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思考_银行论文

对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思考_银行论文

我国采用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业论文,体制论文,我国论文,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问题,相对而言,属于较为具体层面的体制问题。它与经济发展、宏观调控、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都有着较直接的联系。值得引起大家的关注、思考及研究。

一、当前,中国的金融业采用的是分业经营的体制

(一)什么是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体制

援用美国的概念,是指商业银行不得经营投资银行的业务,包括对公司的债券、股票的承销,证券交易业务及直接投资持股等等。投资银行亦不得经营吸收存款的业务。

就我国目前现状而言,是指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不得涉足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业务以及保险业。

(二)我国采用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利弊思考

首先,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区分开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两个不同的概念,分业管理指的是金融监管机构按不同业务分别实施调控和监管;二是注意到限制交叉经营的两种方式:①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不得直接从事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②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其独立注册的全资或是合资附属机构介入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这里所谓的交叉经营是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的)。对前才,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得以同时实现。对于后者,则放松了分业经营的限制,但仍可实行分业管理,并不存在矛盾。下面,分析一下分业经营的利与弊。

1、益处。①管理分明。②假想意义上,宏观调控较容易得以实现。

2、弊端。考虑到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大量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债务—资本比率过高,或者说财务杠杆比率过高的现实;国有企业的营运资金严重依赖专业银行的贷款;在所有者、经营者、职工的权、责、利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企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金融体制的改革,实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体制是有着不少弊端的:

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第一个弊端在于:在国有企业中,大量存在所谓“大船搁浅、舢板逃生、金蝉脱壳”的现象,不仅经营者有此倾向,而且地方政府也鼓励这些做法。由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负担太重,或是想在企业产权关系上做文章,于是通过成立附属公司的形式,或是其他非全民所有制的组织形式,将利润、财产进行转移,结果造成国有企业(大船)因大量职工福利保障负担、银行债务负担,成为一具空壳,被迫搁浅;而新成立的其他形式的附属公司(小舢板)则轻装逃走了。即使严格实施破产清算程序,由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极少,并且清盘程序中的顺序是债权人的地位处于职工保障之后,实际操作中又有各种干预来保护股权人而不是债权人,银行作为最大的债权人仍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无法阻止“金蝉脱壳”逃避债务的这些做法。原因在于:债权不同于股权,无法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等活动;而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者若倾向于多吃多分、逃避债务,加上国有企业股权比重过低的现实,直接导致银行作为企业的大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可行办法是实行债权—股权关系的转换,使得银行能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是,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对于专业银行直接投资、持有股权的限制却将此路阻断了。

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第二个弊端在于:无法阻止企业在进行公司化改组进程中侵害专业银行所代表的广大储户的利益的现象。收于企业资本金不足,长年来一直依靠专业银行的贷款滚动形成一种准资本进行着经营(特别是流通领域中的企业,90%以上的流动资金来自银行)。并且,专业银行利率目前是实质上的负利率。这些企业,特别是流通领域的企业经营中不断地赚取着这种利差,但这些盈利并未都用来充实资本金,故未改变资本金不足的状态。另一方面,在公司化改组过程中,职工集资或是其他渠道的注资形成的股本,可以合法地取得企业这种高杠杆融资所带来的超额权益,而银行则被排斥在外(在企业亏损时期,银行又会因企业资本金不足,以及企业采取的“金蝉脱壳”等方法逃避债务而受到危害,这是不对称的)。若允许专业银行以某种形式投资和持股,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但分业经营又将这一做法阻断了。

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第三个弊端在于:不利于专业银行实行改革,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人们仅仅在专业银行改革方案中提出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离;但如何把历史上已形成的混合的旧帐分开是设想不够的。从发展的眼光看,不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也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走出困境。即使是在清理目前专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低擀量资产问题时,也需要重新考虑分业经营,允许专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直接投资、持有股权,通过股权控制去挽救相当一部分不良资产;也可以通过股权—债权转换去解决企业破产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

二、分业经营的渊源及国际经验比较

(一)渊源

分业经营的概念源自美国本世纪20年代发生金融危机后所逐渐形成并立法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Glass-Stagall,以下简称GS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

1、限制商业银行从事承销、买卖企业债券及股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2、禁止投资银行从事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3、限制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从事分配、买卖企业债券、股票等业务;

4、限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进行股权互换,形成互锁关系,从而实现交叉经营。

到了80年代,美国金融界对此展开的广泛的争议,出现了改革愿望。回顾一下,其中主要有下面两点重要看法:

第一,一些人认为,美国金融体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金融压抑,即限制商业银行跨州经营,存在利率封顶以及GS法案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限制。这些管制的实施导致商业银行在金融技术不断变革创新所形成的金融环境中缺乏竞争力。因而应废止GS法案。

