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的价值研究_标杆管理论文

中国政府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的价值研究_标杆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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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①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②这就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方向,政府必须创新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合理的长效机制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公共需求。公共服务标准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范围、均等化程度的基本参照系”,[1]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是解决我国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本文主要从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发,分析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价值并提出其适用的领域。

一、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内涵及其特点

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重复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一般来说,包括制订、发布与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在工业领域最先得到应用,工业生产中对技术标准的应用和不断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随后又被广泛地应用到管理实践中。20世纪下半叶开始,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思想才开始真正发展起来,并在西方公共服务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极大地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发展,其强调将企业生产管理的科学方法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在这一理论的引导下,西方政府逐步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TQM)、标杆管理(Benchmarking)以及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等定量化的管理方法,并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可行路径。

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涉及与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是政府在这些领域内追求最佳社会效益的活动过程。其对象是公共服务领域内具有重复性特征的事物,内容是这一领域内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潜在问题。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边界的模糊和不断变化,目前理论界还没有对公共服务标准化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领域、对象和内容中归纳出其基本的内涵。一般来说,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是指政府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实践中,对于重复性的行为、技术和产品制订具体的操作和管理标准,并通过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颁布,进而在实践中实施和推广,以求不断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取得最佳社会效益的活动过程。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公共服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凡是通过政府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实践都可以纳入公共服务标准化的范围,而不是狭义上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例如政府部门的审批服务,虽然是政府市场监管职能,但也属于可以进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公共服务行为。

政府公共服务作为与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活动,其标准化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变动性。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操作的标准化并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行为,政府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其操作标准并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标准制定也不是一次就完结的过程,仅仅甄别出标准并把它当作固守的定律并不是政府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应该是制订、发布和实施三个环节一次次循环,使政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的循环过程。公共服务标准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变化,在一次次的循环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是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二)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社会价值性。政府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标准只是一种手段,其效果应该以是否适应公众公共需求的变化和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作为评判标准。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面对的是公众的公共需求,其最终产出也是相对抽象的公共服务,因此其并不能像企业生产中的技术标准那样明显确定,也就很容易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演变成形式主义的“内耗”活动。因此,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首要目标是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取得最佳社会效益,而不是为了管理方便或取得政绩而去寻找操作中的最佳秩序。

(三)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多样性。与商品生产和管理定量化指标占主导的标准体系不同,政府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呈现多种形式。其标准在可量化的领域内往往包括一系列定量的指标。此外,对于大量无法量化的公共服务标准,其表现形式可以是语言表述的规范体系;也可以是操作方法的概括总结;还可以是政府意识和责任的规范等。公共服务标准应该是由定量指标、规范化表述以及定性描述综合起来的一个体系。同时,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和掌握资源状况的不同,政府在公共服务中所推行的标准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也由此表现出因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多样性。

(四)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统一性。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之间没有明晰的界线,许多公共服务职能也不是由单一政府部门承担。因此,不同层级政府、不同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领域可能界线模糊。政府公共服务标准需要将相互交叉部门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统一,将某部门单一的标准与其他标准相联系,构建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就是改变服务标准制定模糊不清的状况,从而使得各个政府部门实施的公共服务标准不是相互孤立,而是有一个统一的方向。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也有利于对各个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状况的比较和监控,并为科学的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五)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基本性。特定群体较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并不属于政府服务的范畴,而是应该通过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解决。因此,政府公共服务的标准只是做出一个基本的规范,要求政府的服务应该达到某一基础的规范或者某种基本的程序。同时,这种基本特性也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的能力相适应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也需要相应的提高。而这种保障性的标准让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中可以经过努力就达到标准,从而使标准具有实用性。对于公众来说,这种保障性的公共服务标准也“保障了基本的生存和机会均等的权利”。[2]

二、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

公民公共需求和公共意识的日益增长,要求政府管理由传统公共服务模式向现代公共服务模式转化,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反思现有的公共服务模式,实现公共服务的透明化和管理运作的规范化,从而能够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正是政府实现这种公共服务模式转变的必要途径。

