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初探_流动党员论文

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初探_流动党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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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益广泛和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是党的建设中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深圳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在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各种有效途径的基础上,大胆推行了流动党员的社区管理。流动党员社区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管理的一种全新的模式,不仅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关系到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流动党员社区管理问题的提出

深圳是著名的移民城市,人口结构比较复杂, 流动性较大。 截止1997年底,深圳的常住人口有380万,其中户籍人口110万,占总数的29%;暂住人口270万,占总数的71%。 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办理暂住户口的临时务工人员。在深圳工作的外来流动人口普遍素质较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党员。据统计,目前深圳已纳入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外来流动党员有13600多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1.3%。 由于流动党员的流动性大,分布广,当前又缺乏科学的统计口径和有效的统计手段,因此还有大量散布在全市各行业、各社区的流动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围。与此同时,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深圳户籍人口中的党员也大量地在行业间、企业间流动,其中相当一部分流动到了没有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并出现了一部分下岗党员。尽管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然挂靠在原单位党组织,但大多数实际上已脱离了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目前,深圳的这类党员约有5100名,占党员总数的4.3%。

为了加强对这些流动党员的管理,近年来深圳市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并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行业、机构和单位逐级建立党的组织,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主要包括:建立“驻深工委——驻深统管单位党委——驻深单位基层党组织”三级管理网络,变分散管理为归口管理,把驻深单位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在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党组织,管理本企业的流动党员,并根据产权关系隶属中方上级单位党组织领导;成立市总商会民营企业党委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统一管理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本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在劳动人事服务中心等人才代理机构成立党组织,对有人事档案挂靠关系的流动党员实施挂靠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一部分流动党员挂靠镇、村和街道、居委会党组织进行管理等。通过采取上述多种措施,使深圳市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从实践的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党组织的覆盖面不广。尽管采取了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但由于目前的管理办法都是条归条、块归块,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因此流动党员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盲点”,有相当一部分散布在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和村镇、街道的零星党员,还游离于党组织的管理之外。按保守的估计,这类党员约有2万名左右。

2.党组织组建难、巩固难。由于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规模较小,党员数量少,因此建立党组织有很大的难度。一些企业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也因党员数量经常处于变化之中,党组织很难巩固和发展。

3.党员找党组织难。由于深圳市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单位还没有成立党的组织,因此不少党员不得不自己寻找挂靠单位。而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接收流动党员,并对他们实行属地管理的镇、村或街道、居委会党组织,因为考虑诸多现实问题,而不愿意接收流动党员。

4.管理不到位。即使是那些已纳入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也因为分布零散,工作变动频繁,而难于实行有效的管理。特别是那些挂靠在人才代理机构以及镇、村和街道、居委会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党组织的管理很难到位。据了解,有些流动党员跟挂靠单位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只是半年甚至一年交一次党费,基本上没有过什么正规的组织生活。

5.流动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充分。建立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由于无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管理,因此很难在企业管理方面发挥党组织的整体作用。而那些挂靠在村镇、街道的流动党员,接受管理和教育已经很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是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上述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仅靠现行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流动党员动态变化的实际,因此,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更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的新办法。通过实践和比较,我们认为,“社区管理”是目前所能找到的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

二、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模式的初步构想与实践

流动党员社区管理作为党员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既是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课题。近两年来,我们边实践、边探索、边研究,逐渐形成了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基本思路。

1.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内涵。社区的含义,就是指一群人在同一地域生活的社会区,是社会的具体化。“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是指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以及村镇、街道等为基本社区单位,单独建立党组织,对辖区内因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实施统一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没有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破产企业的失业党员、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及其他流动党员等。深圳市在新安街道成立的流动党员党支部,是一个典型的社区党组织。该街道辖区内有很多工业区、商业区,其中散布着许多流动党员。据该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有不下50名外来流动党员迫切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入当地党组织。但由于这些党员居住和工作都很分散,所属单位党员人数不够,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而当地的村镇党组织又不太愿意接受这些流动党员的挂靠。在这种情况下,该街道党委决定单独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管理社区内这部分外来流动党员。目前,该支部已接纳了包括私立学校校长、私营企业老板、外资企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22名流动党员,使这些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

