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八篇论文的衡文标准_八股文论文

清代科举八篇论文的衡文标准_八股文论文

清代科举八股文的衡文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举论文,清代论文,标准论文,衡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举制度废除已一百周年,在过去的百年中,学界对其研究“从冷寂走向热门,从制度的考证和史实的回忆走向理论的探讨,从激情的批评走向理性的判断,从幼稚走向成熟”。(注:刘海峰:《“科举学”的世纪回顾》,《厦门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对科举考试主要文体——八股文的研究亦然。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八股文成为学界关注的课题,研究成果颇多。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问题的探讨:一是八股文的基本概念,涉及八股文的起源,八股文的体式及文体特点等,如八股文的渊源问题,从科举文体的特点看,说八股文起源于宋代经义是学界普遍认同的看法;如八股文的截搭题、八股文的代言等,吴承学纠正了原来偏颇的看法,认为截搭题并非是政府故意与考生为敌和刁难考生,因为政府对古怪的截搭题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还认为代言是八股文的基本体制但不是绝对定制。(注:主要的相关研究有:卢前于1933年著《八股文小史》,载刘麟生《中国骈文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启功等《说八股》,中华书局,1994年;王凯符《八股文概说》,中华书局,2002年;邓云乡《清代八股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58年)第七章对八股文的“源流”、“文体”、“文题”等都作了详细介绍;朱瑞熙《宋元的时文——八股文的雏形》,《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吴承学《明代八股文文体散论》,《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郑天挺《清代考试的文字——八股文和试帖诗》(遗作),《故宫博物院院刊》1982年第2期;许树安《科举考试的八股文及其它》,《文献》1986年第3期;郑邦镇《明代前期八股文形构研究》(台北),1987年博士论文。)二是八股文的功过是非。着重于从制度层面、从历史文化的高度对八股文的功过是非进行重新审视和作比较公允的评价,改变了以往对八股文一味地声色俱厉的谴责。三是八股文与文学和文学批评的关系。近些年来,八股文成为明清诗文研究的热点,从文体学的角度研究它和其他文体的关系,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注:参见黄强《八股文与明清戏曲》,《文学遗产》1990年第2期;蒋寅《起承转合:机械结构论的消长》,《文学遗产》1998年第3期;吴承学《简论八股文对文学创作和文人心态的影响》,《文艺理论研究》2000年第6期;蒋寅《科举阴影中的明清文学生态》,《文学遗产》2004年第1期;姚梅《试论八股文“章法理论”对李渔曲论的浸染》,《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陈光《八股文与金圣叹文学观研究》,2003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论文;潘峰《明代八股论评》,2003年复旦大学博士论文。)八股文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和政治、教育、文学等都有着联系,我们可以从多学科、多角度对其进行考察。

但八股文首先毕竟是以一种考试文体而存在,其应试功能应该还是首要的。政府选拔人才是“凭文而取”,什么样的文章才算是符合要求的,得要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可见,衡文标准在八股取士制度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中间环节,在政府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起枢纽作用。它一方面直接反映统治集团选拔何种统治人才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又引导着文风、士习等。纵观近些年来的研究,从考试的角度对八股文衡文标准这一重要问题的专门分析似很欠缺。即便有专著论及,但又失于简略。(注:何怀宏的《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三联书店,1998年)、邓云乡的《清代八股文》两书也曾提及,但均未作全面系统的深入分析。蒋金星《〈清代朱卷集成〉的文献价值和学术价值》(2004年浙江大学博士论文)也曾有所论及。)如邓云乡《清代八股文》一书,在分析八股文特征的时候,提到了八股文的衡文标准——“清真雅正”这一概念。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一书也提到衡文标准,认为“清真雅正”是有清一代的衡文标准。两书都作了一定的分析,但不够细致深入。因此,衡文标准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文主要依据清代朱卷(注:朱卷的文章,是研究八股文的第一手材料,通过这类实物,人们能形象地了解当时的考试形式、方法与考生的科场面貌,又由于清代的教育与科举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试文与考官的评语、荐语以及批语中,不仅可以辨别清代取士的评判标准,更能窥视清代教育状况之一般。参见顾廷龙《清代朱卷集成》第1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第3页。以下凡引此书,简称《朱卷》。)及其考官的批语,对清代八股文的衡文标准进行探讨。

一、“理、法、辞、气”是衡文批语的落脚点(注:本节部分资料曾得到蒋金星帮助。)

清代科举取士和学校考试沿袭明代旧制,以八股文作为考试的主要文体。从最低级的童生入学考试到科举顶峰的殿试之前,即县、府、院试,乡试,会试,以及生员拔取贡生的考试都需要考八股文。国家通过考八股文取才,个人通过写作八股文入仕。乾隆九年谕:“从来科场取士,首重头场《四书》文(注:“《四书》文”为“八股文”之异称。八股文有多种异称,如“八比”、“制艺”、“经义”、“时文”、“时艺”等。参见启功等《说八股》第5—7页。)三篇。士子之通与不通,总不出《四书》文之外。”(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82《礼部·贡举·覆试》,《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92年,第2258页。)乾隆十年谕:“国家设制科取士,首重者在《四书》文。”(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65《礼部·贡举·试艺体裁》,第1659页。)后嘉庆十年谕:“乡、会试三场,并设经文、策对,原与制艺并重。然必须……先阅头场,后阅二、三场。”(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79《礼部·贡举·内帘阅卷》,第2153—2154页。)统治者强调《四书》文在考试中的地位,考官阅卷重点自然也就重在首场的《四书》文。可见,士子八股文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及第与否,八股文在当时被称为“敲门砖”(注:(清)冯班:《钝翁杂录》:“教我则曰:‘此敲门砖,及第则舍之’”,见(清)梁章钜著《制艺丛话》,陈居渊校点,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21页。)一点也不为过。士子如何才能叩开那荣华富贵之门,考官又如何衡文?这便是每一位应试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文人学士莫不幼而习之,长而诵之,为研探八股文的写作秘诀而呕心沥血。

对于八股文的写作,清末八股大家俞樾曾做过这样的表述:

凡人欲立言传后,不必作八股文字;凡作八股文字,不过乡、会两试借作敲门砖耳。仆从前治举业时,每代阅文者设想,夫闱中阅文,犹走马看花,想其夜阑人倦之后,烛光摇荡,朱字麻茶,且又同此题目,同此文字,千篇一律,其昏昏欲睡久矣。故作文者,须用呼寐者而使觉之法,使一展卷,眼目一醒,精神一提,觉此卷文字,与千百卷不同,而自不觉手之舞之矣……其法第一在命意,同一题目,而我之所见深人一层,高人一着,读者自欢欣鼓舞而不自知。次之在立局,虽意思犹人,而局阵纵横,有五花八门之妙。又次之,在造句。虽格局有犹人,而字句精卓,有千锤百炼之功,亦足以逐去睡魔,引之入胜。凡此皆是代阅者设想。所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虽非圣贤之道,而作八股文字,不得不尔。若徒向纸上捉摸,不向闱中揣摩,此是古者为己、不求人知之学,竟不如闭门著书为妙也。(注:李风宇:《失落的荆棘冠·俞平伯家族文化史》,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44—45页。)

