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法学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法律论文

2002年中国法学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法律论文

2002年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国法论文,年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主要学术会议与学术活动

(一)中国法律史学会2002年学术年会

新世纪以来,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勃勃气象。在对过去 的回顾与总结的基础上,学界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建设及其未来的发 展方向问题。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02年 学术年会”11月21-25日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各大学、科研机构的100多位法律史学者 参加了年会,其中大多数是中青年法律史学者。在这次会议上,大家在充分肯定几十年 来中国法律史研究与教学的成就基础上,对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研究 方法、学风问题等重要领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设想和建议。与会 学者提交的60多篇论文将结集出版。

(二)中国近代法制学术研讨会

2002年11月1日,恰逢中国人民大学校庆暨纪念朝阳大学成立90周年之际,中国人民大 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举办了“中国近代法制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原朝阳大学 老前辈、老学长和在京的法律史学者参加了关于近代法制的学术讨论。会议采取主题发 言和评议的形式,就中国近代法制建设的总体进程、朝阳大学与法制近代化的关系、近 代法制与法学教育、近代部门法的产生与发展、近代法制建设的历史意义等问题进行了 深入的讨论。与会学者近40篇论文将结集出版。

二、中国法制史研究

2002年度关于中国法制史的科研成果主要集中于通史、断代史、少数民族法制等领域 ,其中秦汉、隋唐、清朝等时期的法律制度仍然是研究的重点。在部门法研究上,刑事 法律研究成果依然占较大比重,在司法、刑罚等方面有不少成果。由于研究方法、视角 等方面的创新和新材料的运用,关于古代民事法律的研究在本年度取得了长足进步,有 可观的成果面世,尤其是一批年轻学者在这一领域作出了可喜的贡献。

(一)先秦法制史研究

商代法制研究的发展与出土文物研究的深入密切相关,《20世纪甲骨文法律史料的整 理及其研究——纪念殷墟甲骨文发现100周年》(注:李力,《法律史论集》(第4卷), 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版。)一文对20世纪以来的甲骨文研究中关于商周法律制度的部分 ,以及古文字学家对与法律相关文字如法、礼、律等文字的研究做了一个综述和文献索 引,总结了20世纪甲骨文法律史料的整理与研究状况。《西周的刑事法律制度》(注: 赵晓耕,人民法院报,2002年8月26日。)对西周的刑事法律概貌做了宏观的描述。《商 鞅改法为律考》(注:吴建潘,《法律史论集》(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版。)通 过对史实的考订与分析,对这些质疑作出了解答并认为商鞅改法为律确系历史事实。《 商代婚姻观念、制度与古代东西方各国婚姻观念制度异同考析》(注:冯卓慧,法律科 学,2002年第4期。)通过对宗教、政治等方面的考察以及与西方古代法律的比较,论述 了商代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的必然性。《西周法律的主要形式》(注:王长利 ,管子学刊,2002年第2期。)一文认为“礼”即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二)秦汉法制史研究

秦汉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在中国法律制度沿革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大量珍贵出土 文献的公布,本年度关于秦汉法制尤其是汉律的研究成为了学术界的热点。

关于《二年律令》。2001年11月文物出版社出版了《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 ,首次整理并公布了1985年湖北张家山出土汉简中极为重要的法律文献《二年律令》, 这一法律文献的公布对汉律研究意义重大,不亚于睡虎地秦简对秦律研究的价值。《张 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汉律价值初探(笔谈)》(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 2年第5期。)一文,汇集了国内名家对《二年律令》研究价值的意见。《二年律令》的 公布将大大推进我国秦汉魏晋时期法制的研究。

其他关于秦汉法制史研究的成果。《秦律中所见的家族法》(注:曹旅宁,学术研究, 2002年第4期。)一文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家族化的特征不只是汉代法律儒家化以后的特 征,而是早在秦代已经确立。《汉代民事诉讼程序考述》(注:徐世虹,政法论坛,200 1年第6期。)分析了汉代的民事诉讼程序。《尚书与秦汉法制》(注:孙展,人文杂志, 2002年第3期。)则讨论了经典《尚书》中的所记载之典章制度对秦汉时代的法律制度的 影响。《论萧何的政治功绩与法律成就》(注:华友根,政治与法律,2001年06期。)对 萧何为汉室统一天下所作的政治贡献以及其后造《九章律》在立法上的成就做了评述。

