了一番半。到1954年3月20日掌握的数字是“目前各地已经建立和正在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共达7万多个”,超出最后计划的一倍。一个月后,这一数字又增加到9万多个。到1954年夏,全国各地新建合作社15万个,加上原有的7万多个,实际已达22万多个。

在这种形势下,1954年10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又提出了新的规划。会议报告认为,各地在1955年春耕前使初级社达到60万个的发展计划是合适的,建议中央批准,并雄心勃勃地预计1957年前后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步:实现初级合作化;第二个五年计划转入高级合作化;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实现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3](p.260)这个计划,当时看起来已经很了不得了,可还是保守的。后来在1955年下半年大踏步前进,全部实现了高级社,比该计划又提前了七八年。

12月,中央正式批准了这个报告,并要求各级党委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初级社上。于是,合作化高潮再起。到1954年12月底,初级社已经发展到48万个。这种迅猛的发展,一方面使中国农村发生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农业合作化高潮一浪高过一浪,确实发展过快、势头过猛,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造成农业形势一度紧张。

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53年三四月间,为了研究新的形势下的公私关系和如何加强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等问题,中共中央派中央统战部调查组到武汉、南京、上海等工业比较集中的大城市进行调查研究。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于当年5月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汇报并提交了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结论是: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即公私合营,“是最有利于将私有企业改造和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形式”,毛泽东看过报告后,将其送交中央政治局讨论,刘少奇、周恩来都认为这个文件很好,系统地解决了问题。1953年6月中旬,政治局两次召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会议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决定发展公私合营,过渡到社会主义,把它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在6月15日第一次会上说:对公私合营,过去是“西向让三,南向让再”(注:谓过于谦让、谨慎。见《史记·孝文本纪·第十》:吕后死后,诸吕欲为乱,大臣共诛之,谋召立代王。代王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遂即天子位。),今后每年都要发展。

1954年把私营企业改造成公私合营企业的条件更为成熟。该年1月6~16日,中财委召开会议,决定扩展公私合营。方针是“巩固阵地,重点扩展,加强准备”。范围是将10人以上的资本主义企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国家为此将拿出8210万元作为合营投资。计划公私合营651家企业,年产总值14.8亿元。会议提出:这只是一个拟定的框框,要根据供、产、销情况及资本家态度,准备加以缩减和变动。各地对于扩展合营的年总产值,应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如数完成。各省市在此基础上制定分期的具体执行计划,报中央局批准,中财委备案。重要企业和重要资本家的企业,在合营前须报中央批准或备案。3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财委的文件。9月2日,政务院通过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这个文件首先解释了什么叫公私合营,即“由国家或者公私合营投资并由国家派干部,同资本家实行合营的工业企业,是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文件提出合营的三个前提是: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而且,企业的合营,应当由人民政府核准。文件确认: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居于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公私双方应当对企业的实有资产进行估价,估价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酌财产的实际、尚可使用的年限和对于企业生产作用的大小,协商进行。文件还规定了经营管理、盈余分配、董事会和股东会、领导关系等的详细内容,从而使公私合营有了具有法律形式的条文作依据,促使资本家更易于接受公私合营。

各地的资本家对待公私合营的态度大体有三种:第一种是主动申请公私合营的。北京的孙孚凌、乐松生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孙孚凌是北京最大、条件最好的私营福兴面粉厂经理。解放前夕参加过共产党的外围组织。解放后,他注意学习党的政策和企业管理,使企业扩大、生产发展、盈利增加,职工的工资福利也有很大提高。他在缴纳税款、稳定物价、认购公债以及抗美援朝捐献等方面都在北京市工商业中起了积极的带头作用。1953年底,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同乐松生等主动申请公私合营。他认识到:“改变私有制不像梅兰芳唱戏,台前台后各一套,而是要脱胎换骨。”他表示:“我得先走一步,不然怎样带头?”1954年12月29日,他在同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后,正式宣布合营。北京同仁堂国药店经理乐松生在合营问题上经历了思想斗争,把家传的“乐家老铺”交出去实行合营,有点不太舍得,经过学习,认定要使民族工商业得到发展,关键是私营企业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他在1953年底带头申请公私合营,同仁堂是首都也是全国中药行业走上公私合营的第一家。[4]第二种是对公私合营存有各种疑问的和抵触的,在当时占绝大多数。如上海信谊药厂总经理陈铭珊就提出四个担心:股东红利是不是照发、总经理还让不让他做、他的高工资要不要减到工人的水平、与公方代表是否合得来。这种心理有一定的代表性。陈铭珊在1954年7月正式公私合营后,被任命为厂长。他没有想到,说:“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我反而有点惶恐了。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深深感到共产党的政策说到做到,是令人信服的。”[4](pp.107~108)第三种是拒绝改造,甚至进行破坏活动。这在资本家中是极少数。他们有的用非法手段从企业中抽逃大量资金,有的故意向职工寻衅闹事,个别人甚至进行破坏生产的违法活动。

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上海市采取从少到多、逐步推开、分批发展的办法。到年底,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已达244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0.8%,其当年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4%。其中轻工业共合营64家,在造纸、搪瓷、保温瓶三个行业中发展的合营企业产值即占该行业总产值的1/3左右。

北京市根据有关部门“巩固阵地,重点发展”的方针,于1954年4月12日,首先在市副食行业实行公私合营试点,市国营零售公司采用国家现金投资的形式同北京副食品行业中的稻香村食品店、桂香村食品店、大有酱园等几个规模较大的私营零售商店进行公私合营的试点。这些商号的特点是:历史悠久、各有特色、前店后厂、品种齐全,在消费者中有一定信誉,在同行业中声望较高。这些企业的资本家奉公守法,并有合营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委统战部、朝阳区委工商协会同北京市零售公司共同派代表组成公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同私方、工会共同清产核资,确定私股股金,公方代表参加企业管理,企业隶属市零售公司。这一年工业企业中先后有新华橡胶厂、三星铅笔厂、中国水暖铁工厂等21家企业,商业企业中先后有同仁堂国药店、瑞蚨祥绸布店等近10家企业,被批准实行公私合营。这些企业户数虽然不多,但在当时社会上有一定的声誉,资本家或是资方代理人又多是些头面人物,所以在私营工商业中引起较大反响和震动。

天津根据市委“先少后多,先大后小,先慢后快”的意见,按照需要与可能和资本家自愿的原则进行。事先的准备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宣传工作也比较深入,个别企业合营进展比较顺利。天津解放前的北洋纱厂,生产凋敝、发展困难。解放后,经市人民政府大力扶持,生产经营状况日渐好转,1953年产量较1949年增加1.4倍。1954年2月,由天津市地方工业局投资,这家历史较久、规模较大的私营纱厂正式成为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9月,又有振华造纸厂等14家私营工厂宣布实行合营,由地方工业局领导。12月,全市有300多家私营企业的资本家陆续申请将企业改为公私合营。到年底,全市新扩展的78家公私合营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2.6%以上。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一年全国合营了793家规模较大的、产品同国家建设及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工业企业,当年产值达25.6亿元,超过过去几年全部公私合营的总产值。1954年扩展公私合营的成果,为以后的公私合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日内瓦会议

