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迁移、写作互动与社会媒体“协商共同体”的重构_群体行为论文

后迁移、写作互动与社会媒体“协商共同体”的重构_群体行为论文

转帖、书写互动与社交媒体的“议事共同体”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转帖论文,共同体论文,社交论文,重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媒介技术的变化和媒体特性的变迁,我国新媒体空间的“公共性”程度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人们的交往空间,开始从虚拟渐渐走向现实。而随着智能化社会网络高度便捷化,混沌嘈杂的网络空间渐渐从无序进入有序阶段,人们的意见表达方式也悄然发生变革,最突出的就是舆论回归理性。平台技术、模式、信息传播方式等的进步带来公共领域特性的提升是人们意想不到的结果。当下,转帖、书写互动渐渐成为中国人日常交往的行为,发布、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和私信这些社交媒体的功能渐渐转化为人们日常主要的信息方式和精神活动。

       从最近腾讯科技针对95后网民的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兴趣化社交在互联网新生代的社交网络中占据了极大的比重,兴趣化社群将会是下一代社交网络的一个趋势(韩依民,2015)。社群除了能通过兴趣建立连接外,也能通过内容建立连接,从本质上来看,当下的网络社交其实就是寻找话题建立连接的过程,通过移动互联网垂直化内容连接起来的社群相对于PC互联网时代更具有社交活力。社交媒体改变了中国人的沟通方式和思维方式,移动互联网在提供诸多便捷的同时,也培植了人们许多新的习惯,人们花费在社交媒体的时间越来越多,对其依赖就越深。网络传播技术的创新为网民提供了新的社交“圈子”,交往的方式也越来越简单,于是,PC互联网信息渐渐转移到移动互联网,各种娱乐、各种“秀”、各种花边新闻、内幕真相、历史掌故……无论信息多么芜杂、混乱,在刷屏求关注的博弈之后,便需要一个讨论的空间——议事空间。社交媒体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为人们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的讨论空间。在社交媒体的各种议事模式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以转帖充当人们话题的由头,由此展开交流。这种交流的圈子会变得越来越大,例如微信群,类似于现实中的社交圈子。在这个圈子里嬉笑怒骂、百无禁忌,因为他们的构成无非是同学、同行、战友、朋友。朋友聚会的空间,除了娱乐、交流信息,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议事”,那么,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名目繁多的群,大家能够聚集到一起,是因为他们把这里视为自己可以表达情感、讨论事情、寄托精神的场所,虽然是虚拟的,但存在感极强,时间越久黏性越强,人们会将其视为一个精神释放的场所。

       一、社交媒体:从“广场”模式回归“议事厅”模式

       相比PC互联网时代的社区、贴吧、博客,移动互联网的微博、微信、QQ等形式体现出高度的黏着性和超强的互动性,私人化交流带动公共舆论的倾向开始成型。从早期的BBS到今天的微信群,网络媒体的社交功能正从“广场”传播形态渐渐转入私人空间的“议事厅”形态。在PC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由于虚拟、匿名等缘故,网民往往会表现出与日常生活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的言行,这种本能驱使下的群众心理,造就了舆论的“广场效应”,有共同需求的人迅速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网络上的社区空间,他们相互感染,谩骂、讥讽、起哄、人肉搜索……不一而足。在这个以批判、审判为主要内容的言论广场中,头脑清醒的个体很容易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从众的网民。他们虽是陌生人,相互之间几乎毫无关系,但因为广场——同一时间、空间——走到一起,并彼此产生认同感。网络“广场”议事模式,只有狂欢,没有对话,缺乏沟通,很容易进入非理性的情绪发泄,受众其实是不具体的,情绪发泄者并不一定需要有人来“聆听”或“接招”,意见因而也具有一维性,即按照网民的诉求和意愿处理事件。因此舆论常常具有民粹化的霸权性质,不具有交往沟通性,也就构不成议事的条件。PC互联网时代形成的舆论“广场模式”,并没有因为社交媒体的兴起而消退,即使是作为社交媒体的Twitter和微博出现,“广场模式”仍有很大的市场。

