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的“社区”外交理念_和平与发展论文

论习近平的“社区”外交理念_和平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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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6)04-0025-0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外交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与各方关系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共同体”意识是党反复强调的国际关系新理念,也是习近平外交战略中的主导思想,既是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产物,也是在外交实践中对中国传统外交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据统计,至2015年8月,习近平在有关论述中有70次使用“命运共同体”一词,收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里一共有14处[1]。“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国际关系、国际战略问题的核心思想,一方面保持了中国外交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另一方面也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理论。

      一、问题的缘起及提出

      在外交领域中,国际体系为一个国家的国内发展和外部互动提供了特定的时空背景,其总体特征和发展趋势构成了内政外交需要面对的客观环境和制约因素。国际体系的核心要素包含实力结构、利益格局和规范分布等三个维度[2]。从实力结构看,当前国际体系仍然呈现明显的单极格局或一超多强格局;与此同时,美国这一超与多强正在逐步缩小实力差距,而多强之间的力量对比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就利益格局而言,传统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长期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它们在国际利益分配中占据支配地位;新兴经济体在不断壮大自身的同时,也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格局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在国际竞争中,由于西方国家综合实力远远领先他国,加之美国及其盟友通过武装干涉、经济援助、意识形态渗透等方式,使得自由主义成为国际体系中的主流意识形态,民主、人权、法治等成为国际社会的主导性规范。尽管近年来出现了全球权力中心、经济中心东移的迹象,但这种趋势仍然处于量变积累之中,并没有给国际体系带来质的变化,而未来国际体系的根本转型继续依赖实力结构、利益格局和规范分布等核心要素的共同变化和根本转变。

      国家对外战略是国际环境与国内政治共同作用的产物,而判断国家利益的前提基础是国际环境,其核心是“国际格局”和“一国在国际格局中所处的地位”[3]45。特定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内容是特定历史时代规律性现象的反映,人们只有认清时代的性质、特点和走向,才能制定国家相应的战略策略、路线方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观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发展进程和基本走向的总体判断,是指导我国积极参与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理论依据[4]。中国需要和平,和平“就像人需要空气一样,就像万物生长需要阳光一样”。面对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为了满足世界各国协同发展的共同要求,以“共同体”理念为特色的中国外交政策应运而生。

      “命运共同体”是我党关于国际关系的新理念,最早见于2011年9月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第二次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表述。2012年12月5日,习近平在担任总书记后首次接见外宾时再次谈到了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随后,习近平在2013年3月莫斯科演讲、2013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5月同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举行会谈、2014年6月出席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2014年11月对新西兰进行国事访问、2015年6月同安哥拉总统多斯桑托斯举行会谈、2015年7月会见南非总统祖马等多个场合中都倡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国家利益是各国对外战略的核心标准,也是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与追求和谐世界的历史进程中,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扩大同各方的利益汇合点”;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中国政府又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阐述了世界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的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中国将坚持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习近平也在2013年9月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2014年3月柏林会见德国总统高克、2014年6月会见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2014年7月访问韩国、2014年11月访问新西兰、2015年1月会见法国总理瓦尔斯、2015年6月会见缅甸全国民主联盟代表团、2015年7月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等众多场合论述了“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

      在2016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再次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变对抗为合作,化干戈为玉帛,共同构建各国人民共有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体产生的意义是什么?首先,它满足了社会群体追求某种确定性和安全感的心理需求。共同体建设可以给相关国家以某种归属感,使它们认为自己是某种共同体中的一员,在面对外部竞争和外来威胁时不至于感到孤立无援。其次,它有利于各国追求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的利益诉求。共同体的形成有助于增强成员国之间的信任、稳定国际局势、减小交易成本、促进成员之间的协调,并在安全领域以制度的方式建立战略互信。最后,共同体在全球掀起热潮也传递出一种积极信号,即表明一种合作的态度,印证了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已成为时代潮流。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诠释

