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原理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_smart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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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化学课堂必须是高效的,高效的课堂源于科学的教学目标。然而,目前的高三化学教学往往由于教学内容多、课时紧,部分教师在课堂上只顾将知识点灌输给学生,而忽视了教学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教学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建立知识网络?学生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成该目标?基于此,引入SMART原则对高三化学教学目标进行管理,以期提高高三化学课堂教学效率。

      一、SMART原则应用于高三化学教学的理论探索

      1.SMART原则简介

      SMART原则属于管理学名词,最初由洛克(E.A.Locke)等人在“目标设置理论”实践中总结发展而来[1]。SMART原则是公司管理中常用原则,它是由Specific(具体的)、Measurable(可以衡量的)、Attainable(可以达到的)、Relevant(相关性)和Time-based and efficiency-oriented(即时有效的)首字母缩写而成,其核心思想是在制定目标时,要求目标是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达成的,目标之间必须具有相关性,并且必须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SMART原则影响深远,如今的SMART原则在多个领域均有应用与发展,而各种领域也根据自身的特殊性和实践需要,对SMART原则的含义进行适当的调整。如“A”可以表示为“Achievable” Acceptable”等,“R”也可以表示为“Resulted oriented”,而“T”也可表示为“Time-limited” “Time bound”等。结合化学学科教学的特点,取SMART原则含义为:S代表明确性(Specific),即教学目标必须明确而具体,不能笼统,不能模糊不清;M代表可衡量性(Measurable),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目标、学生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必须可衡量、可评价;A代表可实现性(Achievable),即要防止教学目标定的太高或太低,确保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实现。R代表相关性(Relevant),指的是各教学目标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递进性,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网络;T代表时限性(Time-limited),指的是一些教学目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达成。

      2.高三化学教学中应用SMART原则的可行性分析

      高三化学教学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教与学的方法也与高一、高二有所不同。在高三化学教学中应用SMART原则,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发掘学生潜能,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因此,在高三化学教学中应用SMART原则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作为选拔性考试,高考对学生的知识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高三化学复习时不仅在内容上要面面俱到,而且对学生的思维、探究、实验等多种能力也应当加强训练。高三化学教学目标是否能够有效达成,直接关乎学生高考成绩,然而高三比高一、高二阶段的学习时间少1个月,学习任务重和学习时间少是高三学习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SMART原则强调教学目标必须具有时限性、可衡量性的明确目标,依据此原则进行教学设计,必然能提高高三化学教学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2)高一学生刚进校时学习程度都差不多,所有学生学习水平基本在同一起跑线上,然而经过2年的学习,各个班级里都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参差不齐。学生程度各异,如果对所有学生提出相同的目标,部分学生对知识可能“吃不饱”,而另一部分学生却可能“吃不下”。SMART原则强调教学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可达成的,依据此原则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学习程度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可达成的教学目标,有助于每个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

      (3)高三化学教学主要以复习、做题为主,课堂容量大、知识点繁杂、学习内容与形式枯燥乏味是高三化学学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由此也可能造成高三学生对化学知识掌握缺乏系统性、逻辑性,从而导致学习兴趣缺失的现象。SMART原则强调教学目标必须具有相关性,根据此原则设计的教学目标应该注意高中化学各知识点的相互关联性,使学生融会贯通,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网络,同时也可以适当设计与生活实际相关的教学目标,完整的知识网络有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二、SMART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1.“S”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由于高考模式的制约,语数外学科的高考权重一直较大,化学学科的课时一直较少,所以在高三化学教学中必须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而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途径就是提高教学目标的精确性和针对性。大部分老师设计的教学目标看似全面、具体,但这种目标说法只反映了教学活动要达到的最终结果,而对实现这一结果的活动安排,即如何通过具体的活动实现终极目标,缺乏明确的指导,从而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落实,导致教学效率大打折扣[2]。以原子结构中“电子排布式的书写”教学目标为例,传统教学目标设计和基于“S”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比较见表1。

      

