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戒毒所”的可持续发展--以上海阳光社区青年事务中心创E研讨会为例_社工论文

谈“戒毒所”的可持续发展--以上海阳光社区青年事务中心创E研讨会为例_社工论文

“脱瘾工作”可持续发展浅议——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创E工坊”等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海市论文,青少年论文,事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4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05(2010)06-0029-04

青少年中的“网络成瘾”(简称“网瘾”)① 现象背后,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文化、心理原因。因此,帮助部分青少年脱瘾,需要综合运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专业方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近年来,上海市共青团组织的“实践表明,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对解决‘网络成瘾’等青少年问题有着十分明显的效果”。[1]这一实践启示我们,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队伍,特别是专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是做好青少年脱瘾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办公室和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支持下,青少年事务社工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发育脱瘾工作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普陀区社工站的“创E工坊”、徐汇区社工站的“第四空间服务”等脱瘾项目,理念新颖,方法创新,成效显著,特别引人关注。其主要特点为:

工作的优势视角

面对“网瘾”青少年案主,社工不先入为主,不给案主贴标签,而是以优势视角和理念看待案主,努力发现、探索及应用案主熟稔网络、具有较高网络技能水平等优势和资源,寻找网络的正面效应和案主优势的共同点,开展为其所熟悉、所喜爱的活动,使案主在受到尊重的同时,发挥特长,逐步脱瘾。“第四空间服务”“网络脱瘾五步法”中的第一步是社工首先悦纳网瘾青少年案主,主动和案主聊网络游戏,一起看游戏报,一起上网吧玩游戏等。这些努力都使有关案主迅速顺利接纳了社工,与社工之间形成了一种融洽的专业关系。实践证明,以优势视角看待“网瘾”青少年案主,是做好脱瘾工作的必要前提。

工作阶段的稳步推进

帮助青少年脱离网瘾难以一蹴而就,需要逐步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根据不同案主脱瘾的难度,形成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步骤。

“创E工坊”青少年事务社工根据案主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兴趣倾向、特长爱好、家庭背景以及智力、学历等实际情况,协助案主自由组合、制定案主戒断网瘾的个性化菜单。通过三个阶段帮助青少年脱瘾:第一阶段,促使青少年踏出家门,走出网吧;第二阶段,鼓励青少年参与创E工坊项目培训;第三阶段,帮助青少年掌握技能实现就业甚至创业。到第三个阶段,网瘾青少年基本摆脱了对电脑的依赖性,在学习和社会交往中体现自我价值。

“第四空间服务”推出了“网络脱瘾五步法”(由于该项目主创者为楼奇川,该法又被称为“楼奇川‘五步工作法’”):

第一步:相似接纳法。社工主动和青少年聊网络游戏,看游戏报,和他们一起上网吧玩游戏等,使青少年逐步接纳社工,从而形成一种融洽的专业关系;第二步:危害认识法。在青少年接纳了社工以后,社工让其认识到迷恋网络游戏的危害,从而在心理上树立对网络游戏的反感,以转变青少年对网络的态度;第三步:递减控制法。在案主产生脱瘾意愿后,帮助其递减游戏时间;第四步:认同替代法。在现实中给予案主积极的认同,以此替代网络游戏中虚拟的认同,使案主逐渐融入现实,逐渐脱瘾;第五步,改变环境法。改变案主周围的环境,使案主没有时间或不能再去玩网络游戏。

工作方法的以网制网

“创E工坊”在与青少年建立融洽专业关系的同时,以网制网,将脱瘾与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将掌握技能与就业、创业联系起来,循序渐进地带领社区青少年从逐步脱离网瘾走向网络创业(以下简称网创)。用“网络脱瘾”将青少年引进来,“网络创业”令青少年走出去。成功做法主要有:

“创E工坊”采用网络中介脱瘾方法,推荐23名沉溺网络游戏一天达10小时以上的青少年充当网络练手,使之通过“新游戏的试练”、“网游全国公开赛”等带练形式赚取第一桶金;

社工有意识地引导沉溺网络的青年撰写博客,适时灌水指导。针对青少年案主博客人气非常高这一实际情况,社工积极联系厂商帮助案主构建支持系统;

社工借助于网络推行创业计划,吸引更多有网瘾的青少年加入到培训和扶持计划中。2007年“创E工坊”设立初期,社工整合了丝网花制作培训、水晶花制作培训、刺绣(苏绣和湘绣)培训、航模培训等培训资源。社工鼓励青少年案主将亲手制作的成品挂到网上进行销售;