      (一)“共同体”的哲学意蕴

      共同体本来是社会学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是以不同性质和状态的共同体为表现形式的。在农业社会,人类属于家庭共同体,是一种自然秩序;在工业社会,人类属于族阈共同体,是一种创制秩序;在信息社会,人类属于合作共同体,是一种合作秩序[5]1。从历史规律来看,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今天处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构建合作共同体的客观必然性。合作共同体是一个互惠合作的共同体,各种矛盾、斗争将在这一阶段被消弭,共同承担起国际治理的历史使命。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理论,人类共同体的发展经历三种形式,即本源共同体(表现为个体湮没于共同体的状态)、虚假共同体(表现为个体与共同体相互敌对的状态)、真实共同体(表现为个体与共同体现实统一的状态)。在哲学层面,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人的类存在和类活动的共在性、共生性、共同性和共享性。它表明,人正是借助这个具有内在和谐统一本性的共同体形式来不断满足自身的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从而推动人不断向自由、和谐与全面的方向发展[6]。共同体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为其成员提供生活的某种确定性和安全,而共同体构成了共同行动的群众基础。在大变革的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共同行动的呼唤变得格外强烈,人类生活的全部内容都呈现出对于共同行动的强烈需求。共同行动需要在意向一致的基础上进行,需要寻求共同体内部个体之间的认同、共识和默契。一定意义上说,政治生活包含着人们寻求、开展和完成共同行动的可循环的持续过程。

      共同体是以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存在的共生性以及所有国家发展与安全的共生性为逻辑前提。人类社会不仅要发展和延伸各种共生关系,同时其本身就是在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中发展起来的,是在各种各样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变革过程中发展过来的[7]。

      (二)“共同体”理念的主要内涵

      1.以求同存异为基础的认知共同体

      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指出“文明的冲突取代了超级大国的竞争”[8]6。虽然对于这个结论目前还存在诸多争议,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文明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纷繁缭乱,一定程度上确实也影响了当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虽然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是时代主流,但认知的差异导致了国家间摩擦和对抗的不断产生,导致人类在解决国际金融危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恐怖主义和网络安全等难题时,依然面临挑战。因此,构建求同存异的国际认知共同体便成了必然之举。从根源上讲,共同体应以亲密的社会关系来定义,而非以地理范围来界定。在区域内培养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心理关系,培养一种以地理为基础、以文化为纽带的区域认同,并不断将这种认同扩大,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安全互信方面都极具意义。

      习近平指出,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9]258。建构认知共同体,使其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就必然要求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具有不同文化、不同文明背景及不同历史的国家乃至各种类型的非国家行为体,不应计较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和文明的差别,而应坚持淡化意识形态和价值普适性的原则,把共同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强调维护和平与发展经济的共同历史使命,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提倡多样化与和谐并存,扩大共同点、缩小分歧点[9]1262。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10]由此可见,建构一种符合不同价值观的认知共同体,必须建立在不破坏本国现有文化价值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和国际交流,逐步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

      2.以合作共赢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共同利益在马克思看来是一个现实发展着的社会关系范畴,他在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过程中,对社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进行了科学分析,深入探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关系,从而把利益这个普遍概念视为“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1]406。共同利益因地因时因事而异。就国家层面而言,在物质上需要安全与发展,在精神上需要国际社会承认和尊重[12]126。

      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已被视为指导国家对外活动的基本动因和基本准则,成为国际战略追求的根本目的。由于国家利益本身的综合性和排他性,导致国家间因利益目标而频繁产生冲突,所以必须强调国际利益,即以合作共赢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性。利益共同体是指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或者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其核心内容包括了全人类的共同安全、生存、繁荣、尊严和道德进步等,主要任务是协调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的矛盾冲突、实现和谐世界的战略目标。

      习近平对于利益共同体的具体内涵做过充分论述:首先,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享受尊严,坚持任何国家一律平等,尊重各国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合理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其次,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历史证明,和谐、繁荣的世界应当是各国共同发展的世界,每个国家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要兼顾他国利益,协调发展[9]274。习近平的利益共同体理论具有动态性,不断朝着利益均衡、内外兼顾和远近结合的方向发展。

      3.以守望相助为基础的命运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旨在维护和追求本国安全和利益时兼顾他国的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推动各国共同发展,分享、合作、共赢、包容是其中的关键。这一全球价值观包含理性协调的和谐安全观、责有攸归的正确义利观以及包容互鉴的新型文明观。

      首先,理性协调的和谐安全观是“命运共同体”的倡导目标。21世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习近平强调“和平是人民的永恒期望。”但全球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既有领土主权争端也有民族宗教矛盾,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2014年5月,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倡导“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三位一体的安全新理念,主张通过“发展、平等、互信、合作、创新”来谋求安全的新途径[9]331。新安全观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是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其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旨在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推动有关各方严格遵守不使用武力的规范,这符合人类社会进步的要求。另外,习近平还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主张兼顾“发展和安全、权利和义务、自主和协作、治标和治本”四对关系的重要性,要把核安全进程纳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和谐安全观超越了传统安全领域中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的主导观念,推动国际社会培养一种“同在一条船上”的共同安全意识,秉持“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促使各成员从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待其处境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12]109。