      在表1中,电子排布式的书写在传统教学的目标设计中关于“构造原理”“电子排布式表示”概括性较强,但是同时也过于笼统、不够明确,所以对目标完成的过程缺乏指导性,可操作性较低。基于“S”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中,则对“构造原理”“电子排布式”的含义进行分解,并提出其与电子式、原子结构示意图的区别,可以更好地加深学生对电子排布式的理解;对于电子排布式的书写方法,后者对电子排布式书写要遵循的原理、掌握的重要规律、高考电子排布式书写要求的范围进行规定,使教学活动在明确而具体的目标指导下,更有针对性地开展。

      2.“M”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高三化学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可衡量性,最好能够用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教学目标是否达成的依据,如果制定的教学目标无法衡量,就不能判断这个目标有没有实现。《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对目标的衡量性也提出了要求,如知识与技能领域的教学目标既包括了认知性目标,也包括了技能性目标,该领域教学目标的陈述形式为结果性目标,即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的结果是什么,因此目标设置中的行为动词必须具体、明确以便测量、评价和操作,否则就无法评价。以“分子结构与性质”教学目标的设置为例,传统教学目标设计和基于“M”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比较见表2。

      

      在表2中,传统的教学目标设计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对教学目标要求的描述所用的词语不能辨析,所有的目标要求均为“了解”,不能按照学习目标水平进行区分;(2)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难以衡量,什么程度才能称作是“了解”?而基于“M”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则避免了上述问题,譬如“列举含有氢键的物质,知道氢键的形成条件、类型、特点以及氢键对物质性质(如熔点、沸点、溶解度)的影响”这一目标,该目标就要求学生知道常见的含有氢键的物质,如HF、

以及有机物中的含有羟基和羧基的物质;氢键的存在对上述物质的影响主要是溶解性和熔、沸点的差异等,这样的教学目标就更加容易衡量。

      3.“A”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高三学生学习能力不尽相同,对学生化学学习水平的要求也不应该完全相同。尤其在江苏高考中化学成绩只算等级,不计总分,只有少部分重点高校要求化学学习水平达到A等级,而更多的高校则只要求达到B等级。在此背景下,对教学目标进行分层,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学生,使所有学生的学习目标都可以达成、可以实现显得尤为必要,所以高三化学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可实现性。因此,可以将化学教学目标分为3个层次:一级基本目标、二级提高目标、三级发展目标。一级目标是属于基础目标,要求学生掌握最基础的知识和基本的技能;二级目标是在基本目标的基础上,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技能的熟练程度和难度;三级目标更能引导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5]。以“酸碱中和滴定”的教学目标为例,传统教学目标设计和基于“A”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比较见表3。

      

      在表3中,传统教学目标对中和滴定进行的原理、pH变化曲线、实践活动都有明确的描述,虽然这些目标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但由于学生认知水平、学习基础、学习特长、学习兴趣等方面存在差异,要让所有学生都实现上述目标却有困难。所以,基于“A”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将上述教学目标进行分解,分成3个档次:第一档次为基本教学目标——认识中和滴定原理、掌握简单计算和误差分析、学会滴定管的使用,这部分内容比较浅显,所有学生都可以达成;而第二档次为提高目标,该目标要求学生灵活运用中和滴定原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该目标的达成有助于学生对中和滴定的理解和巩固,多数学生都可以掌握;最后一层次目标为发展目标,供学有余力的学生完成,此目标对中和滴定的原理进行深层拓展,碘量法测定果汁中的维C含量,原理和操作更加复杂,但是该目标的设置对学生探究精神、科学素养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学生参加化学竞赛或将来在大学里选修化学相关专业做好了衔接工作。

      4.“R”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高三化学教学中,课堂知识点容量非常大,将零散的化学基本概念、原理、规律、方法等按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构建成知识网络,建立起知识间的相互联系,能够帮助学生迅速、准确地提取知识,有助于学生扎实地掌握各个知识点,真正实现学习能力的发展。要帮助学生构建知识网络,课堂教学目标的设置必须遵循相关性原则。以“化学平衡常数”教学目标为例,传统教学目标设计和基于“R”原则的教学目标设计的比较见表4。

