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秦建新的人物塑造_汉字演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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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 1263(2002)01—0054—06

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从殷商甲骨文起,其形体结构受自身发展规律的支配不断演进。早在西汉末年,经学家就曾做过经书中的古今同词异字的收集工作,《汉书·艺文志》即著录有《古今字》一卷。到了清代,古籍中的古今异字现象更为人们所关注,如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直接用古今字这一术语进行注释的就有二百多处。而对于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的发展变化,我们仅满足于传世典籍用字的调查是不够的,因为传世典籍经过历代传抄刊刻,一些字形难免传讹改窜,往往难于确定同词异字者产生的先后问题。如今,在利用出土文字资料观察汉字之发展演进方面,我们的条件无疑优于前人。战国末年至秦代处于汉字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阶段,二十世纪末,秦国简牍文字大量出土,为商周文字到秦文字形体结构发展演变的断代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本文采用量化统计与具体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已公布的所有秦简文字纳入视野(注:本文所称“秦简文字”,是将秦国木牍文字也包括在内的,必要时则分别指称。),试图通过与甲骨文、金文等出土古文字的历时比较,对秦简中的新构字展开讨论。

一 秦简新构字的界说和材料的整理

在对秦简文字材料整理之先,需要对秦简新构字加以界定。

秦简新构字应属于传统文字学中古今字的研究内容。一般认为,古今字“指同表某一字义而古今用字有异的汉字”(注: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古今字”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古今字之“古今”时代并非固定,段玉裁说:“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注:见《说文·言部》“谊”字下段玉裁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据经韵楼藏版影印。)。我们以出土商周文字为古今字之“古”,以秦国简牍文字为古今字之“今”,而称“古”字为本原字,“今”字为新构字。采用术语不同,主要有两点考虑:

第一,我们是通过汉字的结构成分——字素概念的介入,来对新构字加以判定的。所谓字素是指构成汉字的结构要素,是形与音义结合的最小造字单位。汉字整字由字素构成,与语素意义相对应的结构成分称为义素,与语素读音相对应的结构成分称为声素(注:参见李玲璞《说字素》,《语文研究》1993年第5期。)。对于秦简新构字的认定, 我们所遵循的标准是:本原字与新构字之异形,并非指甲骨文、金文与秦国简牍篆隶书体之间的差异,而是指二者的组构存有不同的结构成分。审其辞例,它们必须表示同一语素意义,是以相互区别的字素组构对应着相同的语素。我们认为,本原字和新构字的名称对这类字的构成方式有所揭示,而古今字的名称从时代的先后着眼,字面上似没有反映出这类字的特点(注:蒋绍愚曾分析古今字概念的称谓问题,指出:“若以术语的精确性而论,我主张称‘本原字’和‘区别字’,而不称‘古今字’”。当然,蒋氏所说的区别字和本文讨论的新构字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参见《古汉语词汇纲要》第21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第二,目前人们对古今字术语的使用并不一致。长期以来人们在认识上似乎存有一个偏差:对于古今字产生的途径,人们夸大了加附结构成分这一手段的作用,而忽略了其他形成古今字的手段。如段玉裁将“余”——“予”、“联”——“连”等认定为古今字关系(注:分别见《说文·八部》“余”字和《说文·辵部》“连”字下段玉裁注。),但此类今字的构成就不是在古字上附加结构成分。王筠第一个从造字的角度来说明古今字的形成以及古字和今字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分别文和累增字的概念。他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分其一义也。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为累增字”(注:见《说文释例·卷八》。武汉古籍书店1983年据世界书局本影印。)。洪成玉认为:“王筠所说的分别文的两种情况,很带有概括性,基本上能把古字和今字的关系概括进去”。主张“古今字应该是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分别字”(注:见洪成玉《古今字概述》。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 杨润陆则认为:“古今字的内涵十分丰富,它几乎包括了文字的全部的历时性的变化。……既然古今字反映的是文字职务的分化、合并和转移,那么就没有必要把仅仅反映文字职务分化的本原字和区别字称为古今字”(注:杨润陆:《论古今字的定称与定义》,《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1 期。)。我们调查发现,一些同词异字的古今字并没有造字相承的关系,而且,有一半的秦简新构字产生于对相应的甲、金文等古文字中字素的更替。我们以本原字和新构字术语描述古今同词异字现象,也是为了回避人们对古今字概念使用上的差异。

