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州王门巨人王义云的哲学思想_泰州学派论文

泰州王门巨擘——王一菴哲学思想抉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泰州论文,巨擘论文,哲学思想论文,王一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王一菴在格物、诚意、良知、乐学、 知行关系等中国古代哲学问题上,既忠实继承、积极推行其宗师王阳明、王心斋等人的学说,又给以创造性的阐释,纠正其流弊,进一步发展了他们的思想,对泰州学派形成独特的思想体系和学术风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关键词 王一菴 泰州学派 格物 诚意 良知 乐学 知行

明代王学盛行之后,便产生不同的学派,黄宗羲的《明儒学案》按地域将阳明学派分为浙中、江右、南中、楚中、北方、粤闽、泰州等支派。其中王心斋所创立的泰州学派,自成一家,具有独特的思想体系与学术风旨,他与王东崖、王一菴合称淮南三王。本文拟就王一菴对王学的吸收与活用作一探讨,以见泰州学派的特殊思想风旨。

一、宗守师门“淮南格物”之旨

泰州王门一派,黄宗羲特别推尊一菴。 他在《明儒学案》述及其学说大旨时谓:

先生之学,其大端有二。一则禀师门格物之旨而洗发之,言格物乃所以致知,平居未与物接,只自安正其身,便是格其物之本,格其物之本,便即是未应时之良知;至于事至物来,推吾身之知而顺事恕施,便是格其物之末,格其物之末,便即是既应时之良知,故致知格物,不可分析。一则不以意为心之所发,谓自身之主宰而言谓之心,自心之主宰而言谓之意;心则虚灵而善应,意有定向而中涵;自心虚灵之中,确然有主者,名之曰意耳。近人唐君毅教授更直接指出一菴之学实与二王(案:即王心斋与王阳明)之学一脉相承:

一菴之学承泰州心斋之传。心斋师阳明, 而终不易其格物之论,盖自谓其格物之学,已足补阳明之致知之学之不足。一菴则继此而谓当更有一诚意之学。是即以此诚意之学,补徒言致知格物之学之不足也。〔1〕

由以上诸论可知,一菴 论学的思想主眼在于推衍心斋的“淮南格物”说的精神,又以其独特的诚意观来纠正心学流弊。故就其独创性而言,一菴可以说是阳明学派中的诚意派。

一菴对师门的“格物工夫”信守不渝。 他认为“先师之学主于格物”〔2〕,并认定“孔门传授,无非此学”〔3〕,查心斋“淮南格物”说的精神重在实行,凡实行必先从己身入手,故以安身为本,身安而后天下国家可保。所以心斋力持正物必先正己,行有不得,则反求诸己的成己成物见解,由于“安身”如此重要,因而必须“尊身”、“爱身”及“保身”,并且将上述这些条件作为其“格物”说的关键及主要内容,推广至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原则。心斋这种思想,一菴最为推尊,并在“安身”、“爱身”及“保身”的基础上强调“正身”、“反身”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先师以安身释止至善,谓天下国家之本在身,必知止吾身于至善之地。然后身安而天下国家可保,故止至善者,安其身之谓也。欲安其身,则不得不自正其身,其有未正又不容不反求诸身,能反身则身无不正,身无不正则处无不安,而至善在我矣。〔4〕

一菴认为,“格物”之功,在于反躬自责,是故“反求诸身”,体认立本用功之要,正其身必先“反身”作自我道德观照,这是“正身”的工夫基础,最后始可达至“安身”的目的。因此,一菴 对“格物”之学作了进一步的解说:

格物之学,究竟只是反身工夫,篇中藏恕絜矩好恶等言,无非此理。……故知此弟友自责自修,圣如夫子未尝废此学也,颜子以克己成不校之能,曾子以忠恕闻一贯之蕴,子思以致曲造有诚之化,孟子以三反究强恕之功,皆未有不由此学而终身者也。……学者心悟而身体,当自洞然无疑矣。〔5〕

