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相持而长的荀子财富管理思想论文

义利相持而长的荀子财富管理思想论文

义利相持而长的荀子财富管理思想

杨学坤a,吴树勤b

(山东工商学院a.经济学院;b.人文与传播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摘 要 ]孔孟等儒家学者都有重义轻利和以义为利的倾向。荀子则不同,荀子明确提出义利相持而长的财富管理思想,既充分肯定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追求和精神财富的追求的合理性,又强调财富必须按照礼义道德原则加以管理。荀子主张用“礼”和“法”的社会机制来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调节和塑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进而实现既有合作,又各尽其能,既有差异,又各得其宜的“群居和一”的理想社会状态,才能够达成社会财富的拥有和社会有效治理的“善”的局面。

[关键词 ]义利相持而长;儒家财富管理思想;荀子;群居和一

共同作为儒家学者,荀子和孔子、孟子等都强调君子人格的修养和王道社会的塑造。但是,对于如何实现理想的人格和社会,荀子又迥异于孔孟。其差异,尤其体现在儒学的核心问题,即义利之辨的财富管理思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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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孟子讲“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孟子·告子下》)。孔子和孟子都有重义轻利和以义为利的倾向,荀子则不同。荀子主张欲望是人之自然本性:“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正是有了欲望的追求,才能创造财富。

当然,对于欲望和财富,荀子主张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加以有序管理,《荀子·礼论》云:“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明确提出义利相持而长的财富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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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礼以养欲 :荀子财富管理的基本原则

从孔子开始,儒家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有深刻的思考。许慎《说文解字》对“儒”的解释通俗直白:“儒者,柔也,术士之称,从人从需。”人之所需即为儒。但是,人到底需要什么,这是儒家学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曾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祭酒、两度出任山东兰陵县令的先秦大儒荀子,其身处的战国晚期,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制开始确立,逐步形成了土地财富等私有化的趋势[1]。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着改变。荀子思想的创新就在于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从理论上对儒家思想作出反思和发展。《荀子·性恶》讲:“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荀子强调只有符合社会现实发展的要求、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才是合理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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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与社会、人的自然需求与群的社会性行为的统一关系中,去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是荀子思想创新的基本角度。人通过认识和应用自然规律,能够改造自然为自己所用,以满足个人和社会的需求,荀子认为这种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事物的客观规律。

荀子充分肯定人们对于自然财富欲望追求的合理性。欲望的追求和满足是个人和社会财富创造的前提。《荀子·礼论》云:“人生而有欲。”《荀子·正名》亦云:“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虽为天子,欲不可尽。”荀子认为,财富欲望等的追求是人性的基本内容,是人之天性。

在《荀子》书中,“礼”和“义”往往相提并论。如《荀子·修身》:“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荀子·不苟》:“君子治治,非治乱也。曷谓邪?曰:礼义之谓治,非礼义之谓乱也。故君子者,治礼义者也,非治非礼义者也。”“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荀子·荣辱》:“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等等。礼义原则使“明分使群”得以实现,使贵贱、长幼、贫富各有等宜,人人各安其位,礼义原则是确保全体社会成员财富需求的合理满足与社会和谐有序的前提。

老砍头四周各多了一件小“玩具”:一头白虎、一只螃蟹、一只喜鹊、一个红裙少女。射出飞针的,是老砍头身后的喜鹊。

由此,荀子认为,纵欲、禁欲和寡欲都是违背人性的。荀子首先对以它嚣、魏牟为代表的纵欲思想进行了批判。《荀子·非十二子》云:“纵情性,安姿睢,禽兽行,不足以合文通治……是它嚣、魏牟也。”放纵欲望不仅不能使个人欲望得到满足,反而会给人们带来伤害,也会导致社会的混乱。

荀子还批判了以陈仲、史鰌为代表的禁欲思想。《荀子·非十二子》云:“忍情性,綦溪利跂,苟以分异人为高,不足以合大众,明大分。……是陈仲、史鰌也。”荀子认为陈仲、史鰌的做法是违背人的自然性情的,是欺世盗名的行为,只会给社会带来危险。

