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广东文氏集团成功经验探讨_温氏集团论文

高效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广东文氏集团成功经验探讨_温氏集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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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从8000元起家的小型养鸡场发展起来的。经过10多年的发展,今天已成为一家以养鸡业为龙头,集科工贸于一体,拥有自有资产9000多万元的多元化企业集团。这是一个很有效率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是一个成功地按市场需求重新构造农产品生产规模、农产品结构及农村产业布局的实践典范,为发展山区现代农业探索出一条推动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新的路子,其所蕴含的生动经验很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总结和探讨。

显著的优势

为什么说温氏集团是一个很有效率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它成功的特点表现在哪里?从其生产经营的方式看,它有三个特点,即“以场带户、以劳带资、以养带工”的特点。从其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看,可以讲,它的成功实践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大优势。

第一是“高产、高效、高科技”的优势

温氏集团经过12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拥有17家企业,员工1000多名,挂钩合作农户5100多户,其上市肉鸡量年年翻番。93年上市肉鸡713万只,94年上市肉鸡1683万只,预计95年上市肉鸡达3100多万只。从目前掌握的统计情况来看,该集团在广东省独立核算的养鸡企业中是年产肉鸡和上市量均名列前茅的“高产”企业。

温氏集团又是一家“高效”企业。其效益和产量的增长是成正比例的,92年集团公司纯利360万元,挂钩养鸡农户获利523万元;93年集团公司获利1041万元,养鸡户获利1198万元;94年集团公司获利2500万元,养鸡户获利4100多万元。而且,养鸡本身就是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产业,一般来讲,黄鸡饲养80天可上市,白鸡45天上市,竹丝鸡100天上市,一个养鸡户一年至少可上市三批肉鸡,经验足的养户,使用“循环法”养鸡,一年可养10至12批。这种“高效”所产生的效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养鸡行列,1986年仅有29户农民与集团公司挂钩养鸡,95年猛增到5100多户,仅温氏集团所在的勒竹镇就有2600多户农民养鸡,占镇总户数78%。公司养鸡规模的增大,也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增长。

温氏集团还是一家“高科技”的企业。从创办之初,就确立了科技兴业的战略方针,并采取一系列实际措施。诸如:组建了养鸡研究会,攻破养鸡的技术难关;长期与华农大进行紧密合作,聘请华农大畜牧系专家教授作顾问,建立强大的技术后盾;建立电脑系统控制室,对市场营销信息和专业户及财务管理也全部实行电脑预测和调控,初步实现了企业信息管理现代化;聘请专家建立“基因库”,培育自己的鸡种等等。近几年来,以上各项科技投入每年计达470多万元。这种高科技投入,在省内同类企业集团中是罕见的带战略性的重大举措。公司还十分重视培养和招聘人才,现在公司已拥有高级职称专家4人,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70多人,还引进了4名硕士研究生,成为新兴县拥有知识分子最多的经济实体。正是重视科技与人才的结合,养鸡业才得以稳定发展,效益才得以成倍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大批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在养鸡业的推广应用,又必将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第二是经营体制上的优势

温氏集团找出了一条养殖业发展如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这就是实行股份制,使企业与广大农户之间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形成了一种新的动力机制。

温氏集团的前身原是一个镇办的集体农场,由于受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管理模式束缚,产权模糊不清,职工与农场的责、权、利关系不明确,集体经济的兴衰与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所以连年亏本,到温北英等人承包前已亏损10多万元。但是自从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后,经济形势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集体所有制的产权被分解到每一个成员,每个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经营者,产权也十分明晰,是个人所有,集中使用。而且,公司实行的不是“以资带劳”,而是“以劳带资”,即只有参加该场劳动的职工,才有资格入股集资。公司员工的收入,不仅取决于按劳分配的多少,还取决于投资收益的多少,这就促使了每个成员都关心股票的价格,关心公司的发展,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第三是行业一体化规模经营的优势

温氏集团实行的经营方式是“场户结合”,以公司带农户。由养鸡户承担肉鸡饲养这一环节,几千个养鸡户组织起来就形成了集团化大生产。公司为养鸡户提供鸡苗、饲料、药物、防疫治病、饲养技术及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这种囊括养鸡全过程的行业一体化系列生产经营方式既解决了企业资金、场地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减少了中间环节的耗费和不必要的浪费,为企业带来一体化规模经营的效益。温氏集团如果仅就收购养鸡户的肉鸡而言,每年都要亏损,因为公司收购农户的肉鸡采用的是保护价,而保护价经常高于市场现行价。但集团的规模经营,行业的一体化经营所带来的综合效益弥补了这种亏损。如1994年公司在收购、出售农户肉鸡这一环节上公司亏了371.6万元,但集团公司的综合效率则赢利2500万元。