(三)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法制史研究

隋唐法制史是中国古代法制发达的鼎盛时代,法制史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一向十分 注重。本年度也有若干有份量的论文面世,而且研究方法也从过去重视法典体系、法律 条文、法规内容发展到注重法典的沿革及其与律学演进之关系。

关于隋律研究。《开皇律的修订及其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注:张先昌,法学研究 ,2002年第4期。)一文分析了开皇律初次颁布和3年后修订的异同,并提出了修律前后 法律原则与刑制等方面的改变。《北周大律新探》(注:叶炜,《文史》,第54辑。)从 南北朝律学演进的角度出发,对比了《大律》与《开皇律》的异同,从法典体例、刑制 流变等角度出发作了严密详尽的考订,质疑了陈寅恪与程树德贬低北周《大律》传统学 术观点,认为《隋律》对《大律》的继承并不少于北齐律。

关于唐律研究。《律令格式与律令制度、律令国家——20世纪中日学者唐代法制史总 体研究一瞥》(注:周东平,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2期。)是一篇学术史论文,从 整体角度对20世纪唐代法制研究作了综述。《论血缘关系在唐律中的基础地位》(注: 李伟迪,怀化师专学报,2001年第12期。)从身份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唐律在婚姻、家 庭、继承、刑罚、诉讼等方面的血缘主义特征。佛教对唐代法律制度及思想影响深远, 但过去相关研究较少,《隋唐时佛教与法的关系》(注:周向卿,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 002年第1期。)一文研究了唐代用法律确定佛教地位的事实及佛教反作用于法律的影响 。《唐律中的罪过形式研究》(注:魏地,当代法学,2002年第7期。)对唐律罪名及其 罪过与刑罚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四)宋元明清法制史研究

宋元明清是中国古代帝制时期专制法制的发展由盛而衰的时期,但是封建法律却日益 成熟,加之各类史料十分丰富,因此对这一时期的法制史研究也不断深入。《元代关涉 回回立法初探》(注:王东平,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探讨了元代民族立 法的若干方面。《明代监察制度式微的原因分析及现代启示》(注:李伟,社科与经济 信息,2002年第5期。)考察了明代监察制度在具体实践中作用逐渐衰弱的过程,并提出 其对当代法制监督的借鉴意义。《<清会典>辨析》(注:吕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 年第6期。)梳理了学者对这一重要典籍的性质的各种论述,论证了《清会典》是一部具 有典制史书特点、法规汇编形式、综合法典之外观、根本法制地位的行政法典。《中国 古代刑法与儒道教:以唐宋明清律典为例》(注:王立民,法学研究,2002年第3期。) 研究了古代刑法与宗教的关系。

(五)清末及近现代法制史研究

在2002年,这一时期法制史研究的特点是,宪政史与晚清修律研究依然是研究热点, 但是研究的前沿领域已经开始逐渐向民事法律研究转移。

《从清末修律的局限性看中国对西方法律的借鉴》(注:傅建奇,法学杂志,2002年第 4期。)一文,从修律者政治上与学术上的局限性、晚清社会的发展程度、法律的普适性 与地方性等角度出发进行了分析,指出修律活动对西方法律借鉴的成功之处与其局限性 。《中国宪政实践史上移植西方法的第一次尝试——清末立宪活动评述》(注:李秀清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则着眼于对具体的立宪活动进行分析, 对效法日本明治宪法的《钦定宪法大纲》与吸取英国宪法精神的《十九信条》两部宪法 文件的得失作出了详尽的研究,并探究了修律活动中法律移植模式转换的内在原因。

