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银行制度结构为中心的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变迁特征分析_银行论文

以银行制度结构为中心的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变迁特征分析_银行论文

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变迁特征探析——以银行制度结构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制度论文,银行论文,探析论文,中国近代论文,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492(2013)05-0047-05

银行制度的研究成为时下的热点,引起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但从已有的成果来看,主要集中在当前中国银行制度及其变迁方面,有关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及其变迁的研究成果①则相对稀少,即使与此相关的研究也基本不是以银行制度本身为研究对象,而是在单个银行、私有银行和整个银行史研究过程中对银行制度或仅对银行制度中的某一部分有所涉足,很少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本身的整体变迁过程加以总结和分析。本文试图以中国近代银行制度结构变迁为中心,对中国的银行制度特征作一总结,以察看其经验,为当前银行制度改造提供借鉴。

一、银行制度路径选择的渐进一强制并存趋势

中国的现代银行建立迟,在外资银行(即英资丽如银行在1845年来华设立分行)进入中国半个世纪之后中国通商银行才在1897年成立。与其他行业相比,国内银行一开始就采取了现代公司制度,“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只有这个部门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经历了彻底的转型,并一直深入到农村和家庭层面”[1]。中国现代银行诞生之初,受公司制度内涵的理解偏差、对中国实际国情掌握不全、来自传统金融组织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在银行组织名称、结构、形式等方面的领悟尽管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从首家银行制度的变迁来看,中国通商银行的结构仍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指导下以传统组织为基础,嫁接西方银行的新式组织,同时吸取了以前官办企业的经验,采用了“亦官亦商,不官不商,亦中亦西,不中不西”的混合模式,[2]以此取信于民众,避免官僚体制的干扰和来自西方各国的强大压力,选择了适合当时实情的银行制度。

随着外资银行的不断设立、外国新式银行理论翻译为中文的增多,国人对现代银行制度理解的深入、实践经验的增加,国内银行制度组织方面采取了更适合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民国建立后,受到来自各级政府机构与外国压迫势力减弱的影响,国内银行制度逐步由以前借助官方、依赖外国的方式开始向以商办为核心的银行制度转化,掀起了一场官办银行商业化浪潮。这不仅表现在银行资本来源上倚重于民间资金,而且在治理结构上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大大减少了来自官方势力的干扰,增强了工商各业在银行中的影响力。当然,此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向,就是为了减少来自各地军阀势力的干扰,采用中外合资银行模式的增加,但他们的结构模式因吸纳了国外的某些做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银行制度的完善。“中外合资银行便大量诞生,但由于双方差异较大,经营不稳,容易倒闭……中外合资共办银行具有聚集双方财力,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等优势,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向现代化方向迈进。”[3]南京政府建立后,中央政府的权利得到了强化。自然,在政府财政赤字、经济统制等方面的考虑下,政府加强了对银行业的控制。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先后对中国、交通等银行强制加入官股,并对银行制度结构进行了重组,选择了一条以官股为核心的官办化经营之路。在此基础上,借助1935年的经济危机,南京国民政府进一步对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广东银行等加以改组,从而在银行数量、资本构成等方面全面实现对前期商办化为核心的经营模式向官办化的转化。

国内银行制度的上述变迁,从制度路径选择的角度来看,银行制度前后变化的动力是以政府对银行干预权力的强弱为转移,适应了以“官”为导向的企业演进规律,体现出银行制度渐进-强制的演进路径。早期的渐进演进,是在政府权力弱化的情况下,为了摆脱政府无端干预而由银行内部制度选择的结果。通过银行自由的选择,银行在外延上为银行制度结构的发展铺垫了基础,使其一开始并没有完全脱离中国长期积累的经验,而是自觉以此为根源,吸收和嫁接西方新式银行的制度模式,从而避免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大大推进了国内银行制度的建设,同时它内在的优势发挥,替后期的强制性变迁创造了厚实的物质基础。1927年以后展开的强制变迁,主观上不利于银行自身制度结构的完善和多样化发展趋势,但客观上有利于增强中国银行业整体实力,在维护金融稳定、传统金融机构的现代化、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以后的抗日等方面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故从此角度上而言,国内银行制度的路径选择虽有人为因素,但很大程度上还是迎合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二、银行制度内部组织中的嫁接痕迹

