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兼论中美关系的新认识_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论文

金融海啸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兼论对中美关系的新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美关系论文,国际关系论文,海啸论文,启示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9)10-0059-09

从2008年7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到同年10月华尔街崩溃,本次金融海啸无论是对美国经济的伤害程度,还是对国际经济体制的震撼程度都堪称史无前例。笔者认为,在这次危机中,如果我们对国际关系理论(尤其是有关金融治理理论)进行深入分析,就可以得到相当宝贵的启示。本文想深入浅出地就这些启示略加讨论。同时,由于这次危机,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与中美关系亦将有所转变,故本文也想谈谈这次金融海啸对中美关系的影响以及中国该如何因应处置方为得体以及不失建立大国风范之良机。

一 二战后国际金融治理体制设立的背景与理论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世界各国在国际金融治理方面既无类似今日的世界银行,更无今日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这一类机构。其原因是,到1947为止,国际关系主要是国与国间的双边关系。同时,很多西方国家都拥有殖民地,故国际投资一类的金融关系多半是宗主国在殖民地进行的经济活动。而一个宗主国与另外一个宗主国之间的投资,其发生的频率与金额与现今国与国之间的投资相比,均微不足道。因此,尽管有国与国之间有双边关系(bilateralism)之观念存在,却没有牵涉一个地区或全球共存共荣的多边(multilateralism)观念。国际关系的理论更没有多边国际经济或多边国际金融治理的想法。

其实,自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史与相关理论可以说是“保护主义”(即关起国门拒抗外来产品)与“自由贸易”(即呼吁各国均须开门接纳外来产品)两派的抗衡。这种现象直到19世纪时才略有改变。因为那时英国是世界的霸主,为了英帝国所需,它与世界不同国家签订了若干双边条约(譬如,它在1860年与法国签订的自由贸易条约),从而打开了签约国彼此间的关税大门。那时世界上金融界的国际惯例是以黄金为标准,但其建立于英国霸权的基础之上,并不是基于国际多边的法律承诺与规定。但自19世90年代英国霸权开始下降后,世界保护主义又再抬头,连英国自己都退缩到自己殖民帝国内的市场。①

国际上有关经济(包括金融)秩序的变动——由双边到多边(甚至区域性或全球性),由依靠一个霸主国的保证到以多边条约基础而实现制度化——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终止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两件大事件发生密切相关:一是希特勒纳粹势力的兴起;二是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萧条。

这两件大事有其相连的道理,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与英国以战胜国的高姿态,坚持要求和约中规定战败的德国必须付出巨额赔偿。由于赔偿的负担,德国经济最终拖到绝境,以致民不聊生,从而对现行国际制度大为不满。为了对英、法履行其赔偿的义务,德国每年须向美国华尔街的金主大量借贷。同时,英法两国需要依靠德国的赔偿才有钱向华尔街的债主们偿还它们在一战期间贷款的分期付款。这个循环步骤由于1929年华尔街股票市场发生空前崩溃而中断。其导致的后果是,德国借贷来源断绝,因而付不出对英法的赔偿。英法也因此无法对华尔街继续支付它们在战时借贷所须偿还的分期付款。这更增加了华尔街资本短缺的窘境。1930年,华盛顿为了挽救美国经济,遽而制定了《斯穆特-霍利关税法》(Smoot-Hawley)的法案,从而给美国树起了严密的保护主义关卡。欧洲其他国家也拷贝美国的先例,纷纷设立保护主义壁垒,终而带来了全球经济的大萧条。在德国经济崩溃与绝望期间,希特勒以必须改变现状作为他参选的号召,因而他与很多纳粹党人均被选进德国国会。希特勒在1933年被任命为德国总理,又在1939年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这两大事件除了造成具体不幸的后果以外,更重要的是,它们给世界各国政府敲响了警钟,让世人均觉悟过来:原来世界各国经济彼此间都是牵连一起的。无论是德国经济被拖垮,或是华尔街股票市场崩溃,都会荡漾和波及全球的经济。一个国家树立保护主义关卡就会刺激其他国家回以相应的关卡。这种觉悟与共识为未来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秩序奠定了理论的基础。所以,二战结束后,不但战胜国不再要求战败国支付赔偿,而且为了确保国际经济不再受累于保护主义,特别建立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制度(1995年以后被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另外,自1933年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后,人们得到了一个体会,即国际上需要一个“最终应急贷款者(lender of last resort)”的机制,也就是说,在所有国家普遍发生资金短缺时,这个机制可以注入资金,使国际经济形成良性循环。这个体会与共识就是二战后成立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的理论基础。②这个体系包括了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设立,说穿了,就是为了防止再一次世界经济大萧条悲剧的重演。但是,尽管如此,2008年底爆发的全球金融海啸还是发生了,而且其规模与恶果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程度。这对当初设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构想与理论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与挑战。以下内容要探讨究竟问题出在哪里,也就是说,为什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没有发挥它应该扮演的角色与功能?

