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机制是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武汉商业企业股份制改革研究_监事会论文

转换机制是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武汉商业企业股份制改革研究_监事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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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研究商业股份制企业如何实现经营机制转换,我们于1994年5月对武汉市商业股份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提出如下报告。

一、武汉商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基本情况

武汉市股份制试点始于1984年底,是全国起步较早的城市之一。1992年以来,股份制改革又进入了扩大试点,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改革的一种主要形式。1992-1993年两年,全市新组建股份制企业272家,到1993年底,全市股份制企业累计发展到308家,其数量之多,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前列。

在全市股份制企业中,商业企业为30家,占9.7%。在商业股份制企业中,按组织形式划分,股份有限公司23家,有限责任公司7家;按企业主营业务划分,零售业20家,批发业6家,饮食业2家,服务业1家,仓储业1家。

在全市大型零售企业中,股份制企业占大多数。全市1993年进入全国百家最大零售商店的6家企业都是股份制企业,全市1993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零售商店共15家,其中11家是股份制企业。

根据我们对全市经营规模最大的7家商业股份公司的重点调查,7家公司的总股本为50247万元,其中国家股占40.6%,法人股占31.2%,个人股占28.2%。

企业实行股份制以来,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一)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上述7家公司1993年销售增长率都在40%以上,利润增长率都在50%以上,均高于1992年的增长幅度,而且利润增长幅度均高于销售增长幅度,其中4家公司还实现了利润成倍增长。

从更大的范围看,据市商委的统计资料,全市13家商业股份制企业1993年利润总额比1992年平均增长1.8倍,1994年1-5月又比1993年同期增长60%,均高于同类型其他企业的增长幅度。

(二)加快了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增强了企业经济实力。武商集团1986年底股份制改造以来,共吸收社会资金6.8亿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000多万元。公司利用资金雄厚的优势,改造扩建了武汉商场,营业面积从1.5万平方米增加到2.8万平方米。经营品种达10万多个,使武汉商场成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现代化购物中心。公司还先后兼并了4家企业,在省内外建立了4个全资子公司,4个合资合作企业,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并于1994年获得了进出口经营权。公司净资产1993年底达到8.28亿元,同1987年底相比增长了21.4倍,已发展为实力雄厚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并且荣获中国企业管理协会授予的1993年度全国优秀企业金马奖。

(三)扩展了经营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经营的格局。各家商业股份公司为了实现分散风险,提高效益的目标,普遍实行了“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发展战略。武汉石油(集团)先后开发了房地产、娱乐餐饮服务、建筑建材、化工原材料、水陆运输和证券业等多种项目,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南商业(集团)实施“以商贸为支柱,以房地产为龙头,向实业、餐饮、旅游、金融、高科技渗透”的发展战略,通过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组建了8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子公司,4个参股合资企业,实现了由单一零售业向多元化经营的转变。

(四)促进了企业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汉阳商场投资购置了电子计算机设备,使进货、销售、库存以及记帐、核算、统计等数据全部进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公司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强化规范管理,使企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1993年荣获“第二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中心百货(集团)把计算机应用作为系统工程着力开发,建立了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劳动人事管理等计算机管理体系,使企业管理手段向现代化的纵深方向发展,全市以股份制企业为主体的19家大中型商场已实行了计算机联网。

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做法

武汉市商业企业股份制改革成效显著,主要得益于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方面所下的功夫。根据我们对7家商业股份公司的重点调查,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企业领导体制

各公司注重在改革实践中逐步健全企业领导体制。几家成立较早的股份制企业1992年以来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调整和充实了董事会,适当减少经理层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使人员结构更加合理,过去没有监事会的也都组建了监事会。中心百货(集团)专门制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规范。六渡桥百货(集团)形成了董事会民主决策的制度。各企业基本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经理层三个层次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强化目标管理

企业实行股份制后,为了实现创最佳效益的目标,武商集团、汉阳商场、中心百货(集团)、六渡桥百货(集团)等公司普遍实行了以规范管理为基础的目标管理。各公司针对商业企业中大量存在的常规性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制定出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章法,把原来的抽象管理变成看得见和做得到的具体程序和明确标准,成为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