这段文字原是为回复女婿王康候来信所作。俞樾告诫女婿,文章要获得阅卷官的青睐,需要向闱中揣摩,明了主考官的意图。文章要“命意”深入,高人一着;“立局”要巧妙,出人意外;“造句”要精卓,字字珠玑;只有这样,文章才能引人入胜,动人心魄,使阅卷考官爱不释手,也才可能从众多考卷中脱颖而出。俞樾所说的“命意”、“立局”、“造句”即相当于今天作文的中心思想,布局谋篇,遣词造句。而“命意”、“立局”、“造句”实际上正是阅卷官在判卷时所注重的三个方面。

我们以《清代朱卷集成》文章的批语作为分析的材料。选取材料时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时间上错开,基本能覆盖有清一代;二是地域分布上错开,以见不同地区的衡文状况;三是名次等第上有悬殊;四是选取同地区、同科目、同题文、同考官批语的部分文章,以见其衡文之差别。就选取的朱卷来看,抽样比较合理。会试卷16份,乡试卷14份。按王朝分,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朝。按名次分,会试第一名3份,第二名2份,第三名1份,第六、七、十、十一、二十二、二十八、四十八、六十、七十四、二百三十九名各1份;乡试卷第一、二、四、五、十、十六、十八、二十八、三十七、一○一、一百九十六、一百九十九、二百三十、三百四十一名各1份。按地域分,有浙江、广东、江苏、广西、安徽、山西、河南、顺天府、山东、江西、四川等地的朱卷。为对批语有更为直观的认识,我们胪列部分抽样会试朱卷批语如下(注:因抽样朱卷批语篇幅庞大,不方便于此一一罗列。):

1.康熙丁丑科 第六十名 李继修 河南归德府

大总裁熊批:观其落笔,命意不屑纤尘,春山秀濯,晴霞郁蒸,似此文境。

本房加批:(书一):爽秀恬雅,词理醇畅,规矩准绳中,一往清灏之气,溢于毫楮,姿分固优,学力亦到。(书二):洗尽铅华,独标清新,卓莹顿宕,处处逼取,莫不字神理,非深于先辈者不能。(书三):结构严密,无懈可击。(《朱卷》第3册,第4—6页)

2.康熙戊戌科 第十名 谢光纪 山东登州

大总裁王批:淋漓生动,养到机流。大总裁李批:深刺题髓,而出以清俊,正如殿内五龙,每夜欲生风雨。大总裁赵批:气局雄伟,可式浮靡。大总裁张批:气象光昌,词意磅礴。

本房崔总批:文以气为主,然必理精法老,笔健词赡,其气乃郁勃而不可御,知此卷之擅胜大有在矣。(《朱卷》第3册,第57—60页)

3.雍正庚辰科 第七十四名 林令旭 江南松江府

大总裁任批:雄才健笔笼盖一时。大总裁孙批:理蕴精深,更饶异采。大总裁鄂批:昌明博大中饶有流转之致。大总裁蒋批:气体高华,声实并茂。

本房总批:入理精深,铸词雄伟,而中间运轮辖,又复恢恢浩浩一气流贯,初无排偶藻绘之迹,是具才情气魄之绝大者。

题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本房加批:局整词昌,发挥题意悉到,却无一语袭陈蹈故。第觉壁垒一变,光彩炜而欲然。(《朱卷》第3册,第133—134页)

4.乾隆戊辰科

(1)第六名 毛绍睿 浙江严州府

题一:“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大总裁批:精气洞达,积健为雄。

本房加批:融一节为一句,融一篇为一气。不事枝枝叶叶,而全理俱到,其英思健笔,咄咄逼人,兼有俊鹘出笼,渴骥奔泉之势。

题三:“鲁君之宋呼于至泽之门”

大总裁批:端庄流丽,自饶回韵。

本房加批:既典既雅,亦清亦腴,绝无芜音累气,犯其笔端,可谓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矣。

(2)第二百三十九名 荘采 江南徽州府

题一:“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本房加批:浑发能涵盖万有,何必铢铢而称寸寸,而度谋篇之最胜者。

题三:“鲁君之宋呼于至泽之门”

本房加批:从悟广居后着笔,义必归源,词无泛设。(《朱卷》第3册,第205—235页)

5.咸丰己未科 第一名 马传煦 浙江绍兴府

同考试官李荐:清高深稳。大总裁成批:气静神恬。大总裁沈批:理真词切。大总裁赵批:中和蕴藉。大总裁贾批:高挹群言。(《朱卷》第21册,第3页)

6.同治戊辰科

(1)第二十八名 林祖述 江苏常州无锡

大总裁继批:气静神恬。大总裁董批:手和心细。大总裁文批:义精词卓。大总裁朱批:力厚思沉。题:“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天下者也”。本房加批:理脉清真,机神动荡,其一种英迈之气,尤足辟易于人。(《朱卷》第29册,第47页)

(2)第三名 吴大澄 江苏苏州府

大总裁继批:词意精湛。大总裁董批:沉实高华。大总裁文批:文成法立。大总裁朱批:气静神恬。(《朱卷》第28册,第285页)

从以上所列举的批语可以看出,阅卷官基本围绕理、法、辞(词)、气四个方面对应试文章进行评判和下批语。需要注意的是:对一份朱卷文章,考官的批语并非面面俱到。如果文章四者皆备,必是上乘之作,如:康熙戊戌科会试第十名谢光纪卷总批:“文以气为主,然必理精法老,笔健词赡,其气乃郁勃而不可御,知此卷之擅胜大有在矣。”(注:《朱卷》第3册《会试·康熙戊戌科·谢光纪·本房总批》,第59页。)道光壬辰科会试第一名马学易卷总批:“其理则精微广大,其词则坚卓昌明,其气则懿茂渊醇,其度则深沉宽博,浑含元识,高抱群言。”(注:《朱卷》第8册《会试·道光壬辰科·马学易·本房总批》,第220页。)凡此于文欣赏的焦点都集中到了理、法、辞、气的层面上。戴名世提出评判时文的三项标准:“道也、法也、辞也,三者有一之不备焉而不可谓之文。”(注:(清)戴名世:《戴名世集》,王树民编校,中华书局,1986年,第109页。)清末文艺批评家刘熙载总结了八股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其所撰《经义概》谓:“文不外理、法、辞、气。理取正而精,法取密而通,辞取雅而切,气取清而厚。”(注:(清)刘熙载:《经义概》,《刘熙载集》,陈文和、刘立人点校,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2页。)此要求是为文的至高境界。