2008年,“创E工坊”又发掘出网络歌手大赛、网络远程教育、网络flash制作等为青少年欢迎的网络脱瘾菜单项目。

工作实效显著

网络脱瘾其实是“戒除”网瘾而非“戒离”网络,因此需要寻找网络替代物以取代网络负面效应。几年来,“创E工坊”和“第四空间服务”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实效。

青少年案主逐步走上了脱瘾网创的道路。据统计,2007、2008年,79名个案成功脱瘾,48名青少年在网络中成功创业。其中,8名重度网瘾案主被一家网络公司录取为游戏公测员。1名案主的网上博客“恋父日记”成功连任天涯论坛3个月的人气榜首。2007年5月,上海中华牙膏厂出资3000元在其博客中投放1年广告。4名青少年案主脱瘾之后顺利找到了工作,另外2名青少年案主在桃浦物流园区职业见习。青少年案主成功开设特色丝网花编织网店7家,平均月销售额1600元。2名案主实体创业,开办4家实体店铺。青少年案主的作品还出口韩日地区,参展民间工艺展获奖。2007年3月起,“创E工坊”开展了3轮“百名青年淘宝大行动”,成功引导8名青年网络开店,5家双钻信用。昔日的网瘾青年月人近2000元;

“第四空间服务”项目推行以来,10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教育观念得到了改变,继续参加类似活动的热情高涨。96.8%的青少年参与者对项目总体评价为“好”,只有1人认为“一般”,因为他之前参加过此类活动。71%的青少年案主会提醒朋友安全上网知识,22.6%的有可能会提醒,只有6.4%的人选择“大概不会”。

这些成功的实践充分说明,以“创E工坊”和“第四空间服务队”为代表的脱瘾工作是卓有成效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在脱瘾等青少年工作中大有可为。

青少年网络成瘾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相关的研究和干预还处于探索阶段。“创E工坊”和“第四空间服务”等项目以协助青少年网络脱瘾为目标,进行了勇敢的尝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如何做大做强这些工作项目,促进脱瘾工作及其探索的可持续发展,这便成为一个值得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其中,进一步充分发挥骨干社工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素质,这是确保脱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然而,骨干社工的流失,恰恰成为影响脱瘾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近两年来,一些脱瘾工作的骨干社工纷纷通过国家考试,成了公务员,离开了社工站。“第四空间服务队”2007年12月有成员4名,后离职3名(其中包括“网络脱瘾五步法”的创始人楼奇川),经补充,目前也只有2名社工在开展工作。新补充的1名社工尚需较长时间的熟悉过程,才能更好地融入整体工作。“创E工坊”项目的骨干社工(包括带头人徐晶)也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成为国家公务人员。骨干人员的离职,对项目工作的开展和计划的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使发展势头较为强劲的脱瘾工作减速,甚至陷于艰难维持之境,也使初步积累形成的脱瘾工作经验难以进一步深化和传承。后继者难免又要从头开始,一点点探索,一点点积累。多年来,很多工作之所以陷于低层次重复,都与相关骨干人员的调整和流失有着直接关系。如此焉能不造成人力、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此焉能推进有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骨干社工何以会流失?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认同度较低

由于内地专业社会工作起步比较晚,社会基础比较薄弱,专业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方法、辛劳还难以得到社会更广泛的认知、认可和支持。专业社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案主及其家庭理解不够、支持不够所造成的种种困难。社会支持系统不够健全,在财力、物力、场地等方面,对日常社会工作的推进,重大社会工作项目的拓展,缺乏适时而有力的支撑和扶持。这既直接加大了专业社会工作开展的难度,也难免会挫伤年轻社工的工作热情。

工作要求高压力大

青少年事务工作的对象往往有着较为严重的心理、生理、行为偏差等问题。因此,青少年事务工作的要求高、责任重,需要青少年事务社工持之以恒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社工的工作压力大,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匮乏,却难收立竿见影之效。有时,复杂社会环境下工作对象的反复,甚至会使社工一段时期艰辛努力的成果付之东流。这就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社工的职业成就感和事业价值感。

薪酬缺乏竞争力

近年来,上海市努力推进社工薪酬体系和职业晋阶体系建设。根据2003年《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上海市禁毒、社区矫正、社区青少年管理3支社工队伍的薪酬根据“大专学历的月薪不低于1500元,本科学历不低于2000元”的规定发放,社工人均总费用(含国家规定的“四金”)4-6万元/年。2009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上海市近年来按照“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一定的待遇留人”的指导思想,注重绩效考核,突出按劳取酬、按绩取酬,实施了专业社工职业资质认定、职业晋阶设计和薪酬制度改革等举措,建立了从社工师助理到高级社工师的晋升路径和配套的薪酬办法。[2]这些新制度使社工平均收入上涨幅度达到了30%,今后1至2年内人均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国家规定的“四金”),并保证每年以一定幅度增长。[3]

