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特别行政区“特别”走下去--访国务院特别行政区办公室主任胡平_深圳特区论文

如何在特别行政区“特别”走下去--访国务院特别行政区办公室主任胡平_深圳特区论文

特区究竟怎样“特”下去——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访谈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区论文,国务院论文,办主任论文,访谈录论文,胡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 自本报7月2日推出《特区怎样“特”下去》报道以来,已在全国各地尤其是经济特区激起广泛反响。专家学者、特区领导及企业家们就此问题深入探讨,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少颇有见地的意见和对策。这一组报道及由此而展开的讨论,必将对推动我国经济特区进一步改革开放有所裨益。今天,本报刊载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同志就“特区究竟怎样‘特’下去”发表的谈话,作为这组报道的结束。特区怎样“特”下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全国人民对特区寄予厚望,相信他们会像前15年那样,再交上一份出色的答卷。

“特区怎样‘特’下去?这个问题提得好。”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胡平快人快语,一见面就向记者提出一个反问:“你们想没想过,经济日报这组报道,为什么会在读者中引起广泛反响?”

记: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呢?

胡:因为它激起了人们的“特区情结”。

记:哦,什么叫“特区情结”?

胡:“特区情结”,就是埋藏在很多人心中的对特区的一种依恋、关注和期待。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和经济特区的兴办紧紧连在一起的。提到深圳、珠海、海南……人们就会想到中国的改革开放:说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人们又会想起深圳、珠海、海南……

记:很有道理。报社的同志之所以抓这组报道,大概内心深处也有一种排解不开的“特区情结”。您说到深圳、珠海、海南……目前中国的特区,正式的说法,究竟有几个?

胡:正式称为特区的,有5个: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另有一个浦东新区,基本上也是实行经济特区的政策。所以,我们又把它叫做“五加一”。

记:近来不止一次听到一种说法,为了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在中西部也要建几个特区。此消息是否确实?

胡:作为国务院特区办主任,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以上消息是没有根据的。中央和国务院没有在中西部再建特区的打算。对于中西部的发展问题,中央十分关心,也正在研究制定一些措施,鼓励外资到中西部去。但不会再在那里建经济特区。

记:我国经济特区的兴建,从深圳算起,已经15年。有人认为,特区的功能已经完成了,甚至认为特区是“人老珠黄”,没有什么魅力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胡:如果说特区是一篇文章的话,这篇文章刚刚破题,刚起了个头,好戏还在后面;如果说特区是个少女的话,年方十五,正是青春花季,正是大有魅力大有作为的好年华。之所以一些人产生特区“人老珠黄”的错觉,是因为他们看到特区的优惠政策逐渐弱化了,“普惠”化了,便认为特区不“特”了,吃不开了,没什么用了。这是一种误解。

记:特区的优惠政策,是特区之所以“特”的重要标志。您怎么看特区的优惠政策?特区要继续“特”下去,中央还会继续给优惠政策吗?

胡:这是两个问题,让我分别回答。

第一,怎么看特区的优惠政策?应该说,特区的优惠政策,确实是特区之所以“特”的重要标志。特区开办初期,其优惠政策又是中央对特区的一种投入和物质支持。你们文章中提到,深圳15年来,国家投入1亿元,深圳贡献500亿元。1:500。这个帐是明帐。但要细算,就不对了,优惠政策不也是一种投入吗?在当时情况下,特区草创,白手起家,中央不可能给那么多钱,不可能给大量物力投入,那就给政策吧。这是完全必要的,中央作出这样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第二,特区要“特”下去,中央还会给优惠政策吗?这得从两方面看,一方面,特区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比如,企业所得税15%,还是优于其它地区。另一方面,既然特区已经凭借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起来了,实力增强了,那就不应该再指望国家给予减税让利方面的优惠政策了。我看了你们的报道,在这一点上,特区的同志和我们的认识是一致的。他们也没有再希望中央继续给优惠政策,而是希望给予“继续试验,先行一步”的政策。

记:既然特区不再给新的优惠政策,特区究竟怎样才能继续“特”下去呢?

胡:这大概是你们这次讨论的核心问题吧。我认为,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必须在“功能”上好好做文章。如果说前15年特区主要是“优惠”型的话,今后要转到“功能”型上来。我说特区这篇文章还大有可为,就是指的这个意思。

记:您能讲得更具体些吗?

胡:好,首先我们来看一看,特区的功能究竟是什么?比较一致的说法,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场”、“窗口”和“排头兵”。如果更本质一点说,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试验场”。国际通行的东西,先到这里试一试:国内要改革的东西,也先要这里试一试。试对了,向全国推广,作用很大;试错了,改了就是,损失较小。小平同志当年提出要办特区,要“杀出一条血路”,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我们在总结经济特区的贡献时,最大的贡献,也就是为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了“试验场”的作用。

既然特区主要功能是“试验场”,那么,特区要继续“特”下去,就应该进一步在这方面把文章做深、做足、做大。这就抓住了特区“特”不“特”的要害。

记:还有什么可以在特区“试验”的,可否举例一说?

胡:要“试验”的东西非常多,国际的、国内的。譬如,从国际惯例看,国民待遇问题,究竟什么叫国民待遇?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哪些方面是国民待遇“超额”,哪些方面是国民待遇“不足”?在税收方面免减太多,就是“超额”,而在某些贸易方式上的限制,就是“不足”。特区可不可以在这方面先“试验”呢?又譬如,离岸金融问题,服务贸易问题,一般人听了很陌生,但在国际上都是通行的经济规则,可不可以在特区也先“试验”呢?深圳提出“三先”,即“我国将要实行的符合国情的国际惯例,在深圳先试办;我国复关需要调整的政策,在深圳先试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改革措施,在深圳先试行”。我认为这个思路大方向是对的,这个原则,也适合“五加一”,适合其他经济特区。沿着这个思路,特区完全能够继续“特”下去。

记:作为国务院特区办主任,您能否借这次讨论的机会,向中国的经济特区说几句话?

胡:我想向特区说两句话:第一句,昔日辉煌,功不可没。第二句,前途光明,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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