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农业保险投资之光--我国第一家互助保险公司“阳光农业保险”运作经验分析_农业保险论文

阳光农业保险投资之光--我国第一家互助保险公司“阳光农业保险”运作经验分析_农业保险论文

投向农业保险的一缕“阳光”——探析全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险”运作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阳光论文,探析论文,首家论文,投向论文,一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早在“农业保险”成为今年“两会”热门话题的前几年,我国惟一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简称“阳光农险”)2005年1月便在黑龙江省成立,并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试点,承担起探索中国农业保险发展道路和创新农业保险体制的历史使命。

服务网络覆盖当地并向外省延伸

“阳光农险”董事长、总经理孙振军说,相互制虽然在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很少见,但在保险业却十分突出,国际上也大量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新模式不同于商业性保险,更强调农民保户间的互保,比较适合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和农业保险发展的阶段特点。

目前,“阳光农险”开办的险种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交强险和其他涉农保险等主险产品100余个。在黑龙江13个地市设立了分支公司,在60多个县和94个农场设立了保险社或营销服务部,在100多个乡设立了服务站,在2000多个村设立了保险互助会,现有会员100多万人,服务网络已覆盖黑龙江全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11月,“阳光农险”广东分公司已获广东保监局批复,目前已经开门纳客。与此同时,海南省分公司也正在筹建中。这标志着该公司走向全国的战略规划已迈出坚实一步。

据了解,从2005年到2008年底,该公司共承保农作物1.3亿亩,4年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17.4亿元,使57.9万受灾农产得到及时赔付,户均领到赔付款达3000多元,惠及200多万农村人口。

成功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和做法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农业保险在我国多年难以推进,除了资金筹措困难外,高出险率、高理赔率更是各家保险公司对其“望而却步”的主因。“阳光农险”恰恰因为在资金筹措、防范和化解风险以及健全防灾减灾体系上下足了功夫,从而实现了农民、保险公司和社会各方的共赢。

2008年是该公司农业保险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全年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259%,成为全国农险保费收入最多的专业农险公司;承保粮食作物5802万亩,奶牛40万头,能繁母猪56万头,林木火灾保险试点361.05亩。其成功经验主要表现在——

多方筹措保费,破解资金难题。为减轻农民独自承担高额保费的负担,“阳光农险”实行“农产缴一块、农垦总局筹一块、国家补一块”的办法,破解了“农民缴不起、国家补不起、保险公司保不起”这一难题,提高了风险保障程度。

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阳光农险”采取公司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经营模式,先由保险社承保,再按照公司与保险社五五比例进行共保,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在全力抓好垦区粮食作物保险、扩大养殖业保险规模的基础上,向全省农村和全国粮食主产区扩展。

建立保险公估制度,实行“四方”核灾定损。实行核灾定损员、保险分社、保险社、公司“四方”共同核灾定损制,确保准确率达95%以上。在业务管理上实行“三到户”、“三公开”,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承保内容公开、损失测定公开、赔款兑现公开。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减少社会财富损失。建立了以人工增雨防雹为主要内容的防灾减灾服务体系。目前已拥有293门高炮、135部火箭推进器、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黑龙江省内增雨受益面积累计达22305万亩,防雹受益面积累计达32300万亩,4年累计减损增效约14亿元。

利用再保险和大灾准备金,分散经营风险。按农险保费收入的10%提取大灾准备金,用于平抑保险社综合赔付率超100%~140%的大灾风险,100%以下的灾害赔付由公司与保险社5∶5共保。

农业保险的发展前景和现实意义

我国作为雨雪霜冻、台风等灾害频发的国家,农业保险对于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很多地区推行尚不理想,待提升空间很大。

“阳光农险”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今年公司将做好稳步推进黑龙江省6000万亩农作物保险,强力推进以能繁母猪和奶牛为主的养殖业保险,开展垦区200万亩保产值试点,开展政策性林木等保险试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这种相互制的农业保险模式复制到其他地区。

“阳光农险”4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农业保险的补偿功能解除了农民对农业高风险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敢于投入、实行规模化经营,从而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阳光农险”全力推进的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使黑龙江省的种植业、畜牧业繁荣发展,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快速发展锁定了风险保障。同时,农业保险的开展还促进了农村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挥了农业保险惠民、安民、富民的作用。

农业保险是一项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三农”政策。推广农业保险,除了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外,同时还拉动了剩余劳动力就业。农业保险的开展还解决了农户贷款难和灾后银行收贷难问题,可以形成保险、银行、农户的良性循环,有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另外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可吸纳部分农户成为专兼职保险人员,从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机会。

联系电话:010-85815522转2655

标签:;  ;  ;  ;  ;  ;  

阳光农业保险投资之光--我国第一家互助保险公司“阳光农业保险”运作经验分析_农业保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