一菴认为,“格物”即止至善之学, 亦即“反身工夫”的具体落实,如颜子的克己、曾子的忠恕以至于孟子的反身强恕,无非是“反身立极,知至至之”〔6〕的“格物工夫”。此外,一菴指“格物”乃“致知工夫”,不可分为两截,他解释格物说:

格物原是致知工夫,作两件拆开不得。……先师(案:即王心斋)说物有本末,言吾身是本,天下国家为末,可见平居未与物接,只自安正其身,便是格其物之本,格其物之末,便即是未应时之良知;至于事至物来,推吾身之矩而顺事恕施,便是格其物之末,格其物之末,便即是既应时之良知;致知格物可分拆乎?〔7〕

按照心斋“格物”之意,即是以自我为规矩来规范天地万物(包括天下国家),因此,“格物”的核心内容是“安身立本”。而心斋“安身”之说,就是从“格物”、“修身”之说进一步推论而来。所谓“修身,立本也,立本,安身也。”〔8〕所以,“安身”,就其性质来说, 是“止至善”,就其作用来说,即“正己而物正”,一菴 沾溉其师的“格物”意蕴,并将“格物”与“致知”作合一理解,即“格物”与“致知”同属一个工夫,“格物”之本即是安身正己,恢复一己原有的良知,而“格物”之末即是以此良知来观照、量度天下国家,因此,“格物既为知至善工夫,亦即为止至善工夫。”〔9〕一菴对“格物”这一解析颇为切合心斋“格物论”的精神意旨。所不同者,一菴刻意地加强了“格物”与“良知”在义理上的联系,原因在于他认为世人常把“良知”混杂于情识而误以为情识之知为“良知”之故,所以他指出“必有格物之学以良知为靠”,心絜矩务,使“内不失己,外不失人”,彼此“皆安而本末不乱”〔10〕。此为《大学》所谓“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的真义所在。

一菴又认为“格物所以致知”, 乃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非致一般事物的闻见之知。因此,在一菴而言, “格物”并非穷理,而是反身,进而指出“格物”实涵具“感格”、“废格”之义:

问:格物如心翁(案:即王心斋)之说,果若于穷至物理有间矣;然今天下又有以感化民物言者,如格神之格;又有以格去物欲言者,如废格之格,二说何如?曰:宋儒自朱子前已尝有此二说,皆关系学术不全,故皆为晦翁所弃。今先师云:格即絜矩之义,物乃物有本末之物。絜度于心,孰本孰末,机要得矣。于是一心修己立本,更不尤人贵人。此于圣经中,自有明文可据,且以上三说,无不包括在内。盖既修己立本,自人无不感化,自无物欲相干,亦自于事物之理,罔不明尽。此所以为学术之全功,不易之定说也。〔11〕

宋以后的理学家对“格物”的解释颇多分歧。朱子认为: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12〕朱子认为心、物同理,欲明心中之理,不能只靠反省,必以“格物”为方法,穷尽万物之后,心中所具之理方能显出。心斋则认为“格物”乃“止于至善”之工夫,而人顺此格物之功以求万事万物之正,如格神,即为感动于神祗,此为“感格”之义,如格物欲,即废除心体物欲之障,此为“废格”之实义。心斋的“淮南格物”说中的絜矩之道,就是“正己而物正”,有端正个人行为的表率作用。因此其“格物”观实已涵具“感格”与“废格”之义。一菴重视个人生命实践的自由抉择,他认为人格价值的落实,必须透过“格物”的方式而实现,一面作自我超越,以求感通于神明,一面则作自我贬抑,以摒弃心体初生之欲念。所以,要达致“安身”的目的必须经“反身”、“正身”的过程以扫除私欲私见。物欲之私,势必窒碍“格物”之功,是故一菴强调察私防欲的克己工夫的重要:

