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民主--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研究的经验_民主集中制论文

论党内民主--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研究的经验_民主集中制论文

论党内民主——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思想的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集中制论文,党内民主论文,思想论文,学习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2年7月,邓小平同志在《对中共十四大报告送审稿的意见》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合理最便利的制度。这个问题在报告中要写上一段话,放在那里,将来适当的时候还要展开来好好讲一讲。”[①]两年后,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遵照小平同志的意见,以小平同志关于执政党建设的思想为指导,对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与集中,从各个层面上作了充分的展开和明确的界定。这是迄今为止我们党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最系统、最权威的理论概括,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建党学说,廓清了人们在认识上的一些含混。本文仅就党内民主方面谈一些学习体会。

(一)关于党内民主的实质

党内民主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党内生活的要求和规范。

早在1977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恢复党内民主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根据国内改革开放和国际风云变幻的新情况、新形势,反复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并结合党内实际着重指出:既要扩大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又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论述和党内生活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概括出:“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以下简称“两个充分”),这就从多方面阐明了党内民主生活的内涵和实质。

第一,“两个充分”表明实行党内民主首先要鼓励党员畅所欲言,创造和谐活跃的民主氛围。小平同志讲:“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③]不让人讲话,就没有民主。因此,党内要倡导党员和党组织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允许党员发表不同意见,敢讲真话,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允许党员犯错误,也允许改正错误。只有在党员和党组织充分表达意愿和主张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和谐活跃的民主氛围。

第二,“两个充分”表明,实行党内民主必须保证党员和党组织在行使党内民主权利时,充分体现自己的意志。特别在选举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讨论决定党的方针政策、监督领导人员的活动方面,党员和党员代表都是平等的。小平同志尤其强调:“一人一票”,[④]且不受也不允许任何外来干预。这种在行使党员权利中的尊重个人的独立意愿,服从多数人的共同选择,就是最普遍、最重要的民主精神和民主规则。

第三,“两个充分”从特定意义上关系到党内民主是否存续的问题。因为党员和党组织的愿望和主张如果没有充分表达,就不可能集思广益形成正确的集中。没有正确的集中,就不能有效地指导民主,失掉指导的民主势必陷入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和无政府状态。所以小平同志提出:“如果讨论中发现重大的意见分歧,而这种分歧并不属于需要立即解决的紧急问题,就应当适当延长讨论,并进行个人商谈,以便求得大多数的真正同意。……只有这样,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获得真实的保证。”[⑤]

第四,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决定》根据小平关于“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的思想,用“两个充分”表述党内民主是意蕴深刻的。“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与“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不同层次的民主境界,在前者基础上升华出后者。即由于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与主张的充分表达,使党员心情舒畅,形成共识。特别是由自觉的民主意识升发出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必然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从而达到一个更高的民主境界,即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的根本观点;民主的实质,不仅仅表现为按民主规则表达意志行使权利,更重要的是,民主应当表现为广大人民的首创精神与主动性、灵活性、创造性的迸发。只有在广大党员都自觉动员起来为党的事业积极献身的过程中,党内民主的实质才能得到科学地、充分地展现。

(二)关于党内民主的目的

党内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是一个争论问题。唯物辩证法认为,目的和手段都是相对的。党内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境界,其目的就是它的本身。但是,从调动积极性的角度审视,党内民主又是手段。因为,调动积极性必然要有所指向,否则积极性是盲目的。毛泽东同志曾经把发扬党内民主与形成党的正确领导意见联系起来,概括出完整的领导方法。[⑥]《决定》依据小平同志关于调动积极性的思想,提出“党内民主要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这是对党内民主理论的重要发展。

党内民主之所以要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这是党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不是一个行邦或宗派团体。因此,党没有任何自身的特殊利益。调动党员积极性,驱使党员行动的利益机制不是党员个体利益的总和,而是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一伟大历史使命以及党的理想、宗旨,党在各个时期的具体目标都全面准确地载入党的纲领,成为凝结整个工人阶级和进步人类意志,动员和引导全党奋进的旗帜。每一个参加共产党的人,都是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为之奋斗终身而志愿申请入党的。因此,党员的一切活动都应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标。党内民主——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理所当然应该引导到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如果党员意愿的“充分表达”与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自我中心出发,党组织简单地秉承党员的“群众意志”,就将在理论上陷入“尾巴主义”,在实践上使党的组织蜕变成为自己谋私利的宗派集团。

