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影响分析_消费型增值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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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明确自2004年1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在维持现行17%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在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8个行业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这标志着酝酿已久、作为我国新一轮税改“重头戏”的增值税转型已拉开了序幕。增值税转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投资,将对投资增长及投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并由此对经济增长以及经济结构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对投资的微观影响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微观影响主要来自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允许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款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减轻了固定资产投资的负担,从而对投资起到鼓励和刺激作用(如图1所示)。在图1中,表示生产型增值税下的边际收入线,边际收入决定了对资本的需求,因而该线也可以说是资本的需求曲线,它向下倾斜,因为企业投资得越多,好的投资机会就越来越少;单位资本使用成本线(即资本供给曲线)为C,它向上倾斜,因为投资越大,资本的筹集成本越高;生产型增值税下的均衡点为,此时投资的利润最大。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资本需求曲线由上升到;但增值税转型对资本的供给曲线没有直接影响,此时的均衡点为,企业的投资量由增加到

图1: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投资水平的影响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微观影响,还可通过投资税收弹性来分析。投资税收弹性表示税收水平的变化对投资的影响,即:

设年资本形成额(注:资本形成额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净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两部分。其中,固定资本形成总颇是指生产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存货增加是指生产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为I,其中,固定资本形成额为FC,存货增加额为IC;m为存货增加占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年固定资产折旧额为FD;边际消费倾向为c,0≤c≤1,按照乘数理论,△GDP=△I/(1-c)。不同类型增值税的投资税收弹性(E)如下:

在上表的投资税收弹性中,m和FD/△I都很小,很明显,(1-m+mc-FD/△1)>C。因此,,说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程度最高;收入型增值税次之;生产型增值税最低。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投资税收弹性高低都与c、t密切相关,c、t越高,投资税收弹性越低;反之就越高。总体而言,三种类型的增值税对投资都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其中,生产型和收入型增值税对投资(存货)的刺激作用与m的大小有关,当m增大时,对存货投资的刺激作用也逐渐增大;收入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其大小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影响;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刺激作用则基本不受投资结构的影响,对存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都具有相同的刺激作用。由于存货增加只占总的资本形成额的很小部分,因此,以上因素分析进一步证明了消费型增值税的投资税收弹性最高、收入型增值税次之、生产型增值税最低的结论。

表1: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投资税收弹性

但消费型增值税到底是怎样起到对投资的鼓励和刺激作用呢?目前对此的认识是模糊的。一种非常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我国即将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使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次性全额抵扣,导致投资当年利润大幅上升;但以后各年的利润不再受增值税影响(杜丽宏)。这种认识是有一定偏差的,是将利润与现金流量相混淆。实际上,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影响是使企业投资当年所交的增值税减少,现金流增加;同时使固定资产以不含税成本入账,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少,从而利润和所得税增加,现金流减少(利润增加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型增值税主要影响的是企业的现金流,而非利润,相当于使企业获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投资决策上,现金流是比利润更重要的因素,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投资的刺激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那么,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投资现金流和利润的影响具体又是多少呢?从单个企业来讲,其影响不难分析,要与具体的投资项目结合起来进行。公式如下:

增加的现金流=当年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税款+由此减少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因固定资产折旧减少而增加的所得税

增加的利润=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减少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少数+因获得的现金流而节省的利息开支

从整体上来分析,则要结合消费型增值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来进行,因为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同时就是企业投资的受益额度。但目前对此的分析预测差别很大,有的说是200-400亿元(杨卫华);有的说是500到800亿元,甚至可能达到1000亿元(胡怡建);有的则认为2003年的数字测算为1300亿元(高培勇);有的预测甚至高达2000亿元(贾康)。预测的差别主要来自口径以及时间的不同。我们认为,消费型增值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应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中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的增加额为基准。2002年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为988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3%,比上年增长1050亿元,增长12%(《中国统计年鉴2003》)。考虑到目前我国投资出现的较快增长,如果以25%的平均增长率计算,2004年新增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约为3100亿元,影响增值税约530亿元。但这里面要排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排除之后,对增值税的影响应该在400亿元以下。除此以外,还应考虑增值税转型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的影响,其中,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约为增值税影响额的10%,即40亿元;对所得税的影响如果按平均10年折旧期限和33%税率计算,约为增值税影响额的3.3%,即13亿元(400÷10×33%)。综合以上因素,目前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如果在全国推行)在2004年共影响税收约430亿元左右,这就是当年对企业投资现金流的总体影响。对当年企业投资利润的影响则为上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少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减少之和,即80亿元。此外,如果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企业投资利润因获得上述现金流而节省的利息开支为26亿元。以后年度随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越来越大,对税收以及企业投资现金流和利润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二、对投资的宏观影响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宏观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投资总水平与投资结构上。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总水平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上述对企业投资的直接刺激来体现。除此以外,消费型增值税还通过对消费和出口需求的推动来间接促进投资总水平的提高。消费型增值税将消除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复征税,也减轻了企业投资的财务费用,从而会促进消费品成本的降低。同时,企业由于投资成本下降,投资与创新的激情将会有效提升,会使消费品的生产更加丰富多彩,并有助于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从而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进而促进投资乃至整个经济的增长。其次,消费型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出口产品中固定资产价值所含税款得不到退税而导致的货物出口退税不彻底现象,从而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刺激相关投资的增长。