      由表4的对比可知,基于“R”教学目标与传统教学目标相比,前者更注重知识的关联性——使学生认识到电离平衡常数、溶解平衡常数、化学平衡常数本质相同、应用相似;同时,利用化学平衡常数解释勒夏特列原理、等效平衡原理,既可以对勒夏特列原理进行复习巩固,又可以提升化学平衡常数的应用能力。所以,基于“R”原则的教学目标与传统教学目标相比,前者更加有利于学生建立新、旧知识点的联系,梳理知识脉络,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

      

      5.“T”原则在高三化学教学中的应用

      高三化学教学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较高,但是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风格各不相同,部分学生学习拖沓,一节课的教学目标难以达成,而后续教学也难以开展,最终导致整体教学进度推进缓慢。为此,教师在化学教学目标的设置过程中还应当秉持“T”原则,即时限性原则,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较短的时间内达到教学目标,这样不仅加强了学生的时间观念,同时也提高了学习效率[8]。

      根据时限性原则,教师首先应当明确教学内容的多少、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以及该部分内容试题分值在高考中的权重,综合整个单元乃至整个模块的总学时以及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等多个因素来分配学时,并据此制定时限性教学目标。例如,在近几年的江苏化学高考中,“物质结构与性质”部分内容只占10%左右,而且考核内容较为简单,所以复习“物质结构与性质”内容所分配的学时也应当较少。建议在9学时内完成3大知识板块——“原子结构与性质”“分子结构与性质”“晶体结构与性质”的复习,平均每个版块2~3学时。而不应当耗费过多时间,以免影响高三化学学习的实效。

      三、SMART原则应用于高三化学教学的注意事项

      1.利用“S”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的注意事项

      根据“S”原则,高三化学教学必须具有明确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目标设计中要尽可能全面、具体,在明确的教学目标的指导下开展教学,以达成预设目标。然而学生的思想是丰富而灵活的,课堂也应该是动态的课堂,所以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往往要超越教师预先设定的教学目标,在教学实践中生成新的教学目标。这种生成性教学目标对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实际教学中,应当处理好预设性目标与生成性目标的关系,以明确的预设性目标为主线,灵活的生成性目标为补充。

      2.利用“M”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的注意事项

      根据“M”原则,高三教学目标必须具有可衡量性,所以在设置好可衡量的教学目标以后,教师要设计合理的评价量表,做好评价工作,如设计二段式测验诊断试题[9],不仅可以知道学生在哪里没有达成目标,而且可以发现学生未能达成目标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改进教学或者对个别学生补缺补差。

      3.利用“A”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的注意事项

      根据“A”原则,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设定有层次的教学目标,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目标分层并不是将学生对号入座,不能规定层次低的学生必须完成层次低的基础目标,而层次高的学生就不用完成,各层次教学目标应当适用于全体学生,学生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力所能及的教学目标去完成,使得所有学生在打下扎实的基础的同时,学习潜能得到最大的挖掘。

      4.利用“R”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的注意事项

      根据“R”原则,应当注意教学目标的相关性,在课堂中注意知识点之间的相互联系,虽然如此,切不可一味拓展延伸,否则必然会导致课堂教学容量过大,教学重点不明晰,学生难以把握重点。所以在执行“R”原则时,还要做到有所侧重。

      5.利用“T”原则进行教学设计的注意事项

      根据“T”原则,教学目标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然而部分时限性教学目标对于一些能力较低的学生来说则难以实现。所以在教学中,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这部分后进生足够的耐心和人文关怀,给予他们个别的辅导,切不可因为时限性目标的达成而放弃任何一名学生。

      在高三化学教学过程中[10-13],应当认真研究课本、研究学生,以考试说明和课程标准为指导思想[14],制定出符合SMART原则的教学目标,切实提高高三化学教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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