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产业论文,对策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在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科技进步是推动社会进步最具影响力的因素。科技进步支撑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高新技术研发与推广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大、收益低等特征,但其成果却可以被全社会分享,因而,高新技术产品具备了准公共物品的特征,需要财政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高新技术成果数量不断增加
财政科技投入逐年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投入规模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专利授予的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初步形成了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专利申请量由2001年的114251件,上升到2010年的814825件;财政科技投入由2001年的1334.91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3250.18亿元。
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多年来比较平稳。其中,2001年最高,达到7.06%,2006年最低,也维持在3.13%,2010年的比重为3.8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筹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不可替代。见表1、图1。
(二)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发资金不断增加
2002年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研发资金为397.5亿元,2010年达到1696.3亿元,近十年来呈现了快速增加的趋势,反映了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创新的力度越来越大,见图2。受益于财政投入的支持,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也快速增加,2000年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为7941.99亿元,到了2010年,我国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达到75750.27亿元,增长迅速。
二、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挑战
近年来,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激励措施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高新技术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有待提高。2010年,国家财政科技投入为3250.18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3.82%;近十年来,国家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始终在3%左右徘徊,增幅不大,由此可见,财政对高新技术科技投入水平不高,支持力度偏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其次,财政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时效性不强。一般而言,我国政府对高新技术的财政支持注重成果完成之后进行。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经过研究开发期、成果转化期、市场成熟期之后,该项新技术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高新技术研发期往往是风险大、成本最高的时期,但在实际政策应用中,现行的财政政策导致处于研究开发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财政支持的时效性不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难以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再次,税收优惠形式需要改进。直接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成本与风险防范作用不是很大,如在企业所得税减免方面,就是通过对企业最终受益的税收减免来实现的。这种形式虽然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鼓励作用,但是这种直接形式更加注重事后利益的让度,不能降低高新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需要对目前的税收优惠形式进行调整和优化。
最后,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缺少一定的法律基础。法律是制度运行的保障,有了法律保障,才可以提高政策自身的地位和权威。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保障,才能真正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对策
首先,完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确保科技投入增长速度。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必须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是我国以高新技术为依托加快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2010年全国GDP为401202亿元,人均GDP为29992元,为我国财政增加科技投入,并保持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另外,要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的创新,按照财政性科技资金的运行规律,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实施改革。
其次,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R&D投入格局。要在充分发挥政府科研机构高新技术创新能力的前提下,完善企业研究与开发职能,强化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加强与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使高新技术创新成为企业竞争和发展的新的战略选择的核心。
再次,利用财政投入政策降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风险。高新技术产品往往要通过长时间的前期应用及开发性研究才能获得进展,财政税收政策需要针对高新技术的成长阶段的不同特点,设计出具有不同阶段适应性的政策工具,让企业得到及时的帮助。
最后,建立税收优惠激励的利益机制,激励企业进行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实践中,可以采用对企业税基减免等税收的间接优惠形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强调的是事前调整;对企业提留的开发、设计等风险准备金实行税前扣除;当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将新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阶段,政府采取加速设备折旧或建立技术准备金的方式,在计税前予以扣除;可以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免税年度从经营赢利的年度开始计算,并适当延长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期限,以鼓励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数据来源: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