关于民国时期的法律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改革》(注 :邱远酋,中州学刊2001年第11期。)对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法治主义、人道主义、 民生主义等方面效仿西方国家进行的司法与制度改革做出评析,指出其改革封建传统私 法制度,确认现代司法原则,建立现代司法制度的历史功绩。《南京国民政府(1927~1 937)宗教法规评述》(注:张宝海、徐峰,山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研究了南京国 民政府管理宗教的理法,并指出了其对本土宗性教如道教等的管理与对基督教的管理的 差异和区别。其他有关民国时期的论文还有《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司法独立研究(上、下) 》、《晚清审判独立改革的障碍分析》、《太平天国法律制度探析》、《略论北洋时期 司法发展》、《民国时期妾的法律地位及其变迁》、《民国兼理司法制度研究》(注: 分别见郭志祥,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载韩秀桃,《法律史论集》(第四卷),法律 出版社2002年版;柯永祥,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韩秀桃,载《安大法律 评论》(第二卷第二期),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程郁,史林,2002年第2期;韩秀 桃,载《法制近代化论集》(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等。

(六)中国法制通史研究

2002年关于中国法制通史研究的成果较多,热点主要在于古代司法制度,监察制度以 及古代的民事法律制度等方面。《中国古代司法官的处事风格和角色意识》(注:李交 发,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6期。)将古代司法官按照其行事风格分成循吏、 酷吏等并分析其在司法过程中的心理特征,如为民作主,公正廉洁的清官及寻寻告诫、 调停息讼的父母官等。《论中国古代家族司法》(注:李交发,法商研究,2002年第4期 。)揭示了中国古代司法的两重性,即既有效的调整了基层社会关系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但是又窒息了人们的诉讼意识,压制了人民对权利的要求。《我国固有律关于“存留 养亲”体制之反思》(注:[台湾]桂齐逊,通识研究学刊,2002年第1期。)是一篇台湾 学者的长文,对我国法律史上“存留养亲”这一反映封建宗法观点制度的非常典型的法 律制度,对其沿革作了细致的探讨,并提出了反思与检讨。《中国的传统诉讼原则》( 注:夏新华,现代法学,2002年第6期。)对中国古代诉讼文化传统进行了研究。

《历代盐法考》(注:王明慎,曹天生整理,盐业史研究2002年第2期。)是关于古代盐 法沿革的考证之作,为研究盐法这一古代极为重要的经济法律提供了新的史料。《中国 古代非“绝户”条件下的遗嘱继承制度》(注:姜密,历史研究,2002年第2期。)对遗 嘱继承这一重要民事法律问题作了研究,指出中国古代确实存在遗嘱继承制度,但是被 继承人身份地位有严格限制,并且家族在继承活动中有一定特权。此外关于中国法制通 史研究的论文还有《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扬弃和借鉴》、《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的 基本内容与现实借鉴》、《略论中国宗族制度与封建国法之关系》、《中国古代监察制 度简析》等(注:分别见崔敏,江苏公安专业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巩富文,中国法 学,2002年第4期;马建兴,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年01期;黄守华,贵州 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科版),2002年第3期。)。

此外,在中国法制通史的教材编写方面,2002年度也有不少新的创建,例如湖南省法 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注:李交发、夏新华等编,《中国法制史》,湖南人民出 版社2002年版。)在体例上首次突破了旧有教材在时间上的限制,将中国法律的起源定 位在黄帝时代,并首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的内容纳入教材篇章。

三、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2002年的法律思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先秦以及近代时期,这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 兴衰吻合。从研究方法上看,注重思想流派的沿革,注重不同法律思想之间的相互关系 与影响,注重某一法律思想在整个历史潮流中的发展与演变及其与法律制度设计与司法 实践的关系,已逐渐成为法律思想史家研究的倾向。

