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与宗教_科学论文

浅谈科学与宗教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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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过去和现在都为我国学界广泛关注,本文也愿对此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科学、宗教与社会需要

探讨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一不能单靠列举事实,二不能以偏概全,以点代面。必须从二者的本质,即从二者最根本的东西入手,进行理论分析。这样,其他看似矛盾的现象,才好以此为据得到解释。

作为两种社会文化现象,科学与宗教的本质主要表现在它们的社会目的以及所面对的对象、所用的手段。

科学的目的是认识世界,狭义的科学仅指自然科学,以认识自然界为目的;广义的科学包括社会科学,即包括以认识社会为目的的人类活动。科学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人类的实践活动不止于认识,而是还要用在科学活动中获得的认识为自己谋取福利,因此科学也必须变成技术、工程,人类才算实现了自己的目的。

宗教的目的也是要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为人类谋取幸福。人类创造了宗教,决不是要危害自己。宗教首先和主要的要求,是实行,是做。就实行和做这一内容来说,它相当于认识之后的人类实践活动诸阶段。但是为了做,特别是为了让信徒自觉地、心悦诚服地去做,宗教就必须对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理由作出说明;说明,就必须有所认识。因此,宗教也必须解决自己的认识问题。

原始的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浑然一体,宗教和科学等文化现象也没有区分。神灵观念的产生,主要还是认识中的错误,因此也可以说是科学中的错误。当人类还无力揭破、或无力彻底揭破神灵观念错误的时候,神灵观念就因社会因素而不断得到加强,从而发展成各种各样的宗教。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宗教是从科学中,更准确地说,是从科学的错误中产生的社会文化现象。

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人类自身的实际需要(包括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人类的需要存在,科学就要发展;任何力量都消灭不了人类的需要,也就阻止不了科学的发展。国家权力和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包括宗教,都只能以是否适应这种需要和适应的程度决定自己的命运。

在人类的各种需要中,物质需要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需要,因而是影响科学、首先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基本动因。科学发展的程度,一面决定于前代的知识积累,一面决定于社会物质需要的强弱。从古至今,科学的加速度发展,根本原因是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人类物质需要的加速度增长。

国家权力和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基于自己的需求,也对科学的发展施加着各种各样的影响。但是它们只能影响科学的发展方向,使某一部分发展而使另一部分不发展,使一部分发展得快些而使另一部分发展得慢些,却不能根本影响科学发展的速度,更不能根本阻止科学的发展。在科学发展速度这个问题上,夸大文化因素、包括宗教因素的作用是不合事实的。

宗教是人类最早产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观,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是社会最高的、居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任何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都会、也都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给科学留下一块能够自由发展的领地。领地的大小、位置,依具体情况而异。但都要留下这块领地,则没有例外。宗教自然也是如此。这不是宗教对科学的特殊施恩,而是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迫使宗教作出的适应行为。

任何宗教,其目的都不是发展科学,不论是原始宗教还是人为宗教。原始宗教面对的主要是自然界,它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人与自然界的矛盾。它所用的方法,是“在幻想中征服自然力”(马克思语),或者说,是借助神灵去征服自然力。巫术、祈祷,是它的一般手段。它不去促进科学的发展,也不会去促进科学的发展。而由于它把人类的精力引向巫术和祀神,也就把人类精力的一大部分引离了科学。从这一方面说,批评原始宗教阻碍科学的发展,原始宗教不应当感到冤枉。而且由于原始宗教是从科学的错误中产生的,并把科学中的错误作为教条,因而当科学继续发展、克服自己错误的时候,必然与原始宗教的教条发生冲突。

人为宗教面对的主要是人类社会,它要解决的主要是人与人的社会矛盾。从原始宗教向人为宗教的转变,不是宗教自身要转变,而是社会需要自身在转变。人类面对自然界,要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时候,必须解决人与人的矛盾,人为宗教也就应运而生了。

人为宗教解决人与人矛盾的方法,也是要依赖或借助神灵的力量。不论各民族、各时代人们对神灵的观念有多么不同,但人为宗教的神灵、至少是至上神,作为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存在,则没有区别。人为宗教要解决的是社会的问题,而且又要依赖或借助神灵,它也不会去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并且和原始宗教一样,把人类的精力引离自然科学,因而妨碍自然科学的发展,也是必然的。

但是同样正确的事实是,在宗教作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情况下,科学也没有中止自己的发展。而我们今天的科学和技术,或者说高科技,正是前代科学的继续。在原始宗教时代,原始的人们也不是事事求神,至少是不能完全依赖神灵。他们也知道,要取得衣食,不能仅仅向神灵祈求,必须自己作出切实的努力。因而,原始的人类,不仅创造了原始宗教,也创造了原始时代的生产和生活的技术,发展了对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认识。这类认识,不论今天看来多么幼稚、粗糙甚至充满错误,但这种认识以及由这种认识所得到的知识,属于科学的方面,而不属于宗教的方面,也是确凿无疑的。

