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季节性特征及成因探讨_青少年犯罪论文

青少年犯罪的季节性特征及原因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季节性论文,特征论文,原因论文,青少年犯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地球每围绕太阳旋转一周都会使地球上的气温产生规则性的变化,人们依此将一年划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随着循环往复的季节变化,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否也具有规则性的变化呢?迄今为止多数犯罪学家持肯定的态度。如我国著名犯罪学家康树华先生认为:“季节的变化确与犯罪有关。”(注:康树华主编:《犯罪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43页。)周密先生也认为:“一般说来,夏、秋季节性犯罪较多,而冬、春季节,财产犯罪则骤然增多,性犯罪相对减少。”(注:周密等主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对策》,燕山出版社,1989年版,第180页。)那么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否具有季节性特征呢?这个问题虽然看起来是有关犯罪季节性研究的局部问题,但是由于犯罪青少年较其他年龄的犯罪人对季节气温的变化更为敏感,是有关季节与犯罪相关关系研究中最为典型的犯罪群体之一,因此有关犯罪青少年犯罪季节的研究对于推进犯罪季节问题的整体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数据及分析方法

本文对于青少年犯罪季节研究的数据源于天津市1996年和1999年判刑入狱犯罪青少年的普查资料(注:该资料源于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市犯罪普查数据库”。),其中1996年犯罪青少年的人数为2481人,1999年犯罪青少年的人数为1552人。研究中我们首先对两年青少年犯罪时间按月份进行统计,得出两年青少年犯罪发生月份的频次分布,然后将以上频次分布视为两个定距变量组,即1996年变量组和1999年变量组,在此基础上对两个变量组变动进行相似性测度与分析。相似性测度的方法主要有相关测度、距离测度和关联测度,考虑到以上两年犯罪青少年人数总量(或样本总量)有一定的差别,在这里主要采取相关测度的方法,即对以上两个变量组进行皮尔逊相关分析,并进行显著性检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青少年犯罪时间的认定上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一是对于多次作案的犯罪人,我们只保留其第一次作案的时间,其余作案时间未参与计算,二是对于持续性作案的犯罪人,如虐待犯罪等,我们将其犯罪时间认定为开始犯罪的时间。由于对犯罪时间的样本统计具有唯一性,因此对犯罪人以上作案时间的认定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青少年犯罪季节变动的相似性及其分析

在一年四季的各个月份中,青少年犯罪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其发生频次的季节分布常常会有较大的差异。那么从不同年份的比较看,青少年犯罪在各个季节上发生的频次分布是否具有规律性呢,这就是我们所将要研究的问题。研究的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青少年犯罪时间的总体分布是否具有季节性特征,二是青少年各主要犯罪类型的犯罪时间是否具有季节性特征,三是城乡地区的青少年犯罪季节性差异特征,四是青少年犯罪动机的形成形态与犯罪季节的关系。

1、青少年犯罪的季节分布及其相似性

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中,人们习惯将犯罪青少年的年龄限定在14-25岁的范围(注:参见阴家宝主编的《新中国犯罪学研究综述(1949-1995)》,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411页。),青少年犯罪也主要是指该年龄段上的青少年所从事的犯罪活动。为此我们对青少年犯罪季节的分析也采用了相同年龄限定,即对犯罪年龄为14-25岁的青少年犯罪季节进行统计和分析。根据1996年和1999年的调查资料,我们对该年龄范围青少年的犯罪时间以月份为单位进行了统计,其各月犯罪的发生频次如表1所示。

表1 1996年与1999年青少年犯罪季节分布表

 1996年组

1999年组

月份

发生频次(次)

比例(%)

发生频次(次)

比例(%)