二、“理、法、辞、气”的基本含义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掌握着考生命运的主考官从“理、法、辞、气”方面入手对考卷进行评判。那么,何谓八股文的“理、法、辞、气”,八股文的具体写作对“理、法、辞、气”有何要求?这是在分析衡文标准时必须回答的问题。

在中国传统文体中,八股文可以说是最直接论道的一种,它以“载道”为其最基本的追求。此处的“道”即“理”,即儒家为维持封建统治而张扬的纲常伦理。从命题特点看,八股文的写作题材以《四书》为主,《五经》次之,内容是要阐释儒家经典的“义理”,以及宋儒的思想精神。《元史·选举志》载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子《章句集注》;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子《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元代科举考试已明确规定了文章的写作内容。要做好经义文章,就必须要对程朱对儒家经典的解释烂熟于心,以他们的认识、见解为准绳,而不能有所超越。如元倪士毅所言:“须多看他人立意,及知历练,则胸中自然开广,又不要雷同,须将文公《四书》仔细玩味,及伊洛议论大概,皆要得知,则不但区处性理,题目有断制,凡是题目皆识得轻重,皆区处得理到。”(注:(元)倪士毅:《作义要诀》,《钦定四库全书》第148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文渊阁版,第373页。文公即朱熹,伊洛即二程。)明清八股文的考试内容沿袭前代,朱子《四书集注》也被确定为释义准绳。乾隆曾言:“国家以经义取士,将使士子沉潜于《四子》、《五经》之书,含英咀华,发抒文采。”(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66《礼部·贡举·试艺体裁》,第1653页。)这明确规定了士子学习、考试的内容,其目的是要考查士子对儒家经典的掌握和对宋儒精神的理解。由此可见,八股文的“理”就是孔孟之道、程朱之学。

咸丰己未科会试题为“色难有事”,出自《论语·为政》第八章:“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朱熹的《四书集注》对此解释是:

食,音嗣。色,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食,饭也。先生,父兄也。馔,饮食也。曾,犹尝也。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旧说,承顺父母之色为难,亦通。程子曰:告懿子,告众人者也。告武伯者,以其人者多可忧之事。子游能养,而或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注:(宋)朱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5年,第79页。)

此科马传煦会试卷对这一问题是这样阐述的:破题:“色以悦亲而难,不妨先验诸亲之事焉。”破题便与朱熹《四书集注》的解释相一致,接下来围绕题旨层层敷衍。承题:“夫色何以难,难在根心而发。”起讲:“今夫孝子之事亲也,曰怡色,曰愉色。”再用两股对作进一步的阐释,收结以“由是而服劳焉,夫亦分亲之难以为难也。然非柔色以将,亦仅与奉养等耳。人亦勉其至难者而已矣”(注:《朱卷》第21册《会试·咸丰己未科·马传煦·色难有事》,第12—16页。)照应题旨。至此,这篇文章就按照朱熹的观点阐释了“色难有事”的“义理”。考官衡文,首要考查的便是看文章阐发的“义理”是否符合程朱的解释,是否醇正。如有不符,必将黜落。本房考官对此卷的批语是“第一场近情切理,纯粹以精”,聚奎堂原评:“法密机圆,意真语挚,以难字串合,独具匠心。”这是比较高的评价,马传煦被取为此科第一名,如文章“理”不贴切、“意”不真实,即不符合朱熹的解释,是必将被黜落的。

八股文的“法”指文章的做法,按戴名世所说,有御题之法和行文之法:“制举业者……而法有二焉:有行文之法,有御题之法。”“御题之法者,相其题之轻重缓急,审其题之脉络腠理,布置谨严,而不使一毫发之有失,此法之有定者也。”(注:《戴名世集》“己卯行书小题序”,第109页。)很明显,这是指对文题的审定和把握,同时也是指八股文要遵循的固定格式,如破题、承题、起讲、入题等。(注:参阅邬国平、王镇远《清代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02页。)对此,启功作了通俗易懂的解释:“有了题,必须先仔细揣摩题目的出处,即是作为题目的这个词、这句话,乃至这些话是谁说的,对谁说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说的,有没有不同的解释。这些方面都考虑到了,然后再揣摩这个人,这些话的语气神情。”(注:启功等:《说八股》,第31页。)御题之法在八股文的写作中很重要,它是应试成功的很重要的一环。行文之法是指写作八股文时对文章主体部分结构起伏呼应、顿挫跌宕的布局等。戴名世说:“至于向背往来,起伏呼应,顿挫跌宕,非有意而为之。所云文成而法立者,此行文之法也,法之无定者也。”(注:《戴名世集》“己卯行书小题序”,第109页。)戴名世说此法是“法之无定者”,还是很符合八股文写作实际的。八股篇章之法也并不是死板之法,它也有许多的机巧变化,不同的题目,不同的表现内容和主题,都会采取不同的表现方式,“一文必有一体,一体必有一机、一局,非漫然落笔遂能为也”。(注:魏际瑞:《魏伯子文集》卷二,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四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77页。)可见,八股文谋篇布局的趣味性也正是从这些“开合首尾,抑扬唱喏,正反虚实,顺逆周折,骋控张歙之类的经纬错综之法”(注:黄强:《八股文的文学因素》,《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第52页。)中获得。

八股文写作自有一套功令格式,文章的结构及各个部分的安排都要按一定的程式处理。通常分两大部分:题头部分和主体部分。题头分:破、承、起讲,说明题目所包含的内容。主体部分是要根据题意阐发儒家的有关思想以及作者的见解、认识,有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共八个段落,后有结语。统观八股文部分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可以用“起承转合”(注:王凯符:《八股文概说》,第15页。)四字来概括。八股文的破题应是“起”,承题、起讲、入题应是“承”,用排偶来阐发见解的八个段落应是“转”,文章的收结应是“合”。诚如刘熙载所言:“‘起承转合’四字,起者,起下也,连合亦起在内;合者,合上也,连起亦合在内;中间用承用转,皆兼顾起合也。”(注:(清)刘熙载:《艺概·经义概》,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3页。)这只是一个大概的状况。其实,八股文的写作还有许多严格要求,不同文章也还有许多细微变化。例如:会试朱卷咸丰己未科崔乃翬的《色难有事》,我们特录其眉批,以见考官阅卷时对行文之法的重视。破题:“破便打通消息”;起讲:“只写一边,而两边俱到,浑身骨节都灵,前半关窍已通,故此处直落,好无窒碍,转关夺隘,留中二比转身地步”;起股:“淡语有神味,钩逼俱紧,实处能虚妙”;出题:“空中一击,令前后筋摇脉动,二比全在夹缝着力,妙不另装头脑”;中股:“翻转看法,大士化身,进退两义,耐人寻绎,上下交关处苦与分明”;后股:“回报不费力,尤妙”;收结:“通篇结穴,此常山蛇也。”(注:《朱卷》第21册《会试·咸丰己未科·崔乃翬·色难有事》,第123页。)此文的眉批都是在对文章行文布局进行评价。另看嘉庆辛未科王壬林会试朱卷《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的本房加批:“作三大比,阐义分顶,上文自是正嘉老法。然不紧扣修身,重扼知字,则可移作上三句文字。文入手提挈清紧,三比中将题目层层清扣,各现了义,非老于文律者不辨。”(注:《朱卷》第5册《会试·嘉庆辛未科·王壬林·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第11页。)

