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体育发展_流动人口论文

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体育发展_流动人口论文

当代中国城市化人口流动与体育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中国论文,人口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3X(2011)04-0009-06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预言,影响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两件大事是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和中国的城市化。步入新世纪后,中国的城市化以年均1%以上的发展速度验证了这一预言,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流动人口的总量达到了2.2亿人,其中从农村流向城市的人口是其中的主体。如此庞大的人口流动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快速城市化对当代中国社会各领域发展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体育如何适应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需求便是其中之一。如城市化发展中的人口健康素质提高、城市化建设中的体育公共服务等均是应给予关注的问题。从体育的社会功能出发重新认识城市化的涵义,充分发挥体育在城市化发展中的作用,这对我国城市化的可持续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当代中国城市化发展背景略述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2002年以来,我国年均城市化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高出美国城市化速度最快时0.6%的两倍[1]。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统计显示:1975-2000年,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比例世界平均提高了9.3个百分点,而同期中国提高了18.8个百分点[2]。形成了世界城市化发展中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从欧美国家城市化发展的历史看,农村人口城市化流动是共性特征之一,农业人口的城市流动保证了城市化发展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最终通过人口的城市化推动城市化的整体推进。虽然发达国家人口城市化流动规律和途径相似,但由于各国历史文化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在人口流动的相关政策上则存在差别。如英国为了开拓世界市场,采取了强制措施迫使农民离开土地流入城市,以加速城市化进程。而此后的德国、法国等国的人口城市化的措施都选择自由流动政策推动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二战后亚洲的韩、日等国也是在自由流动的前提下用政策引导农村人口自主流向城市,在较短时间实现了人口快速城市化。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规模速度都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与之前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化进程缓慢带来的补偿性增长之间不无关系,如此规模与速度的快速城市化对城市发展提出了人口、环境、社会和谐发展等多方面的挑战。就国情而言,我国城市化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等特征。2006年,我国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3.9%,广东为63%,浙江为56.5%,而贵州却只有27.46%,甘肃只有31.09%,东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同时西部大部分地区则处于城市化发展的起步[3]。

人口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体现,当前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也逐步发生改变,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对于具备了较第一代农民工更高文化素养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而言,流动的动机与生活期许已经悄然改变,习惯了城市的文化氛围,返回农村的可能性已逐渐降低,他们中的一部分将在城市中逐步沉淀下来,无论身份的差异消除与否,长期居留城市的趋势已经显现。因此,如何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动人口群体的城市生存与发展状况已经不仅仅关乎其个人或群体的需求,更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从体育角度看,体育如何适应城市化发展的环境与要求应是体育发展需要重视的问题。从基本国情出发,在体育发展中关注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流动人口群体体育需求特征与变化,从体育的发展理念、政策法规、管理体制和体育公共服务等多个层面为城市化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探索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作出贡献。

2 当前城市化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体育的影响

2.1 流动人口结构的变化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数据显示: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农民工总数的61%。流动人口群体的结构性变化应予以重视,如果只把新生代农民工看做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延续这一认识显然是过于简单。新生代农民工大都接受了系统的义务教育,年轻活跃,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也都远强于第一代农民工。但是,他们作为城市工人的一部分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待遇,与城市居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与父辈不同,他们更加强烈地要求对自己的权利和地位给予充分保障和平等对待。他们想融入城市的心理预期与现实的反差容易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失落、彷徨甚至对抗的情绪和举动,导致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直接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现阶段城市外来人员危害社会和谐事件日益增多的事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

他们进城务工的目的已经不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谋求发展。他们把务工当做提升个人能力、适应城市社会和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因此,城市发展应关注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诉求。新生代农民工在接受长期的、系统的教育过程中,包含着体育价值观念、基本体育知识技能,这些需求在他们城市生存中也许会因为生存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而难以显现,但随着国家系列农民工利好政策的相继实施,如农民工经济权利保障和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逐步改善,包括体育需求在内的精神文化需求将逐步显现。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也能说明这一点,当生存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更高层次的需求必将出现。当前,城市中农民工贫乏的闲暇生活状况已经在发生改变。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重视闲暇活动的趋势。近年来,常见报端的“民工荒”问题其实质也隐含着这一问题,对第一代农民工来说,涨点工资就可以解决招工难的问题,而对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不仅着眼于经济收入,还注重文化活动环境条件和文体设施等,显然,只增长点工资已经不能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不难看出,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需求已经从温饱层次向注重精神文化需求的更高层次发展。