荀子进一步批判了以宋钘为代表的寡欲论。《荀子·正论》:“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为欲多,是过也。’故率其群徒,辨其谈说,明其譬称,将使人知情之欲寡也。应之曰:‘然则,亦以人之情为欲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声,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为不欲乎?’曰:‘人之情,欲是已。’曰:‘若是,则说必不行矣,以人之情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犹以人之情为欲富贵而不欲货也,好美色而恶西施也。古之人为之不然,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今子宋子以是之情为欲寡而不欲多也,……然而说不免于以至治为至乱也,岂不过甚矣哉!’”荀子认为,宋钘主张寡欲,是违背现实的,也是违背人性的,其主张扰乱了社会的治理标准,只能带来社会的混乱,因此,也需要加以坚决反对。

荀子同时指出,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欲不可去”和“欲不可尽”两者存在着发生矛盾冲突的可能,欲望的追求和欲望的满足之间并不是必然统一的,《荀子·富国》云:“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一定现实中的社会财富必然是有限的,而人们的欲望追求是无限的,无限的欲望追求和有限的社会财富之间的矛盾需要协调,因为一旦互相纷争,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混乱产生的根源并不在于财富和欲望本身,《荀子·正名》云:“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产生混乱的根源在于人们的纷争。一旦产生纷争,就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假如人们之间不产生纷争,社会秩序就是和谐的。荀子把前者称之为恶,把后者称之为善。《荀子·性恶》云:“凡古今天下之所谓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谓恶者,偏险悖乱也:是善恶之分也矣。”善恶是人们对待财富欲望的不同行为选择而产生的。

在荀子看来,人的财富需求的满足,必须通过群体化生活和社会分工协作才能实现。《荀子·王制》云:“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能够群体化生活,人类才能够区别于自然万物进而主宰自然万物。

荀子明确区分“礼”与“法”的不同功能,荀子强调“礼”之于“法”的基础性地位。《荀子·劝学》:“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强国》云:“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与霸道相比,以礼义为根本原则,“隆礼”而达到王道,是荀子的最高政治理想。《荀子·王霸》:“粹而王,驳而霸。”

群体化生活是人类生活的特征,群体化生活之所以能够实现,关键在于“分”。《荀子·王制》云:“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富国》亦云:“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又云:“离居不相待则穷,群居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王制》亦云:“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 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能以事亲谓之孝,能以事兄谓之弟,能以事上谓之顺,能以使下谓之君。君者,善群也。……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圣王之用也:上察于天,下错于地,塞备天地之间,加施万物之上,微而明,短而长,狭而广,神明博大以至约。故曰:一与一是为人者,谓之圣人。”所谓“分”就是尊重事物的自然差异,实现自身的合理价值。自然界的事物有各自的自然规律,社会群体的构成规律也是如此。尊重事物的自然差异,在此基础上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实现各自的价值,这是基本的社会管理原则,也是社会群体杂而不乱、井然有序的前提。正如《荀子·王制》所云:“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所说的“分”,不仅仅在于区分事物的自然差异,主要从社会角度而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等的分配和管理。

由此,荀子提出了欲望调节和财富管理的基本原则,即礼义道德原则。《荀子·礼论》云:“礼者,人道之极也。”又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荀子认为,人们欲望的满足和社会财富的有效管理,都是我们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两者缺一不可,两者愿望的共同实现,需要礼义的规范,这也是礼义产生的原因。礼之所以能够满足人们的欲望,能够“养人之欲”,在于礼的实质是“度量分界”,是保证人们行为合理的规范性原则,是协调人们欲望追求和社会财富之间合理分配的准则,有了礼义这一“度量分界”原则的指导,才能够达成礼义道德和财富欲望两者兼有、“义利”相持而长的社会财富有效管理和社会正理平治的“善”的局面。