二、宗教自身的需要与科学

人为宗教不仅由于社会的需要给自然科学的发展留下了空间,而且由于它自身的需要去发展自然科学的某些方面。虽然它原则上把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效果都归因于神灵的意志,但是它也知道,在行动的始点和终点之间,必须有自己的努力。而且由于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加厚的人类文化积累,人为宗教就不得不对它的实践行为作出更加合理的说明。这些说明,不仅要依赖对社会的认识,也要借助和依赖对自然界的认识。要取得这种认识,就必须去发展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且依自己教义的不同,去发展科学的不同方面。古代信仰着不同宗教的不同民族,大多都优先发展了天文学,不仅因为农业是这些民族的主要生产部门,还由于他们的神灵大多与天相关。中国的道教对古代化学致力较多,那是由于他们要肉体成仙。

在人为宗教居社会意识统治地位的时代,人类也要解决自身与自然界的矛盾,而且要求更好地解决人与自然界的矛盾。而此时的人类,虽然对世界的认识已经有了相当的进步,但还不足以从根本上说明社会和自然界。“相当的进步”使人为宗教排斥原始宗教的巫术,“不足以根本说明”使人为宗教也保留着一部分原始的巫术。排斥哪些、保留哪些,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巫术在人为宗教中受排斥和打击,是普遍现象。在西方中世纪,是基督教对巫师、特别是对女巫的迫害;在中国古代,是宫廷中不断发生的镇压巫蛊事件和国家对妖人、妖术的镇压,甚至形诸法律。这些迫害,其现实的和直接的原因是政治的、世俗权力的。其思想原因是科学方面的,是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巫术的无用。因此,从科学自身来说,可以说是新认识和旧认识的斗争。因为巫术的产生,归根到底,是人类认识的错误。

人为宗教中所保存的巫术成分,是这些宗教和科学发展直接冲突的成分。虽然在原则上,人为宗教的目的不是获取超自然能力,但是由于传统和信教者层次的差别,使他们至今仍然不能彻底摆脱巫术的困扰。接受新的科学成果,继续净化自己,人为宗教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项工作,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对于人为宗教自己,都是有好处的。

随着科学新成果的不断出现,还会不断发展出一些新的巫术。这是宗教和科学的长期矛盾之一。宗教不能不接受科学的新成果,但由于自身的利益,它又不可能原原本本地接受科学的新成果,而一定要对科学的新成果加以改造,甚至把新的科学成果变成新的巫术。在新的巫术中,科学新成果的效能被加以夸大或歪曲。在这里,科学的发展迫使宗教改变自身,而宗教又把科学使劲地加以扭曲,纳入自己的轨道。这种情形,即使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或者说是高科技时代的今天,也无法避免。因为先进的科学成果,任何时代都只能是少数先进分子的发现,并且只能被少数人所理解、所直接享用。就像人的身体在发育过程中会经过生物进化的一切阶段一样,人的意识,从小到大,也会经历人类意识发展的各个阶段。社会教育,会使人们在极短的时期内走过人类千万年里经历的思想道路;教育的缺陷,也会使某些人停留在过去的某一阶段,比如停留在原始巫术阶段,把最落后的东西当成未来的曙光。

古代国家把这些经常、不断产生的以巫术为基础的宗教行为或宗教团体称为妖术和“邪教”;所谓邪教,和当前世界性的所谓“新宗教运动”同一性质。在我们看来,所谓“新宗教”,科学的说法应当是“巫术性宗教”,或简称“巫教”。

科学的目的是认识;人的需要不断发展,认识也就不断发展。由于发展,原来是新的科学发现后来成了常识,而科学自身又需要向着新的领域进军。因此,发展、创新,是科学的生命。宗教教义则要求稳定,不断而迅速变化的教义得不到群众的信仰。因此,人类在科学活动中所获得的认识,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到了宗教那里,都要被固定下来,变成稳定少变的教条。科学认识中所发生的错误自不必说,科学认识中正确的部分,也要随时代的前进而成为过时的或错误的,并且可能与新的认识成果发生冲突。

太阳中心说出现之后宗教裁判所对科学家的迫害,不是“宗教和科学”的冲突、或宗教对科学的迫害,而只是宗教(基督教)中以旧科学为基础的教条与新科学的冲突,是“教会”对新派科学家的迫害。而教会之所以迫害新派科学家,主要是由于新派科学家坚持新的科学主张。因此,那次冲突,归根到底,乃是新科学和旧科学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欧洲基督教会扮演了旧科学守护神的角色。