(一)先秦法律思想研究

2002年的先秦法律思想研究主要仍然是儒道法三家,对法家法律思想的研究成果较多 。注重各家之间法律思想的相互影响与联系,而不是孤立地按“人头”研究,是今年先 秦法律思想的特点。《慎到的法理学说》(注:王晓毅,东岳论丛,2001年第6期。)一 文认为慎到发展了彭蒙、田骈的思想,认为宇宙的“大道”通过事物的规律“理”体现 出来,人类的理是自私的理性,因此主张君主遵循人性的自私之“理”而立法。《文子 法律思想探析》(注:刘绍云,理论学刊,2002年第1期。)认为文子的法律观建立在以 “道”为基础的世界观上,主张法应该具普遍的约束力,要重视教化,使仁义与法律相 辅相成,从而实现理想至治社会,并指出文子的思想是黄老思想的萌芽。《论以德去刑 与以刑去刑》(注:魏培良、陈士果,管子学刊,2002年第2期。)剖析了“以德去刑” 与“以刑去刑”两种法律思想之间的关联及差异,指出了“去刑”作为中国古代法治理 想的最高追求,以及不同思想学派对实现这一最高理想的实践方案的设计。《法家以法 律统一思想评析》(注:陈锋,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一文揭示了法家学 派对抽象“大一统”理想所作的具体实践方案及其对理想的“法治”社会的法律设计。

(二)秦汉以后至清代法律思想研究

自汉武帝正统法律思想确立后,我国法律思想的发展主要是对该正统法律思想的不断 完善上,因此这一时期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成果也多围绕此核心思想而论。《论唐律的礼 法关系》(注:王立民,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指出唐代法律中的礼法关系独具特 色,其特点是礼是法的指导,法是礼的维护,并论及其对东亚国家法律发展的影响。《 浅析“原心论罪”》(注:赵波,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12期。)对古代“原情定 罪”,“原心定罪”等法律原则等进行分析,剖析了古代司法人员和社会大众求追求“ 和谐”与“实质公平”的价值取向。

四、统法律文化与比较法律文化研究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

《论宗族制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郑定、马建兴,法学家,2002年第02期。) 一文运用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对宗族制度与传统法律的关系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 作者在论述宗族制度的起源与本质的基础上,揭示了宗族制度与封建国法在内容上相互 渗透、相互融合,在功能上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关系,认为彻底肃清宗法观念的遗毒 ,对依法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理性观基础》 (注:曹也汝,东南学术,2002年01期。)一文运用马克斯·韦伯的思路重新审视中国传 统法律文化的理性观基础。《伦理刑法传统与刑法民族性》(注:任喜荣,法制与社会 发展,2002年01期。)一文认为道德律与制定法相融合的刑法典、“德主刑辅”观念下 的刑法运行、无讼的刑法价值追求,昭示了中国古代刑法的伦理品格。这种品格一经形 成便绵延千年,演成今日伦理刑法之传统。《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看权力道德的法律化 》(注:柴荣,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一文认为,传统德治思想要求统治阶 层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为保障德治的实施而将义务性的道德规范法律化,使权力道德 的要求融于法律规范的形式。

此外,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的论文还有《试论我国传统民族法律文化的道德取向》、《 从汉字看古代“法”“律”的文化内涵》、《传统刑法文化的价值蕴涵》、《中国传统 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征初探》、《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及其发展的思考》、《传统与超越:全球化背景下传统法律文化的走向》、《我国法治 难行的传统法理念根源》(注:分别见唐世中,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7期;张玉 梅,汉字文化,2002年第3期;许永强、贾爱英,法学杂志,2001年06期;张艳玲、徐 新颖,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粟克元,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2 年第3期;李欣,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高立忠,学习与探索,2002年第4 期;唐俭、仲崇玉,东方论坛,2002年第1期。)等。

(二)比较法律文化研究从宏观角度把握中外法律与法律文化,进而为中国法治现代化 提供本土和国际资源,是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本任务。《明清时期中西法律文化交流 初探》(注:王健,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6期。)一文认为,中西法律文化没有间 断的交流滥觞于16世纪西方传教士来华之际。彼时传教士引进西方法律文化成果较之输 出中国法律文化为少,更不如19世纪的新传教士。中国在这一过程中走向封闭失去了吸 收西方法律文化精华的机会。《中日法律的近代转型的比较分析》(注:石田琢智,政 法论坛,2001年第6期。)从日本学者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中日法律的近代转型的差异之 处,认为其差异在于社会背景、变革过程、变法主体、立法目的等六个方面的不同。