1

210

8.5 134

8.6

2

144

5.8 119

7.7

3

235

9.5 132

8.5

4

212

8.5 123

7.9

5

221

8.9 123

7.9

6

200

8.1 110

7.1

7

230

9.3 171  11.0

8

236

9.5 157  10.1

9

196

7.9 107

6.9

10  225

9.1 145

9.3

11  192

7.7 113

7.3

12  180

7.3 118

7.6

合计2481 100.1 1552  99.9

相似性测度:Pearson correlation 相关系数 0.6256

P=0.030

表1中我们将1996年和1999年判刑入狱犯罪青少年的犯罪月份发生频次进行了统计,以此来观察青少年在犯罪季节的变动情况。从数据的分布看,我们似乎发现了某些一致的东西,比如,在1996年组中,犯罪月份比较高的主要是在3月、7月、8月、10月,而在1999年组中情况与1996年非常相似,犯罪月份比较集中的也是以上几个月份,因此我们得出一个基本观点,即以上两年青少年犯罪具有相同季节性的可能性。为了证明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我们对两年青少年犯罪的发生频率的月份分布进行了相似性分析,结果显示1996年组和1999年组的青少年犯罪月份的发生频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256,其显著性检验P<0.05,由此可以认为两组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相似性,也即以上两年青少年犯罪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上面有关青少年犯罪具有季节性的结论我们还可以通过图1更为直观地进行观察。如在图1中我们会惊奇地发现,1996年组和1999年组两条曲线除了变动幅度有一定的差异之外,两条曲线的走势十分一致。如在2月份、6月份、9月份为曲线的低谷区,而在3月份、8月份、10月份形成高峰区。这进一步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在季节上分布上的规律性特征。对于以上青少年犯罪具有较强季节性特征的结论解释可能会非常复杂,需要做十分深入的专项研究;由于篇幅上的原因我们在此很难作进一步的讨论,在下面的有关犯罪类型、城乡地域、犯罪动机形成形态与青少年犯罪季节的相似性分析中,我们再作一般性的解释。

图1 1996年组与1999年组青少年犯罪季节曲线变动图

2、青少年犯罪类型与犯罪季节的相似性分析

青少年犯罪人的罪名划分是研究青少年犯罪类型的重要方面,在此我们依据青少年犯罪罪名对青少年各主要犯罪类型进行季节性的研究。但是由于青少年犯罪的罪名很多,对所有的犯罪罪名进行犯罪的季节性分析显然是不现实的,况且对犯罪季节变动的统计分析需要有一定的样本量的支持。从青少年犯罪的现实看,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诸如盗窃、抢劫、强奸、伤害等几类犯罪上,除此之外的犯罪人数相对较少,因此我们对青少年犯罪类型的季节性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上几类样本量较多的犯罪类型上。根据我们对1996年和1999年判刑入狱犯罪青少年的统计,1996年的主要犯罪类型有盗窃、抢劫、强奸、流氓(斗殴)和伤害,触犯以上犯罪的犯罪人合计占全部青少年犯罪人的85.6%,1999年的主要犯罪类型集中在盗窃、抢劫、伤害、寻衅滋事和强奸犯罪上,其犯罪人数占全部青少年犯罪人总数的81.4%。从统计口径的考虑,以下我们将盗窃、抢劫、强奸和伤害犯罪作为研究的重点。请看表2。

表2中我们对1996年组和1999年组青少年犯罪中的四种犯罪类型进行了犯罪月份的相似性分析。从统计的结果看,这四种犯罪类型的相似性程度有十分明显的差异。在盗窃犯罪中,1996年组和1999年组青少年盗窃犯罪发生频率的相关系数为0.1995,且显著性检验P>0.05,说明以上两组盗窃犯罪并不具备季节变动上的相似性;在抢劫犯罪中,1996年组和1999年组青少年抢劫犯罪发生频率的相关系数为0.4835且显著性检验P>0.05,说明以上两组抢劫犯罪同样不具备季节变动上的相似性;在伤害犯罪中,1996年组和1999年组青少年伤害犯罪发生频率的相关系数为-0.0358且显著性检验P>0.05,说明以上两组伤害犯罪也不具备季节变动上的相似性;与以上三种犯罪类型相反,在1996年组和1999年组的强奸犯罪中,强奸犯罪发生频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340且显著性检验P<0.05,说明这两组强奸犯罪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相似性。由此可见,就上述犯罪类型而言只有强奸犯罪具备季节性变动特征,而其它犯罪类型并不带有较强的季节性色彩。为了能够让人们对强奸犯罪的季节性变动有一个更为直接的认识,我们按照强奸犯罪在各月发生频率的比例绘制了以下曲线图,见图2。从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1996年和1999年两条季节曲线在走势上十分相近,两条曲线均从春季的4月份和5月份起步攀升,到夏季的6至8月份呈持续高峰状,而秋季来临的9月份开始走低,11月份以后至整个冬季在谷底徘徊。从变动水平上看,整个夏季各月的强奸犯罪占全年强奸犯罪的比例均高居于10~20%之间,呈强劲的盛势,而其它季节的比例均在10%以下,多在6~10%的低水平波动。

表2 青少年主要犯罪类型发生频率季节分布表

月份

盗窃(次)

抢劫(次)  强奸(次)

伤害(次)

