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环节及其发展逻辑_土地增减挂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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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发展的迫切需求和西方发展话语对我国的不断渗透,以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特征的发展主义逐渐主导了我国的社会变迁:城市数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工业先于农业,发展蒸蒸日上;GDP增长成为发展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耕地和宅基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农用地与工用地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凸显。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为了调和社会经济发展和耕地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应运而生(国务院,2004)。然而,在增减挂钩政策的支持下,征地拆迁再一次席卷全国,引发了一系列极端的社会事件。巨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大多集中在制度的不完善(陆五一等,2011)和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等方面(杨斌等,2010)。但是,问题的根源其实与人们长期以来深信不疑的发展主义思维密切相关,这也正是本文要阐述的核心思想。

一、“增减挂钩”:寻找土地的“金钥匙”

近年来,我国耕地保护与城市化用地的矛盾已经发展到了非常尖锐的程度,并且还在急剧加剧(张鸿雁,2010)。如何“找地”以达到既能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又不危及粮食安全所需的耕地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国土部门的难题和首要任务。“增减挂钩”政策一经出台,立刻成为各地破解土地瓶颈的“金钥匙”(涂重航,2010)。

“增减挂钩”的思路最早出现在国务院2004年的28号文件中,文中提到,“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目的是指导地方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观划。2005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部分省市部署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2008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挂钩内涵。2008年、2009年国土资源部又分别批准了19个省份加入增减挂钩试点。2010年《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肯定了挂钩政策的积极作用,但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用地指标”、“循环使用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

按照2008年国土资发138号文件(国土资源部,200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缉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文件规定,增减挂钩工作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并要求“挂钩试点区应当开展专项调查……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然而,一些调查发现,在落实中增减挂钩政策成为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新途径,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征强拆(沈彬,2010)。土地转化后的增值收益被权力和资本“合谋”拿走,农民则住进了所谓的“新农村”,过着所谓的“新生活”(涂重航,2010)。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已经演变为一场新的圈地运动。这场运动的实质是把农村建设用地倒过来给城镇用,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涂重航,2010)。

二、“增减挂钩”的实施与影响

在土地增减挂钩的建新拆旧项目区,增减挂钩对农村拆旧地块上的农民来说意味着祖传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而“被上楼”、被集中安排居住,而对于城镇周围建新地块上的农民来说则意味着失去土地并被拆迁安置。因此,土地增减挂钩不只是造成了农民的“被上楼”,还导致了农民的失地。

为了了解“增减挂钩”政策出台之后我国的征地拆迁状况与社会对此关注的程度,笔者通过百度新闻高级搜索,以“征地”、“失地”、“拆迁”为关键词,把从2008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开始到2011年12月作为一个观察周期,对与农村土地征用拆迁相关的网络报道进行概括总结和评论。表1是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有关网络媒体对我国征地拆迁状况报道的数量和主要内容。

从表1发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征地拆迁就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每年的相关报道都高达几十万条并且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2011年的相关报道接近一百万条。

2008年下半年,各地征地拆迁工程的进展和成就是媒体最为关注的方面。完成了多少征地拆迁工程、建成了多少城市和商业大楼成了地方政府衡量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标准,而对失地农民境况的关注和报道极少,以“楼房”为标志的“发展主义”可见一斑。

到2009年,征地拆迁的进展与成就依然是媒体关注的重点,同对也开始关注促使征地拆迁大规模开展的政策因素和征地拆迁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包括官商的贪污腐败、农民的困难处境等,并且将余光投放到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贴措施上,但显然关注度不足。

2010年,在关注征地拆迁工程本身的同时,媒体开始报道失地农民的生活生产困境和权利受损状况、农民的反抗行为和策略,以及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政策及实施状况。2010年10月份开始,农民“被上楼”充斥各大网站,成为新一轮相关报道的焦点。

2011年,媒体开始详细介绍农民“被上楼”后面临的生计困境以及农民的各种反抗行为和策略,较为深刻地分析了引发“被上楼”的政策因素和实践因素。此外,媒体还报道了专家、学者和中央政府对“被上楼”的态度和回应。