“辞”指文采,文章字句的表达。清袁守定所撰《时文蠡测》谓:“文章以意胜为主,而意必藉辞以传。结响修辞尤须斟酌。一字不谐则累句,一句不谐则累篇也。学者须是纂组从宜,裁减合度,长短踸踔相综以行其所安,虚实逶迤相卫以承其所乏,锤字则铿而有声,造句则坚而有力,然后可役万里于指下,抒百虑于行间也。若字哑而不响,句弱而不扬,则英思为之不灵,妙理为之寡味,未可为制作之能事矣。”(注:(清)袁守定:《时文蠡测》,光绪十二年刻本,收入《四库未收书辑刊》第6辑第12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569页。)(按:此处文章当指时文)这段话从正反两方面强调了字句的锤炼对义理表达的重要作用。八股文的写作对文辞到底有何要求?《制艺丛话》引八股大家李光地《榕村语录》的话云:“文字不可怪,所以旧来立法,科场文谓之清通中式,‘清通’二字最好,本色文字,句句有实理实事,这样文字不容易。”(注:(清)梁章钜:《制艺丛话》,陈居渊校点,第18页。)可见,八股文的语言本色文字最好,即朴实自然,言之有物,不求华丽藻饰。士子文章的文采也是考官判卷时重点考查的方面。会试朱卷咸丰己未科杜寿朋文章《今夫天》的本房加批:“下文无一句不在笼罩中,精理名言络绎奔赴,却只完得三字,悬空虚神,可谓一寸光摄千里春,一粒粟藏大千世界,不意自风尘奔赴中来,复能握管为此切理厌心之作,岂非异才。”本卷考官对文辞的眉批是这样的:“精语见骨,澹语有神,笔笔摭实,笔笔凌虚,词则精湛。”《焉能使予不遇哉》的眉批:“造句之新峭简劲,迥非时墨町畦。一句顿住,含情无限。二比大合,涵绵邈于尺素,吐滂沛于寸心,字字从亚圣肺腑中流出。声情激越,欲碎唾壶。”(注:《朱卷》第21册《会试·咸丰己未科·杜寿朋》,第41—45、45—47页。)在科考文章中,同题目的不同文章,义理的阐发并没有多大的发挥余地和空间,因此文章的文采更胜于义理,在文题“义理”限定的范围内,能够高人一筹,取胜于人的还是士子组织文字、发扬文采的能力。

在朱卷批语中,有关“气”的批语占了相当比重。可见,八股文写作对“气”很重视。何谓八股文的“气”?笔者认为,“气”是应试者蕴含在文章中的思想才情的浓度,是使作者思想外化为文辞的一种力量,(注:参见《清代文学批评史》,第406页。)它既不是文章篇章结构的安排,更不同于文章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它来自于作者涵养的积累,借助于文辞,外化而为文章行文之“气势”。“文章虽末技,可以觇人品心术。气清者,品必清;气浊者,品必浊;学术正者,吐气必纯;意见偏者,议论必驳;内蕴忠贞,则言多激烈;胸无识见,则语必肤庸。昔人谓言者心之声。”“穷理于诸经,博趣于百氏,胸中积有卷轴,郁而为文,所以古质沧然,绝人攀跻。今人甫读《四书》才占一经,便以考墨卷,进之多者至千首,一段精神命脉尽入于卑腔弱调之中,遂至移其性情末由自拔,及其操笔缀文,一往嫩软沓拖之音,至不能上口。”(注:《时文蠡测》,第569、566页。)可见,应试者学识、才情的深度、厚度与文气的充沛、流畅紧密相连。这也正如《作义要诀》引曹泾语云:“文气随人资禀清浊厚薄所赋不同,则文辞随之。”(注:《作义要诀》,第374页。)“气”依靠文辞而呈显,八股文辞如何才能更好地承载文气,其语言体式呈现出何种特点?

八股文语言体式可以说是中国古代骈文和散文的合成体,八比是骈体,而其他的是散体。李涂论文说“文字须有数行不整齐处,须有数行整齐处”(注:(宋)李涂:《文章精义》,王利器校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70页。),朱熹也说文字“不可太颓塌,只略教整齐足矣”(注:(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论文》卷139,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3321页。),因为句式不整齐能让文意疏阔、文气放纵从而文势奔放,句式整齐能让文意紧密、文气收敛从而文势紧凑。两者结合,文气就一张一弛,一开一合,收纵有度,从而使事、情、理臻于完美的表达。另就主体部分的股对来看,八股文也是运用散行的排偶句式来助长文章的气势,从而达到对文章义理的阐发。例如:会试朱卷咸丰己未科孙念祖的《色难有事》:

万不至乖戾之色形诸温情之时,特性之固者朴不能逮其文,往往有同此一事,人将之而和婉著于瞻依,彼将之而躁率形于言动者,知声音笑貌不容伪为,色贵乎以情道性也。

万不至慢易之色见于帟帏之地,特质之直者动未能出以顺,往往有同此一事,人行之而豫悦达于仪容,彼行之而径遂流于词气者,知爱敬诚悫悉由涵养,色贵乎以学化质也。

此股骈、散兼行,气势流畅婉转,阐发义理很有气势。此篇文章本房的加批:“气充词沛,局紧机圆。”(注:《朱卷》第21册《会试·咸丰己未科·孙念祖·色难有事》,第63页。)

在八股文章中,音调、平仄的安排对气势也很有作用。正如刘大櫆《论文偶记》说:“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不可准,以字句准之……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注:(清)刘大櫆:《论文偶记》,舒芜校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6页。)此话虽是针对古文而言,但对八股文章也很适用。只要合理安排音调、平仄,那么文章的气势自然也就很流畅了。

三、“清真雅正”是衡文的总体要求

“理、法、辞”是八股文写作必须具备的几个要素,“气”依靠文章字句等具体安排而呈显。考官阅卷批语落脚于“理、法、辞、气”诸层面,那么,考官持何标准来衡量科考文章“理、法、辞、气”的优劣,即什么样的科考文章才符合政府的功令要求?我们来看下面几则申令:

雍正十年晓谕考官:“所拔之文,务令‘清真雅正,理法兼备’,虽尺幅不据一律,而枝蔓浮夸之言,所当屏去。”(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66《礼部·贡举·试艺体裁》,第1649页。)乾隆元年有如此之谕:“皇考世宗宪皇帝特降谕旨,以‘清真雅正’为主……司衡者尤宜留心区择,以得真才实学之士,朕实有厚望焉。”乾隆三年复准:“考试各官,凡岁科两试,以及乡、会衡文,务取‘清真雅正’,法不诡于先型,辞不背于经义者,拟置前茅,以为多士程式。”(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79《礼部·贡举·内帘阅卷》,第2113页。)