      其次,责有攸归的正确义利观是“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国际关系应奉行道德与正义准则、平等与合作原则[13]14-16。经济全球化的当下,各国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千差万别,国家安全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甚至有所冲突,这必然导致小国、弱国在国际博弈中居于弱势。所以,各国必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秉持公道,伸张正义[9]336。因此,新的形势要求世界各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加强各国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联系,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经济上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要更多地考虑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履行“绝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绝不做以邻为壑的事情”的国际道义准则,努力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同时,应秉承合作共赢的共同利益观,做到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从而推动更加平等、更加公平、更加均衡的全球化发展,以实现共同繁荣和富裕的共进型世界。

      第三,包容互鉴的文明观是“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容。文明的多样性和交融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趋势,应该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文明多样性与人类社会发展道路多样性的现实。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习近平提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说明了“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的道理。因此,“命运共同体”倡导包容互鉴的文明观,不同制度、不同文明的国家应当相互借鉴,应该少一些对抗,多一些对话,少一些傲慢与偏见,多一些交流和沟通,扩大文化价值的共同点,在文化交流中加深双方的信任和了解,加强理解融合,才能增强各国文明的活力和动力。

      三、中华文明视野下的共同体

      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学、道学等百家学说都渊源于“和”,“和”已经成为在中国传统文化长期浸润下形成并内化的产物,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文化的核心,提出的“协和万邦”与“大同”等命题就包含了共同体的思想。夏朝的《连山》、殷朝的《归藏》、周公的《周易》都表明中国古代先哲早已经从理念层次上思考世界及人类如何存在、如何发展,企图用阴阳太极解读如何协和社会。古人早就将世界万事万物联系性的认识事实上与共生性联系起来,用阴阳的共生性逻辑来演绎出各种各样共生性,乃至天地人的共生性,形成“天人合一”概念。无论是人的生产还是生活资料、物质资料的生产,都是共生关系带来的,各自的延续和延伸都是共生关系的延续、延伸;不仅各自的利益、权力均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即使各种各样相互之间的问题、挑战、风险、机遇以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取向,都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14]。另外,北宋张载主张“民胞物与”“仇必和而解”,强调要以和的方式来化解矛盾,与他人乃至自然万物都要和谐共处,也体现了人类命运休戚与共的朴素思想。

      “和”的精神是流淌在中国文化里的血液,中国在国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热爱和平的大国形象,中国的战略文化强调以和为贵,以穷兵黩武为戒。有学者把中国传统战略文化概括为“孔孟范式”或“王道战略”,其本质都是指中国战略文化提倡以德化人,反对武力,也就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篇第二》)。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外交方面一直积极倡导“求同存异”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进入21世纪,提出了“和谐世界”的对外战略思想,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一言以蔽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根植于以“和”为核心的中国优秀文化,是中国外交理念的凝练与升华。

      四、西方世界体系中的共同体

      “共同体”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次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经过一百多年,内涵和外延又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滕尼斯、涂尔干、韦伯等人从社会学角度对“共同体”进行了多种解释;芝加哥学派则进一步将“共同体”引入城市尤其是社区研究的范畴。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滕尼斯把共同体定义为拥有共同事物的特质和相同身份与特点的感觉的群体关系,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上的、历史和思想积淀的联合体,是有关人员共同的本能和习惯或思想的共同记忆,是人们对某种共同关系的心理反应,表现为直接自愿的、和睦共处的、更具有意义的一种平等互助关系[15]1-2。鲍曼认为,共同体的本质是传递出一种安全、愉悦和令人神往的满足感,意味着怀念一种传统的稳定生活,或者渴望重新拥有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关系,与身居其中的成员相互依存、信任和互助16]9。从身份或心理的层次来说,共同体强调一个群体要有共同的目标和观念,成员之间要有认同和凝聚力。从这个角度出发,将群体范围扩大至每个国家、社会、人民,跨越地域、种族、宗教、文明的差异,将全人类统一于一个共生系统之内,也符合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认为共同体的边界就是国家的疆界,并不存在超出国家疆界的共同体,所以西方学者通常并不乐于用“共同体”的语言来理解国际政治。巴里·布赞归纳了两种关于“国际共同体”的模式:一是视为一种伦理对象而存在的某种形式的人类道德集合体;二是视为具有某种行动能力的施动者[17]。在现实中,西方国家并不存在中国所想要构建的那种“共同体”,例如欧盟、北约等组织,与其说是一个共同体,不如说是个强权俱乐部,或者是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同盟,其目的是维护和巩固自身国际主导地位和利益,这与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有本质区别的。