正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上述刺激作用,有人认为,在我国宏观经济已经走出通货紧缩阴影,投资开始出现过热苗头的情况下,此时推出消费型增值税有可能形成对投资与通胀的刺激效应,加剧投资与通胀的程度。因此,不能不对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膨胀的影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研究(丁正智)。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消费型增值税有更广泛的经济社会意义,况且此次消费型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设备投资,对投资与通货膨胀的影响有限。而控制投资与通货膨胀更适宜用灵活性较强的金融与其他财税政策手段。

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结构的影响,主要是对产业结构的影响。目前的普遍看法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不同产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其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基础行业、高科技企业受益较大,而劳动密集的加工工业受益较少。准确地说,从消费型增值税中受益较大的是资本密集程度较高同时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传统行业,而高新技术产品往往附加值较高,大量的成本是不能得到增值税抵扣的人力资本支出以及研发费用,而非设备投资,因此,高新技术企业未必受益很大。不过,高新技术企业可从消费型增值税中间接受益,即消费型增值税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从而有利于高新技术生产设备的产销。至于劳动密集的加工工业,它本来从生产型增值税中受益较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也没有失去什么,还能从消费型增值税所带来的生产设备成本的降低以及投资与经济增长中间接受益。因此,不能说消费型增值税是不利于劳动密集行业和劳动就业的。

消费型增值税还会对投资的地区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不同产业结构是历史形成的,很难在短期内改变。而不同的产业结构从消费型增值税中的受益不同,从而对投资的刺激程度亦不同。不过,消费型增值税率先在东北地区试点的地区效应可能并不如预期的那样大(消费型增值税目前被当作振兴东北战略中一项力度很大、实际受益较多的扶持措施)。振兴东北最需要的是吸引资金向东北投资,但此次消费型增值税在东北地区只是率先试点,可以预见不久将在全国推广。因此,消费型增值税率先在东北地区试点的实际效果可能只是使东北地区的企业提前享受这一政策,而对吸引资金并无多大作用。从实际情况看,现在东部地区以外的不少企业要么推迟技术改造,要么在购置设备时,要求对方暂缓开具发票,待税制改革实施后再补开。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在东北地区试点成功后,应尽快在全国普遍实行。

三、基本结论

1.三种类型的增值税对投资都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只不过刺激作用的大小和对象有所不同。在刺激作用的大小上,消费型增值税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生产型增值税最小。在刺激对象上,生产型对存货投资的刺激作用较大;收入型增值税亦对存货投资的刺激作用较大,并对固定资产投资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消费型增值税则对存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都具有相同的刺激作用。因此,不能简单地说,生产型增值税抑制投资,消费型增值税鼓励投资。

2.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无论从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将对固定资产投资起到较大的刺激效应,并对产业结构、地区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将要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而只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初步的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的通常定义,是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除扣掉生产原料等变动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以外,还可以把外购固定资产等固定成本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一次全部扣除。也就是说,厂商外购的生产资料,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消费型增值税因此而得名(注: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这里未考虑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同时,资本形成总额中存货增加不包括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基中,因其比重很小,也未考虑。)。依此定义,我国将要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非常原始的。即将进行的增值税改革仅仅是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其政策用意主要在于促进技术设备的改造。此其一;其二,允许扣除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仅仅是指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而且还是分行业的,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其三,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广泛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由此可见,我国所进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改革是分步实施的,当前所进行的只是第一步,而要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将不是短期内所能做到的。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准确评估即将进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与微观意义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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