武商集团在目标管理中强化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的管理体制,通过岗位规范达到人尽其责;通过环节规范达到事循其规;通过系统规范达到权施其度,以此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由过去对上级负责转为对全体股东负责,来自广大股东的压力促使企业加大三项制度改革的力度。

在人事制度方面,各公司普遍实行了管理人员聘用制。中心百货(集团)按岗位划分,逐一制定干部上岗标准,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能者上,平庸者下,不拘一格,大胆启用了一批懂经营善管理、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充实到管理岗位,提高了管理层的素质。公司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按照管理目标,实行“逐层考核,综合测评,职工评议,多方监督”的动态考核办法,使管理人员增强了“无功就是过”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了潜能。

在劳动制度方面,各公司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打破了过去干部与职工、固定工与合同工、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的身份界限。

中南商业(集团)在全员劳动合同制实行过程中贯彻了三项原则:一是平等自愿的原则,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职工的不同情况分别签定长期、中期和短期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签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二是考核竞争的原则,实行标准公开,考核公开,竞争上岗,上岗竞争;三是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上的职工为在岗,没组合上的分别转为试岗或待岗,进行培训和考核,两个月后仍未被组合上岗的转为下岗,发给生活费,两个月之内自找出路,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黄鹤大厦1993年除名、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共计25人,占职工总数的2.1%,全部退回区劳动局,由区劳动局发给失业救济金。

在分配制度方面,汉阳商场、中南商业(集团)、中心百货(集团)、石油(集团)都实行了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的分配形式。汉阳商场针对旧工资制度的弊端,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公司的工资序列表,建立起标准清晰、升降办法科学、具有激励机制的工资体系。工资序列表纵向以技能和贡献为基础,分为10级30档,横向划分为一线职工、后勤职工、专业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等6类岗位17种职务,根据每种职务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其工资标准的最高档和最低档。原有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种津贴以及大部分补贴都纳入新的工资标准,通过靠级实现从旧工资标准向新工资标准的转换。公司还建立起对员工工作业绩的民主考评制和专业考评制,以考评结果作为工资升降的依据,使工资较好地发挥了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作用。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武汉市商业股份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国家股权管理,保障国家的出资者权益

目前武汉市大型商业股份制企业中,国家股东都是第一大股东。在国家股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家股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导致多头管理。组织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企业主要领导人的任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国有资产评估折股的数额,财政部门收取和支配国家股红利,这就把完整的国家股东权利肢解了;武商集团自1986年底实行股份制以来,一直由市财政局和市商委共同作为国家股代表机构,该公司1992年11月在深圳上市之前,上市公告书要公布前10名大股东持股情况,市财政局、国资局、商委3家争当国家股代表机构,最后采取折衷办法,将上市公告书中所列第一大股东名称定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家股东权利主体的模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没有责任承担者,弱化了国家股权管理,不利于维护国家的出资者权益。例如企业改制过程中,普遍没有把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主要内容加以评估。国家股权收益与财政收入混在一起,难以形成以增殖最大化为目标的国有资本运营机制。为了解决国家股权利主体模糊的问题,有必要在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同时建立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只能从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方面进行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面对众多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宜也不可能对每个企业直接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这种职能应委托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承担。目前武汉市应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结合机构改革,组建若干行业性和综合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就商业这个行业而言,应有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商业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对企业依法享有出资者权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性质是企业,而不是政府部门,不行使任何政府管理职能。它接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管理一定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其基本职责是从价值形态上管理产权,运营国有资产并使其不断增殖。对于国家控股参股的商业股份制企业,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独立地行使国家股东权力,主要包括:以发起人的身份参与股份制企业的筹建工作,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股份制企业运行中维护国家股东的合法权益;选派国家股权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控制或影响企业发展方向;收取国家股红利并进行新的投入;根据国有商业资产优化配置的需要,通过股权有偿转让,进行国有产权重组,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通过选派国家股权代表,实现国家股权人格化。国家股权代表应是懂经营善管理的专家,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起股权代表的选拔、考核、任免、奖惩的制度,将其个人利益与其所代表的那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紧密挂钩,促使其真正向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资产经营公司正确行使出资者所有权,将有效地防止股份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在运用中发生偏差。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在组织上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在国有资产运营方面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在贯彻落实产业政策方面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以便有效地提高国有商业资产的运营效益,并发挥国有经济在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导作用。天津市政府已批准,以市一商局为基础,组建了“益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探索产权经营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他们的作法可供借鉴。

