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研究_银行论文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研究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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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其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并且已经成为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实现“两个转变”的关键性因素。鉴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有必要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深入探讨研究。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和机构体系

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和机构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和机构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应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1)同本国政治体制和经济属性相适应。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和分支机构的建设应遵循本国实际情况、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及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即银行的组织制度和规模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一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来决定。(2)同成本效率微观分析所需银行机构相适应。商业银行组织制度与机构体系的选择和调整,应根据银行预期的盈利性、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成本与效率的评估比较和可行性分析,然后再进行决策。(3)同组织内部决策自主和有效管理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奉行“自主选择”和“效益选择”原则,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应具有分支机构的设置权和业务经营的自主权。(4)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构建必须考虑规模性原则,因为必要的规模有利于经营优势的形成和盈利的增长。然而,由于商业银行的呈"u"型平均成本函数经营,是典型的“适度规模”产业。当一家小银行规模扩大时,单位平均成本下降,即呈现所谓的“规模经济”效应;但当其规模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单位平均成本逐渐增加,非效率开始出现。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我国金融体制实行二级银行制度之初,囿于当时的经济体制、经济环境及人们的认识,国家专业银行的建制及其规模设置并未着重考虑经济合理与市场供求,专业银行的发育成长也未经历一个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集中过程,而主要是以满足行政偏好为出发点在短时间内建立发展起来的。这种格局,不仅分支机构的空间均匀分布付出了高昂的组织成本,为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创造了条件;而且资金纵向分配的局面难以打破,导致了金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的分散化与低效率。目前,我国四大专业银行的存贷款占全国的90%以上,并享有90%以上的中央银行低利率贷款,垄断程度相当高。从经济绩效来看,垄断不仅不利于竞争,而且不可避免地导致低效率。同时,从我国目前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来看,过于庞大的银行组织体系带来了信息传递不畅、工作效率不高、资金调度不顺、管理费用猛增的问题。而这种负面影响在实际运作中又会进一步扩张。例如,专业银行系统内资金调度的低效率必然迫使其维持较高的备付金率或大量向中央银行借款,从而形成“高储备、高成本、高风险、低效益”的局面,专业银行“规模不经济,规模无效益”的效应已暴露无遗。

如何按照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笔者认为有三种思路可供选择。

1.按经济效益和集约经营原则调整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组织机构。主要是通过调整、合并、收缩等办法,使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在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种思路有利于社会稳定,符合现行政治体制和行政区划的要求,通过有效的措施也能将国家专业银行改造成国有商业银行。问题在于现有的弊端难以彻底革除,银行商业化的进程会非常缓慢,甚至要多走许多弯路。

2.按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原则改革现有商业银行组织体系。从“体制外生成”方面看,一是继续培育发展新建的10多家商业银行,其中基础较好、实力雄厚、发展前景乐观的(如交通银行等)可以逐步发展成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二是考虑再建一批新的商业银行(银行是特殊企业,应严格控制),包括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的分支行。三是发展壮大信用社、合作银行成长起来的商业银行。而现在的主要任务是“体制内改造”,即重构四大专业银行的组织体系,其基本思路是各专业银行总行加上若干重要的城市分行组成全国性的大型商业银行;其余各专业银行的分支行可按经济区域组成不同的区域性商业银行,这种区域性商业银行根据各经济区域情况不同,可按原专业属性组成,也可以是几家区域性专业银行相互渗透或联合组成。

3.按市场经济特性和商业银行经营原则重构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其基本思路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当分离出一部分分支机构,组建成由国有商业银行控股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其中区域性商业银行由全国性商业银行持股或控股,但它不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区域性商业银行均为独立法人实体,它们各自仍实行总分行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在中央登记注册,在全国各地都可设置分支机构,自成联行体系,但其基层分支机构一般只延伸到大中型城市,所得税主要向中央缴纳(或中央与地方分享),其服务对象为全国性大型重点企业以及如交通、能源、基础原材料、邮电通讯等国家需要控制的国民经济;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地方登记注册,主要在当地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跨地区的资金清算由人民银行负责,或委托全国性商业银行代理,它主要向地方纳税,其组建以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为依托,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往下设立分支行,各分支行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经营单位,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其业务范围一般以经济区域为界,甚至可以跨省经营,在服务对象上,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以地方性企业为主。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一种组建方式,都应体现经济效益原则,都要有利于信息的顺畅传递和银行的高效管理,即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法则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商业银行业务的市场属性和国际化