  1996  1999  1996  1999  1996  1999  1996  1999

  年组  年组  年组  年组  年组  年组  年组  年组

1

  116

56

39

41

13

3

 3

10

282

53

21

24

 1

3

 9

 9

3

  133

45

28

49

12

5

 5

 7

4

  129

45

28

31

12

6

 4

 6

5

  128

43

35

38

17

5

 5

 4

685

39

28

21

26

14

 9

 5

7

  128

56

37

46

18

13

 5

16

8

  120

50

46

44

10

3

 5

12

9

  106

42

32

25

13

7

10

11

10

 128

52

32

40

16

5

 8

13

11

 113

40

29

28

11

8

 6

10

12

 107

42

23

40

 8

5

 2

11

合计  1375

563

378

427

157

77

71

114

 相似性测度:Pearson correlation相关系数

相关系数0.1995 相关系数0.4835 相关系数0.7340 相关系数-0.0358

P=0.534P=0.111 P=.007 P=0.912

图2 1996年组和1999年组青少年强奸犯罪季节曲线变动图

强奸犯罪多发生在夏季的原因主要和犯罪人的性生理、性心理及作案条件状况有直接的关系。从生理条件上看,由于夏季炎热会使人血管扩张、能量代谢降低,醛固酮分泌增多,尿量减少,由此使人们在心理上心情烦躁、精神欠佳,人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大大降低。从心理方面看,由于夏季人们户外活动较多,且衣着单薄,人体裸露部分增多,对性心理不健康的人具有较大的刺激,一些人因受此诱惑难以自制,易于发生强奸犯罪。从作案条件来看,对犯罪人和被害人而言,夏季所穿衣服均较为简单,犯罪人实施犯罪较为方便,而且由于夏季气温偏高,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不必刻求犯罪场所,在野外乃至露天均可实施犯罪行为。

3、城乡地区青少年犯罪季节性的相似性比较分析

不同地区气候的季节性变动对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程度有较大差异,如对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而言,季节的变动对于两个地区生产和生活必然产生不同的影响。那么在青少年犯罪中,季节的变动会不会因城乡差异呈现出不同的相似性结果呢?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搞清楚这个问题对于我们认识青少年犯罪发生的原因及规律,甚至有的放矢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都十分重要。在下面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中,我们将分析重点放在城市地区、环城地区(原郊区)和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季节性变动的相似性上。请看表3。

表3 城乡地区青少年犯罪发生频率季节分布表

月份

城市地区(次)

环城地区(次)

 农村地区(次)

1996年组 1999年组 1996年组 1999年组 1996年组 1999年组

1

  133

  663331 44

  30

282

  732918 33

  24

3

  138

  874714 50

  26

4

  120

  725228 40

  18

5

  135

  694223 44

  25

6

  126

  613220 42

  27

7

  134

  855439 42

  43

8

  132

  724335 61

  47

9

  123

  573525 38

  24

10

 125

  855332 47

  27

11

 104

  644321 45

  27

12

 118

  663230 30

  19

合计  1470

 857

  495

  316516

 337

相似性测度:Pearson correlation 相关系数

相关系数:0.2365 相关系数:0.3748 相关系数:0.6789

  P=0.459 P=0.230  P=0.015

在表3中,我们分别列出了1996年组和1999年组城市地区、环城地区和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的月份数据。从我们对以上数据的统计分析的结果看,城市地区两年组的青少年犯罪发生频率的相关系数为0.2365,P>0.05,表明在城市地区青少年犯罪的季节性特征无明显的相似性。环城地区两年组犯罪青少年发生频率的相关系数为0.3748,P>0.05,表明环城地区青少年犯罪也没有明显相似的季节性特征。但是我们在观察1996年组和1999年组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的统计数据时却发现,两年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789,P<0.05,呈现较强的相似性特征,完全具备了犯罪季节性变动的条件。由此可见,在以上各地区中,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为了对以上季节性特征获得更为直观的认识,我们按照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在各月发生的比例绘制了相应的曲线图,见图3。

从图3中两条曲线的形状看,虽然两条曲线的波动幅度不尽相同,但是曲线之间的走势基本相同,反映出两条曲线具有相同趋势特征。如两条曲线均在7月、8月之间形成最高峰,在3月和10月形成次高峰,而曲线的低谷则分布出现在2月、4月和9月。足见青少年犯罪在农村地区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变动特征。那么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何在?我们认为此现象形成的原因应当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由于农村地区较其它地区更易于受到季节的影响。众所周知,农村地区的生产主要是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这些产业均以季节的变化为前提,即所谓“靠天吃饭”,因此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与季节之间有非常强的密切关系。至于农村地区为什么在夏季形成犯罪高峰,我们认为这与夏季农事清淡,以及天气炎热造成情绪波动增高有一定的关系。