体育是精神文化需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中有着独特的价值,多样化的体育休闲活动与新生代农民工闲暇需求层次有所提高的趋势相契合。如果在体育健身娱乐或的环境、形式、内容等方面与其需求相吻合,农民工体育健身娱乐的参与将得到不断的增加。

2.2 对城市化内涵的不同认识

人口学中对城市化的概念界定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并在城市集中的过程。表现在城市人口的自然增加,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农业工业化,农村日益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4]。可见,人口的城市化应是城市化的核心要素之一。

我国城市化发展特征突出地表现在城市空间规模的快速扩张。《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1981-2007年,我国城市建成面积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2%,而城市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2%。2000-2007年,在城市面积年均增长率提高到6.8%的同时,城市人口增长率则反下降到3.7%。这与过去一个时期注重外延扩张、数量拓展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关。这一背景下的城市化建设也存在着片面追求规模的趋势。用城市化过程中面积扩张与人口的关系作为一个参照的话,可以发现城市规模扩张与人口之间不协调的矛盾日渐突出。

城市化和工业化关系密切,城市化伴随着工业化而发展,又反过来推动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是世界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有400家在华投资。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从以简单的制造加工业向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产业升级是必然趋势,这对城市劳动力人口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需要大量的各种技术工人。而当前全国7000万技工中高级技工只有40%,与发达国家的85%相差甚远[5]。2002年我国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为87.8%,远低于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的合理区间[6]。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是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我国存在着明显的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发展的特征,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将是今后发展的趋势。对流动人口加强培训,提高这一群体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应是重要的建设路径。

人口是城市化进程中最为能动的因素,人口的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等对城市化过程有推动作用。城市化将外在显性的空间扩展向提高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口素质的内涵提升,从过于注重规模效应发展向以经济、人口、社会、环境等协调发展是必然趋势。从某种意义上看,人口的城市化比土地的城市化更应处于主要地位。城市中的流入劳动力人口作为市民的意义,比仅仅视为劳动力的意义更为深远,也更有利于推进城市化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当前,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初期人口素质不高的矛盾尚不突出,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城市经济发展对流入劳动力人口的需求必将从注重数量转向质量。如果流入人口的素质技能得不到相应提高,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逐渐产生负面影响。

体育作为一类社会文化活动形式,无论是观赏还是体育休闲的直接参与,其作为提高生活质量、提升人的综合素质,成为生活方式一个部分的价值理解都在逐步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发挥着对人的发展的独特影响力。体育对于流动人口的城市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直接参与或间接欣赏中,体育对于促使流人人口向高素质转化,保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最终实现市民化都有显著的作用,这应是城市化的重要内涵所在。

2.3 城市化发展中的公共服务建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动人口聚居区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空间结构现象。这些住房低租金、较为简陋,同时也是环境恶劣、区位最差的住所[7]。尽管城市中的来自农村流动人口经济环境已得到很大改善,但户籍身份的差异仍然阻碍着这一群体在社会保障等方面获得公平的公共服务,我国社会保障有着与户籍捆绑的特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则随其户籍身份一同被留在了农村,由此形成了一个既非工亦非农的庞大特殊阶层。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在没有实现市民化之前,他们将可能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应作为城市化建设的重点加以推进。

我国公共服务在总量供给不足的前提下,还存在着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城市的中心区、城乡结合部、郊县之间差别显著,而恰恰是流动人口聚居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地区大都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薄弱地域,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均不高。这些状况导致了同在一城市而享受的公共服务却差别显著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整体意义和均衡意义下的城市化发展。

就当前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体育公共服务而言,其体育需求受其经济条件、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制约,休闲活动主要限于看电视、闲逛、打牌或搓麻将、聊天等消极形式。参与体育娱乐活动的行为严重缺乏,对这一群体的身心健康和闲暇精神文化生活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虽然城市的体育健身公共配套设施已有很大改善,但在数量、布局和设施层次等多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特征,难以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尤其是包含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弱势阶层的实际需求。

2.4 城市化中的社会排斥

从社会融合的角度看,流动人口的城市化包含多系统层面的整合,即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及制度系统等。当前,农民工的经济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在其他系统中却远未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市化,如社会层面的整合,即流动人口在归属、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客观存在着隔阂。农村流动人口虽然进入城市也找到了工作,但这远远不能说明他们融入了城市的社会和文化系统。