二 为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没有发挥它的功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成立之初,其主要功能可以浓缩为两大点:其一,促进全球金融制度高度稳定,并为世界提供一个多种货币兑换与调节的制度;其二,为世界金融界储备一个“最终应急贷款者”的机制,以防止再一次世界经济大萧条的重演。现在我们要审查一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履行它这两个功能的记录如何。

(一)为了履行它上述的第一项功能,1947年,参与并创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当事国在其“出身纸”的协议文件(Articles of Agreement)上签字规定:各国的货币价值均固定在一个与黄金“票面价值(par value)”对等的既定比率,同时规定了一两黄金的价值为35美元。这个安排一直维持到了1971年。由于世界上若干个国家拥有了太多美金,威胁到了美国的黄金持量,因此,美国总统尼克松片面地决定将此35美元兑换一两黄金的兑换制度取消。此后,各当事国于1971年签订了《斯密松尼安协议》(Smithsonian Agreement),于1973年始将原有各国货币固定的兑换率改为任由国际金融市场决定,成为“自由浮沉(free floating)”之始作俑者。这个改变表明了一点,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太多成分上脱离不了美国的阴影,如果美国不能或不愿扮演对它资助的角色,那么将会全面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功能的履行。

(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00年时已有183个会员国。通常情况下,如果会员国在国际贸易缺乏“硬通货币”(譬如美元、英镑、马克等货币),它们均可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贷,以应急需。可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否真的能扮演“最终应急贷款者”的角色?在2008年以前,国际社会还没有出现过如此的需要。可是,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存在并未能防止2008年金融海啸发生,而且当金融海啸发生时,它不但完全无力相助,而且几乎显得毫不相干、格格不入。在金融海啸发生后,有鉴于所需“救市”金额之大,才令人发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源实在小得可怜,充其量只不过2 500亿美元而已。这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为挽救美国经济所提的2 500亿美元(但由国会批准7 000亿)的“救市”方案相比,简直连“小巫”都算不上。另外一个讽刺是,首先想到要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本资源(增加一倍至5 000亿美元)的不是美国,而是欧盟成员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表现令人失望,不仅是表现在本次世界金融危机,而且也表现在其他方面,譬如在1997-1999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时,它的表现也是欠佳的。连其姐妹组织——世界银行——的总裁都不禁批评它帮了“倒忙”。追其原因,是因为它有先天与后天的毛病。兹解释如下:

其一,在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期间,由于美国的坚持,会议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刻意定型为一个“由会员国操控”的组织(其原则是inter-governmentalism),而不是一个超国际空间的、具有像当今欧盟组织属性(原则是supra-nationalism)的机构。这体现了美国的用意,即它并不希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为一个摆脱美国控制的独立个体。换句话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被设计用来作为美国实施霸权可用之工具的。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行多年以来,尽管美元已成为被所有国家公认而接受的通用货币,但美国从来就没有放弃由它自己治理美元在国际经济运行中的任务。美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影响与控制,可由该基金放贷操作的所谓“放贷条件(conditionality)”政策的实施看出。