可见,媒体逐渐将目光从征地拆迁的成就转向了征地拆迁所带来的问题,围绕失地农民问题,人们开始直面失地带给农民的生计困境与征地拆迁运动“重经济”而“轻民生”的行为等问题。同时,立场也从提倡征地拆迁转向了反对强征强拆。那么,征地拆迁对“三农”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三、失去土地与“被上楼”的农村、农民和农业

2005年底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然而,在发展主义话语霸权支配下的新农村建设已经越来越被“曲解”为农村城市化。众多掌握着话语权的官员和学者将农村的土地利用形态描述为“破碎、凌乱、利用率低”,将农村居民点布局定性为“散、乱、空、低效”,而参照物就是现代性表征的城市与工业。将农村问题化使人们特别是地方政府相信农村发展唯有向城市看齐,农村的唯一出路是进行城市化与工业化。由此,新农村建设被地方政府的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冲动所挟持,拆村并居、拆房建楼也就顺理成章了(刘奇,2011),而国家层面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终于使其合法化。正是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庇护下,地方政府得以一展改造农村的宏图伟愿。延续了几百上千年的古老乡村一夜之间面目全非。在很多农村地区,人们发现厂区取代了农田,臭水沟取代了小河流,机器声代替了鸟语声,高墙大院阻隔了人们往日的亲密接触……古老的乡村生态被毁,熟人社会被陌生人社会所替代,淳朴深厚的乡村传统不复存在,本是“生态家园”的农村似乎变成了“垃圾场”。

(一)失去庭院的农村

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是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社区。以村庄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居民点和以独立庭院为主要形式的村民住宅是在长期的农业文明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们通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同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与生产方式之间形成了高度的适应性,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鲜明的民族风格(郑风田等,2007)。然而,“被上楼”运动以城市规划代替了村庄规划,用城市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抹杀并清除农村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姜雯,2011)。“被上楼”后的农民虽然其身份依旧是农民,但却失去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与文化特质(李西杰,2011)。原来的猪圈、鸡舍、牛棚不复存在了;原来的屋顶、前院等是农民的晒谷场,现在也都没有了,农民不得不将粮食晾在马路边上……农民从过去宽敞而错落有致的农家宅院搬到集中安置居住的楼房小区,其家庭生活空间被大大压缩,原有的空间功能分化与合理布局被追取消,生活质量也随之下降。由于失去了庭院、储粮室和畜棚禽舍等原来进行农业生产的场所,农民的粮食、农具、牲畜和家禽等现在都不得不进入农民居所;原先在相互隔离的不同空间进行的工作,例如做饭、整理农具、存储粮食柴草等,如今不得不占用生活空间。集中居住使得个人与家庭的生活空间及社区与邻里的公共空间被高度压缩,同时还拉大了农民住所与土地之间的距离,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成本与劳动负担。可以说,农村的城市化清除了农业生产的环境与条件,也剥夺了农民生计的资源基础。

另外,我国地域广袤,不同的村庄具有明显不同的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古老的乡村生态。“被上楼”运动不但使很多具有保护价值的地域文化、民族风俗和生态文明被毁,而且让很多农民失去了亲切和宁静的家园。

(二)“被上楼”的农民

以集中安置强行改变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空间,将农民原有的住房、宅基地和土地通过征用的方式予以剥夺,这些大大损害了农民用以维持生计、扩大生存空间及抵御风险的各种资源(郎海如,2010;郑美雁等,2008)。在土地征用与农民“被上楼”的过程中,失去土地、失去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各种资源的农民被净身抛入一个充满风险与不确定性的世界,变得异常脆弱。

首先,沉重的债务、减少了的收入来源和增加了的生活成本影响着农民的生计。以征用的方式近乎无偿地取得农民的宅基地的用地指标的同时,却要求农民自己掏钱买楼房;农民为了凑钱盖房不得不四处举债,银行这时也不失时机地向农民提供贷款。拆迁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姜雯,2011),农民被无端而来的重债压得喘不过气来。住进小区楼房的农民失去了作为日常生计重要来源的庭院,菜地、鸡舍和畜棚被草坪所取代,原先能够自给自足且带来些收入的蔬菜、禽蛋如今要从市场上花钱购买。要农民自己出钱维护让他们失去种菜权利的草坪,不准烧自家的柴草却要花钱买煤气,住进用自己的钱盖起来的楼房后却还要处处花钱,如垃圾清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姜雯,2011),通过这些滑稽的逻辑,农民的日常生活变成了一种昂贵的消费。