然而,由于基数较低,这样的薪酬难以体现社工工作成效的差异,难以体现社工工作的难度、强度和职业工作成效,难以基本体现社工创造性工作的价值和效益。同时,青少年事务社工普遍年纪轻,处在事业和人生发展的起步阶段,客观上需要通过职业性收入,获得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必要资源。目前的薪酬体系在当今社会中的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满足年轻社工事业和人生发展的需要。

薪酬不仅仅是人们工作获得的报酬,也是政府、市场对于社会认知、社会认同、社会价值、社会行为的一种导引。从这个意义上讲,薪酬较低,薪酬体系在当今社会缺乏竞争力,难以有效提升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支持度,难以为社工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和工作条件,难以有效吸纳和留用优秀的专业社工,难以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地位,难以使人们对社工职业发展的前景有更大的信心……骨干社工之流失在所难免。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七大以来,“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社会建设,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实践问题。而加强社会建设,需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专业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进程。

青少年网络成瘾,家庭焦虑,社会关注,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方面。青少年脱瘾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迫切需要大批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青少年事务工作者。经过几年筚路蓝缕的探索和实践,社会已经积累了许多脱瘾工作的成功经验,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青少年脱瘾工作社工队伍。在此情况下,应该采取有力措施,留住骨干社工,形成示范效应,推进“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

几年来,上海市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在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举措,如制度化地开展社工岗前培训、岗位提升、骨干培训、赴港学习和交流培训,全面启动青少年事务社工3年全员培训规划,积极激励和引领社工向更高层面的专业水平发展;持续开展社工技能大赛和社工实务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事务社工的专业技能;评选市级优秀社工、爱岗敬业社工、优秀新人,组织优秀社工疗休养,关心困难社工的生活,拨出专款开展送温暖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大力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探索;加强工作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与社工的日常工作推进与考核紧密联系起来,有效保证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所有这些举措,都有效地提升了青少年事务社工的专业化素质,也是促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然而,更关键的还在于必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体系的市场竞争力。“一定的待遇留人”这一指导思想中,“一定的”这一定语非常含糊,实际上透露了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种暧昧、含混的心态。造成这种暧昧、含混心态的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领域,如何为这一新的领域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是一个新的难以把握尺度的问题;另一方面,在社会运作机制探索改革的背景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工作机构、社团的运作机制,包括其薪酬机制如何建立、改革和完善,这是需要在实践探索中逐步明确的。

要有效增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体系的市场竞争力,必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在上海市综治办的支持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区县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年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制度[4]。各区县政府部门应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大局,充分尊重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的责任、压力、付出等实际情况,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使社工的总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有大幅度明显的提高,使社工岗位成为具有中等收入的岗位,社工职业成为发展前景明朗、发展前途广阔的职业。

社会工作是一项社会事业,而不是破解当前社会问题的权宜之计。因此,在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工作机构、社团目前自转能力还不够强,还难以完全社会化运作的情况下,要有效增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体系的市场竞争力,留住社会工作人才,尤其是留住骨干社工,有必要先将社会工作纳入社会事业管理的范畴,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办法,使社工享受事业单位的同等待遇。或者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参照公务员标准,使社工享受同等待遇。待这些机构和社团具备较强的自转能力后,再有步骤地促进其实现社会化运作。

为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应进一步明确政府向青少年事务机构、社团购买服务项目的理念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的项目化、社会化运作。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和经费标准,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作用,适度引入多家社团进行竞争,推进竞争性的服务购买,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有效提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水平。[5]

脱瘾工作是青少年事务工作的重要部分,而青少年事务工作大大拓展了青少年工作的领域,延伸了党政和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手臂。因此加强脱瘾工作,是做好网络时代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促进网络时代青少年工作可持续发展这一视角,重视脱瘾工作骨干社工的流失问题;从充分保护社工的满腔热情,促进他们更好地探索中国特色青少年事务工作发展之路的角度,重视增强青少年事务社工薪酬体系的市场竞争力这一问题。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脱瘾工作、青少年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收稿日期:2010-10-18

注释:

① 关于“什么是‘网络成瘾’”的问题,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至今尚未形成权威性的公允结论,甚至连名称也尚未统一,有“网络成瘾”、“病理性上网”、“互联网成瘾综合征(简称IAD)”等等。本文采用“网络成瘾(简称‘网瘾’)”概念。限于篇幅,本文对“网络成瘾”概念的内涵不作具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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