1954年2月28日,在苏联的推动下,苏、美、英、法四国外长在柏林会议上达成协议,由中、苏、美、英、法、朝、韩以及其他有武装部队参加朝鲜战争并愿意出席讨论朝鲜问题的国家,派代表于1954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会议,寻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

日内瓦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大国身份参加的重要会议,也是一次极其复杂的多边外交斗争。中共中央对此十分重视,并进行了精心准备。1954年二三月间,周恩来亲自起草了《关于日内瓦会议的估计及其准备工作的初步意见》,使中国代表团出席这样的国际会议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当时,中国和英、法、美都没有外交关系,中国是受苏联邀请参加会议的,中苏又是同盟关系,中国必须同苏联磋商,以协调双方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并对会议的进展和可能取得的成果作出分析和估计。4月初,周恩来率少数人赴莫斯科进行工作访问。在苏联期间,周恩来还参加了有苏联、中国、朝鲜、越南四国领导人出席的日内瓦预备会议,磋商参加此次会议的方针、政策和谈判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尽力争取在印度支那实现和平。

4月26日下午3时,日内瓦会议在国联大厦开幕。会议商定,依次由泰国外交部部长那拉底亲王、苏联外交部部长莫洛托夫和英国外交大臣艾登担任主席,每一主席将为自己选两名副手。会议的正式语言是法文、俄文、英文、中文和朝鲜文。

4月27日下午,日内瓦会议开始讨论第一项议程——朝鲜问题。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字的朝鲜停战协定使进行了三年多时间的朝鲜战争得以停止,但朝鲜问题并没有解决。根据朝鲜停战协定的规定,在停战协定生效后三个月内,应召开双方高一级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事项。为此,朝中方面代表同美方代表于1953年10月26日开始,在板门店就如何召开政治会议一事进行会谈。美国根本不想召开政治会议,因为召开政治会议只会对它力图在远东保持的紧张局势不利,不利于它在板门店会谈中采取种种拖延手段。12月12日,美宣布中断这一会谈,致使高一级政治会议未能召开。

日内瓦会议一开始,朝鲜外务相南日就提出了关于恢复朝鲜统一和组织全朝鲜自由选举的三点方案:(一)举行国民会议的全朝鲜选举,组成朝鲜统一政府;(二)一切外国武装力量在六个月内撤出朝鲜;(三)对维护远东和平具有最大关心的相关国家保证朝鲜的和平发展,并为朝鲜的和平统一创造条件。同一天,南朝鲜代表在会上却提出:由联合国监督在北朝鲜举行自由选举,选举南朝鲜议会中留给北朝鲜代表的100个席位。4月28日,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卿杜勒斯发言,他指责朝、中、苏三国在朝鲜问题上的立场,掩盖美国对于朝鲜问题没有获得最后和平解决所应负的责任。杜勒斯反对南日主张在全朝鲜举行排除外国干涉的自由选举的建议,反对南日关于一切外国军队应在六个月内从朝鲜撤出的建议,他还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逻辑,他说,因为美国距离朝鲜太远,美国军队撤出后回来不易,因此不应该撤出。

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发言。针对杜勒斯的发言,周恩来即席在讲话中增加了一大段话,批驳杜勒斯。他指出:我们认为,美国的这些侵略行动应该被制止,亚洲的和平应该得到保证,亚洲各国的独立和主权应该得到尊重,亚洲人民的民族权利和自由应该得到保障,对亚洲各国内政的干涉应该停止,在亚洲各国的外国军事基地应该撤除,驻在亚洲各国的外国军队应该撤退,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应该防止,一切经济封锁和限制应该取消。刚才杜勒斯先生在这里的发言,是同这些要求相反的,他的主张完全违反亚洲人民的利益,我们绝对不能同意。这段话一口气用了九个“应该”,义正词严,很有分量。杜勒斯破坏会议,使会议无法取得进展的做法与一切主张和平的愿望是背道而驰的,也与某些西方国家要求通过日内瓦会议解决某些问题的想法有距离。因此,国际舆论作出不同的反应。在杜勒斯和周恩来发言的第二天,几乎欧洲所有的重要报纸都把周恩来的发言登在一版头几条的最重要的位置上,而把杜勒斯的发言放在较次要的位置。伦敦《泰晤士报》认为周恩来的发言是“合乎情理的”、“强有力的声明”。这一点也可以从会场内外的气氛中感觉出来。中国代表团发言人在会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自然而然成为许多国家记者采访的焦点。300多个记者挤满了“记者之家”的会议厅,听取中国代表团发言人介绍周恩来的发言,而在邻近厅内举行的美国代表团的记者招待会上,当美国发言人介绍杜勒斯的发言时,记者们叫道:“不必多说,我们都知道了。快告诉我们,周恩来说了些什么吧。”

耐人寻味的是,当会议进行到第五天时(4月30日),英国和法国都还没有发言,美国发言人却已经宣布杜勒斯将在5月3日离开日内瓦。而此前美国方面传出的消息是杜勒斯将在日内瓦停留10天到两个星期。现在朝鲜问题的一般辩论还未结束,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还没有开始,杜勒斯却要抽身走了。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专栏作家李普曼在4月30日就曾透露杜勒斯的这种打算说:美国“已经承认”目前在日内瓦会议上“不能扮演领导国家的角色”,因而杜勒斯“已受忠告考虑离开会议”。

其实,在南日提出三点方案后,一些政治观察家就认为朝鲜问题已经具备了讨论的基础。但是,美国根本就不打算解决问题。法国对朝鲜问题不便发言,它的问题在印度支那。英国也不想发言。这样,朝鲜问题的讨论就形成了一个“僵局”。尽管如此,朝、中、苏三国代表仍然继续作出努力。

5月22日,周恩来在大会发言中对南日外相4月27日的方案提出一个补充建议:为了协助全朝鲜委员会根据全朝鲜选举法在排除外国干涉的自由条件下举行全朝鲜选举,成立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对全朝鲜选举进行监察。这个补充建议得到了南日外相的同意,在会场内外引起了极大的注意。舆论认为,这又一次表现了中、朝方面谋求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诚意。但这样的方案仍被美国等拒绝,致使朝鲜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日内瓦会议另外一个议题是关于印度支那问题。在前后75天的会议进程中,主要讨论的问题是:越南交战双方(即越南民主共和国为一方,法国和南越为一方)的武装力量划分集结区;老挝、柬埔寨问题如何同越南问题区别对待;停战的监督与保证;印度支那三国的政治前途等问题。尤以第一个问题关系最大。