(二)完善股份制企业的领导体制

目前武汉市商业股份制企业虽然普遍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仍有不少问题;一是董事会应有的权力受到限制。在党管干部的体制下,组织部门根据给企业划定的行政级别,决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限制了董事会对经理层人员的人事管理权,也影响到董事会作用的发挥。二是监事会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前面提到的7家股份公司之外,还有个别股份制企业甚至还未成立监事会。三是多数股份制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弱化了制衡机制,而且造成工作上顾此失彼,甚至导致不应有的失误。

完善股份制企业的领导体制,主要是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设。应按照《公司法》的精神,建立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规则,行使《公司法》赋予的权力,健全两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制度,增强两会成员的责任感。企业内部要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之下分别设立必要的常设办事机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两会的作用。

在人事管理问题上,党管干部的原则应主要体现在国家机关、政府部门,要坚决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股份制企业的人事管理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在董事长兼总经理问题上,我们认为以不兼为好。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代表,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高级雇员。二者处于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性质,其职能和工作方式也都不同。如果董事长兼总经理,制衡机制也就没有了,而制衡机制恰恰是股份制企业领导体制最主要的优点。董事长不兼总经理,也有利于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人集中精力各司其职,从而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有人担心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由两人担任,会在企业内部形成两个中心,造成工作上的矛盾和扯皮。实际上只要总经理真正是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必然受制于董事会,向董事会负责。如果总经理不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可以随时罢免他。

(三)实行经营者年薪制,逐步建立经营者的职业风险机制

股份制企业的经理层对提高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普通职工不能与之相比的。经理层人员的工作要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承担责任,而普通职工则只能对其所在岗位的劳动成果负责。因此经理层人员的工资收入应同职工相分离,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成果决定经理层人员的报酬,形成经理人员有别于职工的独立经济利益。而目前各股份制企业基本上是将经理层与职工按照同一序列确定报酬标准,相互之间差别不大,难以体现社会对企业经营者劳动价值的承认。

对此进行改革的方向应是实行经营者年薪制,使经营者的收入真正同企业经营成果相联系,同职工收入相分离。年薪可分为基薪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其中基薪收入可以达到本企业职工综合平均工资的1.5倍到3倍;风险收入根据年度经营成果由董事会确定,成绩显著的,其风险收入可以是基薪收入的一倍,但经营管理不善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造成经营亏损的,不仅没有风险收入,还要按一定比例扣减基薪收入。

年薪制的实行,将为建立企业经营者职业风险机制创造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要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经理阶层的职业化,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经理人才的需要。

(四)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企业转换机制创造良好的条件。

目前股份制企业多数是老企业,离退休人员多,企业在统筹之外还要向离退休人员支付生活补助费,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股份制企业对外兼并过程中接收大量职工,以及承担政府下达的安置就业的任务,又使企业冗员过多,影响劳动效率的提高;此外,离退休和在职人员的医药费开支大幅度增长也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

为了给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良好条件,必须把企业从沉重的社会负担中解脱出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应把完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作为重点,保险基金的来源应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在养老保险方面,应从企业国有资产(国家股)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社会保险基金持股,其收益用于充实老职工养老保险费,并推进养老保险费从收到支的社会化管理。在失业保险方面,要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没有失业保险,企业内部劳动制度改革不可能彻底,劳动力市场也不可能最终形成。在医疗保险方面,要建立鼓励节约、遏制浪费的机制。从长远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是从单项推进向综合配套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障机构的服务职能,实现保险的统一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广东省已经实现了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保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企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并且实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保险计费办法,其经验可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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