社会排斥是造成农村户籍流动人口不能认同城市社会的主要原因。社会歧视、制度限制、居住边缘化等都构成了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排斥,如他们的交往圈往往局限于同样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通过地缘、血缘、业缘形成自己的内群体,由此也形成了城市中的流动人口聚居区,他们在生活方式、观念行为和文化氛围与城市社会很不协调。浙江大学2004年在杭州市民中进行的一项大型调查显示,31.96%的城市居民明显存在对农民工不同程度的歧视和排斥。与此相对应的是,黑龙江省青少年研究所对100名在哈尔滨打工的青年进行的个案访谈显示,超过半数以上的打工青年认为自己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歧视[8]。这种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群体性偏见与歧视”使得农民工更加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尤其是新生代逐渐地取代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之后,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相比,他们既不愿返回农村又难以融入城市。疏离城市社会、封闭自我在流动人口群体中已非个别,缺乏融入城市社会的渠道和机会极易诱发焦虑失望甚至极端等消极情绪,从而留下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隐患。

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也是他们不断重新构建社会联系的过程。体育作为一种积极的休闲活动,不仅有利于直接活动参与者的压力缓解、身心健康,也有利于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了解,为不同社会身份和阶层的民众创造了共同的交流沟通机会,对于减少社会公众的偏见和误解有着独特的价值。在体育活动中,他们的交往能力、自信心都能够得到提高。可见,体育活动可以为流动人口市民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接纳环境,这对促进其市民化,消解城市居民对流动人口的排斥心理都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

3 体育在促进城市化和谐发展中的策略选择

3.1 通过体育提升城市的生活服务功能

坚持民生优先是我国未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心和趋势之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和政策导向两个部分多次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为我国城市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变革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和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发展活力,为持续的高经济增长提供了巨大动力,但初期将发展狭隘地理解为经济效率和规模效应所带来的矛盾开始凸显。对城市化建设而言,对城市化发展效益的评价显然绝不应只是规模和速度。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应该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因素以及社会文化等国情相适应。当前,我国城市化处于持续快速发展时期,但也恰恰是社会结构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也将会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得到反映。因此,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要义,实现我国城市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成为方向。由此,有必要对城市化的进程进行积极调整,通过完善城市化发展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城市化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整体效应,实现从单纯的注重城市发展规模速度向注重城市化内涵与质量的方式转变。

城市具有经济发展和生活两个突出的功能,两者不可偏废,如果只把城市化理解为城市规模的扩张显然是肤浅的,尽管城市化进程中规模不断扩张可以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但在衡量城市化发展效益时,我们应该看到,除了速度还应该有个质量的问题,除了经济效益还应该有社会效益的问题。因此,提升城市宜居方面的功能,为民众提供良好的包括体育在内的公共服务应该是城市化的内涵之一。关注民生不仅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和谐可持续城市化发展的核心内涵。

在城市化发展中,应将面向社会所有阶层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化发展总体规划。在商业化充斥城市开发之中的时候,是将有限的土地用作民生还是用来商业开发?需要应该是更加全面和长远的考量。应在健身绿地、体育公园、健身路径等土地规划与使用、经济投入、政策支持等诸多方面进行统筹、科学、合理的规划与支持,使得体育公共设施与服务建设与人口的布局与需求相适应,并成为城市化发展中的一项公共政策,发挥体育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中的作用,使体育成为促进城市从外延式、扩大式向提高内涵式发展转变的一部分。让城市成为本地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不同社会阶层共同和谐共处的经济、人口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的区域,让便捷、完善的城市体育公共设施与服务成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载体和体现。

3.2 全面发挥体育在促进城市化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体育对城市人口素质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积极的经常化体育、直接或间接体育参与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改善体质健康,完善的人格塑造和身心健康。对提高生活质量有着显著的价值。体育对于个人保持愉悦的心理状态有积极促进作用,尤其是集体体育活动参与中,体育可以有效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交往,广泛的人际关系互动可以积极地影响他们对待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因而在减缓个人生活和工作的社会压力的前提下发挥出对维护社会安定的效果。

在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尤其是社区体育活动中,体育因其独特的活动性、开放性等特征而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提供了良好途径,共同的参与对于消除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的隔阂无疑有积极作用。同时,体育具有潜移默化的功能,有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公民道德素质,优化社会环境,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对于全面提升人口的素质,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无疑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体育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提高,对优化城市化内涵有积极价值,体育是现代城市人文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对促进城市绿化景观是独特的组成部分,健身公园绿地等建设也应是现代城市生态环境优化的表现,为城市各个阶层民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种体育赛事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也通过为社会各个阶层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引导社会形成健康积极的风气发挥作用。蓬勃发展的体育产业则通过更加丰富的体育用品、体育服务为满足人们多元化和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提供支持。可见,体育应该是城市化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其他社会文化活动形式所不能取代的。