老挝、柬埔寨问题是日内瓦会议讨论中取得的第一个重要突破。最初,越、中、苏方面主张印度支那问题要通盘解决,不能把三国的问题分开处理。但在讨论中发现,印度支那三个成员国的民族和国家的界限是非常明显而严格的,在法国建立印度支那殖民统治之前就已经存在,三国人民也是这么看的。而且,老挝、柬埔寨两个王国政府在其大多数国民看来仍然是合法的政府,被世界上30多个国家承认。因此,必须严格地以三个国家来对待。周恩来及时地折中了有关方面的意见,于5月30日将此建议电报毛泽东、刘少奇,并请中共中央电商越南劳动党中央。6月4日,越南劳动党中央同意周恩来的意见。6月16日,周恩来在会上发言,提出一切外国军队也应该自老挝和柬埔寨撤出,并在这两个国家中为本国双方军队规定集结地区;中立国对停战进行监察也应该适用于这两个国家,并应照顾到各国的特殊情况;这两个国家可以从境外运入自卫武器,其数量和种类还待商定,但是,不得在这两个国家内建立军事基地等六项建议。同一天,他会见了会议两主席之一的艾登,向他表示:我们愿意看到老、柬成为像印度那样的东南亚型的国家,我们愿意同它们和平共处,这样对法国、英国也是有利的。艾登表示:英国的要求也正是这样。[5]这是很关键的一步行动,因为在此前一天,日内瓦会议关于朝鲜问题的讨论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结束,给会议蒙上一层阴影。美国等正准备中断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会议面临夭折的危险。周恩来建设性的、合理的建议提出后,受到普遍欢迎。6月19日下午,在限制性会议上共同达成《关于在柬埔寨和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议》。

关于在越南划分集结区问题,双方争执的焦点在集结区的界线应划在哪里。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法国一开始就同意在越南停战后双方部队各集中到协议的集结区,后来又同意越南民主共和国的部队集中到越南北半部,法国和南越方面的部队都集中到越南南半部。但越南民主共和国原主张分界线划在北纬16°,法国主张划在北纬18°。

6月17日,主张和平解决印度支那问题的法国新任总理兼外长孟戴斯-弗朗斯被国民会议授权组织新内阁。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向。周恩来认为我们的策略中心应放在鼓励法国的积极性上,使法国不完全听美国的话。盂戴斯-弗朗斯是主张法越直接谈判的,因此,设法摆脱美国的影响,使法越直接谈判较为有利。这时, 日内瓦会议已经开了近两个月了,从6月20日起,会议暂时休会,各国外长纷纷回国。许多人认为周恩来也要回国了,但他说,我还要留几天,做几天工作。23日,他约盂戴斯-弗朗斯在瑞士伯尔尼会面,就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坦率地交换意见。两人一见面,周恩来就直截了当地问:你对印度支那停战到底是怎么个方案?以前,法国出席日内瓦会议的代表、外长皮杜尔在这个问题上一直躲躲闪闪,不肯有一个明朗的态度。孟戴斯-弗朗斯就比较直率,他提出双方军队应有两个大集结区,就是从东到西划一条线,形成两部分集结区。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法国方面还没有提出十分具体的方案,需要几天的准备,也就是说待新政府组成以后。他表示也可以根据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团长范文同在5月25日提出的原则来划分。他还说:“只要印度支那停战,一定要跟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友好的”。[6]

这次会晤,使周恩来经过作出必要的让步推进和平实现的想法有了底数,以下就是协调各方面意见了。7月3~5日,周恩来偕罗贵波、韦国清、乔冠华、解方在广西柳州同胡志明、武元甲、黄文欢举行了八次会谈,这是一次高层的决策性会议。周恩来用三个半天时间,介绍日内瓦会议的经过和国际局势,分析了战与和两种选择的利弊得失。胡志明表示同意周恩来的看法,即力争在划分集结区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把战争停下来。7月10日,应苏共中央邀请,周恩来在莫斯科向苏联领导人介绍中越会谈情况,交换对日内瓦会议的意见。经过柳州会议和莫斯科会议,越、中、苏进一步协调了看法,决定打破划分集结区问题上的僵局,扫除会议达成协议的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障碍。7月12日下午周恩来返回日内瓦。当晚就分别拜访莫洛托夫、范文同,介绍参加中越会谈的情况,说明中国、越南、苏联三国党中央所商定的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一致意见:主动、积极、迅速、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在不损害基本利益的前提下,作个别让步,以求达成协议。

7月20日下午,越南代表范文同终于和孟戴斯-弗朗斯就越南划分集结区问题达成协议,集结区以北纬17°线南、九号公路北约20公里的六滨河(又名贤良河)为界。

7月21日凌晨3时30分,越南和老挝交战双方代表分别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上签字。中午12时30分,经过彻夜紧急磋商后,柬埔寨交战双方也终于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上签字。印度支那的停火,结束了法国在这个地区进行多年的殖民战争,确认了印度支那三国的民族权利,在印度支那三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斗争中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中国为通过谈判解决国际争端,作了不懈的努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说到会议的成就,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中美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的接触。当时美国有一批因侵犯中国领空而被俘的军人和因违反中国法律而被拘禁的美国侨民,美国希望中国释放他们。中国也有一批留学生和在美的侨民要求回国被美国无理扣留。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美国代表团通过英国参加会议的驻北京代办汉弗莱·杜维廉来办理美国在华被押人员问题。中国代表团表示,中美双方都有代表在日内瓦开会,有关中美双方的问题可以由两个代表团进行直接接触,没有必要通过英国作为第三方插手。此后,由杜维廉中介,出席日内瓦会议的中美两国代表团各自委派人员,中方代表是王炳南、宦乡、柯柏年,美方是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约翰逊(约翰逊曾参加过朝鲜停战的板门店谈判),从6月5~21日,进行了四次会谈。商谈虽无结果,但却成为从1955年8月开始的中美大使级会谈的前奏。

说到会议以外的交往,还有一个相关的话题,就是这次会议的通讯保障。会期长达三个月有余,没有顺畅的通讯,代表团将无法正常地工作。当时我国的通讯设施比较落后,与西方国家没有直接的通讯联系。在瑞士方面的合作配合下,邮电部开通丁北京—上海—日内瓦线路,并将电传打字机电路直接接到中国代表团驻地,代表团通讯组由三人组成。国内则从上海、广州、重庆、武汉、天津等地电信局抽调十余名优秀报、话等技术业务人员集中在北京。这样,北京—日内瓦之间就形成一条两端都有中国报务员掌握的24小时不间断的电报电路。从4月20日起到7月31日结束,共收发往来电报3271份,总计字数150多万字。长途电话往来127次,总计1646分钟,无线收讯抄收312次。仅电报一项,就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通过专用电路拍回的新闻、政务电报77.5万多字。这些如由瑞士电报局拍发,须付电报费77.3万瑞士法郎,使用专用线路,一共用了6.17万瑞士法郎,节约了71万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42.7万元。[7]