察私防欲,圣门从来无此教法,而先儒莫不从此进修,只缘解克己为克去己私,遂漫衍分疏,而有去人欲,遏邪念,绝私意,审恶几以及省防察检纷纷之说,而学者用功,始不胜其繁,且难矣!然而夫子所谓克己本即为仁,由己之己即谓身也,而非身之私欲也,克者,力胜之辞,谓自胜也,有敬、慎、修、治而不懈怠之义,《易》所谓自强不息是也;一息有懈,则然而馁矣。〔13〕

克己就是“反身推己,强恕而行”〔14〕之意。一菴 并不同意先儒解释克己为“克去己私”,即克制约束自己的欲求和言行之意。他认为克己就是“正身”,端正本身的行为,“其身正则天下归之”,以自我端正之身而推己行恕,如此“人无恕意而有归心”〔15〕,此乃人之要求本身作自我超越以“感格”对方,使之与自己精神相通,正己正物。一菴这种思想,与心斋以“修身为立本”的“格物”论旨意相同。综观整取《王一菴先生遗集》,一菴洗发及袭取其师有关“格物”见解的话头尚多,兹不赘论。

二、力主“以意为心之主宰”的诚意论

在宋明理学心性论发展的过程中,朱子曾提出“意是心之所发”〔16〕的论点,即以意为意识活动中的现实意念,故朱子解《大学》,将“意”字定义为心中所起的念头。阳明亦说:“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17〕阳明言“意”,亦是指人的意念,其对“意”的定义,基本上与朱子所论并无区别。阳明“四句教”中“有善有恶意之动”一句,把“意”作为有善有恶的念头,此与朱子所谓“心之所发”的意义亦大同小异。一菴不同意朱、 王两者对“意”的解释,并给“意”注入了新的内容和给予新的解释。他以“意”作为心之主宰,创造性地建立了与朱、王观点完全不同的“诚意”理论。此说的特色在于以“意”是心之主宰而非心之所发,化意归心。一菴指出:

旧谓意者心之所发,教人审几于念动之初,窃疑念既动矣,诚之奚及,盖自身之主宰而言谓之心;自心之主宰而言谓之意,心则虚灵而善应,意有定向而中涵,非谓心无主宰,赖意主之,自心虚灵之中,确然有主者而名之曰意耳。大抵心之精神,无时不动,故其生机不息,妙应无方,然必有所以主宰乎其中而寂然不动者,所谓意也,犹俗言主意之意。盖意字从心从立,中间象形太极圈中一点以主宰乎其间,不着四边,不赖倚靠,人心所以能应万变而不失者,只缘立得这主宰于心上,自能下虑而知,不然,孰主张是,孰纲维是,圣狂之所以分,只争这主宰诚不诚耳!若以意为心之发动,情念一动,便属流行,而曰及其乍动未显之初,用功防慎,则恐恍忽之际,物化神驰,虽有敏者,莫措其手,圣门诚意之学,先天易简之诀,安有作此用哉!〔18〕在一菴看来,此“意”为心之主宰,为心所存有,而非“念”。“意”不是心中所发的念头,“念”是已发,而“意”是未发,如见好色而爱之,见恶臭而恶之,这是“念”,属已发范畴,但此已发必遵循心中本有的好好色、恶臭的“意”。这个“意”即心之主宰,是念头发生所依据的最初意向。若从这个意义上立论,可见“意”与“心”始终为一种共同的存有。性质是纯善无恶,而“意”并非现实的活动,是一种形而上的潜存。

从前述可知,一菴 从“意”与“念”和“意”与“心”的关系上阐发了“意”的奥蕴。他更进一步赋予“意”以定向的功能,“意有定向而中涵”,故能“生机不息,妙应无方”,此“意”有“立定主意再不妄动”〔19〕的意思,故为“主意之意”,不同于泛然之“意”。一菴论“意”的内涵与阳明所说的“志”大致相同。阳明的教学目的,不在传授知识,而在培养德性,故以先立必为圣人之志作为讲学宗旨。阳明对“志”下了以下定义:

