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异化与调控研究论文

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异化与调控研究论文

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异化与调控研究

李书舟1,容慧2

(1.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湖南 湘潭;2.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风能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摘 要: 鼓励行业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是国家高职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破解该类院校校企合作中的难题,分析了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提出如何提高该类院校校企合作的有效性的具体措施,推动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企业办学;校企合作;异化;调控

一 引言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指出“注重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1]”。建设一流高职院校,核心就是需要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形成校企一体、共生共荣的高等职业教育良性发展道路;就是要抓住产教融合作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职教道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

二 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一) 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具有天然优势

主办企业大多具有优势企业资源,校企合作具有天然优势[2]。高职院校的办学主体呈现多样化,既有以行业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也有各级各类政府部门下属的高职院校,但随着近年来经济体制的改变,许多行业企业从自身发展考虑,逐渐剥离了教育职能,行业企业主办的高职院校越来越少,仅留下少量的发展势头很好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仍保留这块功能。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在某个行业具有龙头地位,具有优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同时也拥有先进的实训设备,这为下属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提供的非常便利的条件。很多其他类型职业院校很难实现的校企合作方式,在这类院校中往往很容易实现,比如大型国有企业湘潭电机集团主办的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针对“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机制”难题,系统提出并实践了校企双主体“二级学院”的办学机制、形式、制度、目标和任务。校企双主体“二级学院”提供了凸显企业在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是职业教育既满足教育属性又满足产业属性的成功范例。

(二)企业举办高职院校面临的问题

企业作为办学主体的模式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该类高职院校与举办企业合作密切,但随着近年来高职院校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对接区域产业开设专业,一种类型的企业往往无法满足专业建设的需求,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扩展校企合作对象的需求十分强烈,但由于企业办学的体制,与其它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反而困难重重。另一方面,近几年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企业主要的任务落在如何提高生产效益,如何扩展市场争取项目,无暇兼顾职业教育,不能给下属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国内外经验

(一)国内经验

(1)建立双主体二级学院

教育部门主管高职院校单一办学主体、单一主体资源状况长期存在,导致高职教育存在四个问题:学校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需要,教学内容陈旧无法跟上企业实际的生产内容、真实的技能训练场所严重短缺;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有待提高。上述高职教育难题的破解呼唤“校企合作、全程育人”新模式。目前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式之一为建立双主体二级学院。此模式校企双方共同成立理事会,理事长一般由企业方派代表担任,二级学院院长由学校方代表担任,校企各自选派高层组成理事;此模式需建立权力和责任明确的“双主体”二级学院制度,通过制度保障,确保校企双方利益[3];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凸显企业主体地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一直以来校企合作比较松散、“一头冷、一头热”的难题,调动了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在校企双方的共同探索下,形成以“专业共办、文化共融、产品共研、资源共享”为合作要素的“校企共同体”办学新模式。发挥校企双方各自的优势,解决专业建设对接产业需求、应用技术研发等学校或企业单方无法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但在后工业化时代的背景下,雕刻艺术与传统绘画艺术同呼吸共命运的艰难处境在短时间内将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改观。为此,人们对它们二者未来的命运将变得不可预期。

建立校内企业培训基地是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典型模式[4]。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目的是为了得到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全靠行业企业自身办职业教育成本太高,许多企业与学校走出了校企合作的经典模式,企业在学校建立校内培训基地。企业举办高职院校办学主要针对主管企业从事产业设置专业,企业方已经有成熟的产品,设备,如果将学校方所有学生都送到企业去实习是最好的方案,但实际上一方面组织大量学生到一家企业实习无论对企业方面还是学校方面管理上难度非常大,另一方面随着高职院校招生持续向好,企业方也无法一次性安排众多的实习岗位。因此,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成为一种必然选择。企业将最先进、最主流的设备投入到基地中供教师开展教学,同时为校方提供技术支持,对校方教师开展培训,校方承担好基地的管理工作,学生的教学工作,同时将企业方的企业文化引入到基地内,让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成为企业在学校的人才培养基地,既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后备人才,也为在职职工开展培训。对于学校而言,生产性实训基地完全按照企业车间模式建设,将企业文化融入基地中,让学生在学校期间就能感受到浓厚的企业氛围,了解企业实际的生产流程,掌握真实的操作技能,为学生进入企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虽然越来越多的准大一新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通过网络及相关的指导机构,了解了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所学课程、专业内包含的相关职业,大致选择了与自己兴趣能力相匹配的专业,但是在踏入大学之门后,面对大学里各种各样的社团、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特别是自由自主的大学氛围,学习上没有人督促和监督,突然不知道如何在学校里举办的各种活动和繁重的课业负担之间找到平衡,整天忙碌却不知忙碌的是什么,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二)国外经验