基督教会自荐作旧科学守护神的事件表明,宗教(不仅基督教,其它人为宗教也一样)也可以容纳科学。而在基督教会迫害新派科学家的时候,他们还给新的科学加上一个荆棘作的皇冠:伪科学,好像他们所维护的不是过时的科学,而是科学本身。

宗教由于自身的需要,必须去接纳某些科学成果;宗教由于本身的性质,它也必须把科学的结论当成教条,而这些教条,或早或迟不可避免地要和新科学发生冲突。冲突的结果,就当时而言要依双方力量对比的情势而定,就长远而言则必然是新科学的胜利。

近代自然科学产生在欧洲;所谓科学与宗教的冲突,也主要发生在欧洲,发生在近代科学与基督教之间。这场冲突,以科学的胜利而告终,更准确地说,是以新科学的胜利而告终。在新科学产生之前,基督教就给科学保留着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地,在教会的学校里讲授着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在新科学未出现之前,就有一批教徒、甚至宗教职业者为着宗教的目的,即为着赞美上帝,而从事科学工作。哥白尼就是其中的一位,是一位神父。基督教不仅可以容忍他们的工作,而且是必须有他们的工作,或者说,他们的工作,是中世纪基督教会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中世纪基督教会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的工作所得出的新成果。所以太阳中心说遭到排斥,伽利略等遭到迫害。

在新科学不断胜利进军的情况下,基督教仍然保留着他们容纳科学的传统,一些基督教信徒仍然把从事科学看作是赞美上帝的良好手段。他们一面从事着自然科学的研究,一面保持着对宗教的虔诚,甚至把宗教的虔诚用于科学的研究。然而他们的工作也和以前一样,必须在和基督教教义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允许甚至赞美。假如科学只能在宗教所划定的圈子内活动,科学也就难得有重大发展。这只是宗教对科学的有限容纳,说不上什么宗教对科学的促进。

哥白尼之后的新科学胜利的重大成果之一,是梵蒂冈大公会议宣布为他们迫害过的科学家平反昭雪。尽管这种昭雪在科学看来是来得太迟,然而它毕竟表明,在经过了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之后,基督教终于容纳了哥白尼以来的新的科学成果。

分析历史上宗教和科学的关系,可以看到,宗教,主要是人为宗教,所从事的科学工作,仅是科学中的一部分,仅是与该教教义有关的那一小部分。因此,与宗教发生冲突的,也只是科学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科学。与宗教教义无关、因而也不与教义相冲突的领域,仍是科学得以比较自由发展的场所。作为人为宗教,它不追求对自然界的一切都作出解释,甚至可以根本不追求对自然界作出说明,而只把精力关注于社会问题。那么,宗教与科学也会像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样,和平共处下去。当今的世界,大体上就是这样一种情境。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与科学发展有关的社会因素不仅是宗教,甚至主要不是宗教。政治、经济、战争、法律,甚至文学、艺术,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与科学发生某种关系,给科学以促进或阻碍。其中某些因素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和宗教与科学相比,往往要大得多。过高地估计宗教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合实际的。

对宗教和科学关系的特别关注,开始于中世纪基督教会对新派科学家的迫害。在那时及其以前,宗教是社会的统治意识,一切其它社会现象都要以宗教为参照来决定自身的价值;现在情况不同了,科学的社会地位升到了宗教之上,宗教的存在也要以它对科学的态度来决定自身的价值。现在我们来讨论这样的问题,其立足点就在于此。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情况是令人高兴的。

三、在环境与道德问题上的宗教与科学

科学经过了血与火的磨难,以自己顽强的奋斗和超常的智慧,使自己成为各种社会文化现象中最重要的现象。科学使人类具有巨大的智慧和力量,这智慧和力量使人类成为这个星球上唯一的、几乎可以为所欲为的生物,使人类极大地改变了地球的面貌,并且还企图向别的星球进军。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人类对自己从科学中获得的智慧和力量感到无限的兴奋和鼓舞,因而对科学充满了赞美和感谢之情。人类甚至认为,科学,就等于正确。它不仅是全知的,而且是全能的,甚至还是至善、至美的。科学,代替了上帝和宗教。把科学说成宗教是错误的,但人类此时把以前崇拜上帝的感情许多移向了崇拜科学,把以前为上帝献身变为为科学献身,则是历史事实。

但是这样的时间似乎没过太久,人类就发现,科学不等于正确,科学带给人类的,并不全是幸福。科学带给人类的能力,一大部分成了人类自相残杀、甚至毁灭自己的能力;科学使人类极大地改变了自然,同时也使人类极大地破坏了自然,这种破坏开始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资源将会枯竭,人类的生存环境将会破坏。人类已经看到由于环境的破坏如何造成了许多物种的灭绝,因此担心,这种命运也将落到人类自己身上。于是,批评科学的声音逐渐多起来了。