其二,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一分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其初始的功能就是帮助二战后的欧洲与日本在经济复苏的过程中维护它们的金融稳定,同时确保它们在进行国际结算时不出现问题。当欧洲国家与日本的战后经济复苏阶段完成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功能与作业几乎完全走入了另一个旅程。也就是说,对以上所述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协议文件(Articles of Agreement)加以增订,带来了一项称作“放贷条件(conditionality)”的机制,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客户。由于美国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要求条件对不同借款国家的标准不一致。譬如,它对拉丁美洲与东亚国家的放贷条件就比对非洲国家宽松,这就无形中造成了国际上一些国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缺乏信任的问题。说到这里,笔者还要论述一下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亚洲金融危机(1997-1999年)中的表现。在那次金融危机中,亚洲各国也出现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在1997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论坛的马尼拉会议上,日本公开提倡建立一个“亚洲货币基金”,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建立一个亚洲货币基金丝毫不感兴趣。③亚洲国家也曾求救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援队来到本地区时,尽管其救援行动迟钝不力,但它却对各国经济结构指手画脚,指责它们不够开放(其实就是不够放任)。虽然这一切均是反映了“美国主子”的看法,但这种表现,更加深了国际上普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信任。④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目前这次金融海啸中没有人想到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面“救市”的政治原因。对一个原先设计为防止另一次世界经济大萧条重演的组织来说,这种现象实是一大讽刺。

其三,总的来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无能为力在广义上说是它设计的失败。主要原因是:(1)它被赋予的委任职权(mandate)过于有限;(2)设计者在金融治理课题上太过相信自由经济学说(laissez faire economics)以及以这个学说为灵魂的华尔街金融模式;(3)它的设计从来就没有排除美国霸权的干扰与竞争。因此,当全球金融界(从华尔街开始)由于监管不足而终至崩溃时,绝非这样一个先天不足而后天失怙之国际组织所能挽大厦于将倾的。

三 国际金融治理体制与律规为何未能发挥其监管作用?

其实,我们不能过分指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因为它除了对那些向它借贷的国家给予资助以外,并不具有监管其他国家内部银行操作的职责。关于那个职责与功能,另有一个体制与律规(regime)可专司其事,这个体制就是巴塞尔委员会(Basle Committee),其律规就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由于20世纪80年代在欧美发生过好几起颇有规模的国民银行(包括联邦德国的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因资金不足而致倒闭的事件,所以在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的怂恿下,《巴塞尔协议》⑤由十国集团(G10)协力设立而来,⑥G10是当时拥有世界上最大银行(或是拥有银行数量最多)的十个国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借用坐落于巴塞尔城的国际清算银行(BIS)行址,每年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对外不公开。国际清算银行的秘书处人员权充此委员会的秘书处。由于G10成立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动机在于防止更多银行因维持资金不足而致倒闭,故巴塞尔委员会的功能仅对各国银行存底资金数量不能低于一个预定的底线进行监管,其内容也已纳入G10各国的国内法。

本次全球金融海啸起因于华尔街的崩溃,而华尔街之崩溃又起源于美国次贷危机。两大半官方的房地产金融机构(房地美与房利美)积累了高达五万亿美元的呆账,结果不得不由美政府于2008年7月接管。此后,其他金融机构亦纷纷面临严重危机,如刚被美国政府收购的贝尔斯敦公司立即倒闭。以后雷曼兄弟公司、美林证券、美国国际集团(AIG)等相继面临因资金短缺而濒临倒闭之厄运。此后,金融海啸又蔓延至汽车工业,美国政府的大量注资支持才使得它们得以苟延喘息。

现在,我们要问一个问题,即既然美国是G10与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而《巴塞尔协议》中有关对银行资金存留底线的要求也已纳入美国(及其他G10国家)的国内法,那么为什么这个银行监管的律规没有起到防止类似20世纪80年代赫斯塔特银行与富兰克林银行等倒闭的重演之作用?虽然这个问题需要更深一层的研究,但笔者愿意提出一项假设(hypothesis)以做学者们求证之用。这个假设是,美国与其他西方国家过于相信资本主义自由经济能自我调整之能耐。因此,它们下意识地认为,任何监管规定都只会阻碍自由经济的畅行;监管只是备而不用的东西,像挂在墙上的灭火器一样,是在万一失火时方能派上用场的(孰料等到大火烧身时,灭火器也没有用了)。由于这样的盲从,自由经济遂变成了没有监管或可逃避监管的“放纵式经济”。虽然骇人听闻的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这一类欺骗投资人数百亿美元的案子爆发率并不多,但它显示了自由经济缺乏有效监管的严重后果。