雍正帝明令试官当以“清真雅正”为标准来判文批语,后乾隆帝又多次向考官重申“清真雅正”这一宗旨,因而“清真雅正”也就成为法定的准绳。可见,根植于“理、法、辞、气”基础上的是对八股文写作的总体要求:清真雅正。李元春全面总结了“清真雅正”对“理法辞气”的要求:“国朝定文品四字:清真雅正。清有四:意清,辞清,气清,要在心清;真有五:题中理真,题外理真,当身体验则真,推之世情物理则真,提空议论则真;雅有二:自经书出则雅,识见超则雅;正有二:守题之正,变不失常。”(注:(清)李元春辑《青照堂丛书·四书文法摘要》“朝邑刘氏”,清道光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我们抽样朱卷部分批语分类如下表,从此表格也可明显看出这一要求:

1.理醇脉正;2.气空理实;3.理皆雪亮;

4.理正词醇,其理则精微广大;5.理境莹然;

理 6.精理为文;7.研精理窟;8.理皆清澈;

9.理真词切;10.实理虚神;11.理脉清真;

12.月映冰澄,莹理境也;13.理皆清澈.

1.丝丝入扣;2.文以一意贯串之;

3.议论通畅,裁减整齐;

4.精心结撰,出显入深,极有法程,极有火候;

法 5.虑周藻密;6.风裁渊穆,局度端凝;

7.炉锤在手,规矩从心;8.法密机圆;

9.理精法老.

1.精语详饶;2.理正词醇;3.词则坚卓昌明;

4.笔力雄健,词锋挺拔;5.有高华之实,无陈腐之言;

辞 6.句亦工整,词意恳切;7.格正词醇;

8.陈言务去,清光大来;9.珠圆玉润,义精词湛;

10.词义正大;11.言中有物;12.清言玉屑。

1.灏气盘空;2.大气盘旋,魄力沉厚;

3.气则懿茂渊醇,其度则深沉宽博;

4.元气浑沦,具有披一品衣,抱九仙骨气概;

气 5.气疏以达,声大而宏;6.清空一气,独来独往;

7.气静神恬;8.文气婉转,关生确合亚圣口吻;

9.首艺一气舒卷.

何为“清真雅正”?方苞在《钦定四书文·凡例》中曾说:“凡所录取,以发明义理,清真古雅,言必有物为宗。”在这里,方苞很明确地阐释了对所录之文的要求:阐发的义理要有发明、有新意;文辞要言之有物,清真古雅。并进一步解释说:“唐臣韩愈有言:‘文无难易,惟其是耳’;李翱又云‘创意造言,各不相师而其归则一’,即愈所谓是也,文之清真者,惟其理之是而已,即翱之所谓创意也。文之古雅者,惟其辞之是而已,即翱之所谓造言也。而依于理以达其词者,则存乎气。气也者,各称其资材而视所学之浅深以为充歉者也。欲理之明,必溯源六经而切究乎宋元诸儒之说;欲辞之当,必贴合题义而取材于三代、两汉之书;欲气之昌,必以义理洒濯其心,而沉潜反复于周秦盛汉唐宋大家之古文。兼是三者,然后能清真古雅而言皆有物。故凡用意险仄纤巧而于大义无所开通,敷辞割裂卤莽而于本文不相切,比及驱驾气势而无真气者,虽旧号名篇,概置不录。”(注:(清)方苞:《钦定四书文·凡例》,《钦定四库全书》第1451册,第4页。)这体现了“以古文为时文”的观点,即提倡八股文的写作融入古文笔法,有古文的气息和时文的声调,录取文章也当以此为标准。

方苞强调的理之“是”即真实,切中题目,内容充实纯正,非泛泛而论。辞之“是”指文辞既要贴切,又要有新意,不拘俗套;非陈言滥语、险仄纤巧之追求,非辞藻华丽、典故堆砌、艰涩难读“西崐体”之属。方苞还更明确指出“清真古雅”的文章对理、辞、气的要求:认为要理明,其根本就在于需要探索《六经》的义理,研究宋元诸儒的学说。而要文辞允当,就必须贴合题义,以三代两汉之书为取材对象;而要文气昌盛,就得胸怀义理,饱读周、秦、汉、唐、宋大家文章,只有这样,文章才能清真雅正,言之有物。

可见,“清真”即“理之是”,理一定是宋元大儒阐发的义理,不能是别的。义理洞彻无荫翳才能“清”,否则就不“真”。章学诚对“清真”作如是解释:“夫文章之要,不外清真,真则理无支也,清则气不杂也。”(注:(清)章学诚:《章学诚遗书》“为梁少傅撰杜书山时文序”,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320页。)“真”即文章内容纯正、精当。“清”即文章叙说有条理,文气流畅、不散乱。“雅”即“辞之是”,辞要以《左传》、《史记》、唐宋八大家文等为文章语言的典范。只有这样,语言才能典雅、朴实、简约,无枝蔓芜杂。只有这样的文风才是符合封建统治者所规定的与程朱理学相一致的文风,即“正统”。乾隆三年的谕旨对此要求做了明确说明:“考试各官,凡岁科两试以及乡会衡文,务取‘清真雅正’,法不诡于先型,辞不背于经义者,拟置前茅,以为多士程式。如有好为怪异,于题意毫无发明,但抄录子书中人不经见之语,以妄希诡遇者,概置勿录。”(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279《礼部·贡举·内帘阅卷》,第2113页。)可见,和“清真雅正”相背离的就是“法诡于先型,辞背于经义,题意无发明,好为怪异,陈词烂语”,这不符合国家选士标准,因而概置勿录。很显然,“清真雅正”的八股文章就是要用简洁、典雅、畅达的语言来阐述士子所领悟到的孔孟之道、程朱之学。

从《朱卷》中所录朱卷文章来看,以上所说的这些并不是虚妄之语。道光庚子科朱时中会试朱卷“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我们仅录此文题头部分如下:

(破题)上与下各有所敬,明其所谓而已。

(承题)夫下之敬上,敬其贵;上之敬下,敬其贤也。明其所谓,不各有当敬者在哉?