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会议(注: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制定宪法。关于制宪的过程详见刘国新《中国当代民主政治建设研究——以1954年宪法为例》,见《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6期。)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出席开幕式的代表1141人,旁听人员136人,各国驻中国外交使节和外交官44人、外宾39人应邀参加开幕式。

毛泽东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他说: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毛泽东的开幕词结束以后,乐队奏起庄严的国歌(这一点和后来不一样,后来都是先奏国歌,再致开幕词)。然后是全体起立,为在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中牺牲的革命烈士默哀3分钟。开幕式到此结束。

从9月16~18日,代表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刘少奇的报告进行讨论,共有89人作了大会发言。与修改宪法不同的是,代表们更关心的是怎样贯彻宪法。比如四川代表吴玉章说:在宪法通过以后,应该展开广泛的、深入的、全民性的宣传教育。这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宪法的宣传教育应当作为长时期的具有根本性质的政治工作,当作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的一个基本内容。四川代表张澜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人民,都要切实遵行,共同信守。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都亲自参加了这个庄严的制宪会议,更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宪法,并担负起监督宪法实施的重大责任。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都要共同负责,以保证宪法的彻底实施。浙江代表包达三说:我觉得我们在宪法的实施与贯彻中,尚有一个问题要很好地注意。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受过去的反动独裁统治和社会制度不合理的影响,缺乏一种守法的观念。如果说宪法的实施是意味着我国法治的开始,那么我以为尤其重要的是一般人员,特别是私营工商业者必须养成守法习惯,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必须在守法精神方面起模范作用。

9月20日,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表决。这一天到会代表1197人。浅红色的表决票上,印有汉、蒙、藏、维吾尔四种文字,代表席按照座位划分为八个投票区,每区设置一个投票箱。下午4时45分投票开始,4时55分投票完毕。计算结果:发票1197张,投票1197张,同意票1197张。执行主席周恩来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全场起立。据作家周立波回忆:“暴风雨似的掌声延续了5分钟。”

9月21日,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9月23日,周恩来代表中央政府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五年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的巨大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任务。他强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工业国家,这是一个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这句话被认为是对四个现代化最早的表述。9月26日,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9月27日,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及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会议在下午3时开始,出席代表1210人。5时37分,执行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的选举结果:毛泽东由全体会议一致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由全体会议一致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其他各项选举结果为: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林伯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13人为副委员长;彭真为秘书长;王昆仑等65人为委员。董必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9月28日,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名,大会通过了国务院组成人选的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1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习仲勋为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共有30个部和5个委员会。根据毛泽东提名,大会通过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人选的决定,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15人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于学忠等81人为国防委员会委员。在这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班禅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三个月以后,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这是有史以来藏族代表在中央政府担任的最高职务。

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共同纲领》代替国家根本大法的过渡状态;确定了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这是建国以来人民民主建设的重大发展,是我国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标志;会议通过宪法形式肯定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基本途径,开创了我国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新里程。这是就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变化而言。从国家体制的变化看,突出表现在中央人民政府由原来的两级体制变为一级体制。在《共同纲领》时期,即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两级组成。政务院等都要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向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以后,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是《宪法》所说的国务院“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一届人大闭幕后,紧接着就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周年,这可算得上是一个隆重的日子了。应邀前来参加国庆的有十几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其中有许多代表团团长就是他们国家的一把手,比如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一书记贝鲁特、朝鲜劳动党第一书记金日成、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桑布等。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同时接待这么多贵宾。赫鲁晓夫的这次访问,一揽子签订了7个协定,包括苏军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出和将中苏合营公司苏方股份移交给中国等事项。这些都是毛泽东访苏时签订的条约和协定中带有《雅尔塔协定》的某些痕迹、中国作了让步的地方。这次得以解决,毛泽东的心情是愉悦的。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后,一些民主党派的成员和民主人士出现一些思想顾虑,他们担心普选的结果会使共产党和工农群众的代表占绝对优势,他们的政治权利和地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还有一些人担心宪法上没有规定人民政协的地位,人民政协以后的工作没有明确依据。一些党外人士仍留恋第一届政协,有人竭力想抬高政协的地位,强调政协是“权力机关”或“半权力机关”。为了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中共中央建议并积极协助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会议。1954年12月19日,毛泽东召集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举行座谈。他首先强调政协存在的必要性。宪法草案就是经过协商讨论使其更加完备的。新中国所做的事虽然大体上都是正确的,但办法还不很完备,还需要各方面协商、讨论,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已经包括了各方面,常委会是常设机关,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方面,所以人民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并不是多余的。但不能把它搞成国家机关。如果把人民政协也搞成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就成为二元论了,就重复了、分散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机关。共产党就是党派,也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它的价值并不因此而有所降低。毛泽东还具体指出政协的任务:一是协商国际问题;二是协商候选名单;三是提意见;四是调整关系。

1954年12月21~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标志着人民政协正式实现了职能转换。《章程》的主要内容是:(一)规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它既不同于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它是党派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二)确定了人民政协的基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为贯彻宪法,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三)明确了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共同奠定的七项准则:第一,拥护并全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领导地位;第三,协助国家机关、社会力量,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第四,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和提出建议;第五,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提高革命警惕性,坚持同国内外敌人的斗争;第六,加强中国人民同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友谊,反对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第七,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国家政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进行思想改造。(四)确定了人民政协的组织原则。第一,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组成,包括少数民族和国外华侨的代表,必要时可吸收个人参加。区域代表和人民解放军不再作为参加政协的单位。第二,政协不再设立全体会议,将原来的政协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个层次,改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个层次。这样既便于工作,又可适当扩大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名额,保证广泛的代表性。第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的自治州、县、自治县和市辖区设立地方委员会。第四,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之间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但又要因地制宜,便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会议最后推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主席,宋庆龄、董必武、李济深、张澜、郭沫若、彭真、沈钧儒、黄炎培、何香凝、李维汉、李四光、陈叔通、章伯钧、陈嘉庚、斑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包尔汉等16人为副主席,邢西萍为秘书长,王芸生等66人为常务委员。

第二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圆满成功,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形成了人民政协与全国人大两个职能不同的组织并存的局面。人民政协代表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对政府工作具有批评和建议权,其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协商,这些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点。

四、“高饶事件”和七届四中全会

由于工作经验的缘故,1953年上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当时是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年,也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大家的积极性很高,都想把建设搞得多一点,摊子铺得过大,财政收入却不能有相应的增加,而且在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时,把上一年的财政结余40多亿元打了进去。事实上这笔钱已存入银行变成信贷资金被银行贷出去了,成了所谓“一女二嫁”。这样,上半年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出现了21.5亿元的赤字。鉴于此,中共中央决定在1953年6月中旬召开一次全国财政经济会议。