(一)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就是“权力行政”,政府习惯通过强力向社会推行其意志,而不是从公众的公共需求出发提供公共服务。这种模式造成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常常把政府摆到一个凌驾于公众之上的位置,忽视了公众公共需求的满足。目前,我国进入到了一个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主体都在发生快速的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开始显现。这就要求政府摆脱“权力行政”和“官本位”的传统思维,将公共服务职能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并探索不断满足公众公共需求的可行路径。公共服务标准化可以使政府将其目光重新汇集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公共服务标准化强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和完善,主张建立一个不断满足公众需求的政府,使得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服务角色得到强化。政府通过管理和操作的标准化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其按照主观意志履行政府职能,改变其通过命令和权力强力推行行政的模式,真正建设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二)公共服务标准化是政府实现透明化管理和运作的必要途径。随着公民民权意识的提高和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暗箱行政”不仅不再适应我国政府运作的实际,还往往会激化矛盾,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同时,政府在运作过程中的标准混乱和不透明也不利于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科学考核和有效监督。这就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和运作的透明化,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减少暗箱操作。这种转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政府要将必要的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让公众了解其自身利益与政府工作和行为之间的关系;(2)政府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减少部门之间的工作推诿和权力摩擦。要实现这两方面内容的透明化,政府各个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要明确自身的工作和责任,明确其提供的服务所要达到的标准。这就要求政府梳理自身的工作流程,确定合理的政府行为规范和公共服务标准,并将这些规范和标准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也就是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促进政府服务职能的透明和完善,建立一个以更好的效益满足人民公共需求的政府。

(三)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必要条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要求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随着公众公共需求的迅速增长,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此外,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对于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3]当前,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其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不足,导致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2)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过于强调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而对公共服务供给公平的关注不足,造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公共服务不均衡状况严重;(3)公共服务体系标准混乱,政府公共服务不规范,公共服务职能和责任混乱,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考核也不够科学。要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1)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建立适应公共需求增长的政府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2)在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公平价值的实现,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3)还要设立合理的政府公共服务考核标准,为政府各部门及政府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为的科学考评提供基础保证。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的标准,规范自身的行为,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中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价值分析

在实现以人为本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政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和公众公共需求日益增长的要求,需要运用一些合适的方法和工具。政府公共服务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它不会总是完全照搬一个模式进行。不同政府、不同人员行使一项服务职能,提供一种公共服务,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做法。实现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就是要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对政府在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出现的具有常态性和重复性的活动进行科学总结,形成规范,促使政府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我国政府实施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价值表现是多样的,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理论价值。政府在公共服务实践中实施标准化建设必定会吸引理论界对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关注,从而能够为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理论研究提供动力。同时,政府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中的问题总结和经验积累也会丰富理论界对于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研究。此外,就我国标准化理论的发展来看,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理论的研究,为我国的标准化理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推动和丰富了我国标准化理论研究的发展。同时,这一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必定涉及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法学等等许多学科领域,将这些领域的理论成果运用到我国政府改革的实际,可以使理论接受检验并不断发展。因此,无论从狭义的角度还是从广义的角度,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都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技术价值。我国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其方法和流程还没有摆脱传统行政管理的模式。政府的公共服务往往因人而异,政府公共服务的形式和政策往往存在很大变动,整个公共服务模式处于一种摇摆不定的状态之中;而且,因为政府公共服务流程中某个环节的薄弱,造成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管理秩序混乱,引起人民群众不满和酿成经济损失的状况也不乏其例。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对重复性的服务和工作建立标准,实现规范化的操作,可以将政府的公共服务过程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框架之内。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会在各自的服务领域内确定标准和问题之所在,不断自省哪些公共服务流程运作得更好,但成本却更低,从而有利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政府公共服务的不稳定状态往往造成效率的损失、没有延续性,这些都是对宝贵的公共资源的一种浪费。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无论政府人员如何变动,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都会有一个规范的标准,这样就极大地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

(三)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管理价值。我国政府是一个体系庞大的公共系统,政府体系具有明显的科层制机构,但是具体到某一层次,其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不同机构和部门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的状况。各个政府部门往往都感到要做的事情很多,但工作却没有一个具体的边界,而真正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时却往往找不到一个真正的责任部门。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按照减少工作交叉、明确服务职责的原则在公共服务的整个流程之中设立标准,重新梳理不同机构和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要提供的具体的公共服务,实现了服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的优化配置。因此,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可以重新确定政府内部各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政府工作的具体标准,使得各机构、各部门的工作更加清晰,工作标准更加明确,一些具有重复性的常态性工作,都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有效地减少相互扯皮和工作脱节的现象。这样就排除了政府各部门在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无序和混乱,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公共服务的规范化。

(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绩效评估价值。标准是衡量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当前我国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以经济指标为主,造成各级政府大搞数字政治,一味重视GDP增长而忽视公共服务,这也成了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公众公共需求的重要原因。而且,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特性,对于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传统考核评估方式,标准混乱,使得公共服务方面的绩效评价流于走过场,不合格行为和结果得不到及时审核和纠正。这些最终造成各职能部门和街区的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规范的标准做基础,所谓的考核比较就缺乏有效性,因为公共服务改善的目标是以这种考核作为动力的。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以对各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得部门工作达到标准化、精细化,从而可以为各部门工作制定出一个可测量和可评估的依据。这样既提高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标杆,也激发各部门的工作动力。

