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适度超前发展的分析与对策_直接投资论文

实现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适度超前发展的分析与对策_直接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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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国《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的分析揭示:在当今日益开放和竞争的全球经济环境中,国家经济业绩(以人均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和增长速度衡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间建立起来的联系,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从事国际化生产的企业间的联系,包括贸易、技术和资本在企业内的国际流动。进行海外直接投资、从事跨国经营是建立这种联系最重要的方式。本文试就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成因及实现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适度超前发展的对策思路作些探讨。

一、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及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许多企业积极跻身于国际市场竞争,拓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发展跨国经营,使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获得了巨大发展。我国进出口贸易,1979—1995的17年中,年均增长16.6%,其中,“八·五”期间,年均增长速度高达19.5%,出口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9.1%,进口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9.9%。这一速度不仅大大高于同期内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也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速度。1996年,由于政策性调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减缓,进出口总额28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超额7.37%完成当年2700亿美元的计划。我国进出口贸易已位居世界第11位。吸收境外直接投资,1996年协议外资金额为723.13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3.5亿美元,虽然协议外资金额比上年减少20%,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增幅达13%。截至1996年底,我国协议外资金额已达4693.25亿美元,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72.17亿美元。 我国现在是世界上继美国之后第二大境外直接投资吸收国。199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超过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5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5位。上述统计资料表明, 我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广泛的经济联系,无论是进出口贸易,还是吸收境外直接投资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同期内,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跨国经营1979—1993年发展较快,但从1994年以来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滞后于我国对外贸易和吸收外国投资的发展速度。我国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办企业是从1979年开始的,至1993年底,我国在海外共建立4497家企业,中方总投资额51.6亿美元,海外企业数量和对外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都在50%左右。到1995年底,海外直接投资企业还只有4839家,中方协议总投资额共53.7亿美元,1994—1995年两年中,海外企业只是增加342家,中方协议总投资只增加了2亿美元,年均增长分别为3.5%和近2%,而且在4839家海外企业中,非贸易性企业只有1883家,占38.9%,中方协议总投资只有18.64亿美元,大多是贸易性企业。至1996年底,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不到5000家,对外直接投资余额不到54亿美元。自1994年以来的三年中, 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境外直接投资的对比显失均衡,形成明显的非对称信息和结构,它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进程起飞初期阶段应有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相差甚远。它反映了我国企业同国外企业的联系,特别是同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的企业的联系还是很不充分、很不健全的,也是很不对称的,特别是在当今构建国际生产一体化的时代,更是如此。

回顾一下战后日本海外投资的发展历史及其对日本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现状和我们所面临的紧迫任务的认识。战后日本的海外投资是从1951年开始的,但因慢性赤字、失业、通货膨胀等问题,直到进入60年代前,日本尚无多大余力进行海外投资。进入60年代工业化进程高速增长期后,其海外直接投资迅速增长。1963—1965年海外投资平均每年为1.3亿美元,1970年为9亿美元,1973年增长到35亿美元,1973年海外直接投资余额达103亿美元,1963—1972年的增长率为45%,大大高于其经济增长率和贸易增长率。 到70年代,日本的海外投资对日本的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变化、经济发展,显示出很大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从1987年开始,日本每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都以数百亿美元计,1990年的对外直接投资达480 亿美元。到1996年,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突破了10000 亿美元大关,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海外直接投资国。目前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总额不及日本的1%,每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也不及日本的1%,反差如此之大,这与我国在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中应有的地位极不相称。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国际化生产经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对外经贸工作面临的一个极其紧迫而重大的问题,如果我们还不能拿出积极有力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迅速改变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已经相对滞后的这种状况,它将极大地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吸收外资的进一步发展,在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的构架下,我国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吸收外资的发展将极其乏力(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乏力的现象已经在去年开始显现),不仅缺乏后劲,更重要的是我国只能低效地(即低效率、低效能、低效果地)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的国际分工,国家的竞争力将大大削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同西方发达国家逐渐缩小的差距将再次拉大,我们的失误或错误那将是历史性的。对此,我们应该而且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而且,二战后前苏联和菲律宾的发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这种借鉴。二战后的初期,经济前景比较看好、竞争力表现较强的是前苏联和菲律宾,当时苏联在中央计划推动下,工业发展很快,积极开展同原经互会各国的对外贸易。菲律宾也积极同各国开展贸易交往,发展对外贸易和国际旅游事业,但两国都缺乏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的发展。相反,在二战中经济遭受到严重破坏的日本和南韩,二战后,在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开展技术合作的同时,迅速扩大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大力发展企业的跨国生产经营。经过50余年后,到90年代的今天,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很大反差。前苏联和菲律宾都大大落后,经济增长缓慢而乏力,而日本的经济在大规模海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生产经营的带动下实现了经济的腾飞,其经济综合实力已名列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南韩也发展成为亚洲的“四小龙”之一,成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主要成员。这种经济发展中的“二律反差”现象和宝贵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引为借鉴。因此,迅速采取积极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扩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加速发展跨国生产经营,增强海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们面向21世纪,贯彻实施“大经贸战略”,推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败,关系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的实现,也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极其紧迫而又十分艰巨的工作和任务。