(起讲)且论友者至天子友匹夫,几疑敬之用于天子者,略乎上下之分矣。顾惟略上下之分而上下之分愈明,明其为上为下而敬之宜用者,乃相因而并见殊事,合敬而不混所施,固有主名之可按也。如不挟贵之友,皆用上敬下者也。吾观上下之际而得其说矣。

这几段文字不蔓不枝,简洁、晓畅、典雅、言之有物。本房加批:“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清真雅正,先正典型于斯未坠。”(注:《朱卷》第11册《会试·道光庚子科·朱时中·本房加批》,第146页。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像这样对文章的评价实是难得。考场风气,有时可能偏重“清真”,有时偏重“雅正”,“清真雅正”也并不是时时并驾齐驱。

如咸丰己未科马传煦会试朱卷,大总裁沈批:“理真词切”;大总裁成批:“气静神恬”;本房总批:“第一场近情切理,纯粹以精。”《色难有事》聚奎堂原批:“法密机圆,意真语挚。”(注:《朱卷》第21册《会试·咸丰己未科·马传煦》,第3页。)同治戊辰科林祖述会试朱卷大总裁继批:“气静神恬”;大总裁董批:“义精词卓。”本房原荐批第一场:“文洁体清,修短合度。”“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天下者也”题,本房加批:“理脉清真,机神动荡,一种英迈之气,尤足辟易于人。”(注:《朱卷》第29册《会试·同治戊辰科·林祖述》,第47页。)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考官对应试文章的批语都是围绕“清真雅正”这一要求从“理、法、辞、气”四方面来写,可见,“清真雅正”确是当时的衡文标准。清末文艺批评家刘熙载在《艺概》卷六《经义概》中总结了八股文写作的基本要求:“理取正而精,法取密而通,辞取雅而切,气取清而厚”,并阐释道:“以文言之,言有物为理,言有序为法。”(注:《刘熙载集》,第192页。)刘熙载强调八股文写作对“理、法、辞、气”的要求:义理醇正精要、文法周密严谨、文辞质朴贴切、气势充沛流畅。推而论之,“清真雅正”也正是在“理、法、辞、气”基础上的对八股文章的总体要求,这也是八股文写作的最高准则和至高境界。

清代科举考试中,考官阅卷依据“清真雅正”这一标准从“理、法、辞、气”四方面来判定同题目不同文章的黜落以及等第高下,这与现代作文考试从内容、语言、结构等方面划定五类试卷评分标准有某种类似之处。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八股文衡文虽有标准,但不可能有一个绝对精确的标准答案,不可能像今天的标准化考试一样极大程度地避免误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考官难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些主客观原因都会降低这一标准的准确度和可信度,使这一标准的终极遴选功能不得不打折扣。

如同治戊辰科会试卷:第二十八名林祖述,大总裁继批:“气静神恬。”大总裁董批:“手和心细。”大总裁文批:“义精词卓。”大总裁朱批:“力厚思沉。”题:“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天下者也”。本房加批:“理脉清真,机神动荡,其一种英迈之气,尤足辟易于人。”第三名吴大澄,大总裁继批:“词意精湛。”大总裁董批:“沉实高华。”大总裁文批:“文成法立。”大总裁朱批:“气静神恬。”就批语来看,两卷批语并无多大差异,且林祖述卷的题“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天下者也”,还偏重了清真,但名次却落后了很多。

鉴于此,统治者也力图避免此弊端,尽量使等第高下的定夺公正合理。按科举考试判卷程序规定,各房所呈之卷,需由几位考官按衡文标准来共同斟酌决定去取,非完全由一位主考官按自己的好恶而成定评,这就极大程度地避免了衡文的误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终极择优功能的不足。乾隆五十八年谕中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嗣后顺天乡试及会试正副考官,务将各房呈荐之卷共同批阅,庶不至以一人意见遂为定评,以致佳卷黜落,而平庸者侥取。”(注:《清实录》卷1427,第27册《高宗纯皇帝实录》,中华书局影印,1985年,第91页。)

总之,尽管在“理、法、辞、气”基础上的“清真雅正”这一衡文标准还有很多缺陷,但它还是基本有效地履行了淘汰功能,把基本不合格的试卷淘汰筛选了出去,从而维护了八股取士之制的平等性和公正性。

四、“清真雅正”标准确立的原因

由以上分析可知,“清真雅正”是清代科举八股文的衡文标准。同时,这一标准关涉文风,是对应考文章的总体要求。它的产生并非突兀其来,自有其发展和演进的过程,其确立是应八股文这种经义文体的功令要求而定。在此,我们想从这种文体的源头来理清此标准演进的轨迹。

明清科举八股文,从其考试内容来看,属于经义之文。考其源流,当出自宋代的经义。郑灏若曰:“四书之文,源于经义,创自荆公。”(注:(清)郑灏若:《四书文源流考》,《学海堂集·初集》卷八,清启秀山房刊本。)“从科举文体的渊源来看,说八股文源于宋代经义是比较近于事实也比较近于文体本质的说法,也是学术界普遍比较认可的看法。”(注: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37页。)何谓义?“义者,理也,本其理而疏之,亦谓之义,若《礼记》所载《冠义》、《祭义》、《射义》诸篇是矣,后人依仿,遂有是作,而唐以前诸集,不可概见,至《宋文鉴》乃有之。而其体有二:一则如《冠义》之类,一则如今明经之词(名曰经义),今皆录而辩之。”(注:(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139—140页。)尽管此处的“义”和八股文的“义”有很大不同,但阐述经书“义理”还是相似的。可见,“经义”就是根据儒家经典来阐发“义理”。

宋初年,科举考试承袭唐代,仍然以诗赋、帖经、墨义、论策为内容。有鉴于诗赋、墨义、帖经的弊端,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对科举考试内容进行改革,罢去“声病对偶之文”,为使读书人“专意经书”,规定此后应试士子“各占治《书》、《易》、《诗》、《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大经,次兼经,并大义凡十道,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注:(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0,熙宁四年二月丁巳。)后并拟定《三经新义》颁行全国,以作为标准答案。科举考试中,要做好此种文体,“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注:《宋史·选举志》,见《古今图书集成·经义卷》文学典,第189卷,第77571页。)。对此要求,南宋朱熹也谈及:“答义者必通贯经义,条举众说而断以己义……但令直论圣贤本意与其施用之实,不必入今日分段破题对偶敷衍之体,每道只限五六百字以上。”(注:《朱熹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可见,此种文体是从经书中语出题试士,答义并不是如帖经、墨义徒事记诵,而是要先对经书义理有所理解,后阐发而“断以己义”,其目的是考察士子对经书的理解与掌握的程度。尽管宋后来又进行了科举改革,且经义考试也不依照《三经新义》为程式,但是经义作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已经确立。自宋开始,科举取士也由原来的重文辞而开始转向重经术了。