      五、两种话语体系下共同体范畴的碰撞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在国内和国际舆论中受到了很多积极的评价,但也不乏质疑之声,尤其是对中国抱有敌意的极个别国家,主要表现为“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和“中国责任论”。“中国威胁论”一直重复“崛起的中国威胁世界和平”的论调,对“新型安全观”有着极大质疑,担心“修昔底德陷阱”将再现。与之相反,也有唱衰中国的声音,认为中国经济将会“硬着陆”,社会不能持续健康发展,这种“崩溃论”削弱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构建和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信心。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中国责任论”,认为中国不是一个负责任的行为者,不相信中国能够坚持共同体理念中强调的新型义利观。

      郭树勇教授曾经把国际主义观念分为两类:第一类以工具理性为核心,为了实现本国更大的利益,以维护双边利益、多边利益甚至全球利益为借口,推行某种国际主义政策或积极配合某种国际主义政策的实施;第二类以价值理性为主导,将本国的利益与他国利益以及全球利益完全融合在一起。众所周知,西方文明多强调作为个体的自由与权利,但也造成欲望膨胀,使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形成有了土壤。这种工具理性主导的价值观导致西方不顾他国国情、同意与否,打着普适价值的口号强势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按照自己的设想构建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从实际情况来看,西方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导致国际社会矛盾和战争不断的主要原因。

      与西方全球主义的模式不同,“共同体”外交理念是中国“内和乃求外顺,内和必致外和”的逻辑延伸,在价值共识上提倡真正的全人类价值,而不是所谓的、强行普及的西方价值观;在社会制度和国家发展道路选择上尊重当事国自己的决定,强调主权平等,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在文化上,主张尊重多样性,多元文化交流互鉴,共生共荣。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过,“避免人类自杀之路,在这点上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18]284。这种“独特思维方法”就是建构在为人类福祉、为天下安宁而努力的中国人文精神。这也是东西方两种话语体系下共同体范畴的最本质区别。

      六、结论和启示

      “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在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体系深刻转型、国际格局向着多极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外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大进展。它继承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理论,对中国外交实践和世界和平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共同体”外交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划分理论”“上海精神”“和谐世界”之后,提出的又一重要的和平外交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这一“中国倡议”所传达的“中国声音”、凝聚的“中国力量”、展示的“中国智慧”、体现的“中国形象”,充分展现中国在外交领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中国对于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又一重要贡献。“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希望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本着和平、发展与合作的精神,建立世界共同体的一种共生理念。它强调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发达国家应为实现全球普遍、协调、均衡发展承担更多责任;无论大小强弱,各国都能紧密联系、和平共处、共同繁荣。

      第二,“共同体”外交理念传承了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精髓和底蕴。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就是重视和提倡“和”这个概念,强调“和而不同”,追求建立一个“大同世界”。“共同体”理念发出最为强烈的信息就是“和”,展现了“贵和尚中”的和谐理念、“德治天下”的政治理念、“和合兴邦”的安全理念及“和而不同”的价值理念等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以“和”为核心的理念可以在实践中逐渐发展成完善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从而使东方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现代意义;同时,“共同体”理念因其具有明显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征而有助于中国在转型时期国际体系中树立正面形象,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因此是提升中国软实力的“助推器”。

      第三,“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理论的发展和创新。首先,“共同体”外交理念是以“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观为背景,基于“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时代的主旋律”这一科学判断的基础之上,对现实世界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深刻反映,是在国际体系和国际格局转型发展过程中,对“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充实与升华。其次,“共同体”外交理念的理念根基是中国外交的“独立自主”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当代的创新运用,“共同体”的核心与“主权平等”“互利合作”与“和平共处”等原则是一脉相承的。再次,“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对我国外交战略布局的升华,各种“共同体”建设正是贯彻“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是国家基础、多边是重要舞台”的战略规划。复次,“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建设“和谐世界”的落脚点,和谐世界既是各国和平相处的世界,也是各国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国际社会,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依托“共同体”的不断落实。

      第四,“共同体”外交理念是对“中国威胁论”“中国霸权论”“中国新殖民主义论”等污蔑的有力回击。“共同体”向世界表明了中国和平发展的决心,向世界表明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在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基础上,共同应对全球性的困难与挑战,让全人类共享发展红利,让国际社会相信中国的发展不会走上西方“国强必霸”的老路。“共同体”外交理论的提出有利于世界多样化文明的发展,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并将为处理国际关系提供新的范例。

      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全面系统地回答了当今世界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新型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以及如何进行构建的问题;提出和回答了如何完善全球治理结构,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使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的重大问题[19]。总之,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贯穿“共同体”外交思想的精髓。作为中国外交的最新理论成果,“共同体”这一外交理念是中国始终不渝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集中表现,是为了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必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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