成功的实践

80年代初,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过程中,新兴县的广大农村曾涌现出一批养鸡专业户,掀起一阵养鸡小高潮。当时农户养鸡几十只、几百只乃至一千只不等,但最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此起彼伏,难成气候,而温氏集团却在大浪淘沙中,一枝独秀,一鸡成名,并且充分显示“高产、高效、高科技”和经营体制、经营规模上的优势,成为一个很有效率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一个新崛起的经济群体,其成功的经验,可集中概括为“三个有效”:

(一)它有效地把分散的小生产组织成社会化的商品生产,较大面积地把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的农民领进了大市场,这是集团成功最基本之处。

他们是通过“场户结合、以场带户”为纽带把农民带进市场的。具体做法是:以集团公司作为轴心,与周围的农户挂钩养鸡,签订合同,并为每个养鸡户建立供求档案,为养鸡户提供鸡苗、饲料、药物、防疫治病、饲养技术及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养鸡户从领取鸡苗起,每养一只鸡,只要向公司交4—5元的成本定金;一些确实有困难的养鸡户,公司则视其情况,出面担保向金融部门贷款,或者农户少付甚至不付定金。公司为农户服务的费用采用记帐的方式,待农户所养肉鸡上市后再进行结算。这样一来,农民无需考虑鸡苗、饲料、资金、技术、销售,只要一心养鸡。对养鸡户的肉鸡,公司采取保价收购的措施,即如果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就按市场价格收购,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则按保护价收购,保证农民不受市场风险的干扰,养鸡有钱赚。在这里,“温氏”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和强大的实力,为农民闯市场支撑起一把大“保护伞”。广大农民从“温氏”这里看到了致富希望,找到了致富门路,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加盟“温氏”,挂钩养鸡,形成了一条犹如蚂蚁觅食一样,一个挨一个接踵而至颇为壮观的“蚂蚁之路”。1986年只有29户农民与公司签订挂钩养鸡合同,目前已增到5100多户。每个养鸡户就是“温氏”集团的一个“养鸡车间”。单个的养鸡户没有也无力直接进入市场,但是众多的养鸡户组织成社会化的商品生产,形成一个强大的“合力”,通过“温氏”这个媒体间接地进入了市场。可以讲,“温氏”是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跨进了“温氏”的大门,就等于是跨进了市场参与竞争。越来越多的农民加盟“温氏”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温氏”之门进入了市场。多年来,许多专家们为农村深化改革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所作的“公司+农户”的模式,在这里得到了生动而充分的体现。客观地说,根据中国国情,在农村如果不能为广大农民提供较为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是难以掀起商品生产大潮的。从他们的成功实践,使我们得到两点很有意义的启示:一是作为分散的千家万户养鸡业的“小生产”仍然可以成为农村商品生产的支撑点,而且短期内这种状况一时是无法完全“消灭”的,问题的关键是要通过强有力的中介经营服务组织把小生产带进大市场。二是这种中介服务、经营组织,必须贯彻“利益牵引”原则,兼顾组织与农户两头利益,才能形成“共存共荣”关系,从而有力完成上述商品生产的历史任务。

(二)它有效地把按劳分配与其它分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是企业保持活力的核心所在。

通过长期股份合作经济的实践,“温氏”逐步建立一种以按劳分配为基础,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劳分配的形式,企业将年纯利润的40%用于职工的工资分配,并按照职务、贡献和完成工作情况评定每人每月的工资,从800元到8000元不等,基本符合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二是按资分配的形式,企业把年纯利润的40%用于股票分成,其中20%用于现金分红,80%只增值不分红;三是按需分配形式,企业把年纯利润的10%用作职工的福利开支;四是合作分配形式,企业把年纯利润的10%用作科研的合作开发,每年拿出250万元与华南农业大学开展长期的科研合作。上述这种把按劳分配与其它分配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格局,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企业发展永葆活力提供了源泉。由于“温氏”实行的是“以劳带资”的全员型股份合作模式,企业的每一位成员都拥有数额不等的股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使每一个企业员工不仅关心自己的工资收入,而且关心股票的价格,进而关心企业的经营发展。在这种分配制度下,企业的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合为一体,企业的员工同企业的利润趋向一致,职工对企业具有强烈的认同感,企业的凝聚力不断增强。而且这种分配制度既避免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又不至于产生“两极分化”的倾向。“温氏”十几年来,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连年翻番的事实有力说明了,以按劳分配为基础,把各种分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的分配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调动企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它有效地处理好生产与消费、分配与积累的关系,极大地增强了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是“温氏”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之举。