(五)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社会价值。在人民已解决温饱问题之后,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就体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近几年,老百姓对居住、医疗、教育、环境等公共服务的诉求在不断提高。但是,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不仅受到发展阶段的影响,而且更受到各种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政府传统的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由于缺乏明晰的标准来规范,难以很好地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中,政府部门通过流程的梳理和标准制订,能够全面审视自身的公共服务现状(以及为何处于目前的状况),这一成就本身就是政府改善公共服务的开端。同时,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以使政府将其关注重点回归到公共服务的提供及其质量改善上,并且可以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关注质量和标准,并时刻铭记:标准是有时限的,需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以适应标准的提升。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关注和服务标准的不断提高,可以使公众感受到切身利益的变化,从而提高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感,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伦理价值。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公共服务标准化的价值之一就是通过规范政府管理,制定公共服务标准,最终达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共服务的供给不仅取决于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往往起着更大的作用。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差异,同样的资源不一定产生相同水平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可以规范政府的公共服务行为,节约公共服务成本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能力,使得相同的资源使用可以生产出同一水平的公共服务。此外,将公共服务标准作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可以准确计量转移支付的数额,减少转移支付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得公共服务中的财政转移支付更加合理公平。公共服务标准要与公共服务能力相互匹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标准,可以使公民在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享受到同等水平的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消除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不公平感,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应用价值。公共服务标准化是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连接桥梁,任何一个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先进经验,只有转化成公共服务标准和理论才会迅速地得到推广,并适应不同地区的特点,展现出活力。如果没有公共服务标准化,这种经验总结就很难在更广的范围内体现其推广应用的价值。同时,标准化的不断发展也会推动政府不断使用先进的标准来改善自身的公共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面临着公众需求日益多样化的挑战。政府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方式已经很难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在这种形势下,政府既要追求较高的公共服务效益,又要不断进行创新,寻求公共服务的最佳方式。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政府将会把先进标准的采用作为自身的基本公共责任,这些标准也成为连接不同政府先进经验的桥梁。同时,标准的建立和应用要求政府不断审视自身的公共服务实践,探索提供公共服务的更加有效的方法,从而使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中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践

公共服务标准化思想还未被完全应用到我国政府的管理实践中,相关的理论体系也尚处在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但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中,标准化的技术和方法已经开始得以引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其中,标杆管理、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思想先后被引入到我国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实践中,这构成了公共服务标准化思想在我国初步应用的三个阶段。对这些实践经验的总结,无疑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公共服务标准化理论体系,也可以避免对西方标准化管理的全盘照搬所引发的水土不服问题。

(一)标杆管理思想在中国政府公共服务实践中的应用。标杆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在企业管理中逐渐兴起的一种管理方法,其实践与标准化管理有共通之处,即找出达到目标的最佳方式,并通过标准的形式贯彻到自身实践之中,两者都是一种以方法为主的管理方式。当代中国各级政府机关绩效低下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寻求引进标杆管理,使政府绩效得以提高。目前我国对政府绩效管理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成熟的实践经验,政府管理的实践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常常处在一种盲目应付的状态之中。引入标杆管理,通过提高标准并在实践中贯彻标准化操作来提高政府绩效可以使政府机构通过与其他高绩效的部门或企业进行比较,发现自身问题,并从中找出可以提高标准的新方法、理念以及最优化的管理技术。

广州市黄浦区自2001年起,逐渐在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引入标杆管理思想,并结合地方政府运作实际,使其在实践中发挥最大效用。黄浦区对标杆管理方法的应用可以分为内部标杆管理、竞争型标杆管理和功能型标杆管理三类,每类标杆管理方式都在实践中得到具体应用。通过建立业务受理回执表和业务受理公开制度,区政府可以比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受理状况,并将高标准的方法和经验公开和推广,从而实现内部标杆管理。在公共教育方面,黄浦区政府以“教育强区”东山区为高标准标杆,并选择教育状况与黄浦区类似的宝安区为竞争标杆,从而实现竞争性标杆管理。同时,黄浦区在公共服务的实践中,积极向企业等其他部门学习,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标准并改善工作方法。这些部门也成为黄浦区政府标杆管理的最佳功能标杆。

(二)质量管理思想在中国政府公共服务实践中的应用。对于我国政府而言,体现标准化思想的质量管理理念是一种全新的尝试,这种尝试被证明是政府部门实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有效途径。