其次,“被城市化”的农民在失去或离开土地、失去他们所熟悉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丧失了社会资本与文化归属。传统乡村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熟人社会缠绵的社会网络,积累了厚重的文化传承,这些都构成了农民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本、情感依托和文化归属。从乡村社区转变为楼房小区、从瓦舍田园转变为水泥森林、从鸡犬相闻转变为铁门相对、居住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改变使人们的感情交流减少乃至停止,农民与乡土的联系被割断,原有的社会网络断裂解体,文化习俗失去了生活的土壤而难以为继。在这样一个剧变中,农民乃至整个乡村失去了社会支持与文化归属,成为无根的漂泊者(姚国宏,2003)。而且,失去土地的农民,除了极少数能够进入城市与工业部门外,大部分则被城市与资本所拒斥,失地又失业的他们面临着极大的生计困境(秦启文等,2008)。

最后,这种土地征用与强制拆迁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公民权利的剥夺。地方政府以无偿或给予极低补偿的方式征用农民宅基地指标,本身就是对作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部分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侵犯(汪华亮等,2011)。地方政府部门和村干部欺上瞒下、暗箱操作,在未经村民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处置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视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胁迫乃至暴力强拆,更是粗暴践踏村民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姜雯,2011)。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未能广泛覆盖的情况下,农民通过土地来实现自我保障,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却更加不能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及其他各种待遇(汪华亮等,2011),无法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

(三)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因此保住现有18亿亩耕地红线也就成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础。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出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9)。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同样也是作为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举措之一。

然而,在这股狂热的土地征用和强制拆迁风潮中,18亿亩的耕地数量到底有没有保住却不得而知;或许18亿亩这一数字保住了,但只是用草草整理复垦出的宅基地替换那些耕种多年而如今却被高楼大厦占用的肥沃土地;更何况虽然有土地,但耕种土地的农民却被搬迁到遥远的小区,这些无人耕种或农民无力耕种的土地对农业来说同样没有任何意义。土地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退化,再加上由于“被上楼”所带来的额外成本与劳动负担,严重损害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因此对农业生产应付了事,甚至将土地弃耕抛荒都是可以想见的。如果任由这种状况蔓延,未来中国农业的前途和粮食安全状况值得深深忧虑。

(四)利益与风险再分配

对于追求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和渴望利润的商人而言,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资本的土地蕴含着巨大的利益;而对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而言,失去土地则意味着他们的生计与生存在面临风险时将更加脆弱。因此,占有土地与失去土地的过程意味着利益与风险在不同群体间的再分配。“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下的土地再分配实现了土地从农民向地方政府与资本的转移(冯磊,2010),由此,利益和风险的分配结果也呈现出两极分化趋势(李友梅,2008)。

如果说新农村建设和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2008)等为目标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来推行的话,那么现实中的征地拆迁、撤村并居、村民“被上楼”等则是一种变公共利益为部门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再分配。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村干部以近乎无偿的价格获取土地后,再将其高价出让以实现土地财政,通过城市化政绩和发展指标来获得政治资本;有的地方通过官商勾结获得土地并瓜分利益,利用权力来进行寻租(冯磊,2010)。

