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视野下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改革论文

全球化视野下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改革论文

全球化视野下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改革

韩 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摘 要: 经济全球化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流通和交融,也使得各国、各地区和民族间的政治、文化、法律制度出现相应的变革。为了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取得优势的地位,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理念也应当作出随之调整。本文叙述了我国如何在借鉴国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理念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国情,改革当前的法律人才培养理念。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变革;法律人才培养理念;法学教育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大高校陆续开设法学专业,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为新时代经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也能看到的是,目前中国法学教育带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整体办学水平较低等。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涉外业务影响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并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因此,全球化视野下改革现阶段的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开启了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全球化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流通和交融,也使得各国、各地区和民族间的政治、文化、法律制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

我国于2001年加入WTO,标志着我国正式步入经济全球化的轨道。我们必须秉持郑重的态度考量经济全球化给法律行业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参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竞争,就不可避免会与他国产生一些矛盾与纠纷。再加上当今世界是一个规则的世界,要想在时代浪潮中占据有利地位,那我国不仅应该成为规则的遵守者,还应该成为规则的制定者。然而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并非易事。这个过程中,除了需要大量的法律理论研究学者的参加,也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法律实践工作者的配合和协调。因此,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的法律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培养出能够从容应对这样严峻局势的法律人才正是我国法学教育目前所要面对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法学教育领域依然对于法学教育如何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影响没有足够的重视与研究。面对全球化过程中国家和社会对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新需求,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理念需要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法学教育制度与模式应当进行重新的梳理与改革。法学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应当重新加以调试和充实。

21世纪的法学教育是一种面向学生开展的以传授法学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训练法律职业技能、培育法律职业伦理为核心的教育活动。这样的目标定位让法学教育具有了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双重属性。中国的法学教育不仅应该解决学术理论的问题,还需要解决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想在国际舞台上取得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要有一批具有全球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了解国内外法律的优秀法律人才提供智力支持。

一直以来,林语堂始终坚持充分肯定女性的生命存在和人生价值,他呼吁:“我愿意看见新时代的女子,——她要无愧的标立、表现、发挥女性的不同,建造新女性于别个的女性之上。”[2]150可见,他的女性观是进步的,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作者将木兰作为贯穿小说的中心人物,既赋予她超凡脱俗的气质和才华,又使她扮演着贤妻良母的传统角色,把经过其文化道德筛选的全部女性美揉合于他的女主人公木兰一身,使木兰达到形体美、心灵美、人性美的高度统一,继而升华到理想美的境界。[3]

当前我国法学研究生培养分为了两个大的方向——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偏重激发学生对于学术研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学生研究生教育的阶段协助学生构建完善的知识体系、培养缜密的思维模式、培育积极的学术探究思想,旨在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地思考学术思想和法律前沿问题。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而言,应注重学习的自主性与探究性,自发主动钻研学术理论,紧跟导师的脚步,积极参与国际论坛,关注国际局势和国家大事,更新理论知识。

VITC信号不可能被更改,更多在静止图像和慢动作的制作上,弥补了LTC信号,对于录制方式,在进行录制的过程中,使用VITC作为带子编辑,对于编辑的操作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无论是INSERT,还是ASSEMBLE,这两种方式会对滑面进行破坏,视频信号可以录制在VITC码中,使得VITC码无法做连续记录,使用LTC进行编辑,计时宜居可以使用录制的方法进行,将视频信号记录在一起,形成打包。

而专业型研究生教学相对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运用和实践转化能力,以培养法学生的职业素质为核心,以法律实践为指向。专业型研究生教学应该更重视法学生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实际情况是目前的实践教学大多不被重视,如案例教学更多时候仅仅作为更好地理解某一理论的工具,而不是通过案例教授学生如何识别、重构事实,如何择取、运用法律,如何另辟蹊径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又如很多法学院虽然设有模拟法庭但是却不经常让学生进行实战演练,而只是给出一个情景通过简单的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了解熟悉诉讼程序。这种形式主义让学校教育和法律实践严重脱节,学生并没有真实地掌握法律实务的核心要素,以致于律所、法务、司法部门等用人单位在接收新生血液时还要考量对其进行职业训练的成本。这种没有实效的实践流于形式,同时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我国目前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由于受到历史影响还是直接移植的国外的教育模式,在面对国际化竞争的时候,明显不能应付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因此转变法律人才培养理念成为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对于偏科研的学术型研究人才和偏实践性的专业型人才,根据其特点,教育理念应有所不同,培养方法也应有所区分,如此才能更好地贴合国家和时代的发展需要。

[ 参 考 文 献 ]

[1]焦富民.经济全球化视野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江苏省教育厅“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研究性教学体系的设计与应用》和扬州大学重点教改课题《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与应用》先期成果.

[2]仝其宪.地方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路径[J].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9,41(01):77-81.

[3]张钰杰.论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9(01):180-181.

[4]杨凤宁.经济全球化视野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初探[J].民族教育研究,2014,25(03):23-28.

[5]郑真真.国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及借鉴[J].法制与社会,2016.30.

[6]周德军.“一带一路”倡议视野下涉外卓越法律人才职业能力培养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8(34):147-150.

中图分类号: D90-4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2-0265-01

作者简介: 韩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法方向研究。

标签:;  ;  ;  ;  ;  

全球化视野下法律人才培养理念的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