农村发展商品经济,往往受到资金的制约,特别是在当前宏观调控继续加紧的形势下,国家不可能提供更多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温氏集团为什么发展这么快?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在发展中正确处理好生产与消费、分配与积累的相互关系,为企业的滚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温氏集团即使在最困难的时期,最多也不过向银行贷款90万元,其余扩大生产所需资金全部靠企业自我积累运作。他们在发展经济中,始终坚持“三个为主”,即以生产为主、以积累扩大生产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1990年企业自有资金170万元,利润72万元,1994年自有资金增长到9300万元,利润2500万元。之所以能做到“三个为主”,得益于这几年他们四个有效的“法宝”:

一是在分配制度上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在分配制度上,“温氏”努力把分配与积累统一起来,在保障企业职工按劳分配收入的前提下,重点强调一定比例的积累。企业创办之初,鸡场就规定,除每人每月领取30元工资外,所有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股金只增值,不分红。实行股票制后,企业又规定,全年所得利润的40%用于支付职工工资,40%用于股票升值,股票不分红。去年又规定,股息的20%用于现金分红,80%仍不参与分红,只体现在股票的增值上。分配制度的约束,保障了企业能够有充足的积累率。

二是在思想上对职工实行启发教育,帮助企业员工进一步增强扩大再生产的意识。“温氏”是源于农村的股份合作企业,职工的绝大多数是洗脚上田的农民,相当部分存在追求眼前利益、缺乏进取精神的小生产思想。有些职工在生产稍有改善时,就萌发把股金抽走,盖房子、买高档消费品的念头。针对这种情况,企业领导就及时运用生动具体的事例来教育广大职工克服小农经济思想,正确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启发每一个职工将尽可能多的消费资金投入到生产上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将节省下的每一分钱用于扩大再生产已成为每个员工的共识。

三是保障职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为企业员工积极投资入股,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创造了条件。如“温氏”实行基本生活资料的供给制,职工吃饭月月补贴230元,同时住房、水电、煤气、医疗、子女教育等均实行免费,使职工的生活无后顾之忧,这一做法,成功地引导职工正确地消费和投资。

四是较高的积累回报率的影响和吸引,也就是对股金保持高额的分红。这几年温氏集团的股票增值极快。1990年1月内部发行面值100元的股票至1992年已增长到370元;1992年1月发行的面值1000元的股票到1993年底又升值到2800元;1994年1月发行面值100元的股票至1995年5月也已增至166元。这种高额的股票增值率也构成了职工积极扩大投资的内在动力,他们宁愿把当月当年的工资用于购买股票。如老职工刘木荣1988年投资入股以来,每年都基本上把工资用于购买股票,至今已积累起十分可观的股金。这是“十年积累”的结果,非一朝一夕之功。

客观地评价,目前温氏集团仍然处于创业上升的初创期,用“三个为主”来维系扩大再生产的路子是十分正确的选择。这与其它一些基本上是在小生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民企业,“稍富即安”,或者只顾当年分配,分光吃尽的短期行为、短视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也可以说温氏集团的选择是被“逼”出来的明智之举。如果仅盯住、躺在银行贷款上或以其他方式举债来办企业,既不现实也不会有他们今天如此迅速的发展势头。

新型的组织

作为一个很有效率的社会生产经济组织,广东温氏集团的经验应该是十分成功的。如果再从更深层次去探究,我们还欣喜地发现:在农村由于具有历史意义的深化改革,原来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的生产单位已不复存在了,除目前脱胎于原生产队、大队的经济合作社、经济联社仍起作用外,已陆续出现了类似温氏集团这种新型生产经济组织,不少原来是“生产队”所属的农民已纷纷跨村跨地区聚集在该集团的旗帜下,逐步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利益群体。这种新的利益群体,也可以说是具备了重建农村人民公社解体后基层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意义的事情,很值得重视和研究。