3.3 依法保护流动人口体育权益

从权益的角度看,是否允许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务工和保障经济收益的问题已解决,但接下来如何让进城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却依然任重而道远。流动人口如何实现在城市的社会融合,需要从更远、更广的视野去研究和看待城市生存现状。在党和政府的关切下,流动人口的经济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政治权利也正在逐步得到改善。在此背景下,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体育权益如何切实保护应提上日程。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也已颁布实施,如何切实落实还需要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深化。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形成的农民工城市流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有的社会现象,并将长时期伴随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整个过程。这一数量庞大的群体有着独特的社会阶层特征,包括户籍身份、社会流动等多方面,而如何针对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在法律保障层面加以有效的权利保护应该受到重视,如农民工的体育权利性质、保障归属划分等都是需要首先进行明确的问题。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关注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和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从政府、社会及个人三个层面构建相应的体育活动参与保障机制。”

应首先明确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体育权益保障的城市归属,无论从现实性还是可行性来看,由农村来保障流动人口体育权益都已不可能实现,也与城市化的发展方向有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体育法律法规的修订中,应针对这一群体的体育权益特点明确政府、社会、企业等在保障中的责任义务。这也是实践层面解决流动人口体育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从体育权益的实现角度看,政府与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加强对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劳动执法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法》等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环境条件的违法现象进行严格查处,对违反法律的企业单位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为农民工的文体参与创造环境和最基本的实现条件。让享受“市民待遇”从理论上的共识变为行动上的趋势,这是社会融合、社会和谐发展的大趋势,体育权益的保障应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3.4 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民健身是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从“全民”的涵义上说,全民健身的受众对象应该是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各个社会阶层。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群体理当共享城市社会发展的成果。当前城市中体育公共服务不仅存在着供给总量与各个阶层实际需求之间明显不足的特征,还同时存在着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地域性不平衡和层次性不平衡等特征。城市不同地域、城郊之间都存在着不均衡现象,体育设施建设服务对象与社会不同阶层尤其是社会中下阶层的需求脱节等。

在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方面,为农民工提供适当程度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面。首先需要从服务体制改革方面加以突破,在户籍制度改革滞后的条件下,将公共服务从户籍身份上剥离出来,以实际居住社区为依托,实现体育公共服务与户籍身份的分离,把流动人口体育与社区体育进行结合,这对将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延伸至流动人口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蕴涵着公共服务全面覆盖涵义,体育则是个良好可行的实施路径。提供多样化的体育服务可以有效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街道、社区以及社会体育组织的协同下,从体质监测、体育健身知识宣传、科学健身指导、社区体育竞赛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与其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这对流动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融合无疑是一个推动。

当前我国城市住房问题较为突出,各地政府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成本,已经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覆盖范围拓展至城市中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群体,将其作为解决城市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过程中应该注意配备必要的基本体育休闲设施,提供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这应是城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应忽视的环节。

3.5 积极借鉴国际城市化中的体育发展经验

全球的城市化历史进程已历经三次大的浪潮。第一次是发端于英国的欧洲城市化。第二次是美国的城市化,带来了世界工业中心的逐渐转移和欧洲移民的进入。第三次是以正在进行中的中国城市化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当代中国的城市化与各国城市化发展进程有相似之处,也有显著差别。

美国城市进程中注重大众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结合。美国相关调查发现,体育休闲活动使用频率最高的并不是城市综合体育场馆而是居住社区的体育活动空间。虽然城市体育休闲的广场条件优越,活动内容丰富,但也只有离场地不超过三分钟距离的人才会经常使用它。因而城市体育设施建设将居住区里的体育休闲空间作为建设的重点。二战后,非营利体育服务组织在美国发展迅速,这类组织通常是志愿者自发建立,成员组成和管理人员大都是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市民,他们将自己的体育服务视为个人的社会责任承担。据美国全国独立部门1999年关于“美国义务捐献和志愿者行动”的调查报道,1998年,美国18岁以上成年人中56%的人加入过志愿者行列,41%的志愿者不定期到非营利组织工作,39%则定期前往工作[9]。

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大规模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随后发展中因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经济发展周期发生激烈波动,而这些来源于农村的劳动力人口通常都不是回到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主要通过城市公共服务业的完善将人口留于城市,公益性体育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就是其中一部分。1998年日本供人们休闲时免费使用的各类城市体育场地设施面积人均已达53m[2][10]。

国外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大众体育发展经验为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体育发展提供了积极的经验借鉴和启示,立足国情,放眼世界应是我国城市化建设中体育发展的应有视野。

4 结语

第三次城市化浪潮之中的当代中国正经历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快速城市化过程,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一背景下的体育领域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价值功能,为探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作出贡献,这既是当代中国时代发展对体育提出的要求,更是体育更好地适应社会总体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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