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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实现及其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论文,价值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者认为,我国劳动力的价值由六项费用决定,即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资料费、必要的医疗卫生费,劳动者的“社会需要”费用、必要的交通通讯费、发展资料费以及享受资料费。我国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和实现具有四大特点。首先,劳动力供过于求,使劳动力价值决定于优等生产条件。其次,劳动力需求的地域差异大,使劳动力的价值实现程度不同。再次,我国存在与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和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两种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价值的实现也相应表现出两种不同的方式。最后,寻求“比较利益”是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原因。
作者:田本国,副教授,现任四川三峡学院经贸系副主任。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力迅速商品化。劳动力商品也和任何商品一样,一旦进入市场,必然按市场规律运行,首先是按价值规律运行。正确认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问题,对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评估和配置,对于深化改革开放,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分配,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决定和实现有自己的制度属性和特征,既要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去考察,也要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依据出发去考察,同时还必须兼及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具有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等社会因素,给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价值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是通过政府计划调配,不进入市场,当然也就无所谓价值和价格(价值的货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并走向成熟,劳动力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地进入市场。劳动力按其价值进行交换,这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众所周知,商品价值是由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的,那么,什么是劳动力的价值,其内涵有哪些?
按照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论述,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①a]这里的劳动力价值,首先要包括维持劳动者本人生存所必要(或曰“最低量”)的生活资料的费用,还包括: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即赡养劳动者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劳动者及其子女接受教育培训,学习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的费用;劳动者用于发展被称为人类“第二天性的历史上发展起来的社会需要”[②a]的费用;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身体健康所必需的医疗卫生费用;劳动者为从事劳动和正常生活所花费的交通及通讯费用。这些,是任何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内涵,或者说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共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和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私营及“三资”企业也带有一定的社会主义因素,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其价值也表现出社会主义的“个性”特征。这种特征的突出表现是,要加上劳动者“为个性的充分发展所必需的消费”[①b]费用,即所谓发展资料、享受资料的价值。上述六项费用,便是我国在目前条件下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和其它商品一样,也有一个“平均必要”的问题。社会上劳动力的生产费用,这个人和那个人是会不同的,但作为市场交换比例基础的劳动力价值,是平均必要的费用。个别人的费用高于平均水平,超过部分不能在交换中实现;低于平均水平,便会实现超额的价值。
什么是劳动力商品的生产条件呢?与任何商品的生产条件一样,是指与劳动力商品质与量的生产在主观和客观上有着激发或抑制、增大或缩小的关联作用的因素,是决定劳动力商品的单位费用支出水平的因素,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劳动力价值量的决定及实现。这种生产条件,在我国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第一,个人天赋和勤勉程度。劳动者本身如有较高的天赋和较大的勤勉程度,其劳动力使用价值(包括创造价值的能力和创造使用价值的能力)必定高。在同等的或者略高的费用支出条件下,其分摊到单位劳动力使用价值量上的费用,必然是低的。由此决定这个劳动力的价值是低廉的,具有竞争优势。反之,劳动力价值便趋高,竞争力就减弱。第二,生活资料供应条件。劳动力价值决定于一定量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价格)。良好的生活资料供应体系(包括制造、运输和销售),会提供价廉物美的生活资料,使劳动力的价值下降,保持更高的竞争力。反之,供应条件差,花费大,会提高劳动力个体价值,就象其他商品提高成本一样,不利于竞争。第三,教育卫生设备条件。完善的教育、训练、卫生、保健设施,使劳动者容易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训,使劳动者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和熟练程度得以提高,从而提高劳动力的“复杂程度”。良好的医疗保健条件,使劳动者经常保持健康的体质和旺盛的精力,从而保证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充分实现。这样的劳动力与不利条件下“简单劳动力”比较和折算,其单位劳动力的价值必然低。第四,社会活动条件。劳动者从事人际交流、社会活动,享受文化娱乐的条件越方便,越有效率,劳动者就越得到全面发展,适应性越强,素质就会高,也利于提高劳动力的复杂程度,实际上等于降低劳动力的个别价值。第五、交通通讯条件。劳动力要往来于家庭与工作场所,更有保持人与人之间的通讯联系的必要。距离近,有效率的交通通讯设施,使劳动力的这类花费缩减。相反,距离远,低效率的交通通讯设施,必然大大增加这方面的费用。后者与前者比较,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总之,社会越进步,社会制度越先进,劳动力就越会在享受越来越多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产品的同时,降低其价值,也就是用越来越少的时间投入生产物质资料的“必然王国”,从事必要劳动,而把越来越多的时间,投到必然王国的彼岸“自由王国”,从事物质生产领域以外的精神活动,从事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这正是人类劳动及其生产条件变化的历史趋势,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为,生产同样文化层次和熟练程度的劳动力,花费最少者为优等条件,花费最多者为劣等条件,两者之间是中等条件。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在我国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和实现方面的几个特点。