夫志,气之帅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20〕阳明以为“志”乃气之帅,心之所注。一菴则以“意”合“志”,此乃其学说之创获。一菴认为:

或曰意犹主意,不与志相类乎?曰:意略在前,主意立而后志趋定矣!然篇首定而后能静,定字本应意诚。注云:志有定向亦是说主宰定也,志与意岂相远哉!〔21〕

这种与定向之志相通的“意”,就是意志,而“意”有定向所表现出来的也就是意志。一菴心目中的“意志”虽合而为一, 但以《大学》中所说的定、静的先后次序而言“意略在前,主意立而后志趋定”,则以“意”为“定”,即意诚的意思,意诚就是“志趋定”的表现。

在作为行为的主宰的这个意义上,“意”和“志”都可以说是主宰,“志”是行为活动的指向,“意”则是决定活动指向的潜在意向,而人的思想、行为皆受“意”的制约与指导。这能制约和指导思想行为的“意”又称为“独”。如一菴所说:

诚意工夫在慎独。独即意之别名,慎即诚之用力耳,意是心之主宰,以其寂然不动之处,单单有个不虑而知之灵体,自做主张,自裁生化,故举而名之曰独;少间搀以见闻才识之能,情感利害之便,则是有所商量,倚靠不得,谓之独矣。世云独知,此中固是离知不得,然谓此个独处自然有知,则可谓独我自知而人不及知,则独字虚而知字实,恐非圣贤立言之精义也。〔22〕

一菴对“意”的阐释,有其本体论的根据,他所说的诚意工夫,亦即《大学》、《中庸》所说的慎独,“意”字等同于“独”,诚的工夫即慎,意为心之主宰,亦为天命之性的凝聚和表现。一菴 把“意”规定为“独”,这意味着他赋予“意”之自主性,故能“自做主张,自裁自化”。所谓“诚意工夫在慎独”,一菴 把慎独之功放在道德修养的首要地位,所以认为“意”并不倚见闻利害,若搀以任何“见闻才识之能,情感利害之便”,便有损其身为心之主宰的自主性,便是“有所商量,倚靠不得”。因此,学者务须严敬不怠以保任这个“不虑而知的灵体”,这才是慎独鞭辟近里的工夫。此乃一菴 力主从吾心一点生机而无一毫见闻情识所混的“独”体,戒慎恐惧,以完吾性之知的实义。

为了说明上述论点,一菴 不赞成朱子在《大学章句集注》中将“独”理解为“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23〕。如朱子所言,则“独字虚而知字实”,实有违圣贤立言之精义。所以,一菴 不仅把“独”解释为“意”,且赋予以不睹不闻,未发之中的本体地位。

诚意之学,首要在于“谨念”。一菴认为心之本体发为意后,意念一动,便萌生善恶,是以在“念头动处须当谨”。即莫动妄念,“非于动后察善恶也”,故“谨念”就是“立定主义,再不妄动”〔24〕。唐君毅教授指出一菴之“谨念”为:

止至善于善恶之念之先之学,而视人于善恶之念之发后,更好善恶恶以致良知。〔25〕

由于一菴 的“诚意论”已经远远超出了作为个人独处时约束自己的一种修养方法,因而他非常重视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如说:

古人好善恶恶皆在己身上做工夫,今人好善恶恶皆在人身上作障碍。〔26〕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此最好考验日用工夫。一日坦荡,便做了一日君子;一时忧戚,便做了一时小人。〔27〕有了这样的道德自觉,自然能把“诚意”工夫贯彻到各方面去,学者时时提醒,便是成圣之路。