五、中国法律史学走向之展望

法律史学是一门远离功利而又博大精深的学问之“深水区”,在2002年度,法律史学 者在各个具体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通过对过去研究的总结以及对学科结构、 研究方法的思考,在更高的层面摸索和总结了这一学科的研究规律与方法,因此可以说 ,2002年无疑是法律史学学术史上的重要一年。可以预见未来的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会有 如下趋势:

第一,法律史学科体系结构的改造与建设将加快步伐,教材建设与课程设置也将有较 大改革。自从中国法律史学科成为一个现代学术体系中的一个独立学科以来,中国法律 史学科的体系结构已经几经变化,其中有传统律学的特点,有西方现代法学学科的影响 ,也有苏联法学模式的痕迹。由于20多年来法律史学科众多学者的努力探索,以及中国 学术整体成长的大氛围的影响,今天的中国法律史学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信心与实 力建构起符合今日法学研究需要的学科体系,具体而言,目前法律制度史与法律思想史 研究的分离状况,以部门法为经,朝代为纬,人为分割密切联系的法律沿革历史的研究 传统在未来将得到改变。更加注重法律沿革的整体性,注重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传承 ,注重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将是未来法律史学科体系建设的取向。 强调思想的与制度的延续性,注重法律知识与制度传承;将法律思想创造与法律制度改 革联系起来的法律学术史研究的地位将得到提高。

第二,法律史研究方法的进步。传统的法的阶级分析方法虽有无可争议的历史价值, 但过分强调会导致研究的偏失。近年来,许多学者注意到,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社会 学、人类学、经济学、解释学、现象学、语言分析哲学、法律与文学研究等现代西方的 研究方法被引进法律史研究领域。当今中国法律史学者应肩负历史使命,更多地掌握法 律史料,更好地运用各种研究方法,为我国法律史学兴盛而不懈努力。

第三,重要法律史料连续不断地被发现,为法律史研究者开拓了极其富饶的矿藏。197 5年睡虎地秦简的发现,填补了秦代法制史的空白,改写了中国法律史的面貌。自此以 后随着激动人心的考古发现的不断涌现,数量惊人的地下法律史料逐渐被公布,此实为 我国学术史上千载难逢之机遇,为今天的法律史学者提供了无比丰富的材料。可以说, 我们今天的研究条件远远胜过写作《汉律摭遗》时的沈家本和写作《九朝律考》时的程 树德。能否全面改写更符合历史本来面貌的中国法律史,有待于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注释:

①参见刘品新:《论侦查学的基本原理》,载《法学家》2002年第1期;参见刘品新: 《论犯罪过程中的信息转移原理》,载《侦查论坛》第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 002年版;另参见刘品新在武汉“警察科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②任惠华主编:《侦查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44-85页。

③杨宗辉等编著:《侦查学》,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侦查的理论基础篇”。

④马进保:《刑侦工作面临的入世挑战与应对策略》,载《政法学刊》2002年第1期。 顾肖荣:《加入WTO对我国司法和公安工作的影响》,载《犯罪研究》2002年第1期。也 可参见崔敏著《侦查工作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与法制现代化的挑战》,阮国平著《论加 入WTO后侦查人力资源的开发》,戴蓬著《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犯罪侦查之前瞻》,任克 勤著《论入世对广东侦查工作的挑战与对策》,均载《侦查论坛》第1卷。

⑤汤强:《加入WTO后我国经侦工作面临的挑战》,载《江苏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2期。陈志军:《加入WTO对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挑战及其对策》,载《侦查论 坛》第1卷。

⑥夏钢:《加入WTO后的刑侦工作思考》,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 5期。

⑦郭宗才:《职务犯罪侦查体制在加入WTO后的变革思考》,载《犯罪研究》2002年第 4期。该文提出,基于职务犯罪侦查形势的变化,有必要将反贪和渎职检察部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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