第二,一些人认为,美国20年供的金融危机并非交叉经营所引起。GS法案的立法初衷就有一定问题。在20年代,是由于小银行资本金不足,风险管理不善,经营不利等原因造成了大量小银行倒闭,导致波及传递到了若干大银行,形成了金融危机。而在其后通过的一系列法案及金融管理制措施中,真正治本的不是GS法案,而是加强中央银行监管的举措,实施资本金充足率的要求以及联邦存款保险体制的建立等等。因而GS法案做为一种无用的人为阻碍应予废止。

但是,由于美国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的出现,以及其他原因,使得人们又想起20年代末所谓商业银行利用吸收的存款介入股市造成了银行体系以及股票市场的危机的经验教训,这一改革又一度暂被搁置。

(二)国际经验比较

1、德国:德国一直实施着全能银行制度。即银行允许直接投资、直接持有企业的股权,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2、日本:由于二战后受盟军麦克阿瑟的统治,金融业也参照美国实行了分业经营的体制。但日本与美国的体制又不尽相同:①日本商业银行在企业拥有较大的发言权。②近年来,日本城市银行已有数家被授权可以通过成立附属公司来从事一部分投资银行业务。据说,不久之后,日本半数以上的银行将被获准以附属公司的形式从事投资银行业务。③日本的商业银行也早在海外业务中从事着投资银行的业务。

(三)对我国金融业改革的思考

自1984年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已成立了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出于分散风险、综合经营的考虑,专业银行都以各种附属公司的形式实现了交叉经营。例如,不少专业银行、商业银行都成立了独资或合资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及证券公司。

至1993年出现了金融秩序混乱,于是人们将之归咎于交叉经营。中央银行要求进行分离,从而奠定了目前分业经营的现实基础。但至目前来看,由于若干原因,这一要求并未得以真实实现。

三、我国为何采用分业经营原则

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看到官方正式且全面表达的采用分业经营的原因。也许这其中不乏是受了美国体制模式的影响。但据思考,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分业经营是计划经济历来的做法。分工越划越细,壁垒越来越多。例如,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等工业领域的划分。又如对外贸易中专业贸易公司的范围的严格限定。计划经济讲究各司其职,互不干扰。

第二,人们倾向于将出现混乱的原因归咎于交叉经营。人们具有一种思维定式,认为交叉经营是万恶之源,是造成混乱的罪魁祸首。例如,在外贸中,曾出现过提价收购、低价倾销、肥水外流的现象,于是人们异口同声指责交叉经营,要求治理整顿,要各专业贸易公司严守经营范围。又如在工业领域中,当首钢涉足餐饮、宾馆业时,也曾引起许多议论。

实际上,交叉经营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趋势。目前,人们已习惯了这些现象,不再如同当初那样大惊小怪了。但在金融业领域,人们是否已扭转了思维定式呢?

第三,“分业经营更有利于宏观调控的实施”的想法。我国金融业宏观调控能力一直不足。于是,人们担心会不会因为允许交叉经营而导致通货膨胀难以抑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到底金融业宏观调控能力多大程度上与交叉经营相关?即我们的担心是否是有根据的呢?二是“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逻辑问题。即:究竟是因为微观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宏观调控难以实现呢?还是由于宏观调控不力,导致微观机制难以确立呢?

第四,出于人才的考虑,选择了分业经营。若我们放弃分业经营,允许专业银行、商业银行直接从事投资、持有企业股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拥有更大发言权,那么我国的大银行将在国民经济中更为举足轻重。相应的问题是,银行的人才能胜任它所担负的角色地位吗?我国自建国直到70年代上半期,一流人才都选择了理工科,三流人才去了财金领域。这必然产生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将来谁应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负责治理企业?是那些技术专家?还是经济专家?将这个问题更具体化,就是:目前,我国企业的问题、资本市场发育的问题到底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还是财务上的问题呢?

四、分业经营对于银行体制改革的影响

(一)分业经营对专业银行转变的影响

金融体制改革以来,人们要求专业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1994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迈出了第一步。但是有人戏称中国现在有了7家政策性银行,原因大概大于4个专业银行的转变尚遥遥无期的缘故。

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对专业银行转轨有着多大程度的影响呢?