图3 1996年组和1999年组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的季节曲线变动图

4、犯罪动机形成形态与青少年犯罪季节的相似性分析

按照犯罪心理学的观点,所有犯罪人的犯罪动机都是预先形成的,它深深埋藏于犯罪人自身的“潜意识”之中,只不过缺少外界促成的条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人更为直接的犯罪动机的形成是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其形成需要一个时间的过程。有的犯罪动机形成的时间较长,即从犯罪侵害目标的出现至犯罪行为的实施,需要经过犯罪人的思考和行为上准备的时间;有的犯罪动机的形成则是在一瞬间产生的,来不及进行充分的思想及行为上的准备,具有犯罪动机产生的突发性。对于前者我们这里称之为“预谋性犯罪”,将后者称之为“突发性犯罪”,这是犯罪动机形成过程中两种不同的形态。对于这两种不同形态的犯罪而言,其犯罪的变化是否具有季节性是我们这里准备讨论的问题,因为作为“预谋性犯罪”基本上是一个犯罪动机较为理智的形成形态,而“突发性犯罪”往往与当事人案发时的情绪有关,季节性气温的变动影响会对这两种犯罪人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将之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下面根据1996年组和1999年组的调查资料对这两种不同形态的犯罪进行季节分布的相似性分析,见表4。

从表4的数据统计看,1996年组和1999年组预谋犯罪发生的频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541,P>0.05,而1996年组和1999年组突发犯罪发生的频率之间的相关系数则为0.7703,P<0.05。以上统计结果显示,两种不同犯罪之间的季节相似性有本质的不同,两年组中各月份的预谋犯罪发生频率不存在明显的相似性,两年组中各月份的突发犯罪频率之间却存在较强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预谋性犯罪不具有犯罪发生的季节性特征,而突发性犯罪的发生则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为了更为直观地反映突发性犯罪季节变动上的规律,我们依据两年组突发性犯罪在各月份上的比例分布绘制了曲线图,见图4。

表4 犯罪动机形成形态与青少年犯罪季节分布表

预谋性犯罪(次)   突发性犯罪(次)

月份

 1996年组

1999年组1996年组

1999年组

1

 82 94

128 39

2

 46 83

97 36

3

 90 82

144 50

4

 73 78

138 44

5

 89 81

131 40

6

 55 61

143 49

7

 94 113

134 58

8

 76 102

158 55

9

 79 65

115 41

10

75 88

148 56

11

69 74

119 36

12

81 78

97 39

合计 909 999  1552 543

相似性测度:Pearson correlation 相关系数

 相关系数:0.4541 相关系数:0.7703

  P=0.138 P=0.003

图4 1996年组和1999年组突发性犯罪发生的季节分布曲线图

从图4中的曲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1996年组和1999年组突发性犯罪的季节分布十分明显,其基本走势相同,季节性特征非常明显。如两条曲线在3月、7-8月、10月的分布形成三次高峰,其在月份中所占比例在10%左右,与此同时,两条曲线又同在2月、5月、9月和11月形成“低谷”,其在月份中的比例维持在6%-8%之间。因此以上曲线图的基本走向更加坚定了我们对突发性犯罪季节性变动的认识。那么为什么突发性犯罪具有季节性特征,而预谋性犯罪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呢?我们认为这与不同季节的气温对人们生理、心理的作用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对于突发性犯罪而言,其犯罪行为的诱发虽然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但是季节性气温的变化通过生理反应作用到犯罪人的心理反应上,使得犯罪人的情绪易于向非理性方向发展,如在炎热的夏季和秋末,往往给犯罪人心理上带来焦躁、抑郁,容易在外界条件的作用下,产生突发性的犯罪行为。但是对于预谋犯罪而言,以上人们情绪上的异常表现常常为犯罪人的理智所克服,这些犯罪人由于追求较高的犯罪效应或是减少犯罪的支出成本,抑制了或控制住了心理的非正常活动,以此保障了犯罪行为有计划地进行,因此导致了预谋性犯罪的非季节性特征。

三、结论与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出了有关青少年犯罪季节性特征的如下结论,即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规律,青少年强奸犯罪、农村青少年犯罪以及动机为突发性的青少年犯罪均呈现较强的季节性特征。上述结论的得出对于深化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以及相应地强化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如上结论仍然存在需要探究的问题,首先是获取的研究资料具有较强的地域性。本文使用的数据源于对天津市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由于该市地处我国北方,季节性气候的变动较为明显,所以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较大。然而我国地域辽阔,各地之间的季节性气候变动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以上研究结论的代表性是有限的;其次是研究中仅使用了两年调查资料的比较,其结论可能会受到一些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在使用了1996年和1999年两个年份的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然而这两个年份青少年犯罪的季节性特征有可能是一种时间上的巧合,因此其结论的真伪需要更多年份资料的进一步证实;最后是青少年犯罪总体分布的季节性结论需要较为全面的解释。本文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与比较,得出了青少年犯罪总体变动上具有季节性特征的结论,由于对结论的解释涉及的因素较多,也十分复杂,因此文章未做进一步的解释。然而这个结论却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依据更为充分的资料及较高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全面的解释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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