首先,劳动力供过于求,使劳动力价值决定于优等生产条件。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市场的供求状况。我国由于劳动力商品长期供过于求,劳动力的市场价值显然是以最优生产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劳动力的花费为标准的。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经济落后,人均资源又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吸纳劳动力有限,劳动力市场需求不足将是长期和普遍的现象。第二,我国人口多,生育周期相对较短,而国民经济技术结构又处于在由手工劳动为主向机器操作为主的过渡期中,劳动力的增长率大大超过需求的增长率,供给过剩显而易见。第三,就我国现有劳动岗位看,从事简单劳动仍然是现有劳动力的主要去向,而随着国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劳动力复杂程度的要求正在普遍提高,一部分不能及时转换素质的劳动力,便被挤出了原有的市场位置,加大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第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经过乡镇企业吸纳之后,还有1.2亿之多,城市失业待业劳动力,也有1000余万,隐蔽失业3000万,这是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最明显的标志。
在供过于求的市场条件下,客观规律决定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价值必然以优等条件定位,即是说由处于优等条件下的劳动力商品的个别价值调节市场价值,或者说,只有优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力才能完全实现它的个别价值。而处于劣等及中等条件下的劳动力,其个别价值便不能完全实现,甚至完全不能实现,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就会损害为数甚众的劳动者的利益。这是我国目前条件下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形成及其实现方面的突出特点,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严酷现实。
其次,劳动力需求的地域差异性大,这是又一重要特点。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域差异很大,对劳动力的需求各地情况不一。说“长期供过于求”是就全社会而言,而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特别是沿海,劳动力市场则呈现求过于供,不仅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甚至某些地区第一产业(农业)的劳动力也仰赖内地供给。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就按中等以致劣等生产条件定位,劳动力的个别价值都能在交换中实现,劳动者的工资普遍高于内地和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这正是我国近年来大量“民工”从内地向沿海流动而形成“民工潮”的深刻经济原因之一。此外,劳动力供求关系还有行业差别。我国有些行业也是供不应求,例如歌舞演出业、体育竞技业、国际导游业。因而,这类行业工资收入特别高。
再次,我国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价值的实现表现出两种不同的方式。我国目前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从劳动力市场角度说,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相联系的劳动力市场,可以称作“半市场”。从生产过程看,企业已经进行过内部机制改革,劳动者是经过双向选择组合起来的,并且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与企业形成法定关系。劳动者不再是政府统配统包,可以依法自由流动,具有独立的经济人格,已经是商品劳动力。但另一方面,劳动者还是国家的主人,从而也是企业的主人。在企业中,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以劳动力资源投资于企业的股东。从分配过程看,公有制经济本质上是按劳分配,但由于企业被推入市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必然也被推入市场,按劳分配,是采取工资或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形式,而企业用以支付职工工资的货币,是靠出售职工自己的劳动产品换来的,凝结在企业产品中的劳动,更接受市场“定价”,产品的市场价值实现得多,劳动力价值也实现得多,否则劳动力价值就实现得少。
与私营企业(含外资)相联系的劳务市场,是比较典型的商品劳动力市场,雇佣关系一目了然。劳动者具有完全独立的经济人格,全权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技术人员、高级技工还具有“炒”老板的能力。这类劳动力按市场价格出售,以工资形式表现。劳动力受供求关系支配,在市场上高于或低于其价值出售。这种市场与上述和国有、集体经济相联系的劳动力市场之不同在于,劳动力的价值的实现是通过雇主既定合约,而不是直接靠市场售出产品。雇主遇到经营风险,就想违约转嫁损失,劳资双方利益矛盾激化,这就需要政府和工会依法做好协调工作,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最后,寻求“比较利益”是我国劳动力价值实现上的又一重要特征。所谓比较利益或者从一角度看是机会成本,是指:一个人在面对两种以上的利益机会时,他会比较权衡,选择利益较大的机会,放弃利益较小的机会。就劳动力出售而言,是指劳动者通过比较,把自己的劳动力投放到收入较多的劳动力市场,而放弃收入较少的劳动力市场。例如,就业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劳动者,他们也可以进入外资私营企业甚至受雇于个体户,但只有他们查明从后者得到的利益(主要工资收入)大于现有岗位各种利益总和时才愿意流动。有判断力的劳动者在比较利益的时候,既着眼于现在,又会着眼于未来,是以一个较长的时限为依据的。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再生产同样劳动力所要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来决定的,人们就得联系家庭配偶生活,联系子女的教育等问题来比较,这是劳动力再生产所必然要考虑的。
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者发达地区工作的动力,主要也是比较利益在起作用。只有当外出打工的利益高于被放弃的在家务农的利益时,他们才会把劳动力投向沿海劳务市场。在比较的时候,还有一个劳动力未来“增值”的问题。通过外出打工,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提高才能,搜集和掌握经济、科技信息,使劳动力自身增值,返乡后从事其他工作,又可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这些,就是民工潮此起彼伏、高潮不断的基本原因。因而在目前,我们还应对这种“盲流”给予较高的评价。
总之,我国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受多种因素制约,情况复杂,对某一行业、某一地区或某一时期劳动力价值及其实现的考察,需要作具体分析。当务之急是扩大内地对外开放的范围和力度,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大资源性基础性产业的开发,调整东中西部的产业结构和布局,扩大劳动力的需求量,尤其要吸引更多内地农村劳动力原地就业,对目前尚在大量流动的劳动力,要采取信息引导、双向协调、旅途服务等方式,减少劳动力流动的无效损耗。同时,要加大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教育、卫生投入,发展各类教育事业,改善劳动者生活服务设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大熟练复杂劳动力和某些特殊行业劳动力的供给量,真正合理配置、利用我国既丰富又宝贵的劳动力资源,使我国城乡劳动力,不是少量,而是大量地,能根据比较利益原则,选择那些能够稳定地保障劳动力价值得以实现的就业岗位,在2000年,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下个世纪中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而在一个重要方面显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注释:
①a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93页。
②a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2、717、213、971、990页。
①b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2、717、213、971、9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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