2.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我们认为,凡是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并有3名以上持正式党组织关系、条件成熟的社区, 原则上都应以社区为单位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对本社区范围内的流动党员进行管理。根据党员数量,社区党组织可以设党支部,也可以设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同时,一些大的社区党组织又可以根据流动党员不断增多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实际,适时地分解和组建更小的社区党组织,对本社区范围内的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车公庙工业区党总支是深圳市较早成立的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今年,深圳市在试点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内全市所有的镇、街道及较大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都要建立社区党组织。到今年年底,全市将组建60个左右的社区党组织。

3.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管理机制。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在管理机制上应有别于传统的基层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原则上应隶属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管理。根据社区党组织的不同类型,其隶属关系也应该有所不同。在具有行政区划意义的社区,如镇、村或街道,其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应隶属所在的镇、村或街道党组织管理。如果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建制大于或等于所在地地方党组织,或者虽然建制相对较小,但党员数量较多,则该社区党组织可划归所在地的上级党组织管理,同时接受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的指导;在没有行政区划意义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建立的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可隶属负责开发或管理该社区的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接受物业管理部门党组织的指导。在具有某种特定关系的同级党组织之间明确和建立工作上的指导关系,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践中所作的探索和尝试,对搞好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如深圳市莲花北村是市住宅局负责开发管理的集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和商品房在内的大型住宅区。该村成立的流动党员党支部隶属市住宅局机关党委下属的万厦居业管理公司党总支领导,但同时接受莲花北住宅区管理处党支部的指导。虽然这两个支部都是同级党组织,但因为存在工作上的指导关系,管理处党支部在活动场地、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了流动党员党支部以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的各项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此外,流动党员的社区管理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依托不同部门或载体来进行。如龙岗区在各镇和区投资管理公司党委成立“流动党员之家”,由5—9名党务干部组成管理小组,接受镇委、区投资管理公司党委的委托,具体负责流动党员党组织的组建和零星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4.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定位。正确认识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以及与其它组织的关系,是搞好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并不是要管理社区内的所有党员,而是管理那些因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它是对传统的基层单位建党模式的补充,在党员管理中发挥类似“蓄水池”的作用。也就是说,凡是所在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流动党员,都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党组织。一旦所在工作单位具备条件单独成立了党组织,这些流动党员就应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与基层单位党组织在活动领域和发挥作用等方面有所不同。基层单位党组织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单位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党员的工作环境和组织活动的领域是基本重合的。而社区党组织是在一定的社区范围内活动,党员的本职工作和党组织的活动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进行,人事管理与组织管理相分离,工作单位与组织活动相分离。而同样是建立在一定地域内的党组织,社区党组织与地方党组织之间也存在差别。社区党组织首先是党的基层组织,它必须接受地方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主要承担党员管理与教育的职能,并引导党员在社区事务和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地方党组织则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在本地区事务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三、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意义

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是党员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和尝试,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1.流动党员社区管理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助于形成完善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组建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把散布在没有党组织的社会基层单位、处于流动状态的零星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就能从根本上消除因党组织的覆盖面不广而带来的党员管理的“盲点”,使绝大多数流动党员都能找到自己的“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同时,通过为流动党员单独成立自己的组织,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因各种主客观原因不愿接收外来流动党员的问题和矛盾,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随着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全面推行,这一管理模式必将与产权管理、归口管理、行业管理等模式互相补充,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多层次、网络化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

2.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是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探索建立的新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流动党员在工作环境、生活境遇以及所持心态等方面与其他普通党员有很大的差别。发现并承认差别的存在,是单独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实施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前提。从实践的情况来看,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成立后,都能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紧密结合流动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大大增强了管理教育的实效性,这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成功尝试。流动党员有了属于自己的社区党组织,更能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消除了过去与挂靠单位党员之间存在的隔膜,有利于加强彼此之间的思想沟通和信息交流,从而有利于他们在本职岗位和社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流动党员社区管理适应了当前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需要,拓宽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思路。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逐步形成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使个人的择业更加自由,人才在社会各组织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成为现实可能。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更使广大员工特别是大量的失业和离退休员工与原单位的联系越来越松散,与社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逐步剥离社会职能,城市管理的重心又将逐渐下移,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将日益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社区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也将越来越重要。而五天工作日的实行和办公自动化、家庭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也将使越来越多的党员融入社区。形势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新的党员管理模式。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正是顺应了这一系列改革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党员管理方面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我们甚至可以作一个大胆的预测,随着社会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在不远的将来,除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党员,其它工作生活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基层单位的党员都可以实行社区管理。这样,党员管理工作将会出现一个全新的格局。