而伴随着公共利益被地方政府和资本攫取,风险则被留给了失去土地和各种保障的农民。传统的农村社会通过斯科持(James C.Scott)所言的很多“退却方案”(如在地方市场出售土特产品和手工艺品、在庭院种植蔬菜和饲养畜禽、捕鱼和森林采集等辅助活动来补充生计),应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的生存风险(詹姆斯·C·斯科特,2001)。并且,土地本身除了种植粮食之外,也向农民提供着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薪柴、木材及草药等资源,还承担着作为牧地或供灾荒与人口增长时调剂用的后备耕地与宅基地等功能。以城市化为目的的征地拆迁和赶农民上楼这些不可逆的干预措施使村庄和农民失去了退却方案(詹姆斯·C·斯科特,2008),缺乏应对策略与资源的农民将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受各种风险的侵袭。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的,“传统农村的宅院、村边、地头,都是农民创造收入的场所,甚至是大部分的日常生活消费都来自于此。进入新社区,这部分收入没有了,而生活费用的开支却明显增加,‘连喝口水都要花钱’了。如没有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收入来源,能否长期维持就是个大问题(陈锡文,2010)。”

四、“增减挂钩”的发展主义逻辑

“增减挂钩”或许会被认为是导致目前在中国农村发生征地拆迁极端事件的直接原因,但是,“增减挂钩”本身是为了人们共同信仰的目标——发展,是一种“发展主义”思维下的发展。“增减挂钩”只是“发展主义”指导下的现实呈现之一,在一定程度上,目前的很多政策设计及政策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事件都是践行这种思维的结果。因此,我们需要反思“增减挂钩”背后所隐含的“发展主义”逻辑。

(一)发展主义

很多学者对发展主义进行过界定、分析和反思。发展主义以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为特征,在向全球的蔓延过程中,通过将“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盲目地追求GDP或人均收入的提高;在标榜实现未来“美好生活”的同时,却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形成了一种不均衡的经济格局和不合理的交换—分配体系。其对世界各国尤其对“第三世界”国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黄平,2003)。“以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目标,依据不同的手段,产生出不同版本的发展主义学说——自由市场、依附发展或以发展为主导的国家等等……不论是哪一个派别,多数都不反对工业化是经济发展的必须(甚至是充分)的条件……这种生产/工业/科技中心论,基本上忘记了经济活动其实是包括了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和消费(或使用)等环节,而这些环节都不仅仅是纯经济的活动,当中包含了各类文化、社会和政治因素”(许宝强,1999)。“发展主义指的是一种认为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的信念,这种信念中发展等同于增长,并成为后发国家所遵奉的现代性话语和意识形态”(杨寄荣,2010)。

这里涉及的发展主义是一种现代性话语和意识形态,在其支配下,发展的实现途径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衡量指标是经济增长。很多学者在对发展主义进行了深刻反思后指出,发展主义从基本上忽视了发展是一个全面、综合、复杂的统一体。除了经济因素以外,发展还应该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和自然等因素,其核心目标应该是实现人的发展。所以,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简单地追求GDP增长和人均收入提高的发展主义及其各种学说,都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雷龙乾,2007;黄平,2000;杨寄荣,2010;许宝强等,2000)。正如这些学者对发展主义进行反思时所做的讨论,倘若发展主义仅作为一种视经济为准绳的意识形态和霸权话语,如何回应以下一连串的问题(姚国宏,2003):为什么要发展?发展的目标是什么?经济增长是否等同于社会和人的发展?经济增长又能否必然改善人们的福利、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自主能力?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对不同的社群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他们各自又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尤其是对贫困人口、失地农民和妇女等弱势群体而言经济增长是否可以改善他们的弱势处境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予以改善?除了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以外,有没有另类的发展途径和道路同样甚至能更好地改善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的能力,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的全面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发展主义忽略了的重要课题(黄平,2003;许宝强,1999;杨寄荣,2010;明亮,2010;陈斌,2010)。

(二)征地拆迁的发展主义逻辑

从全国各地发生的强制征收土地及拆村并居的事件中不难看出,以“强征强拆”为代表的违规征用土地和拆迁民居的现象,受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农民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的影响(明亮,2010)。而这种既有违国家章法又有损老百姓利益的越轨行为,正是地方政府在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下,受到经济增长利益驱动、以“增减挂钩”政策为坚强后盾的谋利行为。那么,发展主义话语在“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呢?