另外,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中,股票上市公司的资产虽然为股民们共同所有,但绝大多数股民是沉默的大众。而公司负责管理的阶层(从董事长、总裁到经理),说穿了,他们也全是雇员,即便有政府或法律的严密监管,这些高阶层雇员仍可以借高薪或其他办法(譬如股票酬劳、股票期权或分红)“中饱”其个人私囊,这种现象几乎难以避免。虽然公司有董事会,但董事们也可能被误导或蒙蔽,甚至还可能狼狈为奸。受害的是那些无能为力的股民。譬如美国花旗银行因资金短缺面临倒闭,但它在今年初从奥巴马政府那里领取了450亿美元的“救市”支持。虽然政府的政策与新近立法规定大公司(尤其是受到政府支持的公司)必须对它们管理高阶层的薪水与酬劳强加限制。但事后发现,在花旗银行的25名高薪管理人员中,年薪居然有接近一亿美金的高层。花旗银行的解释是,这些契约早在该银行受到政府资助以前就已经签妥,故无法不履行,因此不算是违背政府的政策与新近立法的限薪规定。⑦这个例子可以代表笔者上述所说的大公司高薪管理人员“中饱私囊”是什么意思,也显示了笔者所说的“放纵式经济”是怎么回事。

知道了这些,我们就知道了无论国际或国内的银行监管律规,如果仅是限定一家银行持留资金的底线,那是绝对不够的,也绝对不能达到监管效果的。我们因此也就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银行短缺资金面临倒闭,从而最终引发了2008年底的金融海啸(在2009年上半年,美国仍有80多家银行倒闭)。但是,从学术眼光来看,在我们做结论以前,除了要仔细求证笔者以上提出的假设(即高估或迷信自由经济有自我调节的能耐,是鄙视与忽略监管的导因;而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疏忽是最后导致华尔街崩溃以及引发世界金融海啸之根源)以外,还须回答一个质疑,即:以上对于政府或法律监管失控之假设,是否表示需要一只“看得见的手”来运作自由经济?

四 对“自由经济未能自我调节而导致金融海啸”之假设的质疑

自18世纪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经济学盛行以来,西方都认为自由经济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其正常运行,即便在发生偏离时,这只“看不见的手”也会将其及时拉回正轨。有鉴于此,20世纪30年代的第一次世界经济大萧条就是因为各国争相树立保护主义的壁垒,想用一只“看得见的手”来替代那只“看不见的手”,所以世界经济出了问题。那么,相比之下,这一次的金融海啸并非由于各国忽略了那只“看不见的手”,但它导致了金融危机。如果说金融海啸的原因在于监管不力,因应对策是加强监管,那么这岂不是在游说世界经济体系(包括金融市场)需要更多地依赖一只“看得见”的手以代替亚当·斯密的那只“看不见的手”?笔者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须要先谈两大“变量”:一个是突发事件(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另一个是世界石油价格失控。

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为了防止经济衰退,采取了连续13次降息政策,最后把美国联邦基金利率降到1%。利率的降低让美国大众抢购房产,同时也招来很多国际资本投入到美国房地产,之后的房地产泡沫以及次贷危机问题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回头来看,我们可说,由于美国政府与经济(与金融)界的精英对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反应过度,造成的后果是银行过分放宽了房屋的借贷标准,几乎对申请借款人进行“来者不拒”的放款。本来,银行与房贷商也知道,如果有太多借款人偿还不出房贷的话,它们自己将会面临严重的资金周转问题。所以银行与房贷公司早已将房贷打包,卖给了半官方的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两大公司。没想到点滴水渠,聚集成河,而河川汇集,终成汪洋之灾。房地美与房利美两家公司因累积呆账高达50亿美元之多而被政府接管,成为华尔街崩溃与倒闭的先声。这个问题出自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的后遗症,与普通自由经济运行出错并非源自一途,故曰它是个“变数”。

另一个变量是石油价格的飙升。石油价格长期居高不下,本来就已引起很多行业成本的大幅增加(尤以航空业与旅游业为最)。为了缩减成本,很多公司只好裁员节流。因而引起失业率上升。到了2008年7月,国际原油价格飙涨至每桶147美元,这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挫折的同时也导致其失业率急剧上升。失业的人越多,就越发增加了银行呆账数额的高升。而且,投资银行本来玩耍杠杆游戏(譬如,以一块钱抵押就可以借贷30块钱的高风险投机把戏),形同走钢索。而石油价格飙涨的效果,形同将走钢索人手中的平衡棒打脱掉了,这一切积累效果造成华尔街无法收拾,终于崩溃。但是,有一件事情令人困惑。即自1500年以来,西方国家都控制了石油的生产与定价,为什么偏偏现在却出了问题?要知道这个答案,我们必须先要知道近代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演变。笔者认为,因为很少有人抓住其中奥秘,所以这里略加解释。