当然,提出党内民主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并不否认党员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反映个人的正当利益和要求;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人员更不能以此为借口限制党员的民主权利,拒绝解决党员的合理要求。同样需要明确的是,没有党员正当利益和合理要求的满足,党内民主只能是空中楼阁,实现党的纲领也将永远停留在观念形态上。

(三)决策民主化——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

“决策”,简单概括起来主要是制定政策、使用干部这两件事。我们党一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决策制度,“每个书记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由第一书记说了算”。[⑦]这都是决策民主的具体表现。《决定》在继承这些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把党内民主生活的内容由党的一般性组织生活、政治生活扩大到决策方面,这是党内民主的历史性进步,对于党的自身建设,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发展党内民主,实行决策民主化,使“制定政策,任用干部”不仅仅限于领导机关、领导者的责任,而且成为全党的民主生活内容,这就扩大了制定政策,选拔干部的民主范围和层次,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有利于党组织倾听和吸收多方面意见,使党的方针政策更能符合民心,选用干部更能符合群众公认的原则,减少制定政策中的主观臆断和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第二,决策民主化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当今世界各个地区的空间、时间距离日益缩小,国际国内各种因素的相互制约日益增强。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对于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验决策让位于科学决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科学决策必须有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的科学态度,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谦虚风格,有健全的科研咨询机构,有完整的科学论证程序。这一切,都需要以决策民主做基础,必须有完善的民主议事规则,服从真理的民主精神。实现决策科学化,才能使党的方针政策更具科学性、预见性。

第三,决策民主化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要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内决策民主化,必然直接推动国家机关的民主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完备的制度——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

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制度建设,认为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依靠完备的制度建设。

所谓完备的制度,即要体现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要求。“多层次”是指从基层党组织的生活会,到党的各级领导集体的决策;“多方面”是指从党员的思想交流,到党员、党组织参与党的方针政策讨论;“多途径”是指从党员的个人申诉,到党员、党组织在党的会议和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见解。这些活动都必须以完备的制度做保障,而不能只依赖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民主作风。

从党内生活实践看,首先要侧重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增加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多地了解和参予党内事务。当前尤其要注意对大多数没有担任公职的党员,如何保障其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其参予党内事务的渠道,从而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光荣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要建立健全党内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评价领导机关的工作。小平同志曾经从保证党的正确领导的高度提出加强监督问题,“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⑧]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应包括党委会或常委会自身监督、党员群众监督和专门机构的铁面无私的监督。同时,还应重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通过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真正民主、健康的党内生活。

第三,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⑨]正在起草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工作条例,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会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表决方式(对重大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等等,这些都是为了使领导集体的民主生活有章可循。

(五)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意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前提

小平同志深刻分析了我国曾经是一个小生产家长制长期占优势的社会,封建传统根深蒂固,民主意识普遍淡漠的问题,反映在党内生活中,既有民主不够的现象,也有集中不够的现象。在党内民主方面,既存在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按照党内民主制度办事,也存在党员群众淡漠自己应有的民主权利,不关心民主制度的实行。党内民主意识淡薄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巨大障碍,即使有好的制度,也难以落实。小平讲:“从遵义会议以后,我们党建立了一套党的生活制度,树立了一套好的传统作风。我们要把这些好的制度,好的传统作风认真地恢复起来,发扬起来。”[⑩]为此《决定》提出:“当前要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从教育入手,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培养党员的民主作风,养成自觉遵守民主程序的习惯,才能把发展党内民主放在坚实的基础上。

小平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的依靠民主防止党和国家的蜕变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我们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民族国家的盛衰成败系于一身。发展党内民主不仅关系着党内生活是否正常,而且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在党内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发展和健全党内民主,仍然是摆在我们党自身建设中的重要课题,需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努力探索。

注释:

①《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1038—1039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

③ ④ ⑦《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4、300页。

⑤ ⑧ ⑨ ⑩《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9、258、220、285页。

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00页。

标签:;  ;  ;  ;  

论党内民主--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研究的经验_民主集中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