二 、隆礼重法 :荀子财富管理的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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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礼义原则作为财富管理的合理性原则,它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有具体精神、具体内容的,且会随着社会伦理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荀子·君道》云:“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恭。请问为人兄?曰:慈爱而见友。请问为人弟?曰:敬诎而不苟。请问为人夫?曰: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此道也,偏立而乱,俱立而治,其足以稽矣。”我们平常所说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人伦关系的处理有礼义行为的条文规定,“义”是礼义行为规范的内在精神,把握了这一核心精神,就能够灵活地因应各种伦理关系,所以,《荀子·君道》篇紧接着又说:“请问兼能之奈何?曰:审之礼也。古者先王审礼以方皇周浃于天下,动无不当也。故君子恭而不难,敬而不巩,贫穷而不约,富贵而不骄,并遇变态而不穷,审之礼也。”

荀子始终在自然与社会、个人的自然需求和社会性行为的张立关系中探讨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实现等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讨论中,礼义原则作为人之所以为人之道一直是荀子思想的核心问题。从个人的以礼养欲,到社会的以礼养天下,其中贯穿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礼义的原则。《荀子·修身》云:“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义是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调节原则,也是社会国家运行的规范。《荀子·王制》云:“分均则不偏,埶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埶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荀子·富国》亦云:“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希望通过礼义原则对社会合理分工基础上满足人们的财富欲望,最终达到社会大治理想的实现。

荀子在强调礼义原则对于社会治理重要性的同时,也重视“法”的重要意义。荀子强调礼义原则作为社会的基本治理原则,同时主张“法”作为财富管理手段的重要性。《荀子·君道》云:“法者,治之端也。”《荀子·王制》讲到社会财富管理具体实施机制时说:“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夫是之为人师。是王者之法也。”其中讲到了征收赋税和公共事务管理等问题,农田的征税与关卡、集市不同,也与山林、湖堤不同,乃至于还要考虑土地的肥瘠、道路的远近等问题。但是,税收作为财富管理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既要符合人性的礼义原则,也要使百姓富足,达到礼义道德和财富欲望两者相持而长的理想局面。

荀子所说的财富,不仅指物质财富,还包含精神财富。财富管理不仅是指个人财富的管理,也包括社会财富的管理。《荀子·荣辱》云:“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又云:“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这里所说的刍豢、文绣、舆马、余财蓄积等,都是人们平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财富;天子、圣王等社会名望、地位等,指的是精神财富。对于物质财富的追求和精神财富的追求,是人之常情,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

群体化生活之所以能够使人类超越于禽兽,主要原因在于群体化生活并不是混沌一片,而是有分际有条理的。社会群体是由个体组成,而个体与个体之间是有伦理关系的。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把“伦理”的“伦”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3],这是很有道理的。人是社会性的人,社会性的和谐伦理关系使群体人的综合力量远远超越于个体人的力量相加。

荀子特别强调理性的道德自觉对于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秩序合理的重要意义。礼义法度作为调节人们行为的道德原则,目的就在于它协调人们欲望追求和社会财富管理之间的良性关系,真正做到义利两者相持而长的善的局面。围绕礼义道德这一财富管理的基本原则,荀子进一步提出“隆礼重法”思想,主张用“礼”和“法”的社会机制来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调节和塑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荀子认为,以“礼”为前提的“法”,多指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方法,是礼义道德原则的具体实施,其实施是符合礼义道德原则的。这不同于当时法家的观点。法家认为治国管理的主要手段是赏、刑、教,《韩非子·守道》云:“圣人之为国也,一赏,一刑,一教。”“其赏足罚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荀子对以慎到为代表的法家思想进行批驳。《荀子·非十二子》批判法家:“尚法而无法……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法家所说的“法”,没有一个稳定的行为原则作为其理论根基,“倜然无所归宿”,总在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只能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欺惑愚众”、蒙骗利用百姓。《荀子·君道》亦云:“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事必乱。”荀子认为,法家最大的弊端是没有一个像儒家那样的基本的道德立足点,《荀子·解蔽》云:“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由法谓之,道尽数矣。”《荀子·议兵》亦云:“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和齐之兵也,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法家所尚之法,仅仅是一些形式化的条文罢了,而没有道德精神作为支撑,是“未有本统”,是“尚法而无法”,违背了礼义道德这一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原则。