       “广场模式”是社交媒体早期互动性较弱的产物。当网络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络社区、社交平台会迅速形成关注人群,在新浪微博中“大V”无疑具有引领舆论的天然优势,他们长期发文并培植了一批黏性很高的粉丝。当“大V”就具体事件发表意见时,常引起粉丝们的关注和点赞。然而,通常“大V”并不与粉丝进行实时沟通,单纯的留言、评论、点赞与单纯的信息浏览并不代表互动书写的实现,而转帖也只是最简单的单项数据传输。“加关注”是微博互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加关注”的方式来主动将某人作为自身的信源,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对话互动,在被关注者与关注者之间实际上是“传播者”与“接收者”的角色关系。这种角色关系导致了两者角色权利的非结构性失衡:被关注者选择关注者的空间很小(只能通过加黑名单的方式剔除某些“粉丝”),而关注者选择被关注者的空间却很大。很显然,因意见认同而形成的共同体始终是虚拟的。

       “广场模式”较弱的互动性造成了信息传播的不对称,因而在具体事件中网民容易被误导。作为一个具体个案,几年前的“伦敦骚乱事件”或许有助于破解新媒体空间的这种虚拟共同体特性。2011年8月6日在英国首都伦敦发生了一系列社会骚乱事件,其导火索是2011年8月4日在伦敦北部的托特纳姆,一名29岁的黑人男子马克·达根(Mark Duggan)被伦敦警察厅的警务人员枪杀,民众上街抗议警察暴行。8月9日,骚乱已扩散至伯明翰、利物浦、利兹等地,打砸抢在许多城市都有发生,一时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在一个高度民主化、法制化的国度,民众为何变得狂放不羁、为所欲为?为何敢公开、大胆动员上街参与抢劫?为何幼稚到胆敢将抢来的物品放到网上炫耀?说到底,那就是“大多数正义”的广场心理在作祟,加上“正义”、“合法”等外衣的包装,就很容易产生共同体认同,在Twitter、Facebook和蓝莓手机共同渲染的“广场”氛围中,网民失去了判断力,缺乏理性互动沟通,极易被蛊惑,因为在缺乏实时互动的虚拟共同体中,抗议事件迅速转化为街头暴动,社交媒体的使用者自然就转变为暴徒。反观这一事件,广场模式的动员性无疑是很强的。虚拟共同体中的成员,大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感觉。这种错觉导致了许多人干出了违法的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社交媒体的“广场模式”所营造的共同体幻象左右了人们的思维。

       社交媒体在QQ时代就具备了交互性,但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一直不是很强,直到微信出现才有改观。在社交媒体时代,点对点传播实现了现场感体验,那种众声喧哗的“广场效应”没有了,因此,压倒性的舆论声浪也随之消失,对话在个体之间展开,于是,就具体事件、议题来说,没有七嘴八舌的噪音,只有心平气和的交谈,在此情形下,所有非理性的发泄,在这个空间都显得不合时宜,更何况发泄也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的继续交流。于是,交往沟通进入了一个有序状态。转帖、评论、点赞、加关注都在有序状态下进行。舆论的形成是一个又一个“议事厅”的意见外泄和彼此接力,外泄的方式就是继续转帖。因而,此时的舆论更具有可靠性。一个很有趣的参考指标是,随着这种形态的转变,PC互联网时代十分活跃的“网络水军”渐渐失去其市场,“水军”的变化,反映出“议事厅”模式下可以操纵的虚拟舆论空间收窄了,原来可以混在“广场”中的虚假舆论,随着“广场”的消失而消退。“水军”可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小。“水军的兴衰起伏,与中国互联网的进化相互交织,他们是社交时代的镜子,折射的不仅是屏幕上的瞬息万变,还有公众意识和舆论的更替变迁。”(王奕,2015)可以说,“议事厅”模式帮助网民重建了公众意识。

       某种意义上说,社交媒体建立的“议事厅”,作为公共空间其实是有其特定的构成关系的。我们知道,博客、贴吧发帖、微博在信息互动过程中,存在着传-受不平等性,但是微信打破了这种不平等。微信用户的社会关系决定了传播主体的平等性。社交媒体的“圈子”从社交关系来说,是用户通讯录的延展,即是用户现实社交圈在网络上的“立体化”呈现。QQ空间的社交关系也具有相似性。信息交换的个体就是现实社交关系的同学、同事、同行、朋友等,这个公共空间与广场化的虚拟网络空间不同的是,它基本是靠感情维系的,即靠同学、同事、战友、朋友的情谊来维系,不存在地位高低、贵贱,也不存在谁服从谁,充分体现平等原则。但是个体在“议事厅”中的地位取决于其社交资本、信息量以及人格魅力。一个人掌握的社交资本比其他人丰富,例如朋友多、交际广、掌握的信息资源比其他人多,其转帖、书写就具有权威性,就会受到其他网民的尊敬,因而容易成为意见领袖,从而具有号召力,能够引导舆论方向。