二、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及成因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自1994年以来发展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调控的问题,也有微观经营的问题。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我国宏观上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观念并没有真正跟上国际生产一体化时代的根本要求 在积极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大力引进外资,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忽视了大力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和企业跨国经营这一国际生产一体化的根本要求。虽然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也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和企业的跨国经营,但战略上的指导思想并不十分明确。

(二)我国宏观调控上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还没有真正跟上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构建的具体要求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现在更多的仍然依靠行政手段,立法工作滞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不仅海外投资的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不够明确,缺乏有力的政策和激励措施,而且行政干预过多,还没有一部海外投资方面的正式法律。解决海外投资存在的问题仍然借助行政干预,而不是依靠市场导向和市场规则。譬如,解决海外投资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不是积极地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构建的战略思想解决问题,而是从1994年下半年直至1995年底采取行政暂停审批的做法。虽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其结果是因小失大,限制了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制约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构建的进程,使我国进行大规模海外直接投资、发展企业跨国生产经营的进程延缓了近两年宝贵的时间。

(三)我国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中大多还缺乏国际竞争力 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我国已开办的海外企业盈利的只占55%,盈亏持平的占近30%,亏损的约占15%。加上海外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据初步统计,仅1990年一年,境外国有资产损失就达10亿元以上,进一步削弱了我国海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当然我国海外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中缺乏竞争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旧体制的烙印和痕迹,也有海外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的原因,还有海外企业缺乏懂得国际工商管理、熟悉海外直接投资操作、能够驾驭跨国生产经营管理和了解东道国法律制度、国际惯例的管理人才的问题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内有些学者强调,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技术相对比较稀缺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从事跨国生产经营,受到资金、技术相对缺乏的制约,因此,我国在现阶段还不宜进行更多的海外直接投资,并且把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相对缓慢的原因归结为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约束。这种观点的证据是很不充分的,值得很好地商榷。

首先,关于技术约束问题。技术约束的程度可以从出口商品的结构来判断。我国的出口中工业制成品比重已经由1990年的74.4 %提高到1995年的85.6%,同期内初级产品的份额由25.6%降至14.4%,这表明我国出口商品的技术构成已经大大提高,国际市场对我国生产的出口商品的技术构成的接受和评估,反映了我国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技术约束并不是太大,我国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在国际上是有广大市场的,只要我们的企业有明确可行的竞争战略,适当选择目标市场,有效地配置包括技术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海外直接投资,从事跨国生产经营,仍然可以获得著名跨国公司管理专家波特所称的三种竞争优势,即成本领先优势、产品差别化优势和集中于细分市场的优势。

其次,关于资金约束的问题。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资金约束主要是外汇资金的约束问题。外汇资金约束程度可以从贸易差额、自有外汇结存和融措外汇资金的可能来判断。

(1)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已连续三年保持贸易顺差。1994 年贸易顺差53亿美元,1995年顺差166.9亿美元,1996年顺差122.4亿美元,贸易差额上的外汇资金约束从1994年以来都不是问题。

(2)我国的自有外汇结存主要表现为国家的外汇储备, 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连续三年保持高额增长和较高的储备规模水平。1994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由1993年底的212亿美元增至516亿美元,净增304 亿美元,1995年底,国家外汇储备总额达735亿美元,比1994年底净增219亿美元,199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总额达到1050亿美元,比1995年底净增了315亿美元,这里都已经剔除了当年国家外债偿付的外汇支付额。 如果按照80年代中期兴起的外债规模与外汇储备存量之间比例关系的理论观点,我国应把外汇储备存量维持在外债总额的40%左右,而我国1996年底的外债余额为1162.8亿美元,即我国应把外汇储备维持在500 亿美元左右。但这种理论观点因没有充分考虑支付对外贸易差额而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如果我们以三个月的进口用汇量加以理论修正,1996年我国进口总额为1388.3亿美元,三个月的进口量,需外汇储备347.8 亿美元。这样,我国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按照“国家外汇储备=3 个月的进口用汇+外债余额的40%”的规则计算,只需维持在850亿美元左右的水 平。我国1996年底外汇储备余额高达1050亿美元,我国自有外汇结存上的外汇资金约束已不是问题,我国完全有外汇资金上的余力进行较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目前阶段可以确定每年拿出约50亿美元的外汇资金用于海外直接投资。