元初以论及经义、词赋三科试士。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酌定科举条制: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熹《章句集注》,中选的标准是:“义理精明,文辞典雅”。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从《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熹《章句集注》,“经义一道,各治一经”(注:(明)宋濂:《元史·选举志一》,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9页。)。据上所见,不管是论还是经义,都要求文章内容阐述经书义理,而非如墨义徒事记诵,也非如诗赋发抒文采,施展才情,故对义理、文辞的要求是:“义理精明,文辞典雅”。元代倪士毅对此种文字的要求表述得更全面,其所撰《作义要诀》引曹泾言曰:“文字大概以纯者为合格,健者为有气,合格者中程度,有气者起人眼目。然今人作文于二者,皆易有病,盖似纯者无气焰,则率略萎靡,又不足以起人眼目;似健者多草野,则夹杂怪僻,又不可以合有司程度。如愚所见,当于规矩之中用老苍之体,庶几合格,则不为有司所摈。奇则又非低手可及,必识此意乃可进步。”(注:《作义要诀》,《钦定四库全书》第1482册,第373页。)可见,文字须纯而不怪,可合“有司程度”。

明初年,科目初定,“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为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通谓之制艺。”(注:《明史·选举志》,中华书局,1984年,第1693页。)此文体略仿宋经义,其目的“大旨以阐发道理为宗。”(注:《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1729页。)要有古人语气,就需要熟读经书,对经书义理有相当的理解。明初经义(八股文)无固定体式,不受程法限制,八股文字能遵经义之本质,其要旨以直述经义、阐发道理为宗旨,表现出素朴、古茂、平淡的文风,如顾炎武所言:“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衍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注:(清)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6,黄汝成集释,岳麓书社,1994年,第594页。)方苞对洪武至成、弘百余年间的文风作了精当的概括和总结,其所撰《钦定四书文凡例》谓:“自洪永至化治百余年中,皆恪尊传注,体会语气,谨守绳墨,尺寸不逾。”(注:(清)方苞:《钦定四书文·凡例》,《钦定四库全书》第1451册,第3页。)成化以后,此种经义文体渐有八股之名,“成弘以后纯为八比之格矣。”(注:(清)陶福履:《常谈》,《丛书集成》初编本0897,第16页。)作为科举考试的特殊文体,八股之格就已经定型完备了,此后已无多大的变化。

就此情况来看,成化、弘治可以说是明代八股文风的分水岭。此后文风日降,场屋之文渐不如旧。浮华纤巧早显端倪,特别是明晚期,“不遵朱注”更是屡见不鲜。造成如此状况,细究起来,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八股文毕竟是科举考试文体,题目出自四书,考生要谨守朱注发挥。再者,体制渐趋严格,如戴名世所言:“盖其法律极严以密,一毫发之有差,则遂至于猖狂凌犯,断筋绝膑,而其去题远矣。”(注:《戴名世集》卷4《小学论选序》,第91页。)可是,对士子来说,八股文到底是一种借以获取利禄的工具,在义理发挥和体制变化并没有多大空间的情况下,士子为弋取科名,不得不在文辞上竞辟新奇,以耀考官之目,长此以往,以致文风日趋浮华。

其二,王阳明心学的兴起,在嘉靖、万历时期有着巨大的影响,作为官学的程朱理学受到了人们普遍的唾弃。如顾炎武《日知录》所言:“盖自弘治、正德之际,天下之士厌常喜新,风气之变,已有所自来。而文成以绝世之资,倡其新说鼓动海内。嘉靖以后,从王氏诋朱子者,始接踵于人间。”(注:《日知录集释》卷18,第666页。)随着王阳明心学的盛行和传播,“从王氏诋朱子”之风也渐渐渗透到八股考试中来。“嘉靖中,姚江之书虽盛行于世,而士子举业尚谨守程、朱,无敢于禅圣者。自兴化、华亭两执政尊王氏学,于是隆庆戊辰《论语程义》首开宗门,此后浸淫,无所底止。科试文字大半剽窃王氏门人之言,阴诋程朱。”(注:《日知录集释》卷18,第658—659页。)王阳明心学以其对人的价值的高度强调和主体意识的充分弘扬,实现了对程朱理学的批判和反拨。致“良知”将士人从烦琐的章句中解放出来,士人以求个性解放,摆脱朱注的束缚,其影响以至于造成“良知之说,充塞天下,人以读书穷理为戒,故隆庆戊辰会试‘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文,以不用集注”(注:(清)王夫之:《夕堂永日绪论外编》,《船山遗书六十五》,四部丛刊本,集部267。)的局面。但这种自我的体悟导致了不读书穷理的流弊,也带来了空疏的文风。如清彭绍升《论文五则》所言:“明初学者多墨守章句,并为一谈,自阳明先生作,而承学之士始知反求诸心,要于自得,其见于文往往如圆珠出水,秋月泻空,舜居深山,子在川上,庶几遇之。”(注:(清)彭绍山:《二林居集》卷三,嘉庆四年昧初堂刻本。)文之鄙俗已如王夫之叹言:“万历壬辰以后,文之俗陋,亘古未有。”(注:《夕堂永日绪论外编》,《船山遗书六十五》,四部丛刊本,集部,第267页。)

八股文风出现的如此情况,早已不符合统治者设立科举、立法选士的真实意图。终明一代,统治者在思想领域极力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加强思想控制,儒家道统和程朱理学得到极大的推崇。统治者采用多种措施加强程朱理学在文化思想领域的一元统治地位,八股取士就是其文化专制政策之一。八股经义文主要限定在《四书》中出题,以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解经立说的标准。这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此种方式宣扬灌输作为统治思想的程朱理学,借以强化统治人才的道德品质。二是检验应试士子对儒家经典、程朱理学理解和掌握的程度,从而选拔出与统治思想相符合的统治人才。为把士子思想引导到儒家经典、程朱理学的正轨上来,自八股取士之初起,统治者就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对文风的整顿。

洪武三年,诏令“策惟务直述,不尚文藻。”洪武上年,令“科举凡词理平顺者皆预选列。惟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二十四年定文字格式,“凡出题或经或史,所问须要含蓄不显,使答者自详问意,以观才识……凡作四书义经义,破承之下,变入大讲,不许重写官题。”在谈到对策时,规定:“务在典实不许敷衍繁文”。“不尚文藻”、“词理平顺”、“不许敷衍繁文”都只是作文的最一般的要求:文字要简洁、通畅平顺。不过二十四年已出现了明显针对八股文的要求。正统六年,令“出题不许摘裂牵缀,及问非所当问。取文务须纯实典雅,不许浮华。违者从风宪官纠劾治罪。”成化十三年,令“出题校文,须依经按传,文理纯正,”弘治七年,令“作文务要纯雅通畅,不许用浮华险怪艰涩之辞,答策不许引用谬误杂书。其陈及时务,须斟酌得宜,便于实用,不许泛为夸大,及偏执私见,有乖醇厚之风。”嘉靖六年奏准“科场文字务要平实典雅,不许浮华险怪,以坏文体。”万历十三年奏准“程式文字就将士子中式试卷,纯正典实者,以制刊刻。不许主司代作,其后场果有学问诙博,即前场稍未纯,亦许甄录,中间字句不甚妥当者,不妨稍微修饰,但不许增损过多,致掩本文。”(注:以上引文均出自(明)李东阳纂《大明会典》三“科举通例”条,(明)申时行重修,明万历刊本,《元明史料丛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88年,第1225—1233页。)