       “议事厅”模式强调互动性。对传播政治来说,这预示着舆论形成机制的革命性转型。点对面思维逻辑下的独白式传播模式日益成为历史。转帖、对话的书写互动模式成为新技术语境下的交往行动潮流。这种书写互动模式催生着虚拟空间的“想象共同体”向现实界的共同体转型。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它不仅复活了本雅明所说的传统社会“讲故事”的群体氛围,也复活了哈贝马斯常提到的欧洲公共领域建构过程中的咖啡吧角色。

       二、转帖、互动书写、“我群”召唤与共识建构

       社交媒体是基于移动终端和移动网络的传播平台,即时传播满足了主体对于彼此“在场”的体验,其精准的对象性,使得这种互动是彼此高度相互关注的。在社交媒体中,更为个人化的行为是分享情绪或者参与情感体验,通过与朋友直接交谈,获得最原始的人际传播体验,得到直接的回应;也可以将自己的思想或观点发到朋友圈或群中,得到其他人的关注和评论。这种交往行为使用户关系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加深,以便进行更有效的情感互动。如何由“广场”走向“议事厅”?这表面看来是空间的大小变化而已,实则不然。我们知道,在网络社区,就具体事件展开的讨论,其意见走向往往是多元的,同一事件,不同的群体反应不同,例如,“愤青”、“喷子”、“毛左”、“五毛党”等观点不同、表达方式也不同。但在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中,不同群体的观点通常并不直接发生交锋,由于“群”的内在规则和情感基础,决定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很难想象“愤青”、“毛左”、“自由派”等能和谐共处一室。于是,无论是微信群还是QQ空间,都有一种“我群”的概念。因为只有在“我群”中才有可能就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展开讨论。“我群”的构成也很复杂,它可以是一个微信群或QQ群,也可以是朋友圈,但朋友圈并不代表可以形成纯正的“我群”。群主和群内成员在“拉人”过程中已经暗含了对好友的筛选和甄别。社交媒体的舆论形成往往借助网友外传并产生广泛影响的。于是,长期不间断的转帖,使得观点认同的人越来越多,久而久之造成“我群”的队伍壮大,这从某种意义上说,转帖和书写互动在“召唤”朋友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转帖本身就是一种表态,即对帖子内容的赞成和支持,转帖是对圈内朋友关注、思考和行动的吁求。2015年有一则微信朋友圈转发频率较高的帖子引人关注,这是一则吁请修改贩卖儿童法律条文的帖子,该帖“不求点赞,只求扩散”。其引起关注的效果很明显是达到了,更重要的是,该帖引发了社交媒体空间的广泛讨论,议事的结果就是接力转发,虽然这种极端化的表态缺乏对于法律方面缜密理性的思考,但这种转发和互动书写,则表明“共识”已经形成。转帖行动的最大意义是营造出了社会压力机制和社会共识机制,即压力机制可以让全社会一起探讨更为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比如如何应对、如何防范、如何处理等;共识机制,即通过转帖吸引公众关注和公共讨论。

       新媒体发展到社交媒体阶段,多数情况下不是作为媒体而存在,通常是作为智能化服务平台或交流工具而存在。换句话说,就是议事功能没有被启动,也就不可能形成“议事共同体”,只有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才会转化为媒体,突出用户在场,提供事件真相。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社交媒体用户自己不生产新闻,大多是对身边信息源信息的上载或者是第三信息源信息的转发。网民转发网文、微博文章或者公众号文章往往是供给“我群”分享或提供话题。于是,转帖的功能就是源源不断地为微博空间、朋友圈、微信群等提供“话题”,不断转入的话题会使得“我群”变得越来越热闹,也会使群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微博对某一话题的讨论往往会形成“意见派别”,博主自然对自己的“意见派别”有明确的认识,并对其他非属的博主产生“身份排斥”。在对某一事件的“聚焦”过程中网民通过彼此意见的传达和情绪的感染,达成彼此理解、彼此促进。此时,“我群”或“意见派别”就成了议事共同体。