荀子认为,合理的“法”应该是以“礼”作为根据,《荀子·性恶》云:“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是圣王之治而礼义之化也。今当试去君上之势,无礼义之化,去法正之治,无刑罚之禁,倚而观天下民人之相与也;若是,则夫强者害弱而夺之,众者暴寡而哗之,天下之悖乱而相亡不待顷矣。”礼、法、刑都是很重要的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的手段,但是,其中礼是基础性的,法和刑的实施应以礼义道德原则为前提。

三 、群居和一 :礼义化财富管理原则的实施理想

实现合理有序的王道社会,是儒家普遍的政治理想[4]。荀子所构想的是“群居和一”的理想状态,《荀子·荣辱》云:“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埶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在《荀子·王制》中,荀子又表述为“群道当”:“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

自然事物各有差异,这是基本规律,荀子认为,社会性的人伦关系有分际,也是天经地义的。《荀子·王制》云:“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处于社会伦理关系中的人们,在具体场合都有自己的具体伦理定位,都内含有各自的道德规定性。《荀子·非十二子》云:“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正如“农农、士士、工工、商商”,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等社会人伦关系,都是自然合理的。《荀子·王霸》云:“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士农工商各有其职位,也各有其职能分工。荀子认为,分工之所以必要,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优势与劣势,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增长社会财富的必要选择。《荀子·富国》云:“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儒效》亦云:“相高下,视硗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相美恶,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陈绳墨,便备具,君子不如工人。”社会职位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人们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尽职尽责,互相合作,这对于整个社会财富的增长是很重要的。

自然事物各有不同,社会人伦关系亦有分际,荀子认为,社会财富的分配也不应该是形式上的千篇一律,而是充分尊重差异。《荀子·正论》云:“圣王在上,决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载其事而各得其宜。”“决德定次”“量能授官”,表面上看,财富分配的结果有差异,这种差异正是对个人道德程度和能力高低的尊重,正是对社会人伦关系和社会职位分工的尊重。《荀子·君道》对和谐伦理秩序的理想社会作了描述:“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故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姓不留:如是,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止,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不动而功,块然独坐而天下从之如一体,如四肢之从心:夫是之谓大形。”

荀子推崇的“决德定次”“量能授官”的伦理社会制度,是强调基于礼义原则的隆礼重法的社会,既有核心的道德伦理原则,又有具体的社会治理措施,同时尊重贤德的人,任用有才能的人,明确分工职责,赏罚合理,公私分明。荀子以人体之“小形”和社会之“大形”类比。人体四肢各有分工,且都统一于思想的支配(“四肢之从心”),这样的人,才是协调的、有品德的人;理想社会(至道大形)也应分工合理,协调有序,且有礼义道德核心原则的支配,这样的社会才是和谐有序的。

《荀子》书中比较了两类不同的治理社会和管理财富方式所产生的不同的结果。齐闵王是一位重权谋诈术的人。根据《荀子·王霸》的记载:“挈国以呼功利,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内则不惮诈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则不惮诈其与,而求大利焉,内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则臣下百姓莫不以诈心待其上矣。上诈其下,下诈其上,则是上下析也。如是,则敌国轻之,与国疑之,权谋日行,而国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齐闵、薛公是也。故用强齐,非以修礼义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绵绵常以结引驰外为务。故强、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诎秦,北足以败燕,中足以举宋。及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国亡,为天下大戮,后世言恶,则必稽焉。是无它故焉,唯其不由礼义,而由权谋也。”薛公即孟尝君田文,他是齐国宰相。齐闵王唯利是图,欺诈百姓,百姓也欺骗君王,导致互相离心离德。齐闵王对外肆无忌惮欺骗盟国,乃至于大动干戈,以图私人野心,导致敌国反对他,盟国怀疑他。齐闵王最终身死国亡,其可悲下场,“是无它故焉,唯其不由礼义,而由权谋也”,这是专搞权术阴谋而不遵循礼义道德的必然结果。