财经会议原定的议程有三项:经济建设问题、财政问题、资产阶级问题。大会的经常主持人是周恩来、高岗、邓小平。原设想“总的会期争取半个月结束”,但随着会议的进行,会议时间和议题发生了变化。会议足足开了两个月,直到8月13日才结束。原因是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和中央计委主席的高岗“发难”,使“讨论和批评新税制,实际上成了会议的中心问题”。一方面,高岗在小组会议上和会后的私下谈话中,多次“鼓动”别人向薄一波等“放炮”,给会议气氛加温。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后来揭发,财经会议刚刚开过第一次领导小组会后,高岗就把他请到家里吃饭,在饭桌上高岗对他说,这次会议的方针就是要重重地整一下薄一波,“希望大家能勇敢发言”,并要他放头炮。陶铸没有答应。另一方面,高岗亲自出马,在大会发言中对薄一波等提出种种责难,批评的调子一直居高不下。薄一波接连两次在会上作检查(7月13日和8月1日),都过不了关。高岗还采取“移花接木”手法,把刘少奇曾经讲过的话,包括1949年视察天津时的讲话、1950年有关东北富农党员问题的谈话、1951年对山西互助合作报告的批语等,统统安在薄一波头上加以批判,明里批薄一波,暗中攻击刘少奇,暗示刘少奇犯有一贯的、系统的路线错误。高岗后来在被迫写的《我的反省》中做过这样的交代:我的发言“除批评薄一波同志外,还有指桑骂槐说少奇同志的意思”。高岗还对人说过:“我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少奇的老底。”[8](p.311)

财经会议后期,毛泽东也发现会议的方向偏了,有些不大对头。因此,希望早点结束会议,要周恩来尽快作结论。但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是会议的主持人,很难作结论。话说轻了,会上是那样一种气氛,不大好通得过,而且有开脱、庇护之嫌;话说重了,就会为高、饶利用。最后还是毛泽东出了个主意:结论作不下来,可以“搬兵”嘛!把陈云、邓小平请回来,让他们参加会议嘛!陈云、邓小平对薄一波是比较了解的,陈云在北戴河疗养时,一些人去看望他,同他谈到财经会议的情况,陈云当时就明确表示:不能把薄一波同志几年来在中财委工作中的成绩抹杀了,我反对两条路线的提法。因此,毛泽东提出请陈云、邓小平回来,实际上也有为薄一波解围的意思。由于陈云、邓小平讲了话,会议的气氛起了变化,结论也就好作了。8月11日晚,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作会议结论。结论报告经过毛泽东多次修改。

财经会议后,高岗的活动更加嚣张。他搜集整理了许多刘少奇的讲话材料,向人散布现在党内有“两条路线斗争”。在南下杭州、广州期间,他又到处游说,制造种种流言蜚语,指名道姓地贬低和攻击刘少奇、周恩来,抬高他自己。在高岗积极进行反刘少奇、周恩来的篡权活动中,饶漱石(时任中组部部长)密切配合。

1953年3月初,高岗向安子文转达毛泽东同他谈话的内容,说中央政治局成员要改组,要加强中央各部机构。时任中组部常务副部长的安子文没有经过中央授权,就草拟了一份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和中央各部主要负责人名单。在这份名单上,政治局委员分两组写出,一组在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以上是书记处成员)以外,写有高岗、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邓子恢(以上是各中央局书记);另一组上写有董必武、林伯渠、彭真、张闻天、康生、李富春、习仲勋、刘澜涛。对中央各部,列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统战部、农村工作部、财经工作部负责人和中央正副秘书长人选。[8](p.313)这个名单安子文曾给高岗看过,也向饶漱石谈过。后来中央批评了这件事。安子文也向中央作了书面检讨,并请求处分。但高岗和饶漱石却抓住把柄不放,拿这个名单大做文章,私下里传播这个名单,并造谣说这个名单是刘少奇授意的。高岗还编造说,政治局委员会的名单中“有薄无林”(即有薄一波而无林彪),连朱德总司令也没有;说刘少奇不赞成陈正人担任建委副主任或中组部副部长,不赞成陶铸在广西工作等。饶漱石也捏造说,某某是一个宗派,一个“圈圈”,刘少奇是他们的支持者。并说,财经会议上斗了薄一波,会后还要斗“圈圈”中的安子文。

果然,财经会议结束后,饶漱石就在中组部内开展对安子文的斗争,并夸大中组部工作中的某些缺点错误,在中组部的两次部务会议上大批安子文。特别是在1953年9~10月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饶漱石故意改变会议主题,再次挑起批判安子文的“高潮”,施展“讨安伐刘”阴谋。中央发觉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会议暂停,先举行领导小组会议,解决中组部内部团结问题。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饶漱石不但没有收敛,反而继续对安子文进行指责和攻击,致使会期一再延长,直到10月底才结束。

高岗、饶漱石在财经会议和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反常表现以及他们在背地里搞的种种活动,引起毛泽东的关注和警惕。特别是毛泽东听了陈云和邓小平的汇报之后,逐步觉察到高、饶的阴谋活动。

1953年12月23日,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当面对高岗、饶漱石提出严重警告:“北京有两个司令部,一个是以我为司令的司令部,就是刮阳风,烧阳火;一个是以别人为司令的司令部,就是刮阴风,烧阴火,一股地下水。”毛泽东还颇为直白地打了比喻:颐年堂门可罗雀,东交民巷8号(高岗的住处)车水马龙。就是在这次会上毛泽东建议要起草一个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至于是否需要召开一次中央全会讨论通过,这次会议并未讨论。政治局会议结束后,毛泽东动身去杭州休假,并主持起草宪法。刘少奇在北京主持起草好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初稿,送毛泽东审改。毛泽东提出了召开全会的建议,并对中央全会的议程和方针提出了明确的具体意见。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刘少奇同周恩来、邓小平一起,在1954年1月25日和2月5日两次找高岗谈话。2月3日,刘少奇又和朱德、陈云、邓小平一起,找饶漱石谈话。