一菴畅论慎独工夫,旨在教人在意念未发之前用力, 意为心体良知之主,周流而至寂,实已涵具已发未发工夫,故一菴 所提的慎独工夫,亦即诚意工夫。一菴突出“意”在心体的主宰作用,无疑是矫正了王门后学专谈自然人性的偏差。而最重要的,他以慎独即诚之用心于意上的见解,与明末大儒刘宗周“意为心之所存”的诚意(诚敬)、慎独论的观点不谋而合。从思想上看,蕺山学派与泰州学派也许有着不可忽视的学术渊源关系,这一点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

三、对良知学说的推解与变异

阳明在世时,王门弟子在良知本体论和工夫论上已有激烈的争辩。天泉证道问答明确地反映了这方面的历史事实。阳明曾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28〕而“致良知”就是他在其所自悟的“良知”理论上提出与本体论互为作用的方法论。他说:

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29〕

所谓“致”,就是指良知“明觉”和“发用处”而言,简单来说就是“正念头”,把良知潜在的道德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人生价值。良知及致良知学说的提出,足已说明阳明十分关注和着重本体(主体)对是非对错的价值判断标准的自我把握。

阳明弟子王心斋亲炙师教既久,对良知学理涵泳颇深。不仅如此,为了推展恢宏师说,心斋将良知的道德内容移向世俗生活的轨道,即将百性日用之道以指点良知,所以,“百姓日用”的内涵并非阳明所指的天理,而是“僮仆往来”一类世俗活动及百姓日常穿衣吃饭等的基本欲求。上述种种“视听持行”都是顺应自然的“道”。心斋为学主张顺自然,力主良知天成,不假人力的现成良知说。正所谓:

良知一点,分分明明,亭亭当当,不用安排思索,圣神之所以经纶变化,而位育参赞者,皆本诸此也,此至简至易之道。〔30〕

在心斋看来,良知的优点在于“不用安排思索”,“至简至易”,每个人心中涵具良知,只要遵循此良知自然而行,就是“良知致”,就是作圣工夫。

一菴秉持了心斋现成良知说的特点, 并对此有较深一层的探讨与体会。他说:

阳明先生提掇良知二字,为学者用功口诀,真圣学要旨也,今人只以知是知非为良知,此犹未悟良知。自是人心寂然不动不虑而知之灵体,其知是知非,则其生化于感通者耳。〔31〕

一菴认为良知本体具有“寂然不动”、“不虑而知”的性质。 由于良知本身具有克私去欲的道德自觉功能,故能在日常生活中为善去恶,知是知非,积极落实于道德实践。此乃良知本体“生化于感通”所使然,而并非阳明后学误以为致良知必须加上“致”的工夫方可透良知本体之实义。正因良知与致良知分属两个不同层面,所以“致良知”之“致”既可由本体发用为工夫,同时亦可由工夫证误本体。由本体发用为工夫而言,就是即本体即工夫;由功夫证误本体而言,就是即工夫即本体,由于良知本体涵摄本体与工夫两个层面,无论是本体即工夫的静处体悟,还是即工夫即本体的事上磨炼,最后都必须使本体与工夫融合无间。而知行合一则贯穿在这本体与工夫的过程中,在良知之“自致”活动中得以发挥其功用。因此,阳明于孟子“不虑而知处提出良知二字指示人心自然灵体”〔32〕,这个自然灵体很明显就是指良知本体。一菴于此再作补充:

明翁(案:即王阳明)所指之良知乃是大人不失赤子之知,明德浑全之体无容加致者也。盖物格而知至方是识得原本性灵,无贰无杂,方可谓之良知。若复云致,岂于良知上有增益乎,故谓致知则可,谓致良知则不可。〔33〕

一菴在“现在良知”的理论基础上,企图以渐修来调节顿悟。 因此他反对在良知之前加“致”,他的看法是“良知无时而昧,不必加知”,而是要从格物工夫中认取良知浑全之体。一菴接着说:

良知无时而昧,不必加致,即明德无时而昏,不必加明也,……如后人之磨镜之喻。夫镜,物也;心;神也。物滞于有迹,神妙于无方,何可伦比?故学者之于良知,亦只要认识此体,端得便了,不消更着致字。先师云:明翁初讲致良知,后来只说良知,传之者自不察耳!〔34〕

细心比较心斋、一菴的思想内涵,不难发现, 虽然他们在对良知本体的认识上或多或少有所差异,但小异无妨于大同,二者都尊信良知现成,用较为通俗的语言,阐发自己的思想观点。心斋主张安身以立命,以“良知致”代替了阳明的“致良知”,然而坚持良知须要做“致”的工夫,知安身而不知行道和知行道而不知安身,皆失之偏颇。反观一菴,对于良知本体,他认为“只要认识此体”便是, 不须外加“致”的磨炼之功。良知本体“洁净无私”,故“不为见闻情识所混”〔35〕。良知本体自辨自真,于日用常行之中应事接物,而良知本体不分贤愚、知识高下,人人具有:

信得及,悟得入,则亦明得尽矣,有不能者,百倍其功,终有明尽时节,到得明尽,便亦都无渣滓,所谓明则诚也。〔36〕对此良知本体要潜心体悟,岁月磨砻,自有所得。

一菴论良知以自然为天则,不着丝毫人力安排, 此与心斋所提“百姓日用即道”之旨较合符节。无论如何,心斋与一菴 都强调主观内省的重要,并依靠主观精神以自我调节,反映在对良知本体的证误上,更见其用功精密,一脉相承。

四、“学不离乐”思想之理论阐发

心斋重视“安身”、“尊身”、“爱身”及“保身”等自身价值的提升及保任,故有《明哲保身论》之作。这种重“身”不重“义”和价值标准在“身”不在“心”的价值观,在心斋的思想中表得最为突出。若就“安身”方面而言,则通过良知的发用流行,万事万物包括人自身所具有的作为价值原因的潜能才能被人感受到,才能给人以真实意义的悦乐。是故心斋论乐,实际上是指具体生命之感受,从本体上说,是以“本心”为乐,从方法上说,乐是乐此心,学是学此心之乐,所以心斋撰《乐学歌》以明志。歌云:

人心本自乐,自将私欲缚。私欲一萌时,良知还自觉。一觉便消除,人心依旧乐。乐是乐此学,学是学此乐。不乐不是学,不学不是乐。乐便然后学,学便然后乐。乐是学,学是乐。呜呼!天下之乐,何如此学,天下之学,何如此乐。〔37〕

一菴发挥心斋学说, 还具体表现在他对其师乐学思想的阐发上。一菴指出:

孔们教弟子不啻千言万语,而记《论语》者首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是夫子教人第一义也。盖人之心体本自悦乐,本自无愠;惟不学则或憧憧而虑,营营而求,忽忽而恐,戚戚而忧,而其悦乐不愠之体,遂埋没矣。故时时学习,则时时复其本体,而亦时时喜悦,一时不习则一时不悦,一时不悦则便是一时不习,可见圣门学习只是此悦而已。由是为人信,与而得志,行道则此悦发而为乐;不为人信,与而不得志,不行其道,则此悦不改为愠悦,即乐之来而几微,忻忻以向荣者也。不愠即乐之守而坚固,安安以自得者也。学不离乐,孔门第一宗旨,信而悟之,思过丰矣。〔38〕

依心斋乐学之教,则学是认识心中之乐,而乐则是体验心中之学,这种思想影响一菴至深,他提出“学不离乐”思想皆导源于此。孔子论乐的意义在于追求高雅的精神愉悦、道德愉悦之乐,因此,一菴认为“孔励发愤忘食之志”,就是在做“乐以忘忧底工夫”〔39〕。故孔子终身好学不倦,时时学习,则时时“复其体”。孔子所乐的是内在的仁义涵养,而人之心体本自悦乐,就是涵具了仁义等德性而能充分发挥之故。这种自身对“道”的主观道德自觉而产生的愉悦就是真乐,由于此种悦乐之感觉来自心体,故必须按照自己的良知去察私防欲,从其自身的道德实践中寻求真乐,以保任“悦乐不愠”的良知心体。故强调“学”以寻乐的重要性。正因为不学不能恢复良知心体的自觉,导致悦乐之体也就埋没了。阳明曾说:

