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及时性刘洪福论文_刘洪福

如何保障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及时性刘洪福论文_刘洪福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项科技水平的进步,国家对于各项技术的管理更加规范,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制约,使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有一定的保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各样的电力基础设施,在保障我们的正常生活的同时,也为电力的连通和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电力物资是整个电力网络系统正常流通的基础,所以电力物资的合同管理工作,也是相关电力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下面针对如何保障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及时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电力物资;合同履约;及时性

一、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风险因素解读

电力物资合同的签订是为了各合作方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明确划分,但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风险。电力企业物资采购中,一般采用集中采购、分散履约、统一评价的模式,正是因为考虑到合同履约风险和履约管理的需要,采用集中管理和多方履行这一原则。但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的主要需求是电网建设项目的设备、建材、配件等,物资采购金额较大、种类较多,即便是小概率的履约风险也能给电网项目带来极大不利影响。电力项目的设备材料需要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等多个不同环节,其中涉及的部门和供货商众多,增加了沟通协调的难度和履约风险。

二合同履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签订合同缺乏后续管理。在一些电力企业中,合同订立初期人们往往比较重视,合同一旦签订,便束之高阁,至于合同中规定的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是无人问津,所以在合同履约阶段最易出现问题。部分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履约情况没有进行科学和完整的分析,对合同管理的专业化不够重视。目前多数单位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甚至没有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致使合同徒有形式,难以真正施行,导致合同对工程的约束力下降,不能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管。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很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的损失。

(二)供应商由于各种问题不能履约。电力物资供应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本身可能会冈为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保质保量地供应物资,这时如果电力企业没有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管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甚至造成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给电力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从而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阻碍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虽然合同中明确规定不能转包或违法分包,但在实际建设管理中,有的中标单位仍无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合同疏于管理,派出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当出现合同纠纷时,会使物资供应不够及时,所需物资质量难以保障,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极大地损害电力企业的利益。

(三)合同履约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沟通和监管。一项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问题的发生。但是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很容易f{J现各部门各顾各,忽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在问题出现时就造成了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同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使得履约过程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易出现违约现象,给电力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保障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及时性的策略

(一)明确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责任。在电力物资合同签订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各种履约责任和履约内容,便于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根据履约违约相关责任采取相应处理。各合作方在与电力企业共同执行合同履约期间,应全面了解合同内容、要求、责任。合同执行期间一旦出现履约违约现象,则结合实际情况与合同中的履约违约责任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履约违约处理方法。明确划分履约违约责任能够避免在发生纠纷时各方互相推卸责任。与一般工业民用物资不同,大部份电力物资的个性化要求多,不同地区所需设备设计不一,通用性的物资较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电力物资生产企业一般不提前生产储备,主要都是订单下后才开始备料生产,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完成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生产一台配电变压器正常也要两个月,如果是大型的电力变压器更长时间,有些长达一年。由于电力物资供应的特殊性,提前订购是必要的,必须根据物资的生产期提前做好订货计划,才能保证项目物资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

(二)提前介入项目管理,掌握工程需求进度。企业内部门分工的不同,必然存在信息沟通方面和专业认知的缺失。例如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计划没有与供应部共享信息,没有及时提交相关项目的物资需求计划,直到项目开始才向供应部提物资需求,容易扎堆订货。如果立项时就让供应部参与项目的实施,凭借供应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让物资的订购工作提前开展,避开了订货高峰又有充足的供应期,物资的供应变得很主动了。

(三)由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对物资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物资部门要安排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实时了解和掌握电力物资合同的履约情况,对项目物资供应里程碑进度进行跟踪统计,不仅要处理好出现的合同履约违约情况,还要能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合同履约违约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发挥这些专业人员对于合同履约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对每一个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制作成书面资料并存档,方便日后的招标选择,做到有备无患。

(四)强化对电力物资供应商管理、监督。严格管理、分析、监控电力物资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履约进度,整合专业管理机构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实现对电力物资合同供应链的实时跟踪、记录。调查、统计供应商的履约和违约情况,为供应商建立信誉档案。电力物资合同履约跟踪表是在ERP模块上创建的,相关人员可根据跟踪表对物资流转、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解,在采购的电力物资进入现场后,详细对比实际接收物资与合同内容。做到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

(五)完善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流程。遵循“三级管理、分级实施”模式进行管理,即在省、市、县三级设立相应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的管理。在履约管理过程中,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辖内物资合同履行的管控、协调、沟通、确认、问题报告等。以这种模式明确履约管理的权责、流程和办法。同时借助信息化渠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管理平台等进行物资采购,实现物资合同履行与管控的衔接。

(六)电力物资合同的供应方出现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对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对所供应电力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相应明确的相关说明,并应当按照合同的违反条例对对电力企业进行相关的补偿工作,以保证电力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恶意违反合同情况,电力企业应当寻求相关的法律管理部门针对恶劣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恶意企业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在违约情况的赔偿方面,应当根据供应商的自身情况,对相应的违约情况进行调查,制定补偿的金额和措施。还有一种根据对于供应商造成损失情况制定合理的补偿措施。

四、结束语

物资供货合同履约是保证企业投资能否及时投产并产生效益的重要表现,按时履约是供需双方必须遵守的,即使是购货方也不应以霸王条款提合理的供货时间要求,即使供应商被动接受了,但最终不是还是无法兑现。作为需求方还是以提高采购的计划性为主导,订货前后预警风险,提高合同的可执行度,及时供货才有保障,企业项目才可以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刘艳梅.浅谈电力部门物资合同的管理[J].科技资讯,2016.

[2]汪茂彦,张婉.城市供电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方式的探讨[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5.

[3]潘莉.加强电网物资履约品控管理的方法[J].广东科技,2016.

论文作者:刘洪福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19年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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