(3)我国筹措、融通外汇资金进行投资的可能性, 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判断,一是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稳定程度,二是筹措、融通外汇资金的资信能力。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了18年的持续高增长,年均增长达8%,前景看好;筹措、融通外汇资金进行投资, 只要有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完全可以取得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担保和投资担保,资信能力可以通过国家信用予以保障。因此,我国筹措、融通外汇资金进行投资的外汇资金约束并不能成为一种实际障碍。事实上,1995年我国的国外贷款就达130亿美元,1979年—1995年累计使用国外贷款达1030多亿美元。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说,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判断,技术和外汇资金已经不是我国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瓶颈约束,我国在技术和外汇资金上都已经具备在较大规模上扩大海外直接投资的能力,具有可行性,而且这种投资也符合我国对外经贸长期发展、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国际分工的迫切需要。

三、实现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适度超前发展的对策思路

为了迅速改变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和企业跨国经营相对滞后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在较大规模上扩大海外直接投资,加速发展我国企业的跨国生产经营,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力的对策,为此,笔者试就对策的思路谈几点建议。

(一)首先,我们必须在观念上、指导思想上和战略部署上确立海外直接投资在我国对外经贸中的适度超前发展地位,使我们的观念和宏观调控都真正跟上国际生产一体化的根本要求,着手制定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二十一世纪纲要》。

(二)加速制定我国的《对外投资法》,使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迅速纳入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保障我国海外直接投资规范化地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的国际分工,保证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

(三)根据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二十一世纪纲要》,迅速制定我国海外直接投资战略产业政策和措施,真正确立我国海外直接投资战略产业的优先发展地位,在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构架下创造我国战略产业的竞争优势。

(四)迅速制定我国私营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改革开放19年来,我国私营企业获得了巨大发展,有相当多的大中型私营企业已经具备了进行海外直接投资、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的实力,我们不仅要大力鼓励私营企业发展进出口贸易,还要大力鼓励大批私营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能够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私营企业,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具有在市场经济中驾驭企业运作的能力和经验,在政策性鼓励和推动下,经过国际市场竞争的锤炼,一定会有大批私营企业在跨国生产经营中迅速崛起,成为我国对外经贸发展中新的增长点。

(五)在我国对外经贸发展中,一定要坚持海外直接投资适度超前发展战略不动摇。对于海外直接投资企业中存在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要从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和处理,不要因为国有资产在海外严重流失而放慢海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步伐,更不能暂停下来制定政策调整。我国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发展跨国生产经营,参与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的构建,是全球范围的大兵团作战,必要时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达成战略意图和目的。

(六)在大力鼓励国有大中型工贸企业发展出口贸易,取得经营权的同时,还要积极鼓励他们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大力发展跨国生产经营,简化审批手续,进行政策性鼓励和推动,研究制定海外直接投资补贴性政策和措施。例如,对于以创造产业竞争优势或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的海外商品生产规模性扩张提供一定的生产性补贴。

(七)制定企业竞争力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各国对国际竞争力的定义及度量方法还没有一致的认同,但都承认应当按照市场导向来定义和度量国际竞争力,也就是说应当由国际市场来判定竞争力的大小。对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1985年世界经济论坛在《关于竞争能力的报告》中作了这样的描述:“企业主目前和未来在各自的环境中以比他们国内和国外的竞争都更具吸引力的价格和质量来进行设计、生产并销售货物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机会。”其含意是比较明确的,它只考虑能影响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并不考虑国际竞争力结果——国际市场占有率。这种评价只能反映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潜在能力。因此,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表示国际竞争力最合适的指标是市场占有率。它是竞争的最终结果。

笔者认为更合适的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应具备以下基本架构的评价体系:

(1)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应该通过国际竞争力结果来反映;(2)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不是由国际市场占有率一个指标而是由一组指标构成的评价体系来反映;(3 )国际市场占有率在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中只能作为评价体系中的一个指标,而且是有限度或有临界点的。其一,那种认为表示国际竞争力最合适的指标是国际市场占有率的观点需要进一步商榷。因为,按照这样的推断,国际市场占有率越大,国际竞争力越强,那无异于将对国际市场的垄断和寡占等同于国际竞争,但实质上这两者是不能等同的。国际垄断和寡占是一个零和博奕,而国际竞争并不是一个零和博奕(即一方输的等于另一方赢的)。因此,用国际市场占有率来判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应该是有限度的,或者说,应该是有一定临界点的,当国际市场占有率超过一定的限度时,它表示的国际竞争力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转而走向垄断,这时,国际市场占有率的继续增长,不再是国际竞争力增强的表现,而是国际垄断的反映,相反,其国际竞争力则走向反面,趋于减小,国际市场占有率的增长相对减缓;其二,国际竞争力不仅要看国际市场占有率,更要看其可持续的增长力,不仅要看时间序列上的某个点,更要看多年国际市场占有的可持续增长趋势;其三,国际竞争力评价不仅要看国际竞争结果,更重要的还在于企业同世界上其它国家从事国际化生产的企业建立的联系,特别是战略联盟或战略合作的联系;其四是,国际竞争力不仅要看国际市场占有率,还要评价它对社会福利和本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和作用,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扩大,不能以牺牲社会福利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代价;其五是,国际竞争力的评价,还应包括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殖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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