       议事共同体是有一些内部规则的,圈内朋友就具体话题进行讨论时,其实已经有了某种共识,认同的主体就被看作是拥有这些共识的集团,每个参与书写互动的成员开始维护并使用共识话语,他们通常会选择一些具有广泛认可度的价值标准,例如民主、合法、公正,透明,此外还有文化、道德层面的价值标准,并就一些具体事件展开讨论,例如“老人该不该扶”,“女孩被同学暴打羞辱”的教育与法律问题等。

       在社交媒体空间,新闻发布通常是以发帖和转帖形式进行的,每一次转帖,都会在社交媒体空间引发大量的讨论。互动书写增强了对网友话语行动正当性暗示。发帖和转帖获得的点赞、评论数量,是获取认同评价的参考指标;互动参与的人群越多,即是对发帖者或转帖者的肯定;经常性引发讨论,则是对网民在“我群”声誉地位的肯定。微信空间的朋友圈、群的转帖并同时激励用户在平台上发布更多的信息,发展更多的熟人关系,形成良性循环。与传统互联网舆论相比,由议事厅这种公共空间里产生的舆论,有着明显的特点,原本无视博主、版主、网友尖刻发声习惯,改变为理性的探讨模式,即使是泄愤,也大多与大多数网友意见一致。

       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通过研究发现,大众传媒在民族想象的共同体建构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2003)。然而,与大众传媒时代民族、族群建构有所不同,当下网络空间的族群想象建构并不是大众传媒提供的,而是网民在互动过程中自发建构的。网络空间的陌生人世界转化为熟人世界后,虚拟意识对人的言语行为的影响逐渐消失,熟人的加入,强化了“我群”的存在感和认同感,也强化了“我群”与他群的对立,这种我群与他群的建构,一方面预设了“我群”究竟主张什么、关注什么与采取什么行动,另一方面也借助一系列明示与暗示的对立,扩大我群与他群差异(Street,2001)。网络空间社区的论战往往都强化我群团体与他群团体的划分,包括对我群团体认同的强化,以及对他群团体的抵制排斥。为捍卫“我群”的正当性,就必须将“他们”圈在一起(lumped together),再贴上负面标签(stigmatized)(Fowler,1991)。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只是与“我们”观点对立者。例如微信群中“自由派”与“毛左”对立意识很浓,即使是兄弟姐妹也势不两立。对立的双方不能共处一群,要么离开,要么选择潜水、沉默。这些我群团体与他群团体的对立,在“转帖”的话题选择中就可以看出来,书写互动中进一步可以看出“我们”在舆论中渐渐带有意识形态意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而且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代表客观、公正、主流的观点。因此,“我们”往往与“百姓”等同、与“民意”等同,而在为对立面贴上标签时,则是通过某种修辞策略,被命名、被分类、甚至被刻板印象化(Fowler,1991)。

       我们知道,在移动社交媒体的互动情境中,用户作为互动参与者,每次互动交流时都会不同程度的情感介入,而移动社交媒体的多媒体传送技术,为用户在媒介互动过程中分享共同的情感状态提供了方便。在交流过程中,双方共同的关注点进一步集中,进而在彼此间产生高度的情感连带。这使得“我群”意识进一步加强,而这正是共同体产生的基础。互动书写这种方式对“我群”意识的强化和朋友关系的巩固、深入发展是有利的,对于个体产生归属感具有积极作用。此时,议事共同体就可以被看做是享有很高自由度的公共空间。

       美国学者欧内斯特·鲍曼在阐述演讲的修辞情景时指出,演讲者善用演讲修辞技巧,充分调动受众的“想象链”,将其带入一个象征性现实,从而引发他们的意见认同。“很多价值观念和态度通过想象链联过程受到检验,合法地成为小组的共通点。”“能够将一大群人带入一个象征现实的综合戏剧,我称之为‘修辞幻象’。”(欧内斯特·鲍曼,1998)鲍曼描述了演讲过程中受众的反应,修辞幻象是演讲者与听众之间建立起来的,互联网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不同在于,演讲者(发帖者)与听众(网民)之间,网民与网民之间是互动的,因此,意见认同将演讲者(发帖者)与听众(网民)、网民与网民之间的关系拉近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修辞幻象”(rhetorical vision)在网络空间就转化为“共同体幻象”(community vision)。转帖是转帖者在社交媒体空间,进行“梦幻交易”的一部分,转发时附带的隐含意见是“我觉得很赞,转上来与你们分享”或者“我觉得观点很有道理,你们怎么看?”期待认同,或等待反馈,是转帖者常见心态。简单的认同反馈并不代表形成共识,而是在广泛讨论之后,真相越辩越明,道理越说越清。也许一开始转帖有可能将大家带入一个“修辞幻象”,但圈内的书写互动也有助于澄清是非曲直,共识的形成弥足珍贵,这正是议事共同体内部组织高度黏性形成的机理。

