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等待最高层的最终决定_股指期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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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最敏感的时候,不同于去年做研究,什么都可以讲。”关于股指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一位高层领导这样对记者说。

早在一个月前,期货业就传出消息:期货市场将要发生根本性的、实质性的变化。

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啸东在香港对媒体透露,年底前要推出统一股票指数,并随后推出期货期权品种。可以说是一语惊起下层浪。

有确切消息:证监会紧急抽调了三个期货交易所的研究人员进京赶写关于股指期货的报告,日前已经完成准备上呈国务院,等待高层最后的示。

乐观人士估计,如果高层拍板决定后,股指期货将有可能在一年之内推出。

上海期货交易所稳操胜券

如果指数期货可以推出,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其它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从监管层的态度看,这次给国务院上报股指期货可行性报告,证监会分别从三个期货交易所抽调10名研究人员准备,其中有8人来自上海期货交易所。从风险的角度讲,金融期货监管完全不同于金融现货交易监管思路,从制度设计、风险控制体系、人员经验来看,期货交易所有证券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更重要的是,金融期货的风险最令政府担心。

当年327国债期货风波,恰恰是证券交易所出的问题,也说明了现货运行的机制不适合上市期货品种。综上原因和现象,有人推出由期货交易所推出股指期货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标的指数暂未确定

上证所称年底前将推出的统一指数是否就是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呢?从证监会传来的消息,目前对于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并没有确定。

就在刘啸东说统一指数的时候,期交所正在证监会领导下给国务院写报告。但上海期交所的相关人士对于标的指数问题缄口不谈。受证监会委托、负责设计统一指数的清华大学金融工程学院宋逢明教授,也采取了与上期所一致的态度。

据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介绍,适合作为股指期货交易的指数首先必须满足投资者防范风险的需要,具体使用什么指数、谁的指数作为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指数,牵扯到许多方面的利益。按照国际惯例,交易所本身指数一般不会允许作为股指期货标的使用,大多是利用投资银行、指数公司等中介机构开发出来的指数。看来,清华大学推出的统一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可能性最大。

宋教授声明,已向证监会承诺,在股指期货未明朗之前对媒体保持沉默。但根据媒体的采访可以了解到,清华大学金融工程实验室主要提供技术和研究方面的工作,负责指数编制方法及成分股选股模型。考虑到指数产品不断创新和成分股的调整需要,证监会的意见倾向于成立专门的指数公司。据记者了解,上证所和上期所分别给证监会提交的有关股指期货报告中,都建议成立全国统一指数服务公司,该公司专门负责全国统一指数及系列指数的编制、维护、发布和有偿服务等工作,并建议组成有专家参与的成分股调整委员会,定期对成分股进行资格审查和调整。只是到底由谁作为指数公司的出资股东两者之间还存在分歧。

据悉,12月初,证监会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将联合召开关于股指期货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标准普尔、道琼斯、恒生指数和摩根士丹利等指数公司和香港、美国等地交易所负责人参加,讨论标的指数及其股指期货合约等问题。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按照监管层的思路,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可能会通过要求较高的交易单位和最低保证金要求,将主要投资主体限定为各类机构投资者,待条件成熟、取得经验后再适当放开。

股指期货交易一般采用现金交割和保证金交易,以10%的保证金率计算,用10万元资金就可炒作100万元价值的合约。但不同于投资股票,股指期货到了交割期必须全额交割,如果风险控制不好,可能面临着赔光了本儿还欠巨额债务的问题。因此监管层在初期肯定不会鼓励个人投资者过分参与,以便减少市场风险和最大限度降低其可能产生的负作用。

上证所今年的调查报告表明,中国股票市场开户资金1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约占全部投资者的28%,将这部分投资者确定为指数期货交易的主体,可以保证指数期货的市场需求,所以专家建议最适合的合约规模应该是10万元。

以韩国为例,1996年5月才推出股指期货一个品种——KOSPI200指数期货,市场设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不鼓励个人投资者过分参与,对外资也有严格限制。1996年日均交易量达3670张合约,金额达1574亿韩元,占标的物现货市场交易额的32.3%。在交易量中,证券公司占80.4%,个人投资者占12%,外国投资者为3%。随着市场的顺利运作,逐步放宽了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降低了交易单位和最低保证金要求,并于1997年7月推出了指数期权交易。

英国的衍生品市场迄今仍是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合约规模巨大,大多数私人投资者很少有足够的资金来拥有与合约规模对应的基础资产(相应的股票组合)。

代理资格将受限制

不论股指期货在期交所还是在证交所交易,券商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资格如何确定应该是最令人关注的问题。是否全部期货经纪公司的会员资格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仍然有效,还是要设立专门的股指期货会员资格,对所有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进行二次选择?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监管层可能会倾向于第二种方案。

各类机构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创新所带来的潜在利益的预期很高,所进行的超前研究和准备也非常积极。大型证券公司几乎都在进行有关股指期货及期权类衍生产品或金融创新项目研究,小规模的证券公司和投资公司也都纷纷成立期货部。据了解,一些期货公司、投资机构和证券营业部已先行一步,在股市和期市之间架起沟通渠道进行合作。

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长武小强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合作,给投资者建立一个投资平台,即建立新的投资品种,使投资者的资金可以自由在股市和期市间流通。在发达国家,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划分,像美林、高盛都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这样的交易平台。有业内人士认为,促进中国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之间的业务发展和横向联合,向国际同类公司靠拢,股指期货的推出是很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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