荀子并不反对管理者谋求功利,他认为,即使春秋霸者,也都为国家争功利,抑强扶弱,以息天下之战乱,而不是为一己之私利。《荀子·王制》云:“臣诸侯者王,友诸侯者霸”,道德高尚,百姓信服,诸侯臣服,足以为王;凭自身才德,使诸侯友善,为共同目标而互相联合,则为霸。荀子认为,霸业和王业是密切相关的,霸业往往是王业的基础,《荀子·王霸》云:“主能治近则远者理,主能治明则幽者化,主能当一则百事正。”尽管荀子在一定程度上肯定霸业的价值,但是,和王道相比,霸道并不是理想状态。因为霸道“未有本统”,所以,荀子在评价秦国时,说他们尽管法制严明,但是,仍需反本节文。唐代学者杨倞对“本”“本统”有较好的解释[5]:“本统谓前行素修,若汤、武也。”在荀子看来,如果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不以礼义道德为原则,那么,即使法制再严密,刑罚再严厉,社会也免不了混乱局面。相反,如果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以礼义道德为根据,则天下不用刑罚就可以长治久安。正如《荀子·王制》所说:“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又云:“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荀子·富国》亦云:“观国之强弱贫富有征验:上不隆礼则兵弱,上不爱民则兵弱,已诺不信则兵弱,庆赏不渐则兵弱,将率不能则兵弱。上好功则国贫,上好利则国贫,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无制数度量则国贫。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荀子认为,理想的社会,必须修礼为德,以文化而不是武功治国,才能保证国富民裕、国泰民安[6]

荀子构筑的“决德定次”“量能授官”的社会制度,其本质是礼义化、道德化、伦理化的社会。礼义化、道德化、伦理化作为社会治理和财富管理的内在逻辑,贯穿于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升华转化过程和社会构建过程之中。个体的道德实践和创造完善,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的有序和谐发展,最终实现“群居和一”“群道当”的理想社会。

[参 考 文 献 ]

[1]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吴树勤.礼学视野中的荀子人学——以“知通统类”为核心[M].济南:齐鲁书社,2007.

[3]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4]王楷.天然与修为——荀子道德哲学的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5]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6]廖名春.荀子新探(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Both Justice and Profit Have Been Increased Mutually by Xunzi 's Thought of Wealth Management

YANG Xue-kun,WU Shu-qin

(Shando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Yantai 264005,China)

Abstract : Confucian scholars, such as Confucius and Mencius, all have a tendency to emphasize justice over profit and take justice as profit. Xunzi is different, who clearly puts forward the idea of wealth management, which proposes co-generation of justice and profit. The idea not only fully affirms the rationality of people's pursuit of material wealth and the pursuit of spiritual wealth, but also emphasizes that wealth must be managed according to the moral principle of propriety and morality to achieve the "good" situation of the ownership of social wealth and effective social governance.Xunzi advocated that the social mechanism of "propriety" and "law" should be used to standardize the behavior of people, regulate and shape good social order, and then realize cooperation and the best use of their abilities, as well as differences. Each has its own suitable "group and one" ideal social state.

Key words : co-generation of justice and profit; confucian thought of wealth management; Xunzi; “group and one” ideal social state

[中图分类号 ]F832.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956(2019)02-0007-07

doi: 10.3969/j.issn.1672-5956.2019.02.002

[收稿日期 ]2018-12-01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礼仪教育为核心的传统儒家哲学生活化问题研究”(11CZX029)

[作者简介 ] 杨学坤,1975年生,女,吉林市人,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博士, 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和法经济学,(电子信箱)yangxuekun111@163.com。

[责任编辑 :刘 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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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相持而长的荀子财富管理思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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