在历史上,国际法上的主权观念始终是指一个国家在政治意义上的自主性,并不涵盖经济上的自主性。就是因为如此,西方国家才可以控制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西方的所谓石油“七大姐妹”⑧才能动用这些资源,生产的石油成品卖到世界各地。这“七姐妹”也垄断了石油定价的权利。可是自20世纪60年代始,由于现代国际法接受了民族自决权,大量新兴国家在挣脱西方国家的殖民控制后,它们纷纷参加了国际社会的各种活动。由于它们的推动,联合国大会在1962年通过了《天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决议案(A/RES/1803<XVII>)。从此,在本来只是政治上意义的主权之外,又增加了一个经济意义的主权,从而在国际法上建立了经济主权的观念,即一个国家对其土地上的天然资源有其自主的权利。这表明一个资源拥有国为了“公共目的”,有“国有化、没收、征收”该项资源的权利。这对西方石油公司在中东基于“屈让(capitulations)”老观念而取得的采油权利造成了莫大威胁。⑨西方石油公司为图求存,纷纷与当地国政府签订了共同“参预”协议(譬如,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以及在科威特的英国石油公司签订协议)。某些协议允许当地国政府拥有51%比率的利润分享。⑩此后,这个当地国的“参预”权也得到延伸,延伸到它们可以决定石油在世界市场上的卖价。我们熟知的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是在1960年成立的,自1974年开始,中东石油的卖价就全权由石油输出国组织绝对掌握。从此,石油市场始无宁日。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能源(石油)危机会在1974年发生。

从1971年到1973年底,波斯湾的原油价格由每桶1.8美元涨到每桶11.65美元,到了1982年,已涨到了每桶40美元。(11)在2000年以后,原油价格很少低过每桶60美元。当然,在2008年7月,原油价格涨到了每桶147美元,这个价格是史无前例的。

分析以上的突发事件和石油价格失控的变量,我们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一共同点,即它们幕后的策动者均是中东地区的某些极端势力。在捣毁纽约世贸中心大楼和在促成华尔街之崩溃方面,这些势力都达到了他们的目的。如果可以这样下结论的话,那么问题是,这些人为什么如此痛恨美国乃至要摧毁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纽约世贸中心大楼与华尔街均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最显著的象征)。从某些中东阿拉伯人视角观之,最可能的理由是美国对中东政策过于偏颇,以至很不利于阿拉伯人的利益与心愿。如这个揣测属实,它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以后,给予中东问题特别优先的关注,他甚至不惮重提1947年以来就被搁置的巴勒斯坦建国问题的敏感悬案。笔者说起这一点是要指出,国际经济与国际政治(再加上国际法)是密不可分的。研究国际关系的学人与学子必须能将这些表面不太相关的事实与发展联系起来详加分析,才能洞悉事物之真相。

五 本次金融海啸的教训与中国应有的认识

对于美国的金融海啸,一言以蔽之,过失在于美国经济与金融制度太强调自由放任,缺乏应有的适当监管。在自由经济的号召下,从政府到个人均盲目以为放任就是正当之举。诚然,美国政府已有国会授权实施的政府拨巨资“救市”计划,但并没有人真正认识到整个制度缺乏监管的过失。英国的《经济学人》杂志将美国政府的“救市”之举说成是回到“凯恩斯主义(Keynesianism)”,这是因为,在美国批评自由放任经济几乎是大逆不道,所以首先悟出监管宜于提高经济制度的深奥道理之有知者,是在美国境外的学者。譬如,在香港发行的《远东经济评论》于2008年十月号发表了一篇署名为肯·德瓦斯金(Ken DeWaskin)的分析文章,该文章大胆提出一个论调,认为今后全球加强政府对经济的监管以及用公款振兴市场的趋势,“是仿效中国以政府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的模式”。(12)无独有偶,在欧洲已有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的政府将欧洲金融集团富通银行资产(The European Financial Group Fortis Bank Assets)强行国有化等具体之作为,证实了肯·德瓦斯金的理论已经为人重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正在被付诸实施。