       三、社交媒体“议事共同体”的交往行动精神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H.布鲁默通过对比现实群体和网络群体,认为现实群体是行动群体,意在以行动寻求解决途径,而网络群体类似于表意群体,以话语或意见建构集体认同感,重在利益的诉求和情感的表达(Blumer,1951)。社交媒体中议事的核心是话语或意见,其本质是话语行动,而议事活动的参与者是以社交媒体为平台进行意见和情感的交流互动。网络议事与现实议事最本质的不同是:现实中议事是以身体在场为基本特征,是一种实际存在,而网络议事不以身体的在场为条件,而是以话语符号为表现方式。早期网络空间的议事活动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行动,网络行为所构建的是典型的“象征性现实”。然而,社交媒体空间的议事则改变了“象征性”的议事格局,转化为现实行为,包括“爆料”、“吐槽”、评论、点赞等。在PC互联网时代,网民表达意见既具有公共性又具有隐匿性。新媒体即使已经进化到微博这个阶段,“象征性”议事仍未终结。网络社区的人际关系是十分脆弱的,虚拟空间情感与人格的不可靠性,决定了这种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体只能停留在虚拟阶段。在许多网络群体事件中,网民在网络空间的聚集,虽然给人某种齐心合力的假象,实际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美学共同体),其特点是:一方面,它是个体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因稳定的利益联系形成的,因而是脆弱的、短暂的;另一方面,它是“陌生人”的集合,因而其成员的联系是松散的、临时的,就如同博览会的游客,始终独自进入而又单独离开,尽管他们的思想非常的协同一致。齐格蒙特·鲍曼尖锐地指出了美学共同体的实质,即“当人们的关系真正变得重要起来,也就是说,当它们需要对个体应变和能力的缺乏进行弥补时,它们往往就消失了。”(齐格蒙特·鲍曼,2007)。在具体议题的讨论过程中,虚拟网络空间多的是声音的竞赛,没有“议事”的氛围,“广场模式”本质上说就是缺少交往行动。

       交往行动是指参与者“个人之间具有(口头上或外部行动方面)的关系,至少是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行动者试图理解行动状况,以便自己的行动计划和行动得到意见一致的安排。”(尤尔根·哈贝马斯,1993a)显然,交往行动的目标就是达成意见一致,思想交流,经验分享,寻求理解,建立共识是交往行动的核心。根据哈贝马斯对社会交往行为的分类,利用社交媒体进行思想表达属于社会行为类型中的“戏剧行动”,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会自觉不自觉的突出自我表现,“行动者在他的观众面前,以一定方式进行自我表述,……想让观众以一定的方式看到和接受到自己的东西”(尤尔根·哈贝马斯,1993a)。戏剧行为的主体是互动参与者,他们相互成为观众,并各自在对方面前表现自己。社交媒体是人们交往行动的平台,是人际交往空间的“在线版”。议事共同体中的互动书写,有助于对事实真相的揭示,有助于对真理的探究。作为“戏剧行动”中的个体,为了表现出最佳的自我,他所做的就是维护平等的、心平气和的议事格局,而把主体性的部分适当隐藏起来。由此来看,在早期网络空间的“广场”议事模式中,网民可以按本能行事,毫无隐藏,肆意谩骂、讥讽、恶搞,由于是虚拟的,网民无需顾忌自己在其他网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就不可能体现交往行动应有的人格姿态。只有在以QQ群、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才能体现“戏剧行动”中的规则,即以超我人格来确保议事公共空间能够在克制、包容、理性的状态下展开讨论。建立在彼此信任和真实互动基础上的议事共同体,相较于凭借想象构建的共同体更具有交往行动精神。