1954年2月6~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由于毛泽东不在北京,刘少奇主持会议。这是毛泽东建国以来第一次未出席的中央全会。开幕当天,刘少奇受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的委托作了报告。在会上,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44人发言,对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高岗和饶漱石也被迫作了检讨。在发言中,刘少奇作了诚恳而又不失分寸的自我批评,并对有些问题作了说明。比如他说到,1950年1月与东北个别同志谈到农村互助合作问题时,我有一些话是说得不妥当的。在1951年春我批评了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的文件,我的批评是不正确的,山西省委的意见则基本上是正确的。他承认,1949年春在天津的讲话批评了当时某些对资产阶级的“左”倾情绪,虽原则上没有错误,但其中有些话也是说得不妥当的。刘少奇还对解放战争后期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左”的做法、1943年延安审干期间发生的一些问题、1946年关于“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提法也作了检讨。最后,刘少奇诚恳地说: “党中央给我很大的责任,就我所处的工作地位来说,我就应该有更多警惕,特别慎重,去尽量避免发生错误。有些问题如果我能够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更多地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请示,用适当的态度更多地和同志们商量,就可以不犯或少犯错误。”[9]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尽管七届四中全会对高岗、饶漱石采取了团结的方针,但高、饶仍执迷不悟,不做深刻检查、痛改前非。为全面查清他们的反党阴谋活动,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决定,在2月中旬分别召开了由周恩来主持的高岗问题座谈会和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的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在事实面前,高岗、饶漱石虽不得不在口头上承认错误,但仍避重就轻,百般抵赖。高岗在座谈会期间自杀未遂,并在8月17日再次服安眠药自杀。1955年3月21~31日,中共中央举行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于《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议总结说,高岗、饶漱石反党活动的特点“就是他们始终没有在任何党的组织或党的会议上或公众中公开提出过任何反对党中央的纲领,他们的唯一纲领就是以阴谋手段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决议正式决定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

关于“高饶事件”后来是怎么评价的呢?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指出:反对高、饶的斗争,是按照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行的,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吸取教训,从而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受到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以后进行的比较成功、比较健康的一次党内斗争。[10]金冲及主编的《刘少奇传》一书指出:“高饶事件”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转变中的一个“插曲”,以高岗、饶漱石的阴谋活动彻底暴露和失败而结束。但这件事无论在党的历史上还是刘少奇个人的政治生涯中,都造成严重的影响。高岗、饶漱石借以攻击刘少奇的一些“问题”,有些确是刘少奇工作中的失误,有些却是党在前进道路上还需要继续探索的问题,并且在以后的实践中证明未必都是错了。对这些问题,是非没有得到完全澄清。尽管刘少奇作了检讨,但在12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这些问题又被重新翻出来,当作刘少奇的“罪行”而加以批判,这不能不说是这次事件在党的历史上留下的一个缺憾。[9](pp.755~756)

最后,再补充一个情节。1954年3月14日,此时,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早已开过。毛泽东离京南巡,将路过太湖之滨的无锡。陈毅当时正在济南出席山东分局的会议,闻讯即赶赴无锡迎候。当日,把毛泽东迎至太湖疗养院。次日,毛泽东即邀陈毅去谈话。谈话气氛格外融洽,内容十分丰富。聊到阶级斗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假象与本质,等等。但有一句话特别触动陈毅。毛泽东说:“伸手岂止高饶。”毛泽东又说,只是目前不必如此提出,以免有扩大化的嫌疑。[11]

五、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

1954年10月,当人民群众还沉浸在国庆的喜悦中时,毛泽东已经关注到另一件事情了,那就是关于《红楼梦》的讨论,并接连写下数十条批浯,亲自发动了建国以后的第二次思想文化领域的批判运动。红楼梦》是毛泽东最喜爱的古典小说。在他逝世后,工作人员整理他在丰泽园和游泳池住处的图书时,发现了线装木刻本、线装影印本、石刻本以及各种铅印本等多种版本的《红楼梦》,包括《全图足本红楼梦》、《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增评加注全图红楼梦》、《增评补图石头记》等20多种。毛泽东还在影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和木刻本《增评补图石头记》上用铅笔圈画过。毛泽东甚至还翻阅过根据《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和人物仿写、“续写”的《红楼梦补》、《红楼幻梦》、《续红楼梦》、《红楼真梦》、《红楼圆梦》等。由此观之,说毛泽东一生喜读《红楼梦》,倒也不为过。

毛泽东对《红楼梦》的评价相当高。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讲到中国的过去时说:“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不是帝国主义,历来受人欺负。工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在这里,毛泽东把《红楼梦》同“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相提并论。他还认为这是一部写得最好的古典小说。据许世友回忆,毛泽东在1973年说,你现在也看《红楼梦》了吗?中国古典小说写得好的是这一部,最好的一部。创造了好多文学语言呢。1962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对几部中国古典小说进行了比较,说:《官场现形记》光写黑暗,鲁迅称之为谴责小说。只揭露黑暗,人们不喜欢看。《金瓶梅》没有传开,不只是它的淫秽,主要是它只暴露黑暗,虽然写得不错,但人们不爱看。《红楼梦》就不同,写的有点希望么。尽管毛泽东对《红楼梦》有上述众多的具体评价,但他始终认为《红楼梦》是“讲阶级斗争的”,“是一部形象的阶级斗争史”,不读《红楼梦》就不知道什么是封建社会,就不了解封建社会的兴衰变化、家庭的瓦解和崩溃。对于贾府的衰败,他的看法是:首先是人的衰败,是统治阶级自身的腐败所致,任何个人试图支撑和拯救这烂透了的家族大厦,都是徒劳的。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层是家族天下,家国一体,下层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家庭既是社会经济细胞,又是社会统治的基本途径。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封建政治体制,家族的衰败,也就是封建制度的衰败。

1952年9月,俞平伯将28年前出版过的《红楼梦辨》“有的全删,有的修改”,“共得三卷十六篇”,易名《红楼梦研究》出版。不久,李希凡、蓝翎两位青年合写了题为《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章,要在《文艺报》上发表,没有得到答复。他们在母校山东大学获得了支持,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9月号发表了他们的文章。这是一篇11000多字的长文。文章首先批评了俞平伯否定《红楼梦》的“反封建倾向”。指出它“未能从现实生活的发展规律去探讨《红楼梦》鲜明的反封建的倾向,而迷惑于作品的个别章节和作者对某些问题的态度,所以只能得出模棱两可的结论”。李、蓝两位作者认为“问题的严重性还不止于此,俞乎伯先生不但否认《红楼梦》鲜明的倾向性,同时也否认它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是生旦净末丑角色所表演的一出‘戏’。”江青把这篇文章送给毛泽东。毛泽东读后,让江青转告《人民日报》转载。她当即在人民日报社召集胡乔木、邓拓、林默涵、林淡秋等人开会(主管文艺的周扬未参加),建议转载李、蓝的文章。会上胡乔木等人提出党报不是自由讨论的场所(这是学《真理报》,斯大林时期《真理报》只作结论,不许讨论)。会上大家一致意见交《文艺报》转载。由林默涵通知该报主编冯雪峰,快些转载。冯雪峰起草按语送中宣部审阅后,9月份转载于《文艺报》1954年第18期上。当月转载,真可谓神速。10月10日,《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在第24期上发表了李、蓝批评俞平伯的另一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时,也加了类似的按语。