由邓小平设计的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的市场经济,促使中国经济在近三十年来不断以每年9%以上的增长率持续向前发展。对此,虽然世人尽知,但它背后成功的真正道理则鲜有人确切了解。此外,由于中国经济体制从金融国有化开始,兼有国有企业与民间企业之并立发展,并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因此,这些做法常被笃信放任理论的美国人所诟病。鉴于今日美国金融海啸之危害,更证明了美国需要的是更多(而非更少)的政府监管。知道了这点,我们也就知道了各方均在觊觎中国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且希望中国能伸长手救援时,中国人就应该如何以对了。

中国先贤老子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及,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今日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也看到了需要救人救己。在金融海啸爆发以后,中国反而以数百亿美元的数字增持美国国债,俾为内外交困的美国政府送暖舒困。但这好比是老子讲的施人以鱼一样。如果说用中国的资金收购美国面临危困的企业行号,也不过是再向人多施舍几条鱼而已,并不能帮助解决别人由于制度的原因所导致发生金融海啸的基本问题。何况轻言此时境外收购与投资,可能还有血本无归之虞。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帮助别人“救市”,应该有崇高“救世”之理念。要达到此目的,必须要用战略眼光的制高点来处理之,方是上策。中国不乏有人知道,在目前此金融危机之时,由于中国自己的经济仍继续保持大幅成长,而且持有的约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会继续成为世界之最,所以中国在世界的地位会不断上升,但仅认识到这点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以战略的制高点来衡量中国当如何在此时建立其大国地位,为自己的宏观调控取得制胜的经济模式并建立其权威性,才是积极的因应之道。

如上所言,国际上已渐有共识,认为将来各国必须仿效“中国模式”以求发挥政府对经济实施积极监管辅助之功能。笔者认为,中国“救世”的最佳办法并不是对他人施舍多少条鱼,而是示范给别人知道如何抓鱼,即如何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诀窍”教导于世。其做法就是将中国如何以政府领导经济、再以经济领导市场的“宏观调控”制度与经验有系统地加以推介。例如在欧洲,已有若干国家开始实行银行国有化。继英国对银行国有化之说抬头后,美国亦有媒体讨论此举是否可行于美国本土。笔者认为,中国银行国有制行之多年。亦可就其在这方面之经验做适当介绍。如这样做能对美国(与其他西方国家)过分放任的自由经济体系起到示范与借鉴之功效,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将是中国由“救市”变成“救世”巨大任务中能做出的最有意义的贡献。

笔者认为,此举是帮助美国彻底挽救其金融制度之于既衰、而有望重振其往日雄风之办法。同时,这也足以发挥中国政治与经济制度的雄风并树立其正当性,从而使中国既能在国际金融海啸后起到救人与自救之功能,又能防止自己赚来的血汗钱出现无谓流失,更有甚者,是为中国树立其在地缘经济时代的大国地位之崇高性与权威性。再者,过去美国人认为中国之再起是一大“威胁”,如今中国在金融海啸中的作用证明,中国之再起由于其宏观调控制度之优越性,能对世界经济与金融制度起到一个“身教”作用,促使更多的人认为中国之再起对世界是一大贡献,甚至可以说是在当下全球金融危机时刻扮演了一个精神“救星”的角色。这样岂不是给中美两国间长期稳健的战略伙伴关系奠定了更为牢固的基础?

由于因应世界外销市场之收缩,中国已采取若干措施以扩展内销市场、鼓励内需,并借减税和津贴等办法增加本国国民的购买力。这些都是比较积极的具体做法。与中国相比,日本几乎无国内市场可言;美国虽然有广大的国内市场,但早已饱和。所以,中国靠扩大内需以弥补国际市场之消退,这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的本钱。对于这一点,很多人均已看到。可是,中国扩大内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因内需扩大而降低了对美外销之依赖,可能会疏减美国一贯对华的巨额贸易赤字,那么这将有助于挪开中美关系上的一大绊脚石。而且,如果趁此机会将中国经济进行调整,使得中国不再像以往那样全面依赖外贸的导向,那么扩大后的国内内需市场将可以变成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增长的另一支柱。如此之“转型”对中国的另一好处是:中国经济将更能承受国际市场颠簸之影响,更可以保障其良好的持续发展与增进趋势。这岂不是将此次全球金融海啸的坏事进行转变而带来的另一件好事?