校企共同实施职业教育是德国双元制的显著特征,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为德国培养了大量的技术性人才,促进了德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究其原因就是在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政府重视企业的参与,为此颁布了各种法律政策,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给予企业充分的参与权,以保证培养的技能人才十分适应企业的需要,可以说,德国的职业教育史就是一部校企合作史,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在于,政府创造处严格的外部制度环境,企业能够依据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条款,实施依法治教,使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承担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

(2)德国行业企业主导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从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来看,其发展历史可以说是一部职业教育立法史[5]。职业教育法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美国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校企合作也是在政府主导、法律推动与规范下获得发展的。1963年,美国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要求各州的职业教育部门与企业要相互合作[6]。之后又分别制定了1968年的《职业教育法修正案》、1976年的《职业教育法修正案》[7]。1982年,联邦政府颁布了《联合培训方案》,强调州对职业教育的管理以及工业企业对职业培训的参与。同年美国政府制定了《职业培训协作法》,明确规定职业训练计划由州和地方政府制定,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成人职业训练课程的制定、修改及实施[8]。这些具体详尽的法律法规有利的促进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但规定了联邦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而且明确了联邦政府各州、地方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立法及法案的实施,美国政府为校企合作持续地提供财政支持,扩大了职业教育的规模和参与职业教育人员的范围,培养了大量的训练有素的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动者,有力地促进了就业。

加强与主管企业的校企合作是该类院校校企合作是否成功的关键。与主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是该类院校天然的优势,但一些院校由于办学规模的扩张反而忽视了与主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如果忽视这一点就是丢掉了该类院校的特色,企业举办高职院校的初衷就是要为企业培养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要时刻关注主管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向,积极调整专业设置,满足主管企业需求。与主管企业联合开展招生工作,设置定向培养班、现代学徒制班、企业新型学徒制班,依据企业需求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1)美国法治与市场相结合的校企合作机制

四 构建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一) 利用企业办学优势,积极与主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根据交叉耦合传输零点产生机理,当信号通过多条传输路径时,在某一个或多个频率点相位相反幅度相同时,可以产生有限个传输零点[5-6]。本文在之前讨论的新型耦合谐振带通滤波器一、四级谐振器间引入感性耦合,构建了一条新的传输路径,从而在通带两端产生两个传输零点,提高了带外抑制。

(二)鼓励企业方技术人才及学校专任教师开展双向交流

建立校企人才交流互动机制。支持企业与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备。鼓励职业学校派专家到企业授课,将教学最新成果传播到生产管理现场。鼓励职业院校邀请区内规模企业中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企业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匠讲学。鼓励职业院校派科技专家到对口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指导企业科技创新。加强校企科研合作,鼓励职业院校教师担任企业外部董事、监事,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团队承包、合作开展科研攻关项目。

(三)借助政府力量,建立校企政三方互利互惠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企业及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为校企双方搭建更多平台,使校企双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积极协调银校关系,支持企业举办高职院校争取银行优惠融资贷款,鼓励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产学研合作项目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协助企业办高职院校申报基础设施用地。协助职业院校申报基础设施用地,报账学校基建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优化校园环境,支持公共绿地、公共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政府出资筹建校企合作基金,鼓励高校和其他社会资本踊跃出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组织企业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参加提升培训,在大型企业内择优选取优秀技能人才列入培养计划,邀请高技能人才担任到时,对列入计划的人选实行为期一年的一对一导师带培制度。培养结束后,对培养人选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荣誉评选。

金秋在即,农业生产用肥开始热销。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班加点生产肥料,以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 刘海青摄

五 结论

行业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但由于历史原因,企业举办高职院校发展受到了一定制约。在新的时期国家鼓励行业企业举办高职院校,而加校企合作是该类院校能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该类院校能成为我国高职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Z],2019-01-24.

[2]孙健,臧志军.企业主体型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24):87-92.

[3]王媛媛.以校企合作为依托的高职教育发展路径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1.

[4]陈衍 ,于海波 .突破校企合作瓶颈 [J].职业技术教育,2010(5):32-33.

[5]赵敏.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8.

[6]田蕾,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7]柳艳鸿.美国职业教育的法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科学咨询,2011(6):23-26.

[8]杨红荃.职业教育中校企法律关系比较研究[J].职教论坛,2012(28):71-74.

本文引用格式: 李书舟,等.企业举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异化与调控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6(62):126-128.

DOI: 10.16541/j.cnki.2095-8420.2019.62.042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8C1274);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社科基金(项目编号2018SK006);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育基金课题(项目编号2016PY022)。

作者简介: 李书舟,男,汉族,湖南宁乡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教授;容慧,女,汉族,湖南邵阳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风能工程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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