现代商业银行是市场经济下的商业银行,其业务必然要通过市场进行。市场经济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成熟的金融市场是实现资金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场所。商业银行的业务市场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商品化。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说到底就是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换言之,资金使用权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是金融市场交易的核心。没有资金商品化就不会有金融市场。因此,无论是证券买卖的直接融资,还是银行借贷的间接融资,都要坚持资金商品化,发展证券市场和借贷市场。

2.信用票据化。信用活动票据化是信用制度发展的重要标志。没有信用票据化,无法保证债权人——银行、企业或其它投资人的利益,信用活动也就无法正常进行。同时,没有信用票据化,就没有金融交易对象,也就谈不上金融市场。

3.工具多样化。如果金融商品单一,融资双方就不会有相互选择的机会,也就无市场可言。没有活跃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又如何进入市场拓展业务,尤其是金融创新。

4.资产流动化。现代商业银行所进入的金融市场,应该是健全完善的借贷市场与发达活跃的证券市场的统一和结合。金融资产包括间接融资工具和直接融资工具,它们具有流通转让属性,可以在地区之间,在银企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和市场上各种参与者之间自由转移。

5.主体多元化。金融市场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市场为主体,即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的频繁的金融商品的交易为前提。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上,诸多参与者的竞争会不断创造出可供交易的、具有吸引力的新品种,而新品种的推出又为市场的发展创造着动力,推动着商业银行的业务向纵深方向发展。

6.利率市场化。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市场经济的范畴,它反映的是资金供给与需求最一般本质的关系。因此,要加速中国商业银行体制的市场化,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实现公平的金融竞争,最终必然放开利率。因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市场化是经济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的基本条件。

综观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区域集团化特征已日趋明朗。我国市场经济正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可见,商业银行业务的市场属性决定了商业银行业务的国际化趋势。一般而言,银行发展国际业务,进而金融的国际化,通常表现为金融活动超越国界,即从国内到国外,从局部到全球,从传统业务活动发展到创新业务内容,成为各国广泛开展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银行客户所需要的各种国际性金融业务。因此,国际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力强弱的标志。金融国际化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金融机构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是开展国际银行业务的基础,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包括在其它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以直接在国外经营国际金融业务、委托其它金融机构代为办理国外银行业务、开放本国金融市场吸纳国际业务等,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导致了大量的跨国银行和多国银行集团的形成,并得到迅速发展。

2.金融业务的国际化。银行的国际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内业务的延伸,其基本差别在于不同货币,且按不同法律来处理业务。随着资金流动性的加强并日益国际化,金融业不仅在国内努力发展新业务,而且积极开辟国际市场,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了金融业的国际化和多样化。

3.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业的发展,加上电讯和交通技术的发达,各国金融市场已逐渐按世界时差联成一线,形成一个昼夜24小时连续运作的世界性金融市场,使信息传递更为快捷,交易价格更为接近,交易内容更为广泛。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全球性金融市场的形成,无论是贸易、劳务和各种转移收支,或者是长短期资本的流动,以及各种债权债务的发生和清偿,无不通过这类金融市场来实现。

三、商业银行的资本营运和业务发展

资本营运是通过市场交易对企业可以支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即一切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运筹、谋划和优化配置,实现资产的资本化,进而在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增值和取得最大的收益。我们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营运,应该选择内部管理型战略和外部交易型战略相结合的营运模式。内部管理型战略是指商业银行在现有资本结构下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控制其成本和风险,充分使用营运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现有资本的最大化增值,横向延伸其生命曲线,不断推动其业务发展。

(一)商业银行资本营运内容之一:内部管理型战略

内部管理型战略是指商业银行在现有资本结构下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控制其成本和风险,充分使用营运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现有资本的最大化增值,不断推动其业务发展。尤其是目前四大商业银行沉淀了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隐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内部管理型战略更具有现实意义。这是因为,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形成除外部因素外,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商业银行实施内部管理型战略应重视以下内容。