六 金融危机与中美关系的前景

由于受国际舆论的影响,必须加强政府监管之论调在美国国内已逐渐显现。美国《纽约时报》于2008年12月18日就发表了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的一篇宏文,他认为中美两国已将形成“两国一制”。(13)大致是说,中国银行国有化制度(国有银行与民有银行并存)自始就有干预市场的传统,而美国政府这次下了血本买下二十多家金融企业的股份,其使用的无异是中国式的政府调控的做法。弗里德曼的最终意思乃在奉劝美国应一改以往盲目相信自由经济的放任作风。言下之意,也是认为中国的政府参与调控的经济模式堪为美国所效法。这更证明笔者上述所言,中国应趁机将其成功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有系统地介绍给外人知晓,以便美国与其他国家纠正它们的经济过失以期再度振兴的典范模式,即它们学会了中国模式后,不但可能纠正它们的过失,而且还可能帮它们有机会再度振兴起来。这将是由于目前全球金融风暴而能促成改进中美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隐而不显的原因。

另外,中美关系一向因为美国在双方贸易上的庞大赤字而成为两者关系的莫大阻挠。譬如在2008年,中美贸易给美国带来的赤字竟达2 680亿美元之多。(14)可是,由于金融危机带来的世界经济萧条,中国对美国的输出将大幅度降低。所以,这实际上可以舒困美国贸易赤字的压力,起到改善中美关系之作用。再如,由于中国因应金融海啸转而扩大内需之努力,可以使中国在经济结构上不再如以前那样依赖出口导向,这也可能祛除中美关系中一大阻碍。

此外,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出现了迅速一体化的趋势,从而导致哈佛大学的理查德·罗斯克兰斯教授(Richard Rosecrace)提出了所谓“彼此可互相伤害的相互依赖(vulnerability interdependence)”的论点。(15)金融海啸以后,中国成为美国最大的债主,但中国也担心美国经济垮下去而导致血本无归。所以,中美关系更体现了理查德·罗斯克兰斯教授所说的,中国与美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存关系。任何一方要伤害对方,将等于自戕。中美双方有了这样的认识与体验,两国的关系将进入另一境界。

七 结束语

国际关系的发展与理论创立多半都是在应对以往发生危机的过程中得到启示发展而来的。但是,精心设计用来避免以往过失和悲剧重演的机制与律规不一定就能发挥它们预设的功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巴塞尔协议》的律规对本次金融海啸无能为力就是两个最好的例子。我们也看到,除了它们先天不足与后天的变量以外,人们在设计与运作时的先入为主的信念也是决定着成败胜负结果的一大因素。譬如,西方经济学者与政府领导人都以为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有其自我纠正的功能就是其中一例。由于他们有此信念,所以他们认为经济出了问题是因为经济体制不够开放,因而认为因应的对策在于使经济体制更加开放。这就是自由经济变成放任经济之根源。

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派来勘察的专家小组一到亚洲就不假思索地诊断,亚洲各国出现的问题在于它们不够开放。处方就是应该从金融市场更开放(more liberalization)开始,这符合西方经济学家与政客的一般看法。在亚洲金融危机之下,亚洲各国受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小组一口咬定亚洲金融风暴的导因是亚洲各国所谓的“裙带资本主义(crony capitalism)”。他们中间的很多人以及西方媒体都认为,亚洲一向被人称赞的“国家主导经济发展(developmental state model)”的模式证明完蛋了。笃信自由经济而享有盛名的《经济学人》杂志甚至毫无顾忌地为亚洲模式发了一个讣文。英国在中国香港的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Chritopher Patten)还写了一本自鸣得意的书,宣称亚洲的小龙和小虎之尸体已经在剥皮及化学处理后被陈列于博物馆中!(16)讽刺的是,历史的证明并不站在他们这一边。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认为,亚洲各国、各经济体要想从1997年金融风暴的颓檐废墟中翻身,至少需要几十年,但事实的发展并未如他们所愿,亚洲各国在两年以后(1999年),除了印度尼西亚以外,各国经济都开始复苏或实现了正常增长。(17)