在此以后的数天,针对这两篇文章和按语,毛泽东连续做了多个批示。《文艺报》编者按说:“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毛泽东写道:“对两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毛泽东还在“更深刻和更正确地了解”和“了解更深刻和周密”旁边打了问号,并写道:“不应当承认俞平伯的观点是正确的”,“不是更深刻周密的问题,而是批判错误思想的问题。”《光明日报》编者按中有“试图”、“提出一些问题和意见”、“供参考”等说法,毛泽东写道:“不过是试作?”“不过是一些问题和意见?”“不过可供参考而已?”李、蓝的文章指出:贾氏的衰败不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贾氏家族兴衰的命运,而是整个封建官僚地主阶级在逐步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必然走向崩溃的征兆。毛泽东批注:“这个问题值得研究。”由这些批浯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的态度。

10月16日,毛泽东写了一封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信的抬头罕见地列了28人(即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朱德、邓小平、胡绳、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彭德怀、陆定一、胡乔木、陈伯达、郭沫若、沈雁冰、邓拓、袁水拍、林淡秋、周扬、林枫、凯丰、田家英、林默涵、张际春、丁玲、冯雪峰、习仲勋、何其芳》。信中提出:“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拦阻,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毛泽东在信后又加写了这样一句:“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他们采取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不应当对他们投降。”

10月14日,李、蓝终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他们的批评文章——《走什么样的路?——再评俞平伯先生关于“红楼梦”研究的错误观点》。文章的锋芒显然要比在他们母校的《文史哲》上发表的那一篇尖锐得多。同一天,中国作家协会古典文学部召开了关于“红楼梦”研究的讨论会。出席的除了有被批评的俞平伯和他的助手王佩璋,批评俞平伯文章的作者李希凡、蓝翎,还有《红楼梦》研究工作者和大学古典文学教授共49人,旁听者20人,系报刊编辑。在讨论会上先后发言的有:俞平伯、王佩璋、吴组缃、冯至、舒芜、钟敬文、王昆仑、老舍、吴恩裕、黄药眠、范宁、郑振铎、聂绀驽、启功、杨晦、浦江清、何其芳、蓝翎、周扬等。在会上大多数人都指出:最近发表的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评“红楼梦”研究》及《人民日报》最近连续发表的有关文章,针对俞平伯关于“红楼梦”研究的错误观点所作的批判是极重要的,非常值得重视,尽管这几篇文章中有些个别论点还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中以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批判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一场严重的斗争。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来,是十分需要的。这一斗争的进一步展开将推动古典文学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他们同时也指出: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方法,是沿袭了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形式主义的观点、方法,从趣味出发,其结果必然抽掉“红楼梦”这一伟大的古典现实主义作品的巨大社会意义,陷入繁琐的考据中。大家认为:考据工作在古典文学研究中是必要的,但这只能是作为研究工作的一种手段,绝不能仅仅以考据为满足,甚至以考据代替研究;考据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和思想内容,而不是为考据而考据,把读者引导到牛角尖里去。

紧接着,10月31日、11月7日和11日、12月8日,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中国作协主席团连续召开扩大联席会议,在首都文艺界领导层中展开讨论。地点在青年剧院楼上的“青年宫”,故又叫做“青年宫会议”,整整开了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文艺报》的决议,决定改组《文艺报》的领导机构,成立新的编委会,实施集体领导原则。并责成各个协会和所属各地分会的机关刊物以及省市文联所属机关刊物的编辑机构都根据这个决议的方针检查改进工作。10~12月,批判《红楼梦》研究的势头也像批判《武训传》那样迅猛发展,在全国全面展开。从12月至次年3月,转向对胡适的唯心主义思想和各种学术观点的批判。

在此期间的11月间,毛泽东又对两篇文章作了重要批注。一篇是对《人民日报》11月10日发表的署名黎之的《〈文艺报〉编者应该彻底检查资产阶级作风》的文章;另一篇是冯雪峰发表在11月4日的《人民日报》上的《检讨我在“文艺报”所犯的错误》一文。毛泽东尖锐地指出,《文艺报》不是“骄傲自大”,“而是他们的资产阶级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问题。”《文艺报》主编冯雪峰“浸入资产阶级泥潭里了”。据有人回忆,后来听周扬顺便讲起,当时毛泽东拿《文艺报》给他看,说,你看,倾向性很明显,保护资产阶级思想,爱好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仇视马克思主义。可恨的是共产党员不宣传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员不宣传马克思主义,何必做共产党员!——周扬说,主席这句话重复了两遍。——毛泽东说,《文艺报》必须批判,否则不公平[12]。这就成为文联和作协主席团联席扩大会议决定改组《文艺报》领导的原因。

批判运动在全国展开后,除学术界以外,各地的文化教育部门,包括各大专院校的文科各系、文艺团体、民主党派都纷纷举行《红楼梦》研究问题座谈会、讨论会、批评会,规模之大,超过电影《武训传》的思想批判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报刊上发表了数百篇文章,后来作家出版社在1955年编辑出版了《红楼梦讨论集》,共四集,选收了129篇文章,约100多万字。批评文章大都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它有鲜明的反封建主义倾向,深刻地暴露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内外矛盾和斗争,深刻揭示了贵族统治阶级和封建制度即将崩溃的历史命运。文章主要批评俞平伯承袭胡适的观点和方法,割弃了作品的社会意义和艺术价值,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用繁琐的考据把人们引向不可知的迷津。这次批判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红楼梦》的开端,宣告了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派”的终结,成为“红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和转折点。[13]

但是,批判运动也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在强调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分析《红楼梦》时,有的人从一种倾向走到另一种倾向。比如,有的意见说,贾宝玉是新兴市民阶级的代表;有的说,曹雪芹在作品中揭示了封建制度将要崩溃的历史命运;还有的说,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是根本对立的,等等。这些不免有主观拔高的因素。还有,对“新红学派”、对《红楼梦》的考证是不是要一概加以否定?其中有没有值得肯定的东西?“自传说”、“钗黛合一”论有没有合理的成分?对此,也有简单化倾向。

六、文学及其他

1954年发表了一批在当代文学史上颇有影响的文学作品,这里不可能一一尽述,只能撷取其中的几朵奇葩。

发表于1954年的《黎明的河边》是优秀的名篇,也是峻青的代表作。作品描写了交通员小陈接受了护送武工队干部过河的命令,由于叛徒出卖,还乡团把小陈的母亲、弟弟抓去作人质,要小陈将护送的同志“献给”还乡团,否则全家都要遭殃。在这危急的情况下,小陈把革命同志和革命任务看得高于一切,忍受着巨大的悲痛,亲眼看着母亲和弟弟被还乡团杀害,自己则坚持在三面遇敌、一面背水的危急情况下,掩护他的父亲带领武工队领导人过河,最后他“抱着一个冲到他面前的匪徒,向着浊浪滚滚的潍河里跳了下去”,英勇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作者通过小陈一家的壮烈行为,深刻地揭示了人民群众对革命战争的真诚拥护与支持,揭示了“战争之伟力存在于民众之中”的道理。