中国通商银行建立之际,不但受到来自国内顽固守旧势力的阻碍与排斥,而且还面临英、法、俄、美、比利时等西方列强势力的干扰和觊觎,在此背景下,银行筹建者盛宣怀对中国通商银行制度内部组织采取了“官助商办”的思想与嫁接“汇丰模式”的思路。具体而言,中国通商银行的制度结构就是在传统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资金、人才、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嫁接汇丰银行制度的模式,以此获取银行生存、发展空间,改善自己的经营环境和谋求业务发展、取得民众的认同。在银行组织形式上对汇丰模式的应用,设立华、洋大班等做法,实际上使通商银行获得了外国在华金融势力的支持和认可,避免受此干扰、被兼并等行为的发生。如此“形”“神”分离的制度结构,自然让中国通商银行一成立就在业务上达到了“借重外才,征用客卿,聘任英人美德伦为洋大班,国人钱业领袖陈笙郊为华大班,籍以融通中外金融”[4]的目的,降低了现代银行制度在“风气未开”的中国推行的成本,大大减少了新式制度推行中的社会摩擦。

随着中国银行业的渐趋设立、实力的逐步壮大,国内银行制度结构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此时,国内银行制度结构的效仿蓝本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留学日本归国人员筹建的银行大多以日本银行制度为参照物,建立银行组织模式,如聚兴诚银行参照三井财阀模式构建了家族控制的有限与无限结合的公司治理模式;金城、大陆、盐业等银行亦以日本的银行为蓝本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留学欧美人员基本以欧美银行制度为蓝本,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则以美国银行制度为仿效标准构建自身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采取市场化经营方式;中国银行在改组为中国国际汇兑银行以后,银行总经理张公权为了改善银行组织和铺展业务,特出访欧美日等国家,专门考察他们的金融制度与银行管理。“出国之目的,除疑在伦敦、大阪两处筹设分行,并向各地接洽海外代理店外,心目中所亟欲研究之问题计有:(一)如何改善银行上层管理机构;(二)如何建立一足以与欧美银行抗衡之国外汇兑部;(三)如何改进会计制度,俾能增加对于顾客之服务效率,以及对于分支行之业务控制;(四)如何建立一健全人事制度,俾能一面提高行员品质,一面使各人安心服务;(五)如何改良研究工作,俾能提高业务人员之国内外经济知识,以及将国内外经济大势与本行业务进展,报告于股东及顾客;(六)物色专家延聘来华担任中行顾问,革新组织管理,推广业务。”[5]回国后,即根据国外银行考察所得,结合中行过去的经历,在总管理处设,“(1)业务管理室,(2)总账室,(3)人事室,(4)检查室,(5)经济研究室,(6)秘书室六个管理单位;及国外部与信托部两个营业单位。业务管理室置总稽核一人,下置分区稽核,按照划分之区域,分别稽核各区业务。秘书室置总秘书一人,下置秘书,并设总务、券务、股务、建筑四课,各置课长。其余各室,各置主任。国外部与信托部与分行并列,各设经理。”[6]这样,就实现了中国银行组织机构与国外先进组织之间的嫁接和融合等等。当然,总的来看,此时受日本崛起的影响,大多数银行采取了以日本银行制度为参照物构建银行治理模式。“当时的政府,对于中国的银行制度,处处都是在仿效日本:他们以为日本有一个横滨正金银行,所以中国也就需要一个中华汇业银行以图国内外汇兑之便利而扩张海外贸易;以为日本有一个台湾银行,所以中国也就应该有殖边银行以图边疆之开发而解决东南人满之患;以为日本有一个劝业银行,所以中国也就应该同样的设立一个……”[7]日本设立一类银行,中国必将设立一个相似的银行机构,以此显示中国银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三、银行制度外部机制中的连锁董监制