1.强调业务经营的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负债总量和结构、资产质量和收益水平及外部经营环境,结合总体发展战略与长远规划,明确营运效益计划的实现为自己的经营目标。经营目标化有利于消除我国银行资金营运盲目性和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格局。

2.保证融资体系的高效运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商业银行有一个高效的融资体系。一是负债业务多元化,要优化负债结构,多渠道、多形式、高效率地筹措营运资金;二是积极拓展中间业务,选择最有利的金融资产组合和投资机会,提高资金营运效益;三是建立一个资产多元化的多功能、高效率的投资体系,它以资产业务和投资业务为基础,特别重视建立完备、规范、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坚持资金营运的“三性”统一平衡原则,以形成限制劣质信贷资产产生的约束机制,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3.提高资本营运的集约程度。商业银行资金的集约化经营,能够避免资金分散由于信息不完备所造成的贷款决策失误。而信贷资金的集约化经营,由总行根据该行的经营目标和总体发展战略统筹安排信贷资金的运用,比粗放经营运用资金更能产生整体效益和长远效益。

4.实行资产业务的组合经营。商业银行确定资产组合时,应根据其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能承受的风险度确定目标市场和客户群,确定贷款种类的构成、授信方式的搭配、贷款展期的可能性和贷款组合集中程度等,并运用方差、标准差、协方差等数学方法,运用组合管理理论,寻找有效边界,建立有效组合,以求在既定风险下收益最大或既定收益下风险最小。

5.坚持资产负债的比例管理。其关键在于比例指标体系的优化设制。一是比例指标体系的设制要服从商业银行“三性”均衡的经营目标;二是比例指标的调整和变动要建立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在较长的时期里,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有偏面强调量的追求的现象,因为决策者通常是通过制订存贷款增长率来测算效益目标,进行效益管理,这容易导致银行从事高收益、高风险的业务经营;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则是根据资金运动“三性”均衡的内在要求,商业银行重视资产负债质量的提高来实现经营目标的。

6.加强业务流程的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控制是商业银行实现盈利目标以达到资本最大化增值的基本措施。一般而言,银行成本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和其它支出。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严禁乱提利率、乱拆借、乱集资;二是要严格按比例提取其它支出和有关营业费用;三是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加强对费用的计划控制和预算控制;四是大力压缩非业务开支费用,使费用开支真正与效益相联系。

7.重视业务发展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能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一是要不断推出新型的负债种类和信用工具以吸引资金,要将着力点放在创造新型的兼备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负债品种上。二是要致力于推出新型贷款种类以求贷款方式的灵活多样,要注重提高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三是要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因为中间业务能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银行通过中间业务还能服务和稳定客户,促进银行业发展,带来大量的附加利润。

(二)商业银行资本营运内容之二:外部市场型战略

要保证银行业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仅靠内部挖潜的管理型战略,横向延伸其生命周期线的能量是有限的。因此,还必须选择外部市场型战略,改变资本结构、开拓金融市场、进行组织和制度的创新。外部市场型战略是一种扩张型战略,它是商业银行通过产融结合、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方式吸纳外部资源,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实现资本的最大化增殖,在横向延伸其生命周期线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其纵向生命周期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扩张。

1.资产证券化——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极大地削弱其资本的增殖能力,造成资本营运的低效率,导致了金融业的潜伏风险。不消除这种不良债权债务信用,商业银行无法进行正常的资本营运活动。因此,为保持四大商业银行资本的整体营运效益,必须优化资本结构,这要求商业银行通过出售、拍卖、股权转让等外部市场型战略手段进行资产重组,剔除部分自己不善于经营管理的资产,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效耗费。在这方面,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有效的选择。80年代美国梅隆银行就是利用这种方法解决了高达14亿美元的呆帐问题。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商业银行将一部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通过折价出售给专门的中介机构——投资银行、证券商等,后者将购买的信贷资产组合起来,以此为担保发行贷款证券。这样,既可将集中于银行的贷款风险转移出去,又可以发行证券的资金再去购买其它的信贷资产。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是一种产权卖断行为,其实质是将这些缺乏流动性的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出售给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再将出售这些产权所获资金用于自己优先发展的业务领域,实现以产权换资金和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事实上,这种产权转让不仅不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因为信贷资产的沉淀并不等于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只不过是推迟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时间;同时,信贷资产的不流动也是商业银行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2.产融结合——推动金融资本的形成。银行资本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后,银行就不再介入企业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但银行资本保值增殖必须通过产业资本的循环来实现,这就是企业经营失败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理论依据。商业银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和收益都以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为基础,但又始终脱离这一过程,这就是银行资本循环的非完整性矛盾,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有效的选择是建立产融结合机制。产融结合有利于软化行政约束,增强企业活力,实现国家对经济的间接控制;有利于银企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有利于投资体制改革,促使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银企共同开拓经营领域,实现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的统一。产融结合,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一方面要引导和支持银行向企业参股或合资经营;另一方面,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逐步向金融业渗透。同时,开展银企共同创业活动,通过创办股份公司,实现银企的资本渗透和人事结合,推进产融结合向高级阶段发展。产融结合的实质是一种产权的融合。随着资产证券化,结合不断加强,国际银行业呈现出与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及其它金融业务日渐融合的趋势,产融结合将是一种必然,日本和德国的产融结合对两国经济起飞的作用,充分证明了产融结合所能释放出来的巨大经济潜能。