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40〕小人之乐,只是追逐利欲,最初虽然也有乐趣,可是终归如一菴所预料一样“憧憧而虑,营营而求,忽忽而恐,戚戚而忧”。心劳日拙,忧患终身,不像孔子乐得其道之乐,始为真乐。因此,一菴以“学不离乐”为“孔门第一宗旨”,并作《寻乐呤》四首以关示同志。其一云:

孔颜真乐不难寻,寻动天然乐在心。

打起精神认本体,放开怀抱即灵襟。

休将雅兴疑狂兴,且何元音觅太音。

自是不寻寻便乐,凡砂炼出是精金。〔41〕

一菴之“学不离乐”思想,一方面推衍《论语》“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之意,一方面又洗发其师学以存乐,乐以成学的“乐学之教”,而心斋正面参悟此良知之本体之乐,以成其工夫之教,更成为泰州淮南三王立身行己,讲学论道,在日用常行中,直往直来的学派风旨。

五、知行之辩

知行分合问题,是宋明理学家断断致辩的认识论问题,不论是知先行后,知后行先,还是知轻行重,知重行轻等说法都有把知行分两截之嫌,上述诸说均不能正确完满地解决知与行之关系。直至元代理学家吴澄强调以良心为基础的“知行兼赅”观点,蕴涵了初步的知行合一思想,但没有明确地提出知行合一的论述。而首先明确地提出知行合一论的是明初朱学大儒吴与弼的弟子谢复。谢氏针对当时学者只记诵辞章而不务躬行的学习态度,而主张为学之要在于“知行合一”〔42〕,身体力行。

阳明在龙场悟道后,始正式提出知行合一说,并以此作为其日后论学之本。他在回答门人周冲的信札中曾述及提倡知行合一说的原由:

知行合一之说,专为近世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之功而后行,遂致终身不行,故不得已而为此补偏救弊之言。学者不能着实体履,而又牵制缠绕于言语之间,愈失而愈远矣。〔43〕对于知与行的关系,阳明反对朱子的“知先行后”说,并配合了自己的良知学说,毅然改变了传统关于知行的界限。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是一种道德实践的特殊形式,并不是朱子所说的“知而后行”,而是“行”中有“知”,“知”中有“行”,即知即行,即行即知,知行合一并进。因此,在论述知行关系时,他并不以宋儒为意,亦不单从语言文字上窥测,其所提“知行合一”之教,就是从良知本体出发,使人的道德人格和学问才识得到全面及彻底的落实。这一点,一菴 特别称赞阳明的学术规模,尤以知行合一之教更为圆融周备。他说:

今时论学所最苦者,予以为只在明认良知为急。阳明老先生初讲知行合一,辩者纷纷,后讲良知,听者唯唯,此其见道愈精而施教益善也。良知明而知行之说自不辩而通矣。〔44〕

阳明的知行观偏重于发展良知对道德心的特殊揭露,并以此作为道德修养的实践形式,所以,“德性”与“见闻”应统一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使其成为知行合一并进的修养活动。这是阳明声称知与行不可分为两截的理由。

一菴 认为知与行两者复杂关系的形成实由于“德性无假于见闻,见闻不离于德性”〔45〕的交错变化而成。于是,他对知行的种类作了详细考察:

是故有合一之知行,有并进之知行,有先知后行之知行,有先行后知之知行,有先后相因之知行,有彼此相须之知行,又有专言知而行在其中,专言行而知在其中之知行。〔46〕

此外尚有“孩提以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的合一之知行;“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并进之知行;“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先知后行之知行;“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先行后知之知行;“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的先后相因之知行;“道之不行,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的彼此相须之知行等等。〔47〕而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基本上贯穿了阳明立教的始终。从现实生活的角度看,只有通过实践,方能使明觉精察之“知”与真切笃实之“行”一时并在,合一并进。若从本体的哲学角度而言,知行合一心须以知行本体自身的时时警策,时时提撕为前提,其合一的动力就是道德主体的显现力,其合一的程度取决于主体修养实践的不断深入,其功夫此时亦趋于简易直截,不屑费力。是故一菴认为学者为学必须“认明良知”, 并默识此良知真体而信之不疑,便可以“一悟而成圣”〔48〕。

而与阳明同时的大儒湛甘泉,他亦主张知行不能有先后之分,分先后乃是宋儒的弊端,同时,亦强调知行因两者性质不同而不可混淆,混淆二者则是阳明及其后学的弊病,故谓:

夫学不过知行,知行不可离,又不可混。〔49〕

由于“知”有深浅,通过“行”获得的“知”方是深知,反之则是浅知,其结果只能是“知不知,行不行”。在知行的价值论上,甘泉力持知行并进,就知就行,即知即行,在这种意义上的知行并进理论形式,就是要把知行工夫不断实践,知行合一的真知方能落实到“行”的层面。由此可知,甘泉的知行观主要是重视“笃行”的一面。所以一菴谓:

甘泉主并进,则自用功言之,示天下以交修成德而执之者,可以力勉而成圣。〔50〕

一菴以哲学家敏锐的触觉, 详细分析了历来学者对知行关系的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使时下学者深明良知之教,体认良知之学,不可混于见闻以至知行不分,以堕入“以闻见先”的主观成见的窠臼内。

注释:

〔1〕〔25〕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原教篇》第18章,台北, 学生书局1984年版,第486页。

〔2〕〔3〕〔4〕〔5〕〔6〕〔9〕〔10〕〔11〕〔13〕〔14〕〔15〕〔18〕〔21〕〔22〕〔24〕〔26〕〔27〕〔31〕〔32〕〔33〕〔34〕〔35〕〔36〕〔38〕〔39〕〔44〕〔45〕〔46〕〔47〕〔48〕〔50〕《会语正集》,《王一菴先生遗集》卷1,《淮南王氏三贤全书》本。

〔7〕〔19〕黄宗羲《泰州学案·一菴先生语录》,《明儒学案》卷32,台北,中华书局影印《四部备要》本。

〔8〕《答问补遗》,《王一菴先生遗集》卷1。

〔12〕朱熹《大学章句·补格物章》。

〔16〕《朱子语类》(五),第945页。

〔17〕〔29〕《传习录》,《王阳明全集》卷1、卷2,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45页。

〔20〕《文录四·示弟立志论》,《王阳明全集》卷7,第260页。

〔23〕朱熹《四书集注·大学章句》第6章,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9页。

〔28〕《续编一·寄正宪男手墨二卷》,《王阳明全集》卷26, 第990页。

〔30〕《明儒王心斋先生遗集》卷2,《淮南王氏三贤全书》本。

〔37〕《乐学歌》,《王心斋先生遗集》卷2。

〔40〕《外集六·为善最乐久》,《王阳明全集》卷24,第925页。

〔41〕《论学杂呤·寻乐呤四首谂同志》,《王一菴 先生遗集》卷2。

〔42〕黄宗羲《崇仁学案·谢西山先生复》,《明儒学案》卷2。

〔43〕王阳明《答周冲书五通》,转引自《中国哲学》第1辑, 岳麓书社排印本。

〔49〕湛若水《答愿箬溪佥宪》,《甘泉文集》卷7, 清同治五年(1866)资政堂刻本。

〔51〕王曾永《类辑姚江学脉附诸贤小传·王子一菴》,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清手稿本,第1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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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州王门巨人王义云的哲学思想_泰州学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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