连锁董监制,[8]是指一个人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兼任董事监事职务的一种董监制度。连锁董监制现象,在近代中国企业中普遍存在,尤其在银行业中更加突出。中国近代银行业的连锁董监制,与当前银行中存在的连锁董监制存在一定的差异。近代的董监人选尽管有内外董监事之分,但当选为董监事的人员都必须持有所在银行一定数额的股份;当前的外部董监事则不用持有其股份。近代银行业的连锁董监制,最早可以追溯到1897年成立的首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设立之后,银行的创办者盛宣怀就从银行股东中遴选了九位董事,即“设总董张振勋、刘学询、叶承忠、杨文骏、杨亭杲、施则敬、严信厚、朱佩贞、严滢等九人……”[9]而这九位董事,基本都是官僚重臣和殷商富户,即他们都有自己的企业或较高的社会职位,如总董张振勋是南洋华侨巨富,先后创办烟台张裕酿酒公司、机器制砖裕益公司、机器织造布匹亚通公司、玻璃公司、垦牧公司等,1907年还被授太仆寺卿,并担任过南洋商务大臣;总董严信厚,曾由贡生入李鸿章幕,候补道知府衔,首任河南盐务督销,1885年署长芦盐务帮办,次年开设同德盐号,1887年创立通久源机器轧花厂,投资自来水、电气、面粉、五金、药材等行业,具有丰厚的资金;总董朱宝珊,平和洋行买办,1878年设立慎裕商行,经营五金进出口业务,并在沪浙等地开设多家公司,又设各省汇号;总董刘学询,长期担任李鸿章的幕僚,招商局董事等职;总董叶成忠,早期与外国兵舰做生意,后陆续开设南顺记、新顺记、义昌五金行、伦华缫丝厂、燮昌火柴厂,积累丰厚的家资和经验;总董杨文骏曾担任芜湖关道;严潆、陈猷为上海招商局董事;杨廷杲为上海电报局提调;施则敬为招商局汉口分局经理。从上述九名董事构成中,刘学询、严潆、陈猷等三人担任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董事,明显具有连锁董事制特征。在任职之初,他们不用到行办事,是一个事实上的兼职行为。到1903年之后,伴随中国通商银行大量的不良事件发生,盛宣怀才从上述董事中遴选出三位作为驻行董事,部分实现了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的区分。

随着中国银行业的兴起,连锁董监现象也在各银行中推广开来。各银行高层之间互兼董事、监事现象变得频繁、复杂,人员的构成也由过去相对单一向层层兼任发展,逐步构建起一个社会关系的交织网络。该网络不但把近代中国的银行业,而且还把工商各业以及传统金融机构都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创办人中就有前办江苏银行的陈辉德、现办浙江银行的李铭、前办中国银行的张嘉璈、现办裕华银行的孔祥熙、前办广西银行的杨通等。[10]浙江兴业银行总经理徐新六兼任交通银行、中国企业银行等的董事。中国通商银行的俞佐廷曾兼任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上海银行、统原商业储蓄银行、浙东商业银行、两浙商业银行、上海至中商业储蓄银行的董事,以及上海惠中商业储蓄银行的董事长。参与通商银行的朱葆三,不但兼任浙江银行、中华银行的董事,还与他人合伙出资创办四明商业储蓄银行、江南银行、中孚银行,成为他们的董事。同时,朱葆三还兼任传统金融机构福康钱庄协理、顺康钱庄督理等职,并以此为基础投资工商业,形成了一个横跨商、工、金融等各业集团的董监制度网络。

银行高层互兼董事、监事的现象,到20世纪20年代以后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据上海银行公会主办的《银行周报》调查,周作民、陈光甫、王克敏、谈荔孙、钱永铭、吴鼎昌、李铭等人就曾在不同银行中兼职。[11]事实上,闻名于史的江浙财阀就是一个被连锁董监会联结而成的银行集团,即以江浙籍的银行上层为核心,借助留学经历、友情交往等社会关系进一步扩大而成。之后,伴随“南三行”、“北四行”、中国与交通等银行集团的崛起,银行连锁董事、监事人员的兼任有了更加紧密的发展。到1931年,有六个上海银行家在五个以上主要的上海银行的董事会中,有十五个银行家在三个以上银行中供职。[12]银行连锁董监人员网络的日趋形成,不但起到了银行与工商各业之间的呼应、挹注、沟通、团结的作用,而且影响了银行业路径的选择,如1927年之前的中、交等国有银行的商业化,甚至还左右了政府的经济决策。

当然,伴随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以连锁董事、监事为核心的江浙财阀虽然也曾抱着以经济支持换取政治权利的设想,对国民政府的经济干预行为延续了北洋政府时期联合抵制的措施,如反对以中、交为核心或以中国银行为核心组建中央银行,在政府债券认购中的讨价还价和减持份额等做法,但国民政府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推行了中、交等银行官办化策略,把连锁董事、监事的核心成员加以分化,一方面迫使吴鼎昌、张嘉璈等人离开银行圈,另一方面则把钱新之、陈光甫、周作民等人拉拢到政府控制中,使近代中国影响巨大的连锁董监网络处于分崩离析的地步。

