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与方法体系重构初探_金融工具论文

审计理论与方法体系重构初探_金融工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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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准则的重构。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规范,也是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所应遵守的原则性规定。衍生工具审计准则的制订,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一种价值取决于其他基本变量的工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将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价值由名义规定的,衍生于所依据的资产或指数的业务或合约。这里所依据的资产是指货币、债券、股票等基本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解决,但职业界至少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衍生金融工具审计中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证被审单位按现有的会计处理规范进行客观、公允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何种程度的职业谨慎,并承担何种程度的风险和责任等问题。若这些问题运用审计准则加以规定,就可以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工作。另外,在重构衍生金融工具审计准则时有两个突出的问题要注意,其一是审计准则的重构要突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重要性及其关系;其二,改变现行在审计报告中,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审计只作脚注,或只以几点意见的形式作为原审计报告的补充情况,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断频繁发生的形势下,要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审计报告的重要性,因此应在原审计报告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特别对于上市公司,再增加一份衍生交易审计报告,要与原审计报告给予同样的重视。这样才能加强企业衍生工具交易的信息披露,降低审计风险。且在审计报告中要注重对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披露:(1)管理者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态度;(2)管理者如何运用衍生工具;(3)管理者如何对其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4)相关的会计政策;(5)对资产负债表截止日头寸的分析;(6)对上述头寸固有的信贷风险分析等。

(二)审计方法的重构

1重视利用金融、法律等其他专家的意见。在进行审计时,可考虑聘请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协助项目的审计。审计人员在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作为审计验证时,应当评价其充分性和适当性,以确定其能否支持会计报表的有关认定。

2运用现代数学及信息科学的有关方法。要求审计人员除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知识对其风险价值和定价模式进行测定和验证外,还需运用现代信息科学及数学上的有关方法,如盲数、灰色系统理论、模糊数学以及耗散结构论和协同论等方法,以大量的数学性和分析性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审计意见。

3运用相关分析性复核方法。通过分析性复核(尤其是会计报表的复核)可以发现审计线索,为初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风险、制订和修订审计方案提供一定依据。同时通过对企业金融与非金融数据的比较分析、研究,可以深刻揭示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确认、计算和披露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三)审计程序的重构

1内部控制测试的重构典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包括如下内容:

(1)检查与规定政策的一致性。如企业是否一贯奠定已确定的市场和信用风险限制,是否及时在出现超越限制的情况时予以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单个交易的授权批准情况。包括由独立于交易初始者的负责人授权批准的证据。

(3)交易记录的完整性。包括某些特殊的控制措施是否发挥了“捕捉”交易的功能,以及检查对交易活动及相关余额进行定期调节的功能。审计人员应考虑抽取样本直接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详细核对,以对交易情况进行判断。

(4)企业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包括:对内部估价模型的检查,并将这些计价模型所产生的估价结果与来自于独立外部来源的估价结果进行比较;针对现行市场数据,对内部模型输入数据的测试;对模型生成数值进行一致性检查;通过使用经选择的正式交易或参考实际买卖交易进行。

(5)根据会计和税务目的将交易适当地分类。由于会计和税务准则非常复杂且尚在发展和完善之中,这种分类可能不总是一目了然的。例如,某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虽然符合经济意义上保值交易定义,但却可能不适应于用套期保值交易会计方法处理。类似地,由于一些交易会构成资本利得或损失,因此从税务的目的来说,又可能被看作是投机套利。审计人员应仔细检查并测试企业用于恰当确认并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6)检查用于核准新交易伙伴的程序;用于获取抵押或担保、信用证等的程序;用于监控交易伙伴信用等级的程序。

2实质性测试的重构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和高度风险性,审计人员需进行大量的实质性测试,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降低审计风险。如:

(1)检查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账余额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

(2)盘点检查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和交易单据。

(3)验证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年末计价和损益确认的正确性。衍生金融工具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存在活跃市场,可获取市场价值的衍生金融工具,应审查其公允价值是否为交易数乘以市价;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应当审查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看其是作为所有者权益记入资产负债表还是作为综合收益。

(4)在报表日向交易对方核对在途交易。

(5)确定衍生金融工具是否已在报表上恰当披露。企业除应在报表中反映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还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交易目的、会计政策和方法、风险等内容。

(6)检查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税收属性,并将之与整个应实行的税务方面的审计程序相联系。

综上所述,为尽量降低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效率,审计本身必须实现从传统的会计报表审计向表内表外业务审计过渡,并在审计准则、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等所有审计的重要理论和实务方面进行重构。同时,在审计期末除提供原有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外,还必须为进入资本市场的经济主体提供表外业务审计报告,以维护审计报告使用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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