3.兼并与收购——加大资本扩张的力度。综观国际金融业,近年来掀起了兼并和收购的浪潮。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和东京银行的合并、1997年瑞士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的合并等。兼并和联合是商业银行实现资本扩张的有效途径,它使商业银行的规模迅速扩大,并使其有更大的能力来控制成本、拓展市场和发展业务。由于我国国有银行的组织体系和规模是行政安排的产物,而不是通过产权交易方式由市场配置资源所形成的,事实证明,这种组织制度导致了商业银行的规模不经济、规模无效益。要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运营效率,必须引入兼并和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由市场确定最佳经营规模,通过市场选择实现资本的扩张。需要说明的是,兼并和收购并不是商业银行的简单买卖行为,而是通过对被收购企业产权的拥有获得了现有的资源,并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整合,使资本得以迅速增殖。同时,通过收购和兼并,会使国有资本的可控资产规模更大。

4.金融风险保险——保证银行业健康运行。商业银行不仅要重视存款保险和贷款保险,而且要重视金融风险保险。通过金融风险保险,一是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在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保险公司会对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其破产。二是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出于利益的驱动,保险公司会不断督促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以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有序运转。

四、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和机制完善

现代商业银行特别重视建立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因为不同的资产具有不同的违约风险,而贷款的信用风险则是银行资产业务中最大的风险——信贷活动本身具有风险性,因此必须建立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应全方位考虑,分层次进行。换言之,就是要建立一个能防范、分散、转换和消除风险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这种机制的内容体现了层次性特征,它表明商业银行抗拒信贷风险的多道防线。

1.风险规避机制。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的规避风险功能,主要是要求商业银行尽量拒绝或退出有风险的经营活动。一是注重贷款项目选择。要准确选择贷款项目,通过对宏观经济及其环境的分析和预测,对国家产业政策的把握,确定最佳贷款行业和项目投向。二是严格企业信用评级。要对企业的规模实力、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进行定量分析,对企业基础素质、产业状况、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定性分析,并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评估确定企业信用等级。三是反复权衡贷款决策。要重视变差系数显示的风险度,使确定的贷款行业和项目根据风险可能发生概率,作出更佳选择。四是重视加强债务互换。从一些发达国家银行信贷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的实践来看,加强债务互换能趋利避害,达到各得其所而避开风险之目的。五是强调投向结构短期。这就是要求商业银行要重视其资产投向和结构的短期化,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防范市场利率及其它因素带来的风险。六是坚持可行性论证。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经营必须坚持可行性论证,要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和业务经营审查,以制度的形式来保证贷款的及时偿还和正常周转。七是银企共筑风险防线。商业银行要同企业协同作战,共同构筑规避风险的防线,努力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