事实上,亚洲金融风暴之肇始,大部分来自外来的巨型对冲基金(hedge funds)与国际货币交易商之操纵(它们买低卖高,并且利用手段使当地国货币贬值来给自己赚大钱)。所以,在亚洲各国高增长的经济体中,越是开放的经济体越容易被这些宵小分子乘虚而入。相反的,中国本来就有宏观调控,对人民币兑换买卖有严格管制,所以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受的伤害最轻。中国的经济也是一枝独秀。在应付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中,越是及早采用或加强监管与控制的国家,在经济上越能减低其带来伤害或越早地恢复经济。韩国、中国香港、甚至中国台湾均是很好的例子。(18)所以,亚洲各国和各地区之所以能迅速克服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正是因为它们笃信适当的监管与管制是绝对有必要的。

今日,在华尔街崩溃以及金融海啸发生之后,西方当初批评亚洲的“裙带资本主义”以及那些悻悻然责备亚洲招来1997年金融风暴之来袭是因为亚洲经济体的经济不够开放的诸君,还能坚持他们那样的想法吗?太多西方人一向认为,天下只有他们认定的那条路才是正确的,所以他们动不动就指责东方的思维、作风、制度、甚至文化等什么都有问题。如果本次金融海啸能为这种迷信与迷思敲个警钟,让这些人觉悟过来的话,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东方人来说,我们不应幸灾乐祸。除了在找回我们多年来在西方指责下而丧失了的信心以外,我们仍应秉持谦虚态度,不去谈东风、西风孰为优越的问题,仅以天下有东风与西风并存的余地而庆幸。对中国来说,这才是大国应有的风度。

[修回日期:2009-09-01]

注释:

①Herman Schwartz,States versus Markets:Emergence of a Global Economy,New York:Palgrave-Macmillan,2000,p.149.

②Charles P.Kindleberger,The World in Depression,1929-1939,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pp.294-296.

③Randall W.Stone,"The Scope of IMF Conditionalit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62,No.4,2008,pp.589-620.

④James C.Hsiung,ed.,Twenty-First Century World Order and the Asian Pacific,New York:Palgrave-Macmillan,2001,p.89,p.230.

⑤《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了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减少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降低银行系统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而推出的资本充足比率要求而制定发布的一系列原则、协议、标准和建议的统称,在1988年做了首次修订,并于2003年做了第二次修订。

⑥这十个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和瑞典。

⑦Stephen Labaton and Eric Dash,"U.S.Weighs Action over Citi's 100 Million Man," New York Times,August 15,2009,p.B1.

⑧石油“七姐妹”是指20世纪50年代控制着中东石油资源的西方七大石油公司,分别是标准石油(埃克森石油公司的前身)公司、美孚石油公司、雪佛龙石油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海湾石油公司、壳牌石油公司和英国BP石油公司。

⑨所谓“屈让”是西方国家在国际法上借用一个习惯法的观念,即我在你的土地上投资并开采你的资源,也分给你利益。久而久之,我就几乎可以继续霸占甚至拥有你在土地上的资源。所以,你就等于失去了经济主权。

⑩Stephen Gill and David Law,The Global Political Economy,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8,p.262.

(11)Thomas Friedman,“The Great Unraveling:Two Countries,One System,” New York Times,December 18,2008.

(12)Ken De Woskin,"Can China Attract the World's Capital?"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Vol.171,No.8,2008,p.16.

(13)Thomas Friedman,"The Great Unraveling:Two Countries,One System," New York Times,December 18,2008.

(14)U.S.Census Bureau,Foreign Trade Division,Data Dissemination Branch,http://www.census.gov/foreign-trade/balance/c5700.html.

(15)Richard Rosecrance,"Power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The Rise of China and Its Effects," International Studies Perspectives,Vol.7,No.1,2006,pp.31-35.

(16)Christopher Patten,East and West:China,Power,and the Future of Asia,New York:New York Times Books,1999.

(17)Tzong-shian Yu and Diangqing Xu,eds.,From Crisis to Recovery:East Asia Rising Again? Singapore:World Scientific,2001.

(18)James C.Hsiung,ed.,Twenty-First Century World Order and the Asian Pacific,pp.80-90.

标签:;  ;  ;  ;  ;  ;  ;  ;  ;  ;  ;  ;  ;  

金融海啸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启示--兼论中美关系的新认识_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