汉字在历时的使用过程中形体结构是处于不断的发展演变之中的,有些简文在所对应的甲骨文、金文等不同时期的古文字材料中可能分别有不同的组构,我们大致是以在时间上最早出现的异于秦简新构字的形体为本原字,并据以进行量化统计和分析的。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简化操作,也使秦简古今字形体的发展变化更为直观。那么,本文所讨论的秦简新构字的范围是:新构字必须在时代早于秦简的出土古文字资料中具有与之相对应的本原字,它和本原字同表某一字义而存有字素组构上的差异。

再谈谈本文对秦简新构字材料的整理。

已公布的秦简文字以其书写年代为序,共有以下数批:青川木牍、放马滩秦简、睡虎地秦简(同时睡虎地有两件木牍出土)、龙岗秦简(同时龙岗有一方木牍出土)。其中,放马滩秦简的照片还没有全部发表,其余简牍照片均已完整公布。对于秦系出土文字,过去人们所目见的是一些石器、铜器铭文,文字数量有限,近二十多年来秦简的陆续出土,使得人们眼界大开。我们依据照片,参考部分统计成果,对已发表的全部秦简(包括木牍)作了字量方面的调查,经过综合统计得知:已发表的秦国简牍文字总字数为40709字, 用字量(指不二字)经过重新归并,为1830字。

已出土秦简属战国晚期至秦代:最早为青川木牍,书写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为田律》颁布后不久;最晚为龙岗秦简, 书写年代当在秦代末年。通过将秦简文字与现有出土甲、金文古文字的逐字比较(注:本文秦简新构字调查所依据的材料排列如下: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陈振裕、刘信芳《睡虎地秦简文字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张守中《睡虎地秦简文字编》,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刘信芳、梁柱《云梦龙岗秦简》,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版;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戴家祥《金文大字典》,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年起陆续出版;商承祚《石刻篆文编》,中华书局1996年版;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版;袁仲一、刘钰《秦文字类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陆锡兴《汉代简牍草字编》, 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版;高明《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徐中舒主编《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徐中舒主编《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版;刘正成主编《中国书法全集·春秋战国刻石简牍帛书卷》,荣宝斋1996年版。共19种。),我们把所统计的1830个出土秦国简牍文字作了穷尽性的划分,第一步划分为传承字和新出字两大类。我们称在简文书写年代之前的古文字中已具有相同字素组构形式的秦简文字为传承字;而称在简文书写年代之前的古文字中还没有出现同构者的秦简文字为新出字。第二步又将新出字划分为新增字与新构字两类。在对秦简字形的历时调查中,许多简文从殷商至战国早期既无相互对应的同构字形,也不见同表某一字义的异构字形,我们称这类新出字为新增字。而新构字即为本文讨论的中心内容(注:关于秦简中的传承字和新增字的分析,拙著《秦简文字系统之研究》有所论及,可参看。新疆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经统计,与先秦古文字构成本原字与新构字关系的秦简文共195 字。

二 秦简新构字的组构方式(注:本文在下面的论述中,为了便于排版,少摹写秦简字形,对有些与繁体字结构完全相同的简文,按照楷定繁体字形进行分析论述。同时我们兼顾文字使用的规范,如果不影响字形的描述,则尽可能不用楷书繁体字。在分析文献辞例时,为了减少楷字对古文字形的干扰,有时用“~”符替代已出古文字形体。)

我们所说的秦简中的新构字包括两种基本类型。

第一种基本类型:秦简文与殷商甲、金文存有相同的字素,字形有古今相承的嬗变关系。这类秦简新构字有三种构成方式:

其一,通过更替字素形成新构字。

从历时的角度观察,这种新构字是以字素的更替为构成方式的。而字素替换的动机,往往是出于更好地适应语素内涵(包括义或音)的揭示,是对原字形内部结构成分关系意义的调整和补充。可分为更替义素和更替声素两类。更替义素者如:

是分化出了一个新字。

其二,通过增添字素形成新构字。

这是通过比较字形的历时演变,着眼于本原字与新构字之间字素的数量变化而判定的。简文新构字中字素的增添,目的是对既有汉字的表词内涵加以补充和限定。此种新构字的组构方式类似于王筠提出的累增字和分别文。可以分为增添义素和增添声素两类。增添义素者如:

其三,通过减省字素形成新构字。

这是通过减省合体字中的某一字素或字素的某一部分而形成简文新构字的方法。同增添字素组成新构字一样,这种新构字的断定也是着眼于字形的历时变化。其形成动因常常伴有为了书写的便捷,或者因为块体汉字规整的限制等因素,因而如果从表词功能方面来看,有时会或多或少地给字形与语素音义的对应带来干扰。例如:

第二种基本类型:字形没有古今相承的嬗变关系,简文新构字并不是采用局部字素的增减、更替等方式,而是另起炉灶,采用与相对应的先秦甲、金文等全然不同的字素来合成新字。新构字与本原字的结构成分迥异,却与相同的语素相对应。此类新构字数量比较少,举例如下:

我们再把秦简新构字的组构方式作一些量化分析。

前面说过,秦简中新构字共195字。进一步统计, 其中通过更替字素形成的新构字102例,占统计秦简新构字的52.31%;通过增添字素形成的新构字65例,占统计秦简新构字的33.33%; 通过减省字素形成的新构字15例,占统计秦简新构字的7.69%;秦简中字形没有古今相承的嬗变关系的新构字13例,占统计秦简新构字的6.67%。这组量化数据说明:

第一,大多数秦简新构字在字形上具有古今相承的嬗变关系。通过简文与甲、金文等比较,可以归纳出简文新构字的主要构成方式是围绕着字素的更替、增添、减省来进行的。

第二,通过减省字素形成的新构字在简文中所占比例很小,不是创造秦简新构字的主要手段。秦简文字处于汉字发展史上的隶变初期,这说明,如果说汉字由篆到隶发展的动因是书写的简约,那么简化最初主要表现于笔形,而并非结构成分的省减。

第三,采用字素更替的方式形成的新构字占全部统计秦简新构字的52%强,说明这是形成秦简新构字最为能产之手段,传统古今字所谓分别文和累增字所采用的增添字素的组构途径则为其次。另外,清人王筠在表述分别文和累增字时似乎忽略了增加声素形成古今字之手段,而在我们的调查中,这种新构字的形成方式是存在的。

三 本原字与新构字之间的意义关系

秦简本原字与新构字之间的意义关系分为两类。第一类,本原字与新构字字义完全相同。例如:

本原字与新构字是以语素义为中心,观察在某一阶段它的书面形式——汉字字形的前后变化。新构字的产生重在对本原字形内部结构成分关系意义的调整、补充和限定,是整字与语素的契合左右着秦简文字结构调整的总趋向。

四 《说文》对秦简新构字的著录

《说文》是公认的最为系统的一份秦文字资料。从字形上观察,秦简新构字合《说文》小篆者177字,合《说文》古文者2字,而与小篆、古文不合者14字。秦简新构字中不见与《说文》籀文相合者。那么,以记词与《说文》相同计算,秦简新构字在《说文》中共著录193字。

量化结果表明,大部分秦简新构字与《说文》小篆相合。小篆代表着秦代的规范正体字形,而秦简墨迹则大体反映了当时与小篆并行的俗体字面貌。在汉字发展史上,新构字在产生之初往往受到有些文字学家的排斥,如段玉裁就不大赞成增加结构成分另造新字的做法。他说:“古有‘欲’字,无‘慾’字。后人分别之,制‘慾’字,殊乖古义”(注:见《说文·欠部》“欲”字下段玉裁注。)。东汉许慎尊重汉字发展的实际,立足于以汉字的构形理据解释字词之间的关系,将一些实际应用的秦文字经过筛选正式纳入了汉字正字系统,这一方面使得一部分合乎汉字构形理据的简文新构字成为后人书写的规范,能够运用至今,另一方面《说文》确立的字形规范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战国至秦代社会用字的一些讹变现象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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