当前对科学的批评主要出现在科学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一些人认为,科学的发展已经到了尽头,不能再发展了。如果说科学在以前的发展于人类主要是功,带给人类的主要是福,那么今后科学的发展将主要是祸。机器人将毁灭人类,发展应该有个极限等等,是这种声音中的最响亮者。有些批评在于道德、伦理方面,认为科学可以给人提供力量和智慧,但不能给人提供道德。在这样的批评中,宗教似乎又显示出自身特有的价值。不仅宗教自身,甚至宗教以外的人们中也有不少人认为,宗教可以给人类提供道德,而道德将给科学指明方向。这就是说,科学只能“拯救”人的肉体,只有宗教才能拯救人的灵魂;科学给人类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恶,只有宗教才能给人以善。

人们在这里首先是把科学和技术混为一谈,又把技术和工程、工业中的不负责任行为说成是科学的罪过。生态环境的破坏,首先是由工业中的不负责任行为造成的,而认识到这种行为危害的,也是科学。科学在未认识到技术和工业的负面效应的时候,它或许应对环境的破坏负一定的责任,而在它已经认识到这种负面影响时,人们仍然要不计后果地发展工业,那就不是科学的责任,而是某些利益集团的罪过。而且要消除工业对环境的破坏,归根到底,要依赖科学自身,依赖科学自身对工业与环境关系的认识,依赖科学提供消除有害后果的方法。

人类的道德,从古到今不断发生着变化。在道德的演变中,科学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由科学而技术、而工业,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条件,也改变着人与人的关系。在过去认为是不道德的事情,在现在或许认为是道德的;反之亦然。如今自荐为道德之源和道德守护神的宗教的道德,也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变化。在当前的社会里,各个宗教教门对其他宗教教门的排斥态度已经缓和,宗教战争之类的事情可说是不会再重演了。过去被认为是不道德、并被严厉禁止的行为,如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旧的道德原则不断让位给新的道德原则,并且逐步为宗教所接受。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正是科学,给人类提供着新道德,正如它给人类提供新的生产、生活手段一样。

宗教让科学负责给人类提供物质文明,而由它来向人类提供精神文明。从历史的发展看问题,这是宗教自身的一种值得欢迎的进步,因为它不再谋求君临一切文化之上的地位。人类应该欢迎宗教的这种进步。宗教、更正确地说是宗教组织,也应该认真地为当前的社会履行这样的责任;为人类,也是为自己。

但这里要避免一种错觉:只有宗教才能为人类提供道德。因为没有宗教,人类照样有道德,这一点,也是不证自明的。而当前宗教自甘在科学、在政治和法律等社会生活领域之外,专管道德,也仅是它从社会生活的顶巅跌落下来之后所作的一种自我调整,以使自己适应新的情况。我们也不应忘记,宗教在它处于社会生活顶巅的时候,曾经造成过怎样的道德堕落。

人们在主张科学管物质文明、宗教负责道德的时候,最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不把社会科学当作科学。假如人们认真而不是敷衍地把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伦理学、法学等等当作科学,那么,人们将会承认,社会科学的研究将为人类的道德建设提供最可靠的、比宗教要可靠得多的指导。如果说自然科学的发展,使宗教可以不必操心人类的物质生活,那么社会科学的发展,也将使宗教可以不必操心人类的精神生活。科学需要献身精神,但献身精神并非一定要借助宗教;人类需要道德,但道德并非只有宗教才可以提供;人的精神要有个归宿,但不必归宿于宗教。不信宗教者照样可以高尚,甚至可以比信教者更加高尚:他们的精神,也可以有所归宿和安宁。对于我们来说,精神的这种归宿是比信教更好的归宿。罗素在他的“哲学史”中,高度赞扬苏格拉底临刑时的从容和高尚,但是认为,假如他知道死后是个无,死后并不能和泰勒斯、荷马等人更好地讨论学问,他将更加伟大。

高科技为宗教提供了最新的传教手段,使传教者不必再像过去那样耳提面命。高科技为一般社会生活提供的方便,同时也可以为宗教生活所使用。这是高科技给宗教带来的福音。适应高科技的发展,宗教也必然或迟或早会对自己的教义作出调整,各种宗教组织也或迟或早会为自己找到较好的社会位置。而在所有的社会位置中,依靠自己的组织力量,把促进人类向善作为神的意志,为建设良好的社会道德服务,无疑是最好的位置,是宗教在当前社会条件下最好的归宿。我们看到,不少宗教组织正在向着这个方向努力,“道德宗教”的提出就是这种努力的重要标志。在这里仅仅要避免的是,世俗的人们忽视自身创立道德的能力,而认为必须向宗教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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