首先,发展主义以“经济”因素作为考量一切的标准。从各级政府的角度来说经济被简单化为 GDP,因此其一味地追求GDP增长。在“数字出政绩、政绩出于部”的指导下,经济增长速度成为了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努力和奋斗的方向。从现阶段国家发展与城市建设的现实来说,城市和房地产能为GDP的增长做出巨大的贡献(陈斌,2010)。一方面,城市被普遍认为能够比农村创造出更多的GDP,所以更能拉动GDP的增长;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贡献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因此,为了所谓的“城市化”而进行的“农地工用化”和“撤村并居”,以及为了所谓的壮大房地产业而进行的土地财政实践,都被纳入了合理的行政议程。

其次,发展主义将农业、农村与农民视为有问题的并需要改造的对象,即“发展机器一般采取将社会现实问题化的手段”(叶敬忠,2010)。针对农村土地,发展机器通过专家学者向社会展现了这样的一幅图景,即“农村土地利用形态破碎、凌乱,利用率不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低和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对农村土地的问题化呈现为大规模征用农村土地奠定了基础;针对农村民居,发展机器又建构了这样的社会现实,即“农村居民点‘散’、‘乱’、‘空’、‘低效’”等,这一表面上看来似乎非常客观化的技术呈现为拆村并居奠定了基础。同样,“增减挂钩”政策以及其他土地征用行动,都伴随着“合理规划农村布局”或“合理统筹城乡建设”的技术化逻辑。其结果却是“发展主义最可怖的一面就是,利益由权力和资本分配,代价则由‘弱权群体’来承担”(陈斌,2010)。

最后,发展主义作为一种霸权话语,构建了我们的现实,也支配了我们的价值。当以经济增长为主旨的“发展”被写入政府文件、被呈现于各类媒体、被作为真谛广泛传诵时,“如此”发展也成为了国家的逻辑和理性。鉴于国家的价值和理性带有政权强制力,在这种强制下,普通老百姓的价值和理性也受制于这样的话语表征。作为“增减挂钩”政策的实践行为,征地也好、拆迁也罢,既属国家的发展项目,就均被赋予了国家政权的强制力。农民作为被强制的对象只能接受。

正如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一贯逻辑,“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土地和民居问题化,并重构了农民应该接受城市化和集中居住的现实,进而大肆展开征地拆迁并演变为强征强拆,甚至引发一系列极端的社会事件。

五、替代发展模式

针对各地强制征收农民土地、强占农民宅基地、让农民“被上楼”的行为,在2010年“两会”期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就疾呼要“急刹车”。然而,真正应该“急刹车”的或许是发展主义思维,是在发展主义逻辑之下对于农业、农村与农民的无限掠夺过程。

原本为了公共利益出台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实践中逐渐演变为农民“被强拆”、“被上楼”、“被失地”(叶敬忠,2012)的运动。在发展主义霸权话语的一元支配下,从上到下的行政理念都秉承资本第一、见物不见人、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宗旨,这极大程度地忽视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安全、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等原则。我国经历了三十余年的快速经济增长期.也产生了诸如社会不公平、生态破坏、传统文化消失、群体事件频发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应对和解决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议程,或者说是重中之重;而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从发展解构的视角来反思和重新审视我国发展的历史轨迹(叶敬忠,2010)。特别是,是否可以真正扭转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目标的现代发展主义理念和模式,转而探索另类的发展模式?也许现在最亟需的就是寻求替代发展模式。

需要警醒的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着“一元极力吞并多元、单一存在模式极力贬低、抹杀甚至吞并其他模式”的现实(叶敬忠,2011),在此背景下,对发展主义之外的其他元素、其他模式的关注或探索无疑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有必要说明的是,扭转发展主义模式或是寻求替代发展模式,并非是否定经济增长,更不是否定发展。然而,物质需求不是人类的唯一需求。这里所讨论的是,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需要给社会公平、传统文化、生态环境等其他方面留以足够的空间。频发的群体事件、空洞的文化生活、恶劣的生态环境等现象已经充分表明.对发展主义的反思与批判能够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唯经济论的不足:只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才有可能实现。在我们的发展实践中,当面对诸如土地增减挂钩这样的公共政策时,无论是对政策的讨论还是制定,都应该以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为主要出发点,应该从千百万普通大众的角度来设计和评价这样的社会发展政策,这应该成为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和制定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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