试以温氏集团这么多年的有益尝试作些深入分析。首先不难发现,温氏集团不仅仅是以生产经营谋利的企业,而且也有较高层次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社会发展目标。早在企业创办之初,已故董事长温北英就提出实行“大同主义”,“把“造福员工、造福社会”作为兴办股份制企业的宗旨、目标,提出了以人为中心的经营管理观念和以“仁德”治场的思想,具体讲是“三靠”:靠领导的光明正大,靠职工的自觉劳动,靠科学管理。显然,集团创办一开始就把所属成员追求共同富裕作为较高层次的目标。事实上十多年来,从创办人温北英等到今天集团第二代代表人物温鹏程等领导成员都比较注意努力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拿上述实施股份制的几次“升级、改造、完善”的过程来看,无不体现一以贯之地谋求“共同富裕”的做法:

1981年,温北英一家以年承包金1.5万元承包了当时勒竹镇办的小农场,开始了养鸡业的“千里之行”。以他们当时的能力独家承包这个鸡场很快就可以致富,但温北英并没有走独家致富道路,而是串连其他六户农民共同投资入股8000元联合办起鸡场,走股份合作的道路。当时企业还属部分股东型的合作经济,其他进场劳动的员工只是“雇工”、“临工”性质。

到了1988年,他们对股份制进行了重大改造,把原来只限于创办人的七户农民为单位改为以劳动力为单位,凡参加鸡场劳动的职工均可投资入股,每股4000元,形成了全员股东型合作经济,股东由七户增加到43名,形成了“人人是员工,人人又是股东”的新型关系,为各劳动成员之间共同富裕奠定了分配基础,步入“共享劳动成果”阶段。

尔后于1990年开始实行股票制,并于1994年以后进行了新的尝试,推行A股和B股以及实行送配股等,使股份制模式日臻完善,形成了“以劳带资”的全员型股份制。

在分配制度上,集团将每年的利润总额分成四个部分进行分配,包括以40%用于支付员工工资,40%用于股票分成,10%用于职工的福利开支,10%用于科研合作和开发。这样,通过股份合作模式和比较合理的分配制度,使企业成员通过投资入股等多种分配形式,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富裕。据统计,1994年温氏集团企业成员人均收入达二万元以上,远远超过了当地没进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当然,这种共同富裕也绝不是“平均富裕”。一大批入场较早、对企业劳动积累贡献较大的职工拥有的股票数量就比刚进场不久的员工所拥有财富多得多。值得一提的是,温氏的“资产、财富”并不是掌握在极少数的手中。如总经理现拥有的股金与整个集团的股金相比所占份额还是有限的,温北英一家并没有因创办企业的特殊地位而成“独揽巨富”,许多与他们一起创业的老职工都拥有上百万元的资产。可见,温氏集团走的是一条共同富裕的道路,这点与其他个人拥有资产的私营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还有,企业集团注意不断发展内部福利事业。对职工除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外,还实行职工的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的免费制度等,也为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保证。还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企业集团在发展物质文明同时,亦注意精神文明建设,在他们看来“共同富裕”应该是全方位的,不仅物质富足,也包括精神“富裕”。从领导层来讲坚持廉政勤政,注意民主政治建设;从全体员工来讲,加强政治教育,建立相应制度,有效净化企业风气;对于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一经发现,所犯成员坚决开除。综上所述,作为一个新的利益群体,企业集团的全体成员不仅有一致的经济利益,而且也有基本一致的理想目标追求,可见,他们在追求生产经营高效率的同时,还积极追求“公平”,努力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就使得这种新型组织具备了十分丰富的社会主义本质内涵。若从更大的范围来考察一下温氏集团,我们也不难发现,作为农村深化改革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生产经济组织,“温氏”的产生、壮大,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代表了正确发展的方向,就是说温氏集团与十几年前的小型养鸡场相比,企业结构甚至性质也发生重大变化,原来还带浓厚家族式、裙带式的自发经济组织,已日趋向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转化,由劳动者个人联合体组成的共有经济模式正在形成。尽管环顾左右,尚属少数,但其充满活力、生命力,前途不可限量。希望理论界给予重视研究,思想升华,予以一定理论地位。而作为地方党委政府,要从积极扶持培育农村经济新的生长点,从不断增长农村社会主义因素的高度,积极研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总结推广他们经验。尽管它的成功之处,有其特殊的环境和条件,并非所有养殖企业,所有农村各地都适用,但其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尤其是把农民从分散的小生产带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殿堂的成功之路,对于农村下一步深化改革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即使对于一些国营企业而言,该企业集团内部实行全员股份制所形成的良好经营机制,也并非没有可参考之处。愿温氏集团的成功之花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结出坚实的理论工作、实际工作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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