绍兴市政府办公室率先在全国政府机关管理中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完善,使其更加符合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的实际。其在将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政府实践的过程中注重“两个结合”:即与政府办公室的业务特性相结合以及与政府办公室的服务特点相结合。(1)调查政府办公室的质量活动,调查内容包括:组织人事机构设置状况,现有工作运行情况,规章制度和考核情况,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2)按照ISO9000质量标准,重新梳理政府办公室工作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在程序文件制定过程中要明确相应过程控制的要素。(3)针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随机性以及直接面对顾客的特点,其强调公共服务过程中高度关注顾客的感受和期望,强调所提供服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绍兴市政府办公室也由于其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实践和成果获得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

2003年,江门市政府首先在市政府办公室引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也就是将GB/T19001-2000标准的要求与政府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编写了一系列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系统文件,并明确了政府公共服务各工作环节的责任主体和管理目标。通过质量管理标准,江门市政府及其各直属部门每一项工作都纳入标准化管理,工作程序更加明确,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目标任务加以分解细化,并对相应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加以明晰,控制管理过程的随意性,优化工作流程。江门市这一系列质量管理改革举措也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标准化管理思想在中国政府公共服务实践中的应用。在我国某些地区以及政府服务的某些领域内,公共服务标准化的思想和方法已经开始推行,有的也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如山东省青岛市长期以来一直在与公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产业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显著提高了这些领域的服务质量。

系统的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由杭州市上城区政府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中率先开展起来。早在2004年,为规范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上城区政府就在浙江省率先提出并起草了浙江省社区建设管理规范系列的四项标准,为基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思路。2007年开始,上城区政府开始在政府公共服务实践中正式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成立了上城区政府管理与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颁布《上城区政府管理服务标准化示范区三年工作实施意见》用于指导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上城区政府通过区级政府职能模块标准化、部门间合作协调机制标准化、职能部门核心职能的标准化以及区级政府与街道间协作机制标准化四个方面来梳理标准,逐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工作流程的重新梳理,以及标准的建立和合法化使政府的公共服务逐步纳入到规范化和流程化的轨道上来。目前,系统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上城区正逐步开展,从当前试点取得的效果来看,公共服务标准化无疑显著改善了区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五、中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应用领域思考

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发展尚处在探索阶段,还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价值分析可以发现,在推动政府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实践中,实施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一种必要且有价值的方式。从国外公共服务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公共服务标准化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转移支付计算标准化、公共服务全面质量管理、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以及不同公共服务主体的标准化等领域。就我国的实际来说,当前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联合国文件中一般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涵盖清洁水、卫生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等几个部分。根据我国政府目前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针对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如教育、医疗、基本住房保障等,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这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政府政策和行为都要参照这个标准来实施。标准的制定要满足科学性和全面性,改变目前政府指标和标准单一、片面的问题。同时,标准要与政府的供给能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公共服务标准的可操作性。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支持体系。通过这些标准化方式保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合理和公平。

(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标准化。这是指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行政管理事项所进行的标准化。它是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工作方法、程序、职责范围和行为操作所进行的统一规定。当前我国的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来提供,政府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直接影响着公众公共需求的满足。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标准化就是在政府满足公众公共需求的过程中,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对公共服务实践中的政府工作进行梳理和科学总结,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标准,形成规范,从而能够指导政府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杭州市上城区政府在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逐步将管理体制标准化应用于实践。该区首先从社区建设的角度展开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逐步完善各项的标准体系,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上城区制定出台《上城区政府管理服务标准化示范区三年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推行方式和实施进度。从上城区政府管理体制标准化的推行和实践效果来看,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标准化不仅可行,而且是目前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十分必要的一个方面。

(三)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标准化。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使同等投入取得的效益最大化,即提高绩效,是行政管理同样要追求的重要目标,即要政府花更少的钱提供同样的服务,或花同样的钱提供更好的服务。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能力实施绩效管理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如何利用科学的标准进行绩效管理直接影响政府公共服务的效果。政府绩效管理体制的标准化就是在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中引入标准化操作,通过公共服务标准的建立来衡量和考核政府公共服务的实际绩效。“新公共管理有别于传统公共管理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不仅关注对投入和产出的评价,而且更加重视对结果的评价”,[4]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对象和群众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成为评价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这就需要确定政府各部门所应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相应标准,同时,也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府工作评价标准,并将这些标准应用于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丁元竹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包括总量不足和分配失衡两个方面。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提供,就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而言,若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文件规定或执行一些相关政策,则很难实现满足公众公共需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预期效应。政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则是通过一种切实可行的路径,将企业管理的标准化思想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实践中,从而最终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注释:

①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②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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