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德育思想—在家庭德育的应用论文_毕仁义

孟子德育思想—在家庭德育的应用论文_毕仁义

安徽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43032

家庭教育通常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尤其是父母)对子女实施的教育,即家长有意识地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家庭教育是受教育者道德实践的首要场所,对受教育者早期的思想道德水平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接下来本文从孟子德育思想即方法出发从教育环境、教育目标、教育方法三个方面尝试构建出一个良好的家庭德育教育。

1.家庭教育的德育环境——营造真、善、美的氛围

性善论认为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而孟子也将这四心形容为人与生俱来的善性的四个初端,即“善之四端”,它们外在表现为“仁义礼智”这四种人们在为人处事自发的行为。而这也是孟子觉得人与禽兽的区别所在,就不需任何后天的教育便存在天然的善性。

后天教育的目的在孟子看来有两种作用,一是对人们天然善性的保持,一是对人们天然善性的扩充。家庭教育虽然是伴随人们终生的教育,但他对于受教育者影响力较大的是其早期阶段,而这一时期的受教者心智不够成熟,对于善恶丑美不具有分辨能力,他们对于周围环境所接触到的一切会处于下意识的模仿状态。正因为这一阶段的受教育者具有这样的特点,因此教育者对于家庭教育的德育环境进行有意识地营造是十分重要的。

这一时期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就行平就像颗即将萌芽的种子,种子是否可以顺利的萌芽或者是萌芽以后能否健康地成长,就看教育者能否在种子生长的环境中给予充分的营养,而这些营养就是“真善美”这些积极正面的因素。如何去营造充满“真善美”的家庭德育环境,教育者(即父母)应该做到这点:首先从个人出发,要散播积极正面的影响,如工作认真,待人友善等等,然后从家庭关系和家庭成员出发,要注意家庭关系稳定,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保持友爱,最后则是与身边人的关系,包括邻里,同事,朋友等等,对于身边交际的人要具有选择性,选择一些思想端正,散发正能量的人。切记这一时期的受教育者会下意识地模仿教育者本身和教育者身边可以解除到的人事物,所以教育者一定要注意自身和身边人事物的影响。

2.家庭教育的德育目标——自主性的培养

自主性是指人们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主体作用的源头和原动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人的活动分为自主活动状态与非自主活动状态两种基本状态。自主活动状态,是指人自主选择了自己目标,形成了思想,并以此引导自己的活动;而非自主活动状态,是指人完全处于受外力控制的被动的活动状态,或者虽有自己的目的,但由于受自然、社会现实等外界环境的影响和限制,无法将自己的想法付诸于实践活动活动,只能按外部力量的要求被动活动,最后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对于德育主体自主性的培养,应该了解自主性有两个主要的标准:一是自由,即德育主体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了解的事物;二是控制,即德育主体在对于自身和外部客观条件有了清晰地认识之后,能够控制自身的一些冲动。

在家庭教育的早期阶段,受教育者由于年纪等客观原因,他的行为大多数处于一个非自主的活动状态,意识也是非自主的成分居多,因此应给予德育主体较大的自由,让他们可以充分的去探究身边的人事物,而在这一点上,中国当今社会对于孩子的培养是缺乏自由的,即孩子绝大多数都是被动的接受父母的选择。这也使得当今社会孩子缺乏自主性,而在家庭德育教育的成长阶段,即德育主体已经具备一定能力和认识之后,中国大多数家长对于孩子的德育教育则给予了太多的自由,使得自由泛滥,德育主体的自主性缺乏控制性,以至于酿下许多大错。

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对于德育主体自主性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早期阶段,应给予德育主体较大的自由,鼓励他们进行探索,学习和成长;成长阶段,应给予等于主体一定的控制,防止他们因为自己不成熟的思想认识和冲动酿下大错。成熟的自主性使受教育者在德育实践活动中,在充分尊重德育实践活动的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依据自身的需要和发展的特点,自主地安排自己的教育活动,从而实现寻求更好、更有效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的目的。

3.家庭教育的德育方法——鼓励为主的教育方法

家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心中也许都有不一样的答案,但我相信这些答案无疑都是温暖的,有温度的。这是因为家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因此家庭德育教育中也是充满感情因素,使得家庭德育教育无法成为一个冷冰冰只讲理性的存在,它的主旋律一定是感性的。

正是因为家庭德育教育的这一特色,使得在德育实践过程中对于德育主体的教育并非是单纯理性的是非教育,而更多的是以爱或感情这种非理性因素来教育。这也造成这一阶段的德育方法——一以鼓励为主,因为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家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它更多的是给人们前进的动力,那么如何在家庭德育教育中适当地“讲道理”,应该要多多鼓励德育主体去追求真善美,这样的鼓励一方面它巩固了人们内在自发地对于善的追求,另一方面对于追求善的行为越多也达到了对德育主体进行德育教育的目的。在日常的家庭德育教育中,教育者应该要做到两点:一是要为受教育者创造充满善的环境和丰富善的资源;二是要仔细观察和及时发现受教育者下意识下进行的善的行为,并予以鼓励、赞赏和支持。

论文作者:毕仁义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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