《党费》是王愿坚1954年开始创作短篇小说写出的第一篇作品。作品的女主人公共产党员黄新,送丈夫随红军长征走了,自己带着孩子在家乡坚持斗争。敌人切断了她和党组织的联系,生活极端困苦。当时山上的游击队遭敌人封锁,长期吃不上盐,黄新牢记党员的责任,积极组织群众千方百计腌制咸菜,作为党费交给组织,支援山上的游击队,最后她献出了年轻的生命。黄新那种无畏的斗争精神和不怕牺牲的正气,一个共产党员在革命危急时刻对党的一片赤诚之心,使人看到英雄人物精神美的闪光,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同年,杜鹏程发表的优秀长篇《保卫延安》,是第一部大画面描写解放战争的鸿篇,当时被评论界称为“具有古典文学中的英雄史诗的精神”。小说不仅成功地塑造了一批解放军指战员的英雄形象,再现了保卫延安的几次著名战役,而且第一次在当代文学作品中描绘了彭德怀的领袖人物形象。

在1954年,诗人们也发表了不少诗歌。阮章竞赞美道:“伟大的建设计划,在创造新的大地和新的蓝天”。也有歌颂宪法的:“仿佛是不同的颜色组成的灿烂的图画,仿佛是不同的声音组成的和谐的交响,不同的民族组成了我们的国家。各族人民欢呼着迎接你,祖国的第一部宪法!”但若论这一年最有影响、成就最高的当属少数民族叙事长诗《阿诗玛》的整理和发表。1953年5月,云南省人民文工团深入到撒尼族聚居的路南县圭山区进行民间采风发掘工作,在三个月时间里,搜集到《阿诗玛》的传说异文20种。黄铁、刘知勇、刘绮对异文进行了整理,公刘作了润色,1954年发表。后来并有俄、英、法等多种译本。《阿诗玛》在艺术上是很有特色的。在表现手法上,充分运用了山歌“盘”和”绕”的特点。

1954年还进行了群众歌曲评奖活动。评奖的范围是自1949年10月1日至1952年10月1日的三年中发表传唱的全国性群众歌曲。在10000多首歌曲中,经过层层推荐,最终有208首歌曲参加评奖。3月26日,评奖结果正式公布。获一等奖的歌曲九首,它们是:《全世界人民心一条》,招司词,瞿希贤曲;《歌唱祖国》,王莘词曲;《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中国人民志愿军某部战士词,周巍峙曲;《歌唱毛泽东》,托尔逊瓦依提词,阿不力克木曲;《我是一个兵》,陆原、岳仑词,岳仑曲;《王大妈要和平》,放平、张鲁词,张鲁曲;《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美丽其格词曲;《小鸽子》,冷岩词,刘守义曲;《歌唱二郎山》,洛水词,时乐蒙曲。获二等奖的歌曲43首;获三等奖的歌曲62首。一等奖获奖金500元,词曲作者各250元;二等奖获奖金300元,词曲作者各150元;三等奖获奖金200元,词曲作者各100元。奖金额度应该算很高的了。以当时的工资水平看,一般工人的月收入为30多元,500元相当于普通工人工资的十几倍。后来还搞过若干次群众歌曲评选,奖金额度相对都没有达到这么高。

这次评选是比较公正和科学的。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它经受了时间的检验。过了半个世纪,在当初获得一等奖的九首歌曲里有六首仍被现在的群众不同程度地传唱着,其中《歌唱祖国》传唱的频度最高,凡是在较为喜庆而又隆重的场合里都要高奏一曲或高歌一曲。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间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开播曲就是《歌唱祖国》。其他的像《我是一个兵》、《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小鸽子》、《歌唱二郎山》在各种音乐制品中都不难找到,40岁以上的人几乎人人会唱。

旧中国没有准确的人口统计数字,有些参考价值的是20世纪较早时期的两次普查数字。一次是清末1909年的普查,后经1912年北洋军阀政府内务部整理,全国人口为40581万。另一次是1928年国民党政府进行的户口调查,1931年整理出资料,显示全国人口为47479万。倘若以这些数字为基数看,则1910~1949年共增加14296万人,总增长率为35.2%,年平均增长率为0.78%。若分区段看,1928~1949年间,人口增加739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69%。这些数字虽然不尽准确,但从中也可看出民国期间人口增长速度不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巨大的变革,长期战争结束了,经济恢复,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医疗卫生状况大为改观,各种危害人民生命的急性传染病很快得到控制,人口理所当然地加快了增长,从1949年的54167万人增至1952年的57482万人,三年增加331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0‰。[15]1953~1956年,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也出现了新中国第一次入口增长高峰。其中,1954年人口总数首次突破6亿,为6.0266亿,年增长数达到这一区段的净增最高点,比1953年增加1470万。在总和出生率中,1954年也是同时期最高的,达到37.97‰。而死亡率为次高,仅次于1953年的14.00‰,为13.18‰。这些数字表明,1954年进入建国后人口增长的第一次高峰。

建国后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成为1957年马寅初提出《新人口论》的社会经济背景。而对于马寅初的忠告的不慎处置,一时的人口失控造成了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得不背负的沉重的发展上的包袱。

1954年,在国家体制变化之前,地方行政体制已经作了变化和调整。建国初,全国总共分设六大行政区,它们是: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称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也称大区人民政府。它们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又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关,负责向所属省、市、县转发中央的政令,省、市、县向中央的请示由它们转报,它们也有权在职权范围内颁布决议、命令,拟定与地方政务有关的暂行法令、条例(但须报政务院批准或备案),并审查其执行,也可依法任免或提请上级批准任免所属工作人员等等。其下设的工作部门一般都称为部,如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952年11月,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完成,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基本结束,为了加强中央的集中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不再作为地方最高政权机关。1952年12月至1953年2月,华东行政委员会、中南行政委员会、东北行政委员会、西北行政委员会、华北行政委员会、西南行政委员会先后宣告成立。其下所设的各部一律改称为局(处)。 1954年6月,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作效率,并适当加强省市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撤销大行政区一级的行政机构。至11月,这一工作全部完成。

省或相当于省级的行政区在建国初期共有29个,一个自治区及西藏地方,8个相当于省的行署区,14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撤销大行政区的同时决定合并若干省市的建制,即:(一)辽东、辽西两省的建制均撤销,合并改为辽宁省;(二)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三)宁夏省建制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四)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武汉、广州、西安、重庆等11个中央直辖市,改为省辖市。这样,到1954年下半年,全国共有25个省(注:即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康。)及待统一的台湾、3个直辖市(注:即北京、天津、上海。)及内蒙古自治区、西藏地方和昌都地区,县和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2116个,乡220466个,县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65个。

[收稿日期]200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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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_公私合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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