       “众声喧哗”的“广场议事”局限和困境是显而易见的,它常常导致问题以非法律的方式解决,例如,厦门“PX事件”、广东“鹤山事件”、湖南“切糕事件”等,归根结底是这种舆论空间缺少交往行动,没有体现交往行动精神。转帖以及转帖带来的互动书写,即使是在社交媒体内部情况也千差万别。例如微博的转帖,也能引发点赞和评论(包括谩骂),由于微博采取的是关键节点算法技术,每个转帖不仅带走帖子的内容还带走了对帖子评论和跟帖等,这可以让后加入者清晰地看到前面的评论,虽然可以选择性认同,但无论怎样都缺少十分理性的实时讨论,可以看到这类社交媒体的弱点,与微信、QQ为代表的实时社交媒体在形成共同体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虚拟状态下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具有“乌合之众”性质,因为是由某个话题瞬间引发的,在一个由留言、评论、跟帖等意见无序博弈的环境中瞬间建构,随着事件的平息或议题消退,这种虚拟共同体即告解散,尽管网络空间那些跟帖还在。可以说,这类共同体的建构与消解伴随着话题的兴衰。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交往行动的加强,哈贝马斯公共知识分子所说的“咖啡吧”议事功能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社区、QQ群复活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广场议事形式的式微,咖啡吧形式的微信“群”越来越成为主要的议事空间。学习、思考、辩论、争吵,作为交往行动的功能主义理性逐渐加强。例如,2015年10月5日,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奖,消息传来立即引发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几小时内,各种观点的帖子被疯狂转发,转帖以及网民互动书写的内容,涉及多个领域,话题主要集中在对我国学术体制的反思和对中医价值的讨论,这些思考是深入的,涉及体制改革等严肃话题,对社会管理有参考意义。有鉴于此,可以说,强交互性的社交媒体如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所扮演的角色即是公共空间。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随着长微博和公众号文章的出现,深度报道、深度评论文章使帖子有了内涵,因而成为转帖的新宠。文体变革、信息量提升之后,转帖、互动书写才具有议事的特征。正因为社交媒体技术进步,使网民的思考、辩论、讨论渐渐具有政治活动的色彩,体现了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所说的通过学习、思维、辩论等主观因素,参与当代政治生活,推动社会发展的理念(尤尔根·哈贝马斯,1993b)。转帖活动的便捷化,大大激发了网民参与议事的热情,并从网友交流中获得鼓励。我们看到,当下的话题生产可以在微博、公众号、社区等多个平台进行,而舆论发酵却在微信平台。用户通过转帖发表观点,将更多人引入话题的讨论。这种公共性建构是广场议事模式无法实现的。许多严肃话题通过无数网民在微博、微信空间广泛转发,并在朋友圈之间病毒式地交叉传播,产生巨大的舆论效应,典型代表如“方韩论战”和柴静的《穹顶之下》等所引发的舆论潮。

       新媒体技术的进步确实给“想象的共同体”带来结构性的冲击,传统“印刷科技”对于“想象的共同体”建构无疑是有效的,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出现,“想象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了。实在界的共同体逐步取代了虚拟界的共同体。这一变化,带来了舆论模式的变革,在虚拟共同体阶段,匿名体制使得网民表达意见十分自由,然而这种自由也导致表达的放纵和非理性,其后果难以控制,常常以非理性的狂欢为症候,以对法律的践踏为代价。在社交媒体阶段,议事的参与者都有义务共同维护“说理”环境,网民建“群”都选择志同道合的人,虽然说理有方式差异,但总体都能在一种理性的环境下进行,即便有不同意见,也大多选择克制。“道不同不相与谋”,如果难以交流,可选择沉默或选择离开。在传统互联网社区或空间,人们无法形成真正的共同体,因为非理性成分常常干扰议事的进程,由于广场式的吵嚷、谩骂、恶搞,并不能形成共识,只能共同发泄情绪或部分形成共识。社交媒体的实时交往沟通,终结了这种状况。

       随着虚拟共同体终结和实在界共同体的到来,舆论的理性化得到加强,这表现在无论是社区还是微信群里讨论的机会增加了,虽说不能完全摈弃非理性,但实在界的共同体是封闭或半封闭空间,朋友圈的强关系自然形成相互制约的规则,有效抑制了非理性。回归理性的微信、QQ空间等越来越呈现出咖啡吧的特性,人们以一种认真的态度,跨越空间连线,实时讨论社会、现实、政治等问题。即使“道不同不相为谋”,也会悄然离开。社交媒体进入微信群的阶段,其面对面交流的“咖啡吧”功能日益明显。因此,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以及微博、博客、QQ空间,都实现了联动,各类议题都会有特定的读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下公民议事的公共空间正在重构,这一变化预示着公共领域正以一种新的形态发展。议事,并不意味着一定获得真理,但可以表达意见。或许有些讨论是非科学的、非法律的,但作为声音有了自由言说的场所就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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