为了实现转轨,专业银行第一步工作即是清理资产负债。德国、日本战后从管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或是前苏联、东欧目前经济转轨时期中金融业的第一步工作都是如此。银行的资产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合析的资产;二是需核销处理掉的坏帐;三是处于中介地带的有疑问的资产,这部分对我国来说是指在与企业经营体制改革联手处理之后有可能变好的那部分贷款。根据国内研讨会中外专家的建议,在实行企业破产,核销坏帐,处理有疑问资产时,可进行股权债权转化以加强对企业改制的监控并保障银行的利益,但目前分业经营的限制无法实现这一要求。可见,仅是政策性、商业性业务的分离,不足以推进转轨的进程。

专业银行顺利转轨的第二步工作是,要实施健全的贷款风险管理。这要求:要么企业补足资本金,调低负债—资产比率,具备良好的资本金充足是以获得银行信贷;要么银行与企业建立一种长期稳固的信任关系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日本采用的即是后者,但即使是后者,日本银行也可持有企业5%的股权,并且可在诸多事务上对企业管理经营具有发言权。这实际上是摒弃分业经营的限制。

(二)分业经营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有些人观察到,央行本应采用政策工具来达到宏观调控,但由于运用上的困难而未出台,结果借用分业经营等限制措施来帮忙。

以利率为例。中央银行有着若干理由支持率管制政策——即维持非市场化的实质负利率政策。一来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资本金不足,严重依赖银行贷款,而借款资本远不如股权资本能承受风险,若采用市场利率,国有企业将不堪利息负担。二来专业银行也早已政策化,乃至帮助企业说话。结果是,中央银行失去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作为替代,信贷规模控制、再贷款管理必然成为可供选择的货币政策工具,对再贷款的控制通过货币乘数达到对货币总量控制的目标。这要求打击一切非法集资的渠道,以避免出现绕开规模限制,扩大信贷投放,从而干扰央行对货币乘数控制的实施。然而,在这一逻辑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将难以生存。

这种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锁链式结构,将企业、专业银行、央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串在一起,使得央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及独立调控手段大受限制。是否可以考虑从分业经营与宏观调控关系入手分析进一步探索呢?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

(三)分业经营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目前,我国一直存在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例关系失衡的现实。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要求适度发展资本市场,企业有充足的资本金。从分业经营角度来看,应该是什么力量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呢?这其中可能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如果依靠新成立的证券公司等机构来发展资本市场业务,人才从何而来?二是在人才不足的情况下,会出现一系列事件导致资本市场发展的拖延。

五、分业经营对企业制度改革的影响

1995年改革的重点内容在于企业制度的改革。这包括建立公司的企业治理结构,理顺出资者、经营者以及企业职工的关系。

(一)谁代表出资者出席董事会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注意到管理行为本身已发生了变化。在70年代、80年代上半期时,企业的管理者们更关注的是企业经营自主权问题。但到了80年代后期乃至今天,企业管理者们普遍关注思考的是管理的目标本身。于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之间矛盾显得突出了。不少企业管理者认为:企业挣大钱不如持平,企业持平不如略有亏损。另外,不少企业管理者开始从“大船”上放下“舢板”,设置附属企业。

董事会负责着企业的战略决策。为保障国有资产权益,必须设计出实际可行的方案,解决谁代表出资者出席董事会的问题。在设计的众多方案中,有将此权力交给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设想,也有交给条条或块块等方案,但都有不少问题。有一种方案,即由银行这一企业最大债权人供表国家参与董事会,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持有企业股份。银行关注的重点是在企业财务有困难时应使债权不受到威胁。

(二)国有企业财务软约束的问题

要彻底解决国有企业财务软约束的问题,必须把握三个原则:

1、采用的方法措施必须是彻底的、一次性的办法。不能允许阶段性或分次核销的方法,否则,无异于正式在制度上给国有企业财务的软约束再开一道缺口。所以,无论是采用严格破产程序,还是采用债务重组的方式,或者两种方式结合以清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

2、必须加强中央银行的监控,央行首要的立中点在于保障宏观调控能力,维护安全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加强对专业银行的监管力度,不允许随便开口子,非正规地轻易核销坏帐,从而间接核销企业资产。否则必然是货币政策扩张或是造成国家财政赤字扩大。

3、必须解决好企业的经营业务与社会保障职能相剥离的问题。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应是政府的职能,企业只是作为这种政府职能赋予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代理人而已,不应是职能的主体。在传统计划经济中,企业由于长年背负职工福利保障、社会福利保障,负担繁重,这也是企业出现大量呆帐的因素之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财务软约束、专业银行政策化的原因之一。因而,如果不解决企业的社会保障问题,只是把企业的财务帐面上问题解决了,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将企业经营问题解决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负担不卸,企业还会再走上老路,只得照原来的析子再解决一次。于是就会正式形成一个企业吃银行大锅饭的渠道。

标签:;  ;  ;  ;  ;  ;  ;  ;  ;  ;  ;  ;  

对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思考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