四、银行制度结构形式的多元化

从1897年首家国内银行建立到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期间,国内银行制度的结构形式由用人办事“悉以汇丰为准而参酌之”向多元化转化。一是从银行股权角度看,近代中国的银行制度存在多种构成形式。具体而言,有官方主导的官办银行,这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如下三种类型:由中央各部门创立的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北伐军在广州和武汉设立的中央银行,地方各级政府创办的官办或官商合办的地方银行;而更多的是私营银行,如军阀资本为主的金城银行、华侨资本为主的中南银行、民营资本为主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家族资本为主的聚兴诚银行,等等;此外还有革命根据地创办的银行机构,以及中外合资银行和外资在华银行。中国的银行股权形式尽管表现出多元化趋势,但在上述时期内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呈现出动态变迁的。晚清时期成立的银行基本以官办为主、仅有少数几家私营银行。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银行就曾受到政府的过度干扰而在股权结构上出现了一次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向商股为核心转化。如中国银行经过此次商业化,其商股的比重已经由1915年为资本总额的17.01%上升到1923年的97.47%。[13]自然,中国银行在商业化的浪潮中,官方基本退出了股权结构的行列,完全实现了商股独大的局面。而在南京政府建立之后,国内银行又发生了一次以商股为核心的银行向官股为中心转化。通过这次商业银行官办化,仅仅在1935年全国2566家银行中,官办银行就有1971家。此后其他大的商业银行也纷纷转向官商合办,从而使商业银行实力大为减弱。到1936年,仅中、中、交、农四行的实际资本就占到全国银行资本的42%,资产总额的59%,存款的59%,发行钞票的78%,纯益的44%。[14]随后,商业化经营的银行作为一个整体基本消失,不管以何种名称命名,它们都或多或少跟各级政府建立了密切关系;同时,在银行业务经营方面,也渐趋由稳健化向投机经营转变。

二是从银行控制权的角度看,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又有着不同的模式:有家族控制的股份两合公司模式,如聚兴诚银行;有股份极度分散化的董事会控制模式,如浙江兴业银行;更多的是以总经理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金城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还有以董事长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如浙江实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如此众多的银行控制权模式,各有各的优势,但总的趋向是:在内部结构上,都逐步构建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总分支机构组成的完整银行制度结构,并不断突出股东大会在银行制度中的最高权力地位、董事会的意思表达地位、经理层的实际执行地位,同时加强了银行业务等方面的监督机构的建设;在外部机制上,大多采用总分支结构,总行上逐步实现了总管理处制或总行制,分行方面则根据业务量和机构的布局多寡,有分区行制、管辖行制等。

五、结论与启示

中国近代银行制度的变迁过程相当复杂,完全体现出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趋势。总的来看,中国近代银行制度的变迁是在正式制度缺失的背景下,以市场为导向渐进推进为主、兼及强制变迁的。银行制度变迁的内涵不但带有明显的传统金融机构的痕迹,而且更留有嫁接西方现代金融制度的特征。中国近代银行制度的如此变迁趋向,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时人尚未全面开放的心态,确保了新式制度的推行,降低了摩擦成本,加快了人们的接纳进程,但传统与现代并存却增加了银行制度的现实运行成本。通过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变迁特征的总结,无疑对当前银行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某些有益的借鉴:一是银行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而不是固定、僵化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相互依存的;二是银行内部组织构成形式应该不断吸纳国外、中国历史上银行制度的优势,在统一中有所差异的,必须与中国国情和各地实际相融合的结构形式;三是应充分利用银行制度的外部组成机制,让银行的外部董事、监事等真正做到各司其责,而不像当前中国众多银行的外部董事、监事那样仅仅充当一个组织结构摆设或管理者拉拢人情的工具,达到促进银行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四是银行结构形式应该多样化,形成一个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各种股权构成形式银行竞争择优的格局,而不是像当前国有银行独大、民营银行经营国有化的现象。

①比较典型的有:杜恂诚的《金融制度变迁史的中外比较》(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一书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对近代中外金融制度变迁的不同特征进行比较,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可以交替地发生,在不同国家此种交替规律是不同的;《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一书则对上海金融的制度变迁做了自由时期、南京政府垄断、计划时期等时段的探讨;王丹莉的《银行现代化的先声——中国近代私营银行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一书对1897-1936年间中国近代私营银行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创新,特别是银行内部微观制度结构进行了解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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