2.风险减少机制。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作出贷款决策后,就要注意尽量减少和控制信贷资产风险。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同其它企业经营一样,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也必须重视调查研究。商业银行的调查研究,不仅要对客户的信用度进行调查,而且要科学论证贷款企业经营项目有无效益以及效益的大小,前景是否看好等。二是参与企业管理。要充分利用银行的信息优势、人才优势、资金优势,帮助企业搞好经营,加强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促进货币资金的良性循环和正常周转。三是完善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贷款的制约机制,坚持抵押担保贷款制度,保证商业银行债权的安全性和资金的正常运转性。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商业银行对放出贷款要随时进行检查和调整,努力减少各类贷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一旦发生意外问题,就要将其消灭在萌芽中。五是坚持贷款“三查”分离。贷款的“三查”分离,能避免审批权的过分集中,将审批权限与风险权重挂钩。确定银行各级管理人员对贷款审批的不同权限,有利于银行信贷经营风险的分散和防范。笔者认为,要做好上述五个方面的工作,商业银行至少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要有全面真实的资料信息库;二是要有权威独立的分析评估部门;三是要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分析人员。

3.风险分散机制。分散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作为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分散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散贷款对象。就是不要将资金集中投向某一个企业,即使企业业绩优良、前景看好,也要注意适当分散贷款。所以,一定要注意选择搭配相互间不相关甚至负相关行业的企业。二是分散贷款数量。“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尽量分散贷款风险,防患于未然。三是分散贷款用途。诸如不要将资金集中投向同一行业的企业里,以免碰上行业性不景气而遭受损失。四是分散贷款期限。在分散贷款对象、数量、用途的基础上,实行贷款期限的分散,能保证资金在不同用途和期限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搭配与结合,实现资金的有效增殖。总之,商业银行要根据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对贷款的各类结构进行合理安排,以防止贷款在行业、部门、地区、对象、期限、金额等各方面的集中尤其是过分集中,更好地分散风险。

4.风险转换机制。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转换风险的功能,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要具有通过合法的交易方式和业务手段将风险尽可能转移出去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资产业务多样化以分散风险。商业银行不仅要发展传统业务并使其多样化,更重要的是要拓展新业务,进行各种金融创新,使风险能在更广的范围和领域分散,尤其是在新业务发展所创造的利润中得到有效补偿。二是信贷业务保险化以转移风险。信贷业务的保险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商业银行要对风险权重高的贷款进行保险;另一方面是商业银行要求贷款企业将其抵押物足额保险,将可能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三是企业借款抵押担保化以转换风险。商业银行向企业贷款要坚持抵押担保原则,这样,一旦发生偿还困难,即可将抵押物处理或向担保人提出还贷要求,及时收回贷款,将风险转移给借款企业或担保人。需要指出的是,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要对抵押物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变现性),同时,要求借款人实行抵押品保险,以防止抵押物贬值或被转移而造成损失,还要审查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办理担保贷款时,要严格担保资格的认定和担保手续的完备,以达到转移信贷风险的目的。四是资产证券化以寻求风险转移。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有着资产证券化的趋势。因此,我们也可以考虑通过资产的证券化,来发掘新的资金来源,在加强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五是合同法律化以实现风险转移。商业银行贷款时加强法律审定环节,明确债权债务关系,这是银行资产风险防范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5.风险补偿机制。风险损失总是有可能发生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仅要有避免、拒绝、减少、分散和转移风险来保证资金安全的功能,而且还应该有一种风险发生后补偿损失以保证资金安全的功能。因此,第一,要健全风险损失准备金制度。商业银行需要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制度,通过风险损失准备金的建立来及时弥补风险损失,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应视不同风险权重的资产而按比例实行,并考虑负债成本上升、市场风险加大等因素来确定呆帐准备金比例,以保证抵御和补偿风险损失的能力。第二,要建立贷款风险共同基金制度。通过建立贷款风险共同基金来补偿可能发生的贷款风险损失。笔者认为,贷款风险基金的提取,可以按照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并考虑其风险权重的大小来提取,并将其累积起来,按照基金运作方式操作,使其不断增值。一般来说,风险共同基金应独立于单个银行而自主经营,基金的管理者必须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当贷款风险发生损失时,银行可向贷款风险共同基金提出申请,基金会对申请银行的条件进行审查、认定,给予符合条件的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弥补风险损失。第三,要完善信贷资金风险损失补偿制度。其主要内容,一是合理而及时地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减少和弥补信贷资金的风险损失。二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资产安全,即对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提出财产清理诉讼,尽可能挽回损失。三是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确定并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不断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虽然有一定的核心资本,但附属资本相对不足,因此,在建立与风险资产扩张相适应的核心资本补充机制的同时,要重点补充附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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