明代各朝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科举文字进行限定。不过就引文所见,从正统六年开始,这些规定才明显地涉及文风,特别是嘉靖以后,由于文体日坏,明廷屡次颁发厘正文体的命令,既详且严。这些限定,大体上可以概括为“醇正典雅”四个字,这是对文风的总体要求。可见,能否严格的遵经守注,精到地阐发义理成为衡量士子八股文优劣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准。政府的这些规定,其具体执行情况在乡、会两试可见一斑,如嘉靖十六年乡试就很明确的按此标准取士。“顺天府乡试录序”云:“是故今日之试,词取其深纯雅正,气取其浑厚博大,思取其沉潜幽渺,议取其疏通洞达,质以六经之大道,求以君子之全文,”(注:《嘉靖十六年顺天乡试录》,明嘉靖刻本,上海图书馆藏。)这在“词”、“气”、“思”上都已经有了明确的准则,考官衡文批语也正是依此标准。有明一代,尽管政府对文风屡有申令,但浮华空洞之气一直到晚明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扭转,这也说明了文风的整顿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入清后,统治者沿袭明代科目取士旧制,采用八股取士之制,将考试内容规定为儒家的《四书》、《五经》,以程朱理学作为士子解经立说的标准。面对明末衰败的文风,清统治者以“崇实黜虚”为口号,提倡先立德行,后及才艺,力图规范文风、士习。为将广大的读书人引导到儒家思想上来,使广大的应试士子钻研经书思想,有清一代各朝统治者也都极力厘正八股文体,矫正八股文风。

清顺治二年规定:“凡篇内字句,务求典雅纯粹,不许故摭一家言,饰为宏博。”(注:《清会典事例》第5册,卷388,中华书局影印,1991年,第303页。)顺治六年殿试,又明令取消明末以来对策使用四六骈体的陋习, 目的是推行质朴的文风,但这对转变明末文风使之归于朴实纯粹起了很大作用。康熙强调“文章贵于简要,可施诸日用。如奏章之类,亦须详明简要”,“章辞取于达意,以确切明晰为尚……务去陈言”。(注:《清实录》第5册,《圣祖仁皇帝实录》(二)卷114、115,第187、194页。)康熙主张学问用之于治道,文章应归于简洁、淳雅,反对陈言烂语、浮华而脱离实际的虚文。这为以后“清真雅正”的提出做了很好铺垫。到雍正时,“文风丕变,但士子逞其才气辞华,不免有冗长浮靡之习”,所以雍正晓谕考官“所拔之文,务令清真雅正,理法兼备。虽尺幅不拘一律,而支蔓浮夸之言所当屏去。”(注:《世宗宪皇帝圣训》卷10,《钦定四库全书》第412册,第152页。)在此,文章的宗旨已经明确提出,那就是“清真雅正”。乾隆三年,乾隆强调“岁科两试以及乡会衡文务取清真雅正”。(注:《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67,《钦定四库全书》第622册,第206页。)乾隆看到“士子率多因陋就简,剽窃陈言,雷同肤廓”之病,因而令方苞选编《钦定四书文》作为士子学习典范,这也就把清初八九十年的衡文风气归纳起来,并明白规定下来了。朝廷的这些干预,“对转变明末的八股文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一批八股大家写了一些较好的八股文章”。(注:王凯符:《八股文概说》,第56页。)像熊伯龙、刘子壮、张玉书,他们的文章雄浑博大,力求拯救八股文于颓靡衰败之中。李光地、韩菼积极提倡这种雅正之文风,成为“清真雅正”之开路人。后桐城派方苞以古文写时文,所写时文成为士子模仿的典范。雍正、乾隆年间,八股作家辈出,八股文法也日益精密完备。

到了晚清,“清真雅正”也一直被视作考官衡文选士的基本准绳。即便1901年八股文被宣布废止后,评价师范生作文的标准并无多大变化。1904年颁发的《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师范生作文题目大小篇幅长短不拘,当以‘清真雅正’为主。”(注:张之洞:《奏定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3辑),第281—282页。)正如张之洞在其改革方案中所说,“八股之格式虽变,而衡文之宗旨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注:张之洞:“妥议科举新章折”,《张文襄公(之洞)全集》(奏议),王树楠编,见《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6辑),第3403页。)这符合以光绪帝为首的清朝统治阶级的需要。

由以上分析可知,有清一代的“清真雅正”标准是在继承明朝衡文标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和明朝的“典雅醇正”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是对衡文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此标准是因八股文这种经义文体的功令要求而定,同时它也是清初统治者鉴于明末科举考试遗留下来的浮靡文风,同时为配合文治政策的施行而在考试士子时提出的。这一标准为清代各朝的科举取士制度所沿袭并得到强化,同时对有清一代朴实文风的形成也起了相当的作用。

结语

“清真雅正”为有清一代八股文的衡文标准,是对科考文章“理、法、辞、气”的总体要求。它是在继承明朝衡文标准——“醇正典雅”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对衡文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它引导了有清一代的八股文风。此标准使八股取士判卷批语有了统一的准则和尺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判卷的主观随意性。它具有比较明显的黜落功能,即最大限度地把那些文理悖谬等不合要求的试卷淘汰出去,从而保证了衡文选士的公正合理。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即被录取后的这些文章,其等第高下该怎么定夺,此标准不可能有硬性的指标。如此看来,优劣的定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具有很大的主观性,这不能不说是此标准的极大缺陷。尽管如此,清代各朝还是屡屡以此申令来厘定文体、矫正文风,这符合清统治者“崇儒重道”政策的需要,这也说明此标准对引导文风士习无疑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因为按经义文体的功令要求:经义之文,“就是其阐述的义理必须‘根于经书’,即不脱离儒家所定的经典,从这些经典引申和阐发义理”(注: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第168页。)。要把经书义理阐述透彻,士子就必须要熟读儒家经典,而非用华丽浮夸之语。

可见,八股文是典型的载道之文,按八股文内容上的答题要点规定:一是代圣贤立言,它要求士子在对孔孟之道、程朱之学的透彻领会、准确把握的同时,应努力揣摩古人的思想和语气,尽量不展现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二是尊经守注,考试经义的文体要求平实典雅,不许出现浮华险怪。士子所作之文要达到“清真雅正”这一要求,就必须于此两方面用功尤勤,这正符合统治者选拔人才的需要。可见,清廷三令五申地强调为文要“清真雅正”,其意图是想把士子引导到“儒家道统”上来,从而培养出真才实学之士,选拔出符合政府需要的统治人才。但在科举制度下,弋取功名是士子的唯一目的,尽管清廷严加申令,但腐败文风的扭转仍难以收到实效。这也反映了此种选士制度的缺陷,为后人改革考试提供了反面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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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八篇论文的衡文标准_八股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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