4.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是对传统建党模式的重大突破,将使党的建设理论得到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早在“三湾改编”时,就在部队中建立党的各级组织,班有党小组,连有党支部,《井岗山的斗争》一文将这一做法概括为“把支部建在连上”。到了1929年的古田会议,这一建党思想以决议的形式被确定下来。解放后,我党根据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对此作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指出,作为执政党,“每一个工厂、矿山或者其它企业,每一个乡和民族乡,每一个镇,每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每一个机关、学校和街道,人民解放军中的每一个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这一建党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建立在社会基层单位。而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则突破了这一原则的界限,提出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无疑是对传统建党模式的重大突破。它符合《党章》强调的必须“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要求,也符合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精神,为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教育提供了一套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办法,将使党的建设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四、流动党员社区管理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目前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1.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流动党员管理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党员流出地党组织仍然没有摆脱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观念,不支持党员流动,甚至在党员流动问题上人为地设置障碍,或者机械地把党员的户口、行政关系与党组织关系绑在一起,拒绝为流到外地的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有的地方党组织甚至为了多收党费,不愿意将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本地,从而为流动党员的属地化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一些流入地党组织则对党员流动的趋势和规模估计不足,认为流动党员只是党员队伍中的一小部分,不会对执政党的建设产生大的影响,因此不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思想守旧,对流动人口怀有排斥和歧视心理,把流动党员列入“另册”;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畏难情绪,把它当作一个额外负担,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流动党员作用的发挥。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正常、合理的党员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要理解和支持,不能人为地关、卡、压,应积极主动地为党员的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包括及时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等;转入地党组织要正确认识人才流动和党员流动的现实意义,破除狭隘的本位主义,树立全局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对流动党员既不歧视,又不放任自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外地流入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的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流动党员管住、管好。

2.必须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根据这一总的原则,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又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如街道、镇、村的基层党组织在本地区事务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企业基层党组织在本单位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则在本单位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等。社区党组织有别于一般的基层党组织,应该如何界定它的地位和作用呢?我们认为,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中的战斗堡垒,在社区事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体地说,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承担职能,发挥作用:一是组织流动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二是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为党员提供必要和可能的服务。三是密切联系社区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对社区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是协助有关单位搞好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党员积极提建议、献良策,在社区建设和社会事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必须改进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努力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新路子。流动党员是新形势下党员队伍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照搬照套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要注意根据流动党员“流动”的特点,探索“动”“静”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业余、小型、分散的原则开展党的活动,积极寻找有利于党的工作开展并为流动党员所欢迎的有效载体和结合点,注重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为确保每个流动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同样内容的组织生活可以在2至3个月内安排数次,由党员任选一次参加。社区党组织要树立服务意识,把管理、教育和服务融为一体,尽量为流动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以不断增强管理教育的效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激励制约机制。在党内,要对所有的党员一视同仁,保证流动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所有权利。特别是持有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党员,要保证他们同本地、本单位党员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让他们对本地本单位事务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4.要适时修订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一些条文规定。首先,要尽快解决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在严格执行党内有关纪律的前提下,可考虑下放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权限,使基层党委有权在全国范围内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提供便利。其次,建议将流动党员缴纳党费的期限适当放宽为2至3个月甚至半年缴纳一次。第三,考虑到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特殊性,为解决他们活动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可允许他们将党费全部自留使用,由其上级党组织代管,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审核。或者,基层党委将收缴上来的党费全部返还给流动党员党组织,同时给予适当的补贴,以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第四,这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可由其上级党组织选派合适人选兼任,也可按照就近、自愿和精干的原则,从离退休党员或下岗失业党员中物色责任心强、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人选担任。

5.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流动党员社区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因此,要注意掌握流动党员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认真研究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规律,加强对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要把流动党员社区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大系统中来,把它作为党员管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的专兼职组织员队伍,把搞好流动党员社区管理作为组织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实行定编定岗定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认真协调解决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问题,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要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及时把有关的政策和信息传递给流动党员,吸引更多的流动党员转来组织关系,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同时,要大力宣传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的典型